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废物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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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废物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图1比选场址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厂址一周边环境及大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3厂址二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4xxx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医疗废物收集运路线图
附图6工艺流程框图
附图7设备流程图(底部电动出灰)
附图8焚烧系统热量平衡图
附图9焚烧系统物料平衡图(质量平衡)
附图10焚烧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11焚烧车间①-⑤立面图
附图12焚烧车间⑤-①立面图
附图13焚烧车间A-C立面图
附图14焚烧车间设备立面图
附图15场址地形图
1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xxxFF西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1.1.2项目法人
目前,在xxx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筹建阶段,由xxxFF有限公司承建xxxFF西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xxx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筹建工作。
1.2项目提出的背景和理由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和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因含有化学有毒物、放射性废物及大量具有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性废物等多种有害物质,其危害性是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国际上已将其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转移的《巴塞尔公约》条款中,我国也于1998年将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目前医院自行分散处理产生了许多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骇人听闻的医疗废物被非法收购,再在未经过任何消毒的情况下流向医院的事件,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的问题在我国引起了高度重视。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尚无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或处理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应当在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2003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按照规划,kkk9个设区市和武夷山市在2006年前各建设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其中xxx的建设规模为日处置医疗废物3吨。
xxx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72家,编制床位5686张,日产生医疗废物2吨左右。
但xxx辖区内尚无1座能够满足环保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各区、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仅经简易设施焚烧处理或未经处理直接混入生活垃圾,存在极大的安全、卫生隐患。
依据xxx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xxx决定建设“xxx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处置范围涉及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
1.3服务范围及编制依据
1.3.1服务范围
xxx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服务范围涵盖xxx行政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即所辖区、旗内的医院、卫生所(院)、诊所、防疫站、计生服务机构、医疗科研机构和村级卫生室等产出的医疗废物。
1.3.2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第21号令;
(8)《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发改价格[2003]1874号文件);
(9)《kkk物价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2004]商410号);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
(1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
(12)《危险废物转移连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
(13)《kkk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方案》(kkk环境保护局和kkk计委编制);
(1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
(1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1.4采用的规范及标准
(1)《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19128—2003;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
(4)《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标准和标识规定》(国家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报批稿);
(5)《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4]15号文件)Hj/T177-2005;
(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1-1995;GB15562.2-1995);
(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8)《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限值》GBZ2—2002;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1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1997);
(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
(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19)《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20)《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等。
1.5工程建设方案
1.5.1建设规模
根据xxx经济发展、人口变化、医疗卫生事业规划、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情况分析预测,并结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设计处置医疗废物能力为3t/d。
1.5.2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运输设施购置、医疗废物贮存及预处理设施建设、医疗废物焚烧及烟气净化设施建设、灰渣及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建设厂房及其它辅助用房1268㎡,购置热解气化焚烧炉成套设备1套(焚烧能力3t/d),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5辆、运送污水槽车2辆、职工上下班用车和叉车各1辆及其它配套设备。
