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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XX集团公司

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为加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煤炭生产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本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如何适应高速发展,把公司建设具有国内竞争力的能源大集团的战略目标,对公司技术保障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强化技术管理,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构建高效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瓶颈,为逐步实现基础牢固、优势突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低碳循环发展的大型能源旗舰企业有着重要意义。

二、技术体系建设指导思想

加强集团公司技术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管理、研发创新的主体作用,逐步形成企业技术保障和自主创新的持续推动力。

集约整合社会科技资源,通过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着力研究行业领先、国际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装备,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技术管理范围

(一)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区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三)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四)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五)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六)工程质量管理。

(七)科研及技术开发管理。

(八)防止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三、技术管理机构与权限

(一)技术管理机构

1.公司(矿)总工程师对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是公司(矿)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矿)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

2.公司(矿)根据需要在安全、生产、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主体专业设立相应的技术管理岗位,协助总工程师分管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总工程师负责。

3.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应设立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副部长或主任工程师)岗位;各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能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二)总工程师权限

1.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矿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公司对各矿总工程师和主要技术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的使用、调动、奖惩要事先征得公司总工程师的同意。

3.受公司总经理(矿长)委托,公司(矿)总工程师有权指挥和调动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急待解决的问题。

4.公司总工程师有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地质勘探、开拓延深、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发展机械化等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调整意见,提交总经理决定,受公司总经理委托有权安排和调整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技术开发资金。

5.公司(矿)出台的各种技术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细则、方案和措施等必须经公司(矿)总工程师批准。

6.公司(矿)总工程师对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公司总经理(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

总工程师作出的有关技术决定,未经公司总经理(矿长)同意不得改变。

7.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履行《煤矿安全规程》赋于的权限,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危及安全、质量低劣、不合标准和未经批准的施工;有权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局部或全部停产整顿;有权直接向主管部门报告本企业在技术上违反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的有关问题。

8.负责主持召开技术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

四、机构设置

1、公司生产技术部下设采掘、通风、地测防治水、规划设计、环保节能组,配置相应的采掘、通风、地测防治水、环保副部长和分管设计的主任工程师,并分别配备经理助理、主管协助各副部长做好分管业务的工作,并和上级单位,公司二级单位进行业务对接。

2、各二级煤矿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环保节能等职能管理部门,并配备和矿井产量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数量。

为了加强技术管理,各部门都要设置主要负责人(科长或主任工程师),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

总工程师对下设各业务部门进行直接领导和业务技术指导。

 

五、部门职责划分

部门

职能

公司生产技术部

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组织拟定公司内部采掘、通风、地测、施工技术及节能环保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

制定煤矿技术创新科技发展规划,

组织召开年底技术工作会议

组织拟定年度采掘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生产分析

拟定公司“一通三防”整体方案,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监测系统的业务管理。

拟定矿井地测防治水及储量管理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井田地质勘探工作

优化方案设计,组织专家评审

贯彻节能环保政策,制定节能环保措施并指导实施。

参与公司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改。

审核二级企业年度维检资金计划和执行情况。

 

二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

负责煤矿生产工作采煤、掘进、运输、顶板管理、矿压观测、质量标准化、工程验收工作

负责本专业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矿井生产衔接的编制工作

负责煤矿生产中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审工作

二级单位通风部门

负责煤矿通风系统管理,保障矿井各用风点的风量。

负责防尘、煤层自燃及防灭火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矿井的瓦斯管理及监测控管工作和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

二级单位地测部门

负责矿井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地质和测量工作,为生产设计和煤炭生产各项工作提供所需的地测资料。

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负责煤炭资源申请工作,加强储量管理,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寿命

二级单位科技环保部

统一管理矿井科技项目的开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从多渠道收集科技信息并组织技术交流,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负责矿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计量工作

 

六、部门管理内容

部门

管理内容

公司生产技术部

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立健全本企业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编制公司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审查二级公司中长期、年度计划

建立健全与通风有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与地质、测量、探放水有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制定科技发展远景规划及科技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二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生产技术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制定适合本矿井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制定矿井采区、工作面及其他井巷工程设计、审批、申报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中长期、年度、季度采掘衔接计划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制定矿井矿压监测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支护材料、器材及代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残留煤炭资源的回收工作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火工品管理、井下爆破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技术档案、生产图纸、文件的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二级单位通风部门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通风技术方面的标准。

制定矿井通风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瓦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防尘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防止和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放煤层自燃及防灭火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通风、瓦斯排放作业规程,措施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二级单位地测部门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地质、测量、探放水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探放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执行。

