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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工行业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能源化工行业)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

CEL——011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总则

1.1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本规则适用于气候类型为T1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本规则不适用于双制冷循环系统和多制冷循环系统的机组。

2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109毫米,宽度最小为66毫米。

2.2标识名称为:

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ENERGY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制冷综合性能系数(W/W);

(5)额定制冷量(W);

(6)制冷消耗功率(W);

(7)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能源效率检测

3.1制冷综合性能系数、额定制冷量和制冷消耗功率的试验方法参照GB/T18837,具体内容见附件2。

3.2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3-《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能够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提交的检测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4标识信息的标注

4.1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产品规格型号参照GB/T18837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且和铭牌上的标注相壹致。

4.3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GB21454的现行有效版本中能效等级判定方法的要求和检测报告确定。

4.4制冷综合性能系数、额定制冷量和制冷消耗功率应依据GB21454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效标识标注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额定制冷量和制冷消耗功率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制冷消耗功率是指生产者在备案产品特定组合条件下室内外机组消耗的总功率。

4.5依据国家标准为GB21454的现行有效版本。

5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且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标识应采用80克及之上铜版纸印制。

5.3标识应采用不干胶方式粘贴。

5.4出厂或进口的每壹台套机组均应粘贴标识。

5.5标识应粘贴在室外机组正面明显部位。

5.6粘贴在机组上的标识应符合本规则第2条的规定,图案、文字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2.1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5.7使用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物以及宣传中的标识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能够单色印刷标识,但标识中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6标识的备案

6.1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外机规格型号逐壹备案。

型号不同但室外机制冷系统结构相同、制冷综合性能系数、额定制冷量和制冷消耗功率壹致的产品在备案时可不提交检测报告。

6.2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4),以及《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且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填写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

6.3产品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4授权机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息的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记、存档、编备案号,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壹年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各型号的标识备案情况;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6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文本为准。

7标识的公告

7.1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且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

7.2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电话:

(010)58811738。

附件1: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注:

标识样式以二级为例,实际标识等级按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确定。

请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发展改革委公告2004年第71号)。

附件2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试验方法

1.1试验条件

1.1.1机组室内机制冷量试验的试验装置按附录A的规定。

1.1.2机组制冷量试验的试验装置按附录A的规定。

1.1.3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试验的试验装置按附录A的规定。

1.1.5试验工况见表1,按机组气候类型分类选用相应工况进行试验。

1.1.6测量仪表的壹般规定

试验用仪表应经法定计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1.7仪器仪表的型式及精度

试验用仪器仪表的型式及精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试验工况℃

试验条件

室内侧入口空气状态

室外侧入口空气状态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a)

制冷试验

名义制冷

T1

27

19

35

24

a)适应于湿球温度影响室外侧换热的装置。

表2仪器仪表的型式及精度

类别

型式

精度或准确度

温度测量仪表

水银玻璃温度计、电阻温度计、

热电偶

空气温度±0.1℃

水温±0.1℃

流量测量仪表

记录式、指示式、积算式

测量流量的±1.0%

制冷剂压力测量仪表

压力表、变送器

测量压力的±2.0%

空气压力测量仪表

气压表、气压变送器

风管静压±2.45Pa

电量测量仪表

指示式

0.5级精度

积算式

1.0级精度

质量测量仪表

测定质量的±1.0%

转速仪表

机械式、电子式

测定转速的±1.0%

气压测量仪表(大气压力)

气压表、气压变送器

大气压读数的±0.1%

时间测量仪表

秒表

测定经过时间的±0.2%

注:

噪声测量应使用I型或I型之上的精确级声级计

1.1.8机组进行制冷量试验时,试验工况参数的读数允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制冷量试验名义工况参数的读数允差℃

