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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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
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二期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
WNBM2016-129-1/陕正衡招字2016-205号
采购人:
渭南市商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渭南市商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二期项目监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二期项目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
WNBM2016-129-1/陕正衡招字2016-205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
渭南市商务局
地址:
渭南市便民服务中心东配楼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招标三部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监理服务
项目用途:
监理
项目性质:
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
20万元
六、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出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时止,每日上午8:
30时至12:
00时,下午13:
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3.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0日14:
30前
2、磋商时间:
2016年12月20日14:
30整
3、磋商地点:
渭南市便民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
杜家勇、董小萍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招商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第二部分响应单位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购单位:
渭南市商务局
2、监督机构:
渭南市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响应单位:
独立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符合磋商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
5、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的统称
6、成交单位:
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响应单位
二、响应单位
1、合格响应单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磋商委托
如响应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响应单位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单位,均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期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单位。
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负。
3.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单位,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方便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均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单位。
4、磋商文件的购买
响应单位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响应单位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5、磋商的处理依据
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6、解释权归属
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内容是渭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二期项目监理项目,各响应单位应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在其中选项,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监理服务期限:
应自开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有损害采购单位利益的行为,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更换其它监理单位。
(4)依据本项目进展的专业需要,按时选派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磋商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备注:
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5)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6)响应单位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7)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8)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1-8项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开标当天,请携带上述必备资质证明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原件的资质不接受扫描件,过时不接受任何补充资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需装订在正、副本中。
3、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响应函;
(2)响应报价表。
4、磋商报价:
(1)响应单位的磋商报价应在监理项目服务期内,响应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2)监理合同价监理服务期内按工程决算价格,不再调整,合同执行期内监理费率不再调整。
(3)监理服务期:
应自开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响应单位对此应明确响应或承诺。
(4)凡因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响应单位自负。
(5)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6)响应单位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凡磋商文件要求(或允许计入)及响应单位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费用(不论是否要求计入报价)若磋商时未报或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采购单位将按此费用响应单位已计取,并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对待。
只允许有一种磋商方案和报价。
(8)报价货币:
人民币,单位:
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报价语言:
汉语语言文字。
(10)磋商期间各响应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保证金:
(1)本次磋商活动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为:
(¥2000元)
(2)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A、银行转账
B、电汇
C、银行保函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2月19日16点30分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携带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备注:
1、磋商保证金以响应单位名称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
2、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标明项目编号。
(3)响应单位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4)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响应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5)磋商保证金退还:
A.未成交单位:
磋商结束后,成交公示5个工作日内,响应单位在退还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基本账户退还至供应商基本账号;
B.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无息退还;(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单位介绍信、单位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A.唱价后在磋商有效期间,响应单位撤回其响应文件;
B.成交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
C.成交单位未按时缴付成交服务费;
D.由于响应单位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
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响应单位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
(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
(5)响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负责。
8、文字要求
本次磋商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响应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单位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1)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人代表章。
(2)应标明文件编号、磋商项目、响应单位全称(公章)等内容。
(3)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响应单位。
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响应单位递交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4、磋商响应文件寄送后,在截止期前,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响应单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扉页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响应单位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6、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单位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还应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罚。
六.磋商、澄清、成交
1、磋商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响应单位派代表参加磋商大会;
(2)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D、要求响应单位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响应单位提出的质疑。
(3)唱价前,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价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响应单位的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4)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B、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成员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单位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如果响应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5)唱价后,直到向成交的响应单位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响应单位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响应文件的初审
(1)初审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响应单位文件中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单位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响应单位及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响应单位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
B、响应单位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C、响应单位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响应单位名称与购买磋商文件时登记的响应单位名称不符的;
D、必备资质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E、响应单位未按磋商文件签字或加盖公章,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F、响应单位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G、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H、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I、响应单位前期参与了本次项目方案设计的;
J、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
K、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L、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M、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与磋商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N、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
3、澄清
(1)磋商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上述步骤初审合格的响应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响应单位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作为磋商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磋商参考。
澄清时响应单位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磋商报价、监理服务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响应单位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磋商价格及实质内容。
七、采购代理机构及职能
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评审工作,磋商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
2、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响应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办法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响应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
(5)参与磋商结果报告的起草;
(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响应单位提出的质疑;
(7)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8)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精神,有权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3、磋商小组的职能:
(1)审查参加磋商响应单位的资质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要求响应单位对磋商采购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成解释或者澄清;
(3)依据磋商文件,并视磋商情况,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响应单位。
(4)排序推荐侯选成交单位。
(5)协商处理磋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
4、竞争性磋商开始后,直到与成交的响应单位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响应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均不得向响应单位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八、磋商评审办法及内容
1、磋商程序:
磋商的全过程分为第一次磋商报价、响应单位资质审查、第二次报价、综合评审及打分等阶段。
(1)第一次报价:
将各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以不公开形式宣读。
(2)响应单位资质审查: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响应单位提供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必备资质或资质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规定的响应单位,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小组根据二次报价、磋商澄清、承诺及响应文件进行最后的评审工作。
2、成交原则:
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作为成交单位的磋商方法。
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成交候选单位。
九、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价和比较以投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评审”、“最终报价”、“总体技术方案评审”、“其他评审内容”等方面进行评审赋分。
3、评审方法及内容
(1)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作为成交单位的磋商方法。
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成交候选单位。
(2)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以项目为单位分别推荐成交候选单位;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写出磋商意见。
(3)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
商务响应5分
磋商报价10分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情况10分
监理大纲50分
企业实力10分
业绩10分
服务承诺5分
(4)评审内容
评标
因素
分数
评价要素
商务响应
5分
商务响应:
投标文件对付款、服务期、验收等商务要求进行响应说明,根据响应程度计1-5分,无响应说明不计分。
未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密封、封装的扣1-2分。
磋商报价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情况
10分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7分)
具有高级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师得2分。
具有ITSS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每担任过一个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总监,得1分,最多得3分。
2、其他人员配备(3分)
配备至少3人,并均持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增加一人加1分,最多得3分。
备注:
所配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
监理大纲
45分
1、监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方法(能够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监理工作的重点,反映监理工作的特色,帮助业主解决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问题。
)(1-2分)
2、项目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依据(1-3分)
3、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监理依据(1-3分)
4、监理工作程序(1-3分)
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把握本项目建设质量、发挥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益有较好的思路和控制方法。
)(1-5分)
2)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项目进度控制的把握、项目里程碑的控制有较好的思路和方法)(1-5分)
3)合同和文档资料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对项目合同管理、项目文档资料管理有健全的制度和控制措施)(1-5分)
4)对项目变更管理的方法和措施(能从全局出发对项目变更的流程和管理提出有效的方法和建议。
)(1-5分)
5)沟通与协调的方法和措施(1-4分)
6)监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公司对监理服务质量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系统的保障措施。
)(1-3分)
6、监理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含公司及现场)(1-3分)
7、监理设施、设备、仪器配置(1-2分)
8、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1-2分)
企业实力
15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