1.5.3项目建设场址
项目场址选在xxxJJJ,总用地面积为10亩。
1.5.4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1.5.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建设规模
吨/日
3
医疗废物容重按150kg/m3计
二
使用年限
年
15
三
收运系统年操作天数
天
365
四
焚烧系统年操作天数
天
330
五
设计年处置量
吨
1095
六
水、电、油等消耗量
焚烧及烟气处理系统
1
水
吨/年
4752
生产装置用水25.2吨/日
2
电
kW·h/年
2.65×105
3
柴油
吨/年
19.8
4
石灰
吨/年
29.7
5
活性炭粉
吨/年
0.75
七
“三废”排放量
1
废水
m3/年
1460
2
废渣
吨/年
109.5
3
飞灰
吨/年
10.95
4
烟气
万Nm3/年
3802-4752
4800-6000Nm3/h
八
厂区占地总面积
m2
6666.7
10亩
1
其中:
生产区
m2
4666.7
2
办公生活区
m2
2000
九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213.3
1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1209.46
2
流动资金
万元
12.78
30%铺底流动资金
3.83万元
十
年经营成本
万元/年
103.52
十一
单位经营成本
元/吨
945
十二
投资利润率
%
7.83
十三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0.00
税前
十四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8.92
税前
1.6研究结论与建议
1.6.1主要研究结论
(1)技术方案
项目选用热解气化焚烧炉对医疗废物进行焚烧处理,技术成熟、可靠、实用,有利于治理目标的实现。
同时根据医疗废物焚烧工艺特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焚烧产生的烟气、灰渣及废水分别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充分体现了医疗废物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
(2)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由医疗废物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部分组成,各单项工程国内均有较为成熟的建设经验,工程建设质量能够得到较好的保证。
(3)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00万元。
(4)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指标表明,项目实施后在达到预期投入产出效果的情况下,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00%(税前),净现值为585.61万元,大于零(ic=6%),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5)社会环境效益
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医疗废物的处理率,减少二次污染,在控制疾病传播、治理环境、保护生态的同时,改善了当地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综合以上社会、技术、经济及生态等方面的分析,项目建设是落实国家和kkk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需要,也是当地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并符合我国有关环境治理政策及xxx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1.6.2建议
(1)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因此,xxx环保、卫生等部门需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在审批后,能有序保质保量地建成并投入使用。
(2)项目应按照产业化政策要求,尽快确定项目法人。
(3)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需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对相关公用工程的需求,在相关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建设安排时,尽可能优先考虑,满足该项目进度的需要。
(4)项目建成运营后,当地政府部门应制定方案,对部分医疗机构现有简易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限期停用和拆除,严禁废品回收企业收购医疗废物。
(5)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工作,尤其是对规模小、医疗废物数量少的单位,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需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等管理措施的落实,使该项目建设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6)该工程项目属环保工程建设项目,建议参照kkk城市生活垃圾产业化政策,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及其他政策性支持,从而提高社会企业投资环保事业的积极性,缓解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投资及维持费用紧张的局面。
2医疗废物产生量和特性分析
2.1医疗废物的定义、性质和来源
2.1.1医疗废物的定义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1.2医疗废物的性质
医疗废物是具有传染性的危险废物,其传染性根据废物的产生源而不同。
因此,很难将此类废物所传播致病菌的种类与强度做出定量的描述。
根据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发布的《1995年中国疾病检测年报》中“全国疾病检测系统甲、乙、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估计发病率(1/10万)”数据,累计估计发病率占总发病率97%以上者包括:
甲乙类痢疾、肝炎、淋病、伤寒、出血热、麻疹等;丙类为感染性腹泻、腮腺炎、肺结核、流感、急性结膜炎等共11类。
依此作为依据,可认为医疗废物主要携带的传染病菌种类是引起上述传染性疾病的微生物种类,具有传染期长、传播面广、危害性大等特点。
2.1.3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其来源
医疗废物不同于医院废物。
医院大部分废物(80%~85%)是没有危害的普通废物,是一般性固体废弃物,如锅炉房的煤灰煤渣、清扫院落的渣土、建筑拆建废料等;普通生活垃圾、厨房食堂的废弃物、剩饭剩菜、果皮果核、废纸废塑料等;医药包装材料等;枯草落叶、干枝朽木等。
这类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不需要特别处理,一般应及时清运或委托处理。
但是,一旦这些没有危害性的垃圾同其他具有危害性或传染性的污染物混合在一起,其混合垃圾就要像有害的传染性的垃圾一样对待,需要特别的搬运和处置。
因此对垃圾污染物进行分类是对垃圾污物进行有效处理的前提。
不同国家对医院废物垃圾有各自的分类方法。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环境健康中心将医院废物分为5种类型:
即传染性废物,锐器,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其他有害物质(如细胞毒性,放射性,压力容器)和普通废物。
按照来源和特性,医疗废物一般可列为如下7种形式。
Ⅰ类:
传染性废物
带有传染性和潜在传染性的废物(不包括锐器)主要包括:
(1)受到污染的外科手术废物,如床单、手套、擦布及治疗区内其他污染物,与血及伤口接触的石膏、绷带、衣服及用以清洁身体的洗涤废液或血液的物品;
(2)来自传染病患病区的污物,医疗废物及患者的活检物质、粪尿、血、剩余菜饭、果皮等生活垃圾;
(3)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物、人体组织、器官、肢体、胎盘、胚胎、实验动物尸体组织及相关物质;
(4)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包括病理性的、血液的、微生物的、组织的废物等,如血尿、粪、痰、培养基等。
太平间的废物以及其他废物;
Ⅱ类:
锐器
主要是用过废弃的或一次性的注射器、针头、玻璃、解剖锯片、药盒、解剖刀和手术刀片及其他可能引起切伤刺伤的器物;