项目

室内侧空气状态

室外侧空气状态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最大变动幅度

±1.0

±0.5

±1.0

±0.5

平均变动幅度

±0.3

±0.2

±0.3

±0.2

1.2试验的壹般要求

1.2.1机组所有试验应按铭牌上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进行。

1.2.2试验时,应连接所有辅助元件(包括进风百叶窗和安装厂制造的管路及附件),且且符合工厂安装要求。

1.2.3机组连接应按各试验的具体要求进行连接,连接管的直径、安装、绝缘保护、抽空、充注制冷剂等应和制造厂要求相符。

机组室内、外的连接管管长、分歧长度、室内、外机落差应按照各试验的具体要求。

1.3试验方法

1.3.1制冷量试验

机组制冷量按附录A和表1规定的名义制冷工况对被试机组进行试验,机组制冷量试验应按图1或图2所示连接方式1)和要求连接室内机和室外机2)。

打开所有室内机使其处于工作状态,同时打开室外机使其处于工作状态;测出每台室内机制冷量,这些室内机制冷量之和,就是该台被试机组的制冷量。

注:

1)室内机按图1或图2和室外机安装,其中分配器前、后的连接管长度为5米或制造厂规定,分配器的形式不限。

2)室外、内机应为被试机,室内机可根据机组名义制冷量的大小,按室外机配置室内机的最少台数配置室内机的数量(但至少2台),同时,这些被试室内机的名义制冷量之和应等于被试机组的名义制冷量(配置率100%)。

1.3.2制冷消耗功率试验

按1.3.1方法测定机组制冷量的同时,测定机组的输入功率、电流。

1.3.3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试验和计算

1.3.3.1机组连接方式

1.3.3.1.1机组应按照图1或图2所示连接方式和要求连接室内机和室外机,安装时,其中分配器前、后的连接管长度为5米或制造厂规定,分配器的形式不限。

1.3.3.1.2室外机、室内机均为被试机,室内机可根据机组名义制冷量的大小配置室内机数量。

室内机配置原则为:

室内机的名义制冷量之和应等于被试机组的名义制冷量(配置率100%);室内机和室外机配置成的机组必须在其100%±5%负荷、75±10%负荷、50±10%负荷和25±10%负荷下能够正常运行。

1.3.3.2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1.3.3.2.1部分负荷额定性能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属制冷量可调节系统,机组必须在其100%±5%负荷、75±10%负荷、50±10%负荷和25±10%负荷的卸载级下进行标定,这些标定点应该用于计算综合性能系数。

1.3.3.2.2部分负荷额定性能工况必须按表4(适用于T1气候类型)的规定。

表4部分负荷额定性能工况

试验条件

室内侧入口空气状态

室外侧入口空气状态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额定性能工况(制冷)

T1

27

19

27

----

额定性能工况(制热)

高温

20

---

7

6

能够调节卸载装置以得到规定的卸载级,不得对标准额定性能工况下的室外风量进行手工调整。

可是,靠系统功能自动调节是允许的。

也能够通过控制起停室内机的数量来完成部分负荷的试验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测试时,室内机的型式为适合IPLV检测、最少数量的最小静压室内机组合。

对于模块型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以基本模块进行测试。

1.3.3.2.3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实测值保留俩位小数,对于制冷量非连续可调的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需要作–7.5%的修正,以反映开停机的能耗损失。

1.3.3.2.3.1本标准所适用设备的IPLV(C)(以EER表示),必须按下述计算:

在1.3.3.2.2规定工况下,按附录A规定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确定制冷量和EER;

由图3“部分负荷系数曲线”在每壹标定点确定部分负荷系数(PLF);

图3部分负荷系数曲线

图中曲线基于下列公式

PLF=A0+(A1×Q)+(A2×Q2)+(A3×Q3)+(A4×Q4)+(A5×Q5)+(A6×Q6)

式中:

PLF---部分负荷系数

Q---部分负荷额定工况下全负荷容量的百分比,0~100(在计算部分负荷制冷量占全负荷制冷量百分比时,当100%负荷制冷量大于机组名义制冷量时,取100%负荷制冷量为全负荷制冷量,且在进行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计算时,100%负荷的部分负荷系数PLF取1.00;当100%负荷制冷量小于机组名义制冷量时,取机组名义制冷量为全负荷制冷量。

