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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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23
一、工程慨况
本工程为房山区第二职业高中分校区加固工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下坡店,总建筑面积3272㎡,本建筑原为砖混结构,层数为两层,建筑高度约为12.40m,耐火等级为二级,现进行旧楼加固改造,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编制本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根据甲方提供的电源结合施工现场用电机械设备布置情况,设一个配电房内设一个总配电柜,每个总配电柜分3个干线采用埋地敷设电缆引至分配电箱,再由分配电箱引至各用电设备的开关箱。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本工程供电系统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
二、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施工现场用电机械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机械一览表编制。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用电量一览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安装功率
KW
数量
合计功率KW
备注
4
龙门式吊
11
1
11
5
钢筋调直切断机
9
1
9
6
钢筋切断机
GQ40
3
1
3
8
钢筋弯曲机
2.2
2
2.2
11
电焊机
BX1-315
17KVA
2
34KVA
13
混凝土搅拌机
15
1
15
18
蛙式打夯机
2.8
4
11.2
22
无齿锯
2.2
4
8.8
25
办公室照明
4
26
现场照明
10
27
空气压缩机
75
1
75
四、施工临时用电计算书
1.工地临时供电包括施工及照明用电两个方面,计算公式如下:
P=1.1×(K1∑Pc+K2∑Pa+K3∑Pb)
其中P──计算用电量(kW),即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Pc──全部施工动力用电设备额定用量之和;
Pa──室内照明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
Pb──室外照明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
K1──全部施工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系数;
总数10台以内取0.75;10—30台取0.7;30台以上取0.6;
K2──室内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0.8;
K3──室外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1.0;
则根据设备用电量表可得:
K1应该取0.7,P=135KW
2.二、变压器容量计算:
变压器容量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0──变压器容量(kVA);
1.05──功率损失系数;
cos──用电设备功率因素,一般建筑工地取0.75。
经过计算得到P0=1.4×135=189kVA。
五、电线路布置及配电箱设置
1、根据现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土建施工平面布置图,确定的机械设备的位置及施工机具的负荷情况,本工程供电线路采用VV型五芯电力电缆,设置专用电缆或穿保护管敷设至各配电箱,其走向见平面布置图及供电系统图。
2、本工程采用TN-S供电系统,总配至II级配电箱采用VV型五芯电力电缆供电,II级配电箱至III级开关箱、移动配电箱或专用照明配电箱根据需要选用五芯电力电缆。
总配电柜设一组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小于4Ω,距离总配电室超过30M的配电箱及末级配电箱均应设置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小于10Ω。
六、施工现场照明
1、办公室(安装高度大于2.4M)、室外操作棚及安全通道(安装高度大于3M,并设防护罩)等场所采用220V照明,室外照明采用防雨灯,照明电缆穿PVC管敷设。
2、所有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均应进行保护接零。
所有三孔插座必须按规范要求接线,保护接零必须到位,导线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分色。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作业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12V。
七、配电箱制作要求
1、配电箱内供电回路必须满足供电系统要求,必须按要求设置工作接零排、PE保护接零排。
要求保护接零排使用-30×4铜排制作直接固定于箱体左右下侧。
2、配电箱箱体均采用1.5MM以上钢板制作,箱体应按防雨要求设计,具有户外防雨功能。
箱体及门均应与PE排连通,箱体门应加专用锁。
3、箱体内外必须按要求进行防腐处理,箱体外侧要求刷桔黄色油漆并按公司统一要求的标记方法进行统一喷字。
4、箱内导线连接必须按规定进行分色;箱内导线暗配当导线穿过配电板时应使用护套,要求箱内开关位置设置合理、导线排列整齐美观。
多股软线接头处应搪锡并加压接线端子。
所有螺丝必须使用镀锌件,接零排所有的螺丝必须加弹簧垫圈、平垫圈。
5、配电箱应设置门锁,配电箱门应设置接地镀锌螺丝,配电箱进出线必须设在下侧,配电箱电缆进出线处应设防护圈,保护(或保护管配入箱内)电缆。
6、移动配电箱必须设置支架高度为(0.6-1.3M)0.65M,支架与箱体应进行电气连接。
7、配电箱内应根据实际配置,在适当位置画出配电箱配线系统图及定期检查记录表。
八、防雷保护措施
本工程接地采用TN—S系统,在总箱与分配电箱及固定机械设备处均须重复接地,重复接地采用人工接地极,顶端埋深0.7m,总配重复接地线不得小于电源工作零线的线径,接线牢固可靠,所有配电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带电,金属外壳均应作保护接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严格区分,保护零线应使用统一标志的黄/绿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黄/绿双色线作相线和工作零线使用。
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采用铜鼻子可靠连接,不得使用铰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接地电阻小于10Ω,超过20m的塔吊,井架,脚手架应避雷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在基础完成后可利用其自然接地体。
施工机具(井架、钢管外脚手架等)的防雷按第三类工业建筑、构筑物的防雷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井架、钢管外脚手架等的最高点用不小于25mm2的多股双色软线引下接地,避雷针可用直径为Φ10-Φ20mm,长2M以上的圆钢。
其固定部位应与设备作有效的防腐、绝缘处理。
避雷针避雷保护范围的600进行计算。
钢管外脚手架的防雷接地,采用外架多点接地,与防雷接地体连接。
每三个月对所有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并做好每一测试点的测试记录。
九、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电缆采用穿套管埋地敷设,埋深在0.60m以下,在穿越道路处套钢管保护,两端伸出路基2m,配电箱引上处及电缆登高引上处均套钢管保护,直埋处上下均用细砂垫实后用砂砖块保护盖上,电缆头和中间头制作严格按制作工艺标准施工,以保证其绝缘电阻和强度均不低于原电缆技术参数。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3.配电箱安装应牢固,并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用常温的场所,安装高度距地1.3m,选用有门带锁防水型,进入口均套橡胶护线套,所有配电箱均为铁质。
4.箱内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A、配电箱内各元件应安装牢固、平整。
B、配电箱内零线、保护线应通过端子板连接。
C、箱内连接导线截面应大于等于4mm2,铜芯导线并按要求进行分色。
D、各种箱体的构架、底座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体应作保护接零,所有接零保护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
E、多股导线应搪锡压接,并应牢固可靠。
5.配电箱周围应留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不准堆放任何有碍于操作和易燃易爆物品,箱内保持清洁。
6.实行照明、动力分开制,各成回路。
对机械设备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末级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严禁用一个开关回路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设备。
7.对于达不到安全距离的用电设施,必须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8.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立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总箱漏电动作电流大于75mA、二级不大于30mA,手持电动工具及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不大于15mA。
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的开关箱内应设置短路、漏电保护装置,潜水泵使用的负荷线应采用专用的防水橡皮护套电缆,负荷线不得承受外力。
9.熔丝与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相匹配,严禁用铜丝代替,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
