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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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协议书范本
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1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分公司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2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管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
房间,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以下简称小区。
为维护本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小区内各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安全责任制执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甲、乙双方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书,以达到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小区内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经常及时地向乙方宣传国家、市政府、公安消防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消防和治安保卫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制定小区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制度。
完善消防、治安工作的责任制,并负责小区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和有关的安全教育普及工作,开展必要的防火安全活动。
配齐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三)负责检查小区内重点及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所有治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日常工作中的防火、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隐患的整治工作。
申报审批业主住宅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防火工作。
(五)负责火险、火灾的扑救组织工作,刑事治安案件报警及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火警现场的保护调查。
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六)负责检查清理消防安全通道及公共区域内私自存放的各种物品,并对物品所有者发出警告通知书。
二、乙方责任
(一)加强防火、防盗基本常识学习,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各种防盗能力。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小区管理者做好入住登记工作,并按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在入住前办理好居留证、暂住证、就业证,需要保姆、家庭教师的业主,请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政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配合小区管理者,填写紧急联络表格以备在住宅出现报警及危及安全情况时,能及时联络各位业主,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如无法联络及乙方未能预先安排将住宅钥匙交与甲方保管的情况下而又不留钥匙,致使甲方未能及时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使用住宅内的多种电器设备时,不得擅自挪动住宅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如烟感、温感、喷淋头等装置)。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带入小区内。
(六)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和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任何由于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为了小区内所有业主的安全,进入小区必须使用安全门锁系统和访客对讲机。
三、违约的处理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条款。
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将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此协议书如有与国家和上级主管机关规定不符之处,当以国家或上级主管机关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施工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展会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3
为确保本次的顺利举办,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特向参展单位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遵守执行。
一、严格服从本次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认真遵守相关的消防安全法规。
并负责对自己的施工人员、参展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自觉保护馆内设施,严禁损坏展厅设备。
展厅内的墙面、地面不准粘贴任何物品。
管内搬运物品,地面陈列金属类物品,要对地面采取保护措施。
三、禁止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
严禁超负荷用电。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化学危险品进入展馆,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五、如需动用电气焊作业,要提前申请。
经展场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人员及时打扫清除,展品的可燃包装材料不得存放在展馆内。
六、在布展及展出期间负责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
七、不埋压、圈占、损坏、移动消防设施、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处粘贴或悬挂广告。
八、展会期间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每日闭馆前认真检查展位设备及设施是否正常完好,确查无隐患后,关闭电源,方可出馆,并作出当日检查记录。
九、发放资料及宣传品必须遵守组委会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发放,不挤占别人空间。
未经组委会允许,禁止一切容易引起展场秩序混乱的公关活动。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请参展单位加盖公章后寄到大会组委会处一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书(参考文本)4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①.火灾自动报警;
()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③.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④.气体灭火系统;
()⑤.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⑥.泡沫灭火系统;
()⑦.防排烟系统;
()⑧.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⑨.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⑩.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3.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月和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4.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
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
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5.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即年月至
年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
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6.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注:
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
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
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
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年维护保养费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
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一.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代表:
代表:
消防系统工程维修保养合同(参考文本)5
合同编号:
甲方:
××××业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盖章)二零零二年年九月五日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市XX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市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条:
合同对象(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
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
合同执行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
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
受其监督。
第五条:
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2002年9月5日起至2004年9月5日止。
第六条: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
(元)。
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第七条:
违约责任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
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双方签章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分包工程消防协议(参考文本)6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
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针,“突出重点,早做准备,统筹安排,服从大局”,以对人民的财产负责的精神,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加强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防火工作,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
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7、所有参施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仓库、易燃物堆放场所)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要“严禁烟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卫消防领导,要对消防员日常工作进行提示指导。
3、消防员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甲方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5、甲方发现火灾隐患,要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甲方、公司及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乙方施工队队长必须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人。
3、乙方必须成立安全消防组织(必须有书面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
教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4、乙方要接受甲方对其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消防知识提问及考试,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项目及时整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
5、乙方要设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乙方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并消防隐患。
7、乙方不准将消防器材及设施它用。
8、乙方不准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
10、乙方不准随意动火和明火作业,乙方如须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项目经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落实看火监护人,在确认周围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设备必须安全完好。
动火施工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懂防火知识,有防火预备措施,有看火人,记录动火时间、地点。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11、施工交叉作业时,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
四、补充条款:
甲乙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责人:
乙方名称:
负责人:
消防安全委托管理协议书(参考文本)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0号令),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由乙方租赁使用的位于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及便利的消防安全管理环境。
4、为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组织保障。
三、乙方责任义务: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组织实施防火安全的自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3.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4.不在所承租的房屋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教育和培养员工或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7.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8.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9.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其它消防安全职责。
10.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甲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施工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甲方;北京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甲方)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强化治安、消防管理,增强全体职工及护场人员的法制观念,确保工程生产正常进行,经甲乙观方共同研究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各级有关规章制度。
二、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对全体人员进行治安消防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治安消防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三、乙方不得私自乱雇施工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凡是下列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l、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的人。
2、保外就医的劳改犯或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假释的人。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的人。
5、精神病人或呆傻的人。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超过60岁的人。
7、对现行政策严重不满的人或因其他因素不宜使用的人,违者查出一人罚款500~1000
元。
四、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配备一名保卫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治安消防管理以及日常工作,要建立治保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确保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防爆、放火、防破坏及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
五、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消防器材监护和维护,不得丢失损坏。
六、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得脱岗、漏岗和看书、看报、坐、卧、倚、靠、打吨、吸烟、吃东西、带收、录音机,不准在岗位上聊天,精神不集中或打闹嬉戏,不认真执勤,经甲方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后要予以罚款50~100元。
七、保安人员应熟悉责任区内的水源、消防栓位置,消防通道,无火情时,任何人不得借口动用消防栓和消防器材,成保人员要负责检查维护、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整、灵敏、有效状。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成保员有权在现场劝阻任何人吸烟,并按规定每次罚款10—50
元,如果成保员不负责、责任区内有吸烟者或发现地上有烟头,对责任区人给与警告或罚款10~50元。
八、保安人员对电气焊工要严加管理要求持证上岗,有用火证,看火人,配水桶,清理周围易燃物,上下作业要接住火化,认真落实“清”“接”“浇”“看”“检”防火措施,手续不全,非电气焊工一律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九、路工现场仓库禁止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热得快,违者成保员有权没收炉具送甲方进行罚款100~200元。
十、乙方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
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受贿
等,一旦发现,无论价值和次数多少,一律清除出场,甲方还要给乙方罚款500~1000元。
十一、保安人员具有外树形象,内保安全的功能,标准高、要求严、责任心强,要求着装整洁规范,带好安全帽、袖标和胸卡,如违反此规定,对乙方人员罚款50~100元。
甲方
按照现场条件范围,要求乙方人员加派工人进行看护,如乙方达不到所上的人数,缺少1人罚款100~500元。
十二、乙方人员不听从甲方管理,不接受工作任务,顶撞领导,同志间不团结,吵架打架,上班时间酗酒、赌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损失或重大危害的,要清除现场,罚款100~
500元。
乙人员文明执勤,坚持原则,有突出表现及时清除现场火灾隐患或抓获盗窃分子,乙方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十三、保安人员有权制止野蛮施工现象,上道工序不得破坏下道工序的成品,有权制止乱写乱画污染成品的行为,督促施工人员做到活完场净,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以上问题要登记好找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楼内设有库房的要求有专人管理,成保员进行监督;库内不准乱放、混放、易燃物品要隔离存放,保持清洁,防止火灾隐患。
十四、木工油工在操作时,成保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