A0=-0.12773917×10-6

A1=-0.27648713×10-3

A2=0.50672449×10-3

A3=-0.25966636×10-4

A4=0.69875354×10-6

A5=-0.76859712×10-8

A6=0.28918272×10-10

用下列等式计算综合性能系数IPLV(C):

IPLV(C)=(PLF1-PLF2)(EER1+EER2)/2+(PLF2-PLF3)(EER2+EER3)/2+

(PLF3-PLF4)(EER3+EER4)/2+(PLF4)(EER4)

式中PLF1、PLF2、PLF3、PLF4---由图3确定部分负荷额定工况下100%±5%负荷、75±10%负荷、

50±10%负荷、25±10%负荷的部分负荷系数;

式中EER1、EER2、EER3、EER4---部分负荷额定工况下100%±5%负荷、75±10%负荷、50±10%负荷、25±10%负荷时的EER;

1.3.3.34级卸载系统的计算举例

1.3.3.3.1机组性能数据和计算例

1.3.3.3.1.1假定机组有如下四个卸载级:

·100%(全负荷)

·全负荷的75%

·全负荷的50%

·全负荷的25%

1.3.3.3.1.2由图3得到部分负荷系数(见图4例)

1.3.3.3.1.3根据1.3.3.2.1,1.3.3.2.2得到每壹卸载级的EER

1.3.3.3.1.4利用通用公式计算IPLV(C)

PLF1=1.0EER1=2.9

PLF2=0.9EER2=4.05

PLF3=0.4EER3=5.14

PLF4=0.1EER4=2.57

将上面的值带入IPLV(C)计算公式

IPLV(C)=(PLF1-PLF2)(EER1+EER2)/2+(PLF2-PLF3)(EER2+EER3)/2+

(PLF3-PLF4)(EER3+EER4)/2+(PLF4)(EER4)

IPLV(C)=(1.0-0.9)(2.9+4.05)/2+(0.9-0.4)(4.05+5.14)/2+

(0.4-0.1)(5.14+2.57)/2+(0.1×2.57)

=0.3475+2.2975+1.1565+0.257

IPLV(C)=4.0585圆整为4.06

为了进壹步说明计算过程,见图4例

注:

曲线基于下列公式

PLF=A0+(A1×Q)+(A2×Q2)+(A3×Q3)+(A4×Q4)+(A5×Q5)+(A6×Q6)

式中:

PLF---部分负荷系数

Q---部分负荷额定工况下全负荷容量的百分比,0~100

A0=-0.12773917×10-6

A1=-0.27648713×10-3

A2=0.50672449×10-3

A3=-0.25966636×10-4

A4=0.69875354×10-6

A5=-0.76859712×10-8

A6=0.28918272×10-10

图4IPLV(C)计算部分负荷系数曲线

根据1.3.3.3.1.1、1.3.3.3.1.2和1.3.3.3.1.3,计算出IPLV(C)值,见表5。

表5IPLV(C)计算例

制冷

量级

制造厂净制冷量(仅对制冷)

%全负荷制冷量b)

PLFa)

制造厂部分负荷EER

平均部分负荷EER

PLF差

平均部分EER×PLF差

加权平均值

1

2

3

4

50.0

37.5

25.0

12.5

100%

75%

50%

25%

0%

1.0

0.9

0.4

0.1

0.0

2.90b

4.05

5.14

2.57

3.475

4.595

3.855

2.57

(1.0-0.9)=0.1

(0.9-0.4)=0.5

(0.4-0.1)=0.3

(0.1-0.0)=0.1

3.475×0.1=

4.595×0.5=

3.855×0.3=

2.57c)×0.1=

单值IPLV(C)

0.3475

2.2975

1.1565

0.257

4.06d)

由图A1得到的各部分负荷系数。

100%制冷量和EER是在部分负荷额定工况下被确定的。

对0%和最后制冷量级之间的区域,用最后制冷量级的EER作为平均EER。

圆整至4.06。

附录A制冷量的试验方法

A1试验方法

A1.1本附录规定有以下五种试验方法:

室内侧空气焓差法;

室外侧空气焓差法;

压缩机标定法;