Ⅲ类:
药物废物
主要是过期的,废弃的药品、疫苗、血清、从病房退回的药品和淘汰的药物等;
Ⅳ类:
细胞毒废物
包括过期的细胞毒药物,在准备、转运、应用细胞毒药物治疗时被细胞毒物质污染的相关物质,如拭子、管子、手巾和锐器等。
细胞毒药物最常用于治疗癌症病人的肿瘤或放射治疗病房,在其他病房的应用也有增加趋势。
细胞毒药物大多为静脉注射或输液给药,有些为口服片、胶囊和混悬液。
人们接触的主要机会为药物准备与注射过程,由于它可能是冷冻物质或粉剂,需与其他溶液混合。
还可以通过打开胶囊等途径接触。
近年来我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日趋严格,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表2-1)。
表2-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感
染
性
废
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
理
性
废
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
性废
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
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
物
性
废
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
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
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
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
性废
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
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
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①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②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③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④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2医疗废物产生量及分布现状
2.2.1xxx及医疗机构概况
xxx地处kkk中部,位于东径118°27′~119°36′北纬25°01′~25°46′,行政区辖城厢区、荔城区、秀屿区、涵江区、仙游县和湄洲岛管委会。
全市总面积3796.4平方公里,2005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281万人(户籍人口为304.81万人)。
xxx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72家(未含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其中医院32家,妇幼保健院3家,急救中心1家,中心血站1家,精神病院2家、卫生院42家、村卫生所867家、门诊部(诊所)24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医务室81家;共有编制床位5151张,实有床位4778家,平均住院率60.8%,年门诊量452.1万人次。
2.2.2医疗废物产生量调查
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包括固定病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和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
(1)病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
通常是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床数、病床使用率以及单位病床产生医疗废物量估算医疗废物的总产生量:
病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kg/d)=床位医疗废物产生系数(kg/床·d)×床位数(床)×床位使用率(%)
(2)门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
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kg/d)=门诊医疗废物产生系数(kg/人·d)×门诊人数。
根据xxx卫生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的床位数量、病床使用率、门诊量及医疗废物产生量详见表2-2。
调查资料表明,xxx医疗机构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为619kg/d,病床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386.2kg/d,两者合计为2005.2kg/d。
按医疗废物2吨/日、实有床位4778张和平均住院率60.8%计算,xxx目前平均每床每日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69公斤,与我国城市医院一般平均单位病床医疗废物产生量0.5~1kg/d的调查数据一致。
xxx医疗废物产生量调查表(2015年)
表2-3
调查项目
医疗机构名称
实有病床数
病床使用率(%)
门诊量
(人次/天)
医疗废物产生量
一般病床
传染病床
病床(kg/d)
门诊
(Kg/d)
xxx第一医院
506
40
93
2800
254
140
xxx学院附属医院
505
35
98
2652
265
132.5
xxx皮肤病防治院
0
0
450
0
22.5
xxx肿瘤医院
140
0
55
130
38.5
6.5
xxx妇幼保健院
45
0
44.3
255
10
12.7
xxx民族医院
20
0
20
118
2
5.9
xxx南方医院
100
0
40
100
20
5
xxx口腔专科医院
15
0
20
130
15
6.5
xxx康复医院
65
0
10
60
3.3
3
xxx生殖医学专科医院
30
0
40
82
6
4.1
xxx现代泌尿专科医院
40
0
25
89
5
4.5
xxx平安医院
120
0
30
116
18
5.8
xxx仁德医院
130
0
26
134
16.9
6.7
城厢区灵川卫生院
25
5
34.2
120
5.1
6
华亭卫生院
30
0
85.6
100
12.8
5
城厢区医院
220
20
45
526
54
263
常太卫生院
36
2
5
140
1
7.0
荔城区医院
50
4
83
210
22.4
10.5
荔城区中医院
20
0
25
130
2.5
0.5
北高卫生院
25
2
40
110
5.4
5.5
黄石卫生院
45
2
60
205
14.1
10.3
新度卫生院
20
2
50
140
5.5
7
西天尾卫生院
20
2
25
145
2.7
7.2
xxx眼睛明眼科专科医院
20
0
50
60
5
3
xxx慈康医院
63
0
40
100
12.6
5
秀屿区医院
190
6
60
130
58.8
6.5
秀屿区精神病院
60
0
40
30
12
1.5
笏石卫生院
30
0
50
40
7.5
2
忠门卫生院
40
0
48
45
9.6
2.25
埭头卫生院
45
0
35
35
7.9
1.75
南日卫生院
27
3
50
25
7.5
1.25
东庄卫生院
9
0
40
10
1.8
0.5
东峤卫生院
25
0
35
38
4.3
1.9
平海镇卫生院
30
0
25
25
3.7
1.25
后卓精神病院
45
0
46
30
10.3
1.5
湄洲湾医疗机构
(红十字医院)
20
2
50
10
5.5
0.5
续表2-2
调查项目
医疗机构名称
实有病床数
病床使用率(%)
门诊量
(人次/天)
医疗废物产生量
一般病床
传染病床
病床(kg/d)
门诊
(Kg/d)
涵江医院
280
20
59.39
260
89
13
平民医院
140
10
78.82
130
59
6.5
华侨医院
145
5
23.33
154
17.5
7.7
区中医院
40
0
37.74
70
7.5
3.5
卫生防疫站
0
0
45
0
2.2
妇幼保健院
20
0
26.96
55
2.6
2.7
康复医院
27
0
47.24
40
6.4
2
城区卫生院
0
0
75
0
3.7
梧塘卫生院
30
0
45.54
52
6.8
2.6
江口卫生院
0
0
45
0
2.3
秋芦卫生院
10
0
33.80
53
1.7
2.6
白沙卫生院
27
0
23.33
35
3.1
1.8
新县卫生院
15
0
32.37
40
2.4
2
庄边卫生院
18
0
39.45
48
3.6
2.4
大洋卫生院
15
0
6.14
25
0.5
1.3
三江口卫生院
0
0
50
0
2.5
白塘卫生院
0
0
25
0
1.3
国欢卫生院
0
0
30
0
1.5
xxx涵江骨科专科医院
30
0
55
30
8.3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