10.夜间施工照明电源应有可靠的保护、防护措施。
11.严禁乱拉电源线,临时电源线采用橡胶线,严禁使用护套线、花线;绝缘层破坏的线路应立即更换,严禁带电操作。
12.根据现场需配置若干标准移动电箱。
13.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4.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护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
15.室内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4m,室外不低于3m,室外灯具用防水型;地下室、楼梯间采用36V安全电压(采用5KVA-380V/36V干式安全隔离变压器变压),初级设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
16.施工现场用电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
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大于15A,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7.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18.导线颜色宜按下:
A、B、C相线分别为黄、绿、红,零线为浅蓝色,接地保护线应为黄绿双色线。
19.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A、电气装置的选择:
a: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b: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c: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d: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e: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f:
各配电箱的漏电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配合。
g: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h: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B、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应每七天由现场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总配电室内每年按季度分四次进行停电清扫、检查。
C、检查、维护配电箱时严禁带电作业。
D、配电箱盘面上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并作分路标记。
E、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应在相应配电箱内实施停电并上锁。
F、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熔丝。
20.现场范围以内管线不明处,请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21.现场漏电保护器采用隔离式。
22.现场用电设备(器具)采用合格证齐全的产品。
2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总端、中间端、末端进行重复接地,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并按规定色标要求接线。
24.环境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保护零线相连接。
25.正常情况,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零线:
a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柜架,室内外配电的金属柜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及敷线钢索。
b: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截面应为10mm2绝缘铜线或16mm2的绝缘铝线。
c: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任何情况下不准用作负荷线。
26.临时用电线路安装,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照明及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除遵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外,尚注意下列事项:
a:
施工照明配电箱尽量与施工动力用电分箱布置b:
恶劣条件下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手持照明灯具、线路应采用36V低压照明线路。
c:
手持电动工具中的Ⅰ类工具使用过程中必须做保护接零。
d:
所用配电箱必须采用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
e: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f:
塔吊、龙门架的顶尖安装避雷针、接地。
27.地下室施工作业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高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28.1#楼北侧外电架空线路不满足JGJ46-2005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根据JGJ46-2005要求做好外电防护。
29.其他未尽事宜,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
十、预防电气火灾
1、总配室须吊顶,面积9m2以上,门向外开启,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设有灭火器和砂箱;并应有专用照明箱并设有专用回路保证照明的可靠性,应急灯应接于总配电源侧。
其周边15m范围内不得使用明火或放置氧气瓶,燃油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并对配电房内的电气线路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改.
2、施工现场、单身宿舍、临时工棚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热器,照明灯泡不得大于100W,照明用电按规范使用。
特殊场所一律使用防爆电器,开关一律设置在室外并不得使用闸刀开关。
3、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及时插修更换老化和破损的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认真选择安全保护装置。
4、使用电焊机时,执行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工周围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设备(1211灭火器),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灭火。
交流焊机停用时必须关闭电源,其配置导线不得放置在有积水和可燃物质上。
5、配电箱四周严禁堆放杂物,道路畅通。
6、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7、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现场防火制度。
8、定期对电工进行培训教育,以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9、教育工人提高用电知识,发现火灾及时扑救。
十一、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需要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时,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存档。
2、项目部设有专人管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技术档案。
其内容为a: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计设计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一次,并复查接地电阻值。
b: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专人(用电)管理(电工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c: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有专人负责对临时用电系统检测及技术交底。
4、项目部设有两名专职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设专人对配电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落实安全责任制,临时用电系统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将负责电工的姓名标注在配电箱体上。
7、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力度,严禁无证上岗。
8、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的拆除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严禁其他人员随意拆除供电装置;严禁带电拆除临时用电系统或供配电装置,拆除时必须由项目部安全员、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到场检查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