制冷剂流量计法;

A1.2试验方法的适用范围

A1.2.1制冷量小于40000W的空调机应采用室内空气焓差法和另壹种方法同时测试。

A1.2.2制冷量等于或大于40000W的空调机至少应采用壹种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在进行制冷量测试时,如未采用室内侧空气焓差法,应按A5和A7的规定同时测定室内空气流量和潜热制冷量。

A2空气焓差法

A2.1制冷量是通过测定空调机进、出口的空气干、湿球温度和空气流量确定。

A2.2制冷量小于40000W的空调机的室内侧试验应采用本方法;大于等于40000W的空调机的室内侧试验也可采用本方法。

在满足A2.8的附加要求后,本方法仍可用于制冷量小于40000W的空调机的室外侧试验。

压缩机单独通风的空调机用室外空气焓差法试验时应按A2.8.2的规定。

分体式室外侧热交换的空调机用室外侧空气焓差法试验时应按A2.9.3和A2.10.3所允许的管路漏热损失进行修正。

A2.3试验装置采用下列布置:

a)风洞式空气焓差法布置原理图见图A1。

图A1

b)环路式空气焓差法布置原理图见图A2。

测量环路应密闭,各处的空气渗漏量应不超过空气流量测试值的1%,空调机周围的空气干球温度应保持在测试所要求的进口干球温度值的±3℃之内。

图A2

c)量热计空气焓差布置原理图见图A3。

图中的封闭体应制成密封和隔热的,进入的空气在空调机和封闭壳体之间应能自由循环,壳体和空调机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0mm,封闭壳体的空气入口位置应远离空调机的空气进口。

空气流量测量装置处在封闭壳体中的部位应隔热。

图A3

d)房间空气焓差法布置原理图邮图A4。

e)图A1~A4所示的布置是空气焓差法的各种使用场合,不代表某种布置仅适用于图中所示型式的空调机。

当压缩机装在室内部分且系单独通风时应使用图A3所示的封闭壳体。

图A4

A2.4试验房间应按实际使用情况满足A8.1的规定。

A2.5空气流量测量装置应按A5的规定。

A2.6机外静压测量应按A6的规定。

A2.7温度测量规定如下:

A2.7.1测量风管内的温度应在横截面的各相等分格的中心处进行,所取位置不少于三处或使用合适的混合器或取样器。

风管内典型的混合器的取样器见图A5。

测量处的空调机之间的连接管应隔热,通过连接管的漏热量应不超过被测量制冷量的1.0%。

图A5

A2.7.2室内侧空气入口处的温度应在空调机空气入口处至少取三个等距离的位置或采用同等效果的取样方法进行测量。

温度测量仪表或取样器的位置应离空调机的空气入口150mm。

A2.7.3室外侧空气入口处的温度测量应满足下列条件:

a)室外侧空气入口处的温测量应在室外侧热交换器周围至少取三点,测量点的空气温度不应受室外部分排出空气的影响。

b)温度测量仪表或取样器的位置应离室外侧热交换器的表面600mm。

c)测出的温度应是室外部分周围温度的代表值,试验中室外部分周围所规定的试验温度应尽可能地模拟实际使用中的状况。

A2.7.4经过湿球温度测量仪表的空气流速应为5m/s左右。

在空气进口和出口处的温度测量用同样的流速,空气流速高于或低于5m/s的湿球温度测量应进行修正。

A2.8室外侧空气焓差法试验的附加要求规定如下:

A2.8.1当空气焓差法用于室外侧试验时,应确认附装的空气流量测量装置不会改变被试空调机的性能,否则应进行修正。

在空调机的室外侧热交换器的中点处应焊接热电偶,对配有膨胀阀且且对充注制冷剂量不敏感的空调机能够把压力表接在检修阀上或接在吸气管和排气管上。

首先,把空调机接上室内侧试验装置但不接室外试验装置,在规定的工况下进行预试验运行。

在运行的工况稳定后每隔10min记录壹次数据,连续记录时间不少于1h。

然后接上室外侧试验装置进行试验,再次取得稳定后将焊接的热电偶指示的温度或安装的压力表指示的压力记录下来。

将这些数据的平均值和预试验记录的数据的平均值进行比较,如果温度超过0.3℃或压力不在其相应的范围内时,则应调整室外空气流量直到达到上述要求为止。

接室外侧试验装置的试验应在运行工况稳定后继续进行1h,这壹期间内的室内侧试验结果应和不接室外侧装置时的预试验结果壹致,其相差不超过2.0%。

之上要求对空调机的制冷循环和制热循环均适用。

A2.8.2空调机中的压缩机若和室外气流进行通风,考虑压缩机的热辐射应采用量热计空气焓差法布置(图A3)。

A2.8.3在室外侧空气流量按A2.8.1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制冷量计算应采用调整后的空气流量。

但在预试验期间记录的室外侧风机输入功率应作为计算时的依据。

A2.9制冷量的计算

A2.9.1用室内侧试验数据按下式计算制冷量、显热制冷量和潜热制冷量:

qtci=Qmi(ha1-ha2)/[V́n(1+Wn)]………………………………………………(A1)

qsci=QmiCpa(ta1-ta2)/[V́n(1+Wn)]……………………………………………(A2)

qlci=2.47×106Qmi(Wi1-Wi2)/[V́n(1+Wn)]…………………………………(A3)

Cpa=1006+1860Wi1…………………………………………………………………(A4)

A2.9.2用室外侧试验数据按下式计算制冷量:

qtco=Qmo(ha4-ha3)/[V́n(1+Wn)]–Et……………………………………………(A5)

对于不进行再蒸发的风冷式空调机:

qtco=QmoCpa(ta4-ta3)/[V́n(1+Wn)]–Et………………………………………(A6)

A2.9.3管路漏热损失的修正值按下式计算:

a)对于光铜管

qL=[0.6057+0.0005316(Dt)0.75(△t)1.25+0.07974Dt△t]L……………………………(A7)

b)对于隔热管

qL=[0.6154+0.03092(Th)-0.33(Dt)0.75(△t)1.25]L……………………………(A8)

为取得6%的热平衡,管路漏热损失修正值应按代数相加,计入室外侧制冷量中。

A3压缩机标定法(图A6)

图A6

A3.1制冷量按以下方法确定:

a)根据测理进入和离开空调机室内侧的制冷剂参数,以及同壹形式的压缩机在相同工况下试验结果求得的制冷剂量确定,当离开蒸发器的制冷剂过热度小于6℃时,制冷量应采用量热器直接测量法。

b)当压缩机运行工况和空调机的试验工况相同时,由量热器直接测量法确定制冷量。

A3.2本方法不适用于下列空调机的试验:

a)配有壹个处于室内气流中且无隔热的室外侧水冷热交换器的空调机。

b)压缩机处于室内气流中且无隔热时,不采用量热器直接测量法确定制冷量。

A3.3制冷剂参数的测量规定

A3.3.1空调机应在规定的试验工况下运行,进入和离开室内侧以及进入和离开压缩机的制冷剂的温度和压力每隔10min测量壹次。

取七组读数,试验允差应在A9.2规定范围之内。

室内侧采用空气焓差法时,读数应在这壹试验中读取。

A3.3.2配有膨胀阀且对制冷剂充注量不敏感的空调机,其测定制冷剂压力的压力表能够接在制冷剂管路上。

A3.3.3对制冷剂充注量敏感的空调机,应在试验后测定制冷剂的压力。

试验中,温度通过焊在每个室内侧或室外侧热交换器回路的U型弯头中点处的热电偶测量。

试验后把压力表接入管路中,再将空调机抽真空,且按铭牌规定的种类和数量注入制冷剂。

且使空调机在试验工况下运行,根据工况参数增减制冷剂,使热电偶测得的温度的复示差值不超过0.3℃,进入和离开压缩机的制冷剂蒸气温度的复示差值不超过2.0℃,进入节流装置的复示差值不超过0.6℃,即可测定运行压力。

A3.3.4制冷剂温度应采用焊在管路适当位置上的热电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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