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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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8.3.4GB50208—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所用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第4.4.7条)
2
涂料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水(第4.2.8条)
一般项目
1
涂料防水层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整洁、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第4.2.9条)
2
涂料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第4.4.10条)
3
涂料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第4.2.11条)
4
侧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粘接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第4.4.12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165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金属板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8.3.6GB50208—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金属板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板材和焊条(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4.6.6条)
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4.6.7条)
一般项目
1
金属板表面不得有明显凹面和损伤(第4.6.8条)
2
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第4.6.9条)
3
焊缝的焊波应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保护涂层不得有漏焊、脱皮和反锈现象
(第4.2.11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167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8.3.7GB50208—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细部构造所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和接缝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4.7.10条)
2
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做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第4.7.11条)
一般项目
1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固定牢固、平直,不得有扭曲现象
(第4.7.12条)
2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防腐处理
(第4.7.13条)
3
接缝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洁净、干燥;密封材料应嵌填严密,粘结牢固,不得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第4.7.14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168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9.1强制性条文
1.第3.0.3条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2.第3.0.6条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第3.0.15条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第4.9.3条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第4.10.8条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6.第4.10.10条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7.第5.7.4条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置。
配置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9.2送检项目
1.第4.10.1条隔离层的材料,其材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认定。
2.第6.6.3条(塑料板面层)胶粘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其产品应按基层材料和面层材料使用的相容性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9.3验收用表
基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9.3.1GB50209—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有机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第4.2.4条)
2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
(第4.2.5条)
一般项目
1
允许偏差
(4.3.7)
表面平整度15
2
标高0,-50
3
坡度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4
厚度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179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找平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9.3.8GB50209—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其厚度的2/3,含泥量≯2%。
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3%(第4.9.6条)
2
水泥砂浆体积比或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2体积比不应小于1:
3(或相应的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第4.9.7条)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第4.9.8条)
一般项
目
1
找平层应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第4.9.9条)
2
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第4.9.10条)
3
允许偏差
(4.9.11)
除拼花实木、拼花实木复合以外的木地板面层平整度5,标高±8
4
用沥青玛蹄脂做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板块面层表面平整度3,标高±5
5
用水泥砂浆做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表面平整度5,标高±8
6
用胶粘剂做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塑料板、强化复合地板、竹地板面层表面平整度2,标高±4
7
坡度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8
厚度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186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隔离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9.3.9GB50209—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隔离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第4.10.7条)
2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第4.10.8条)
3
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4.10.9条)
4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第4.10.10条)
一般项
目
1
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第4.10.11条)
2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第4.10.12条)
3
允许偏差
(4.10.13)
平整度3
4
标高±4
5
坡度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6
厚度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187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9.3.11GB50209—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第5.2.4条)
2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水泥混凝土垫层兼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第5.2.4条)
3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第5.2.5条)
一般项
目
1
面层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第5.2.6条)
2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第5.2.7条)
3
水泥砂浆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第5.2.8条)
4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相邻踏步高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第5.2.9条)
3
允许偏差
(5.2.10)
表面平整度5
4
踢脚线上口平直4
5
缝格平直3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注:
1.(面层)面层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²,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踢脚线)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189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水泥砂浆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9.3.12GB50209—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应为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
(第5.3.2条)
2
水泥砂浆面层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体积比应为1:
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第5.3.3条)
3
面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第5.3.4条)
一般项
目
1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第5.3.5条)
2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第5.3.6条)
3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第5.3.7条)
4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相邻踏步高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第5.3.8条)
3
允许偏差
(5.3.9)
表面平整度4
4
踢脚线上口平直4
5
缝格平直3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注:
1.(面层)面层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²,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踢脚线)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190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水泥钢(铁)屑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9.3.14GB50209—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钢(铁)屑的粒径应为1~5mm;钢(铁)屑中不应有其他杂质,使用前应去油除锈,冲洗干净并干燥(第5.5.4条)
2
面层和结合层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面层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结合层体积比为1:
2(相应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第5.5.5条)
3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第5.5.6条)
一般项
目
1
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第5.5.7条)
2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等缺陷
(第5.5.8条)
3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第5.5.9条)
4
允许偏差
(5.5.10)
表面平整度4
5
踢脚线上口平直4
6
缝格平直3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192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9.3.18GB50209—2002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6.3.5条)
2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牢固,无空鼓(第6.3.6条)
一般项
目
1
砖面层的表面应清洁、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深浅一致,接缝平整,周边顺直。
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第6.3.7条)
2
踢脚线表面应清洁,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均匀(第6.3.8条)
3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牢固(第6.3.9条)
4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第6.3.10条)
5
允许偏差
(6.3.11)
面层材料
A
B
6
表面平整度
1.0
3.0
7
缝格平直
2.0
—
8
接缝高低差
0.5
—
9
踢脚线上口平直
1.0
1.0
10
板块间隙宽度
1.0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注:
1.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2.“面层材料A”为大理石、花岗岩;“面层材料B”为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岩。
196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2)
10.1强制性条文
1.第3.1.1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第3.1.5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第3.2.3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5.第3.3.4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6.第3.3.5条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第4.1.12条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8.第5.1.11条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第6.1.12条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第8.2.4条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1.第8.3.4条饰面砖粘结必须牢固。
12.第9.1.8条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3.第9.1.13条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4.第9.1.14条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5.第12.5.6条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0.2送检项目
1.第4.1.3条抹灰工程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第5.1.3条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性能进行复验:
(1)人造木板的甲醇含量;
(2)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第6.1.3条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醇含量进行复验。
4.第7.1.3条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醇含量进行复验。
5.第8.1.3条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粘结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6.第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