制定矿井采空区、老窑区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储量、“三量”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根据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地测、防治水的资料

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二级单位科技环保部门

制定矿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矿井科研成果、革新成果申报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制定矿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制定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的开展和评议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七、技术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1.协助公司总经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2.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

3.协助公司总经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

在发生事故时,协助总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4.负责主持编制公司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指导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审查公司矿区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以及新井建设、老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及循环经济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全公司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多种经营、环境保护、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工程开发等重大技术问题。

7.负责组织审查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

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8.负责组织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领导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着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9.推进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和批准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

10.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审定各二级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二)矿总工程师职责

1.协助矿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2.协助矿长组织制定本矿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

3.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本矿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

在安全生产事故时,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4.主持编制本矿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注重科技队伍建设,指导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以及新井建设、老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及多种经营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本矿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环境保护、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工程开发等重大技术问题。

7.负责组织研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环境保护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8.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9.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生产技术管理部部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煤矿生产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参与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安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4、参与分管范围施工设计和措施的会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适合现场变化的规程措施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5、指导本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并对规程措施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深入现场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技术问题,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和工程的验收及质量评定工作。

7、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资料图纸的整理管理和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生产技术管理部采掘副部长职责:

1.在生产技术部部长领导下,负责设计、采煤、掘进、采掘机械化、支护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协助部长编制公司设计、采煤、掘进、采掘机械化、支护专业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

3.参与制定矿区中短期发展规划,矿井技术改造及技术发展规划;参与编制矿区年度生产计划及生产接替安排、中、长期生产规划;负责重大技术项目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4.指导基层及时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

5.参与公司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中的技术开发和自主攻关项目。

7、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单位的矿建工程进行考核验收。

(五)生产技术管理部“一通三防”副部长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规程、规范;协助部长编制公司“一通三防”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

3.协助部长编制并审查公司“一通三防”年度计划,负责重大技术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4.参加公司各二级单位专项月度“一通三防”分析及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各矿“一通三防”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重大安全患提出可操作性意见。

5.指导基层及时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

6.参与公司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专业中的技术开发和自主攻关项目。

(六)生产技术管理部地测防治水副部长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地质、测量及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规程、规范;协助部长编制公司地质、水文地质、测量专业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

3.协助部长编制并审查公司地质、测量、防治水年度计划,负责重大技术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4.参加公司专项月度地质防治水分析及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各矿生产过程中防治水动态,对存在的重大安全患提出可操作性意见。

5.指导基层及时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

6.参与公司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中的技术开发和自主攻关项目。

(七)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职责

1.在生产技术部部长领导下,负责设计、采煤、掘进、采掘机械化、支护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协助部长编制公司设计、采煤、掘进、采掘机械化、支护专业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

3.参与制定矿区中短期发展规划,矿井技术改造及技术发展规划;参与编制矿区年度生产计划及生产接替安排、中、长期生产规划;负责重大技术项目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4.指导基层及时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

5.参与公司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中的技术开发和自主攻关项目。

7.协助部长做好公司技术开发和自主攻关课题的立项审查、实施监督和评审验收工作。

(八)生产技术管理部环保、节能副部长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节能管理体系,增强员工环保意识,调动员工节能降耗积极性,充分发挥起作用。

2.负责公司能源综合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每年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环保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对公司环保节能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审核公司环保节能计划,保障能源的合理利用,杜绝浪费;节约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

5.根据各级政府提出的环保治理要求,组织所属公司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对实施结果进行监督考核。

6.负责加强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7.负责落实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降低能耗;加大公司节能“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八、技术管理体系运行机制

技术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就是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依法规范煤矿技术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技术管理审批权限,做到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

项目内容

审批权限

新建、改扩建及技术改造矿井编制的有关文件

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矿井开拓延深项目,由煤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延深设计的主要原则,由公司委托有相应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审批通过后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

工程竣工后

报省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批

 

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

由省级煤炭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地方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提出验收报告,报煤管局备案

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或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编制。

报公司审批或地市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批。

矿井采区设计由有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或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

矿井采煤工作面设计由矿生产技术部门编制

矿总工程师审批

矿井各专业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技术人员编制

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矿井“一通三防”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由通风部门编制

矿总工程师审批

矿井“一通三防”技术标准及管理制度由通风部门编制

矿总工程师审批

矿井“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通风部门组织编制,并组织落实

矿总工程师审核并监督实施

矿井重点工程的“一通三防”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由通风部门组织编制

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矿井地测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地测科负责编制。

矿总工程审批

矿井地质勘探(补充勘探)由矿地测科或勘探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和技术设计

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

重大贯通工程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方案由地测科技术人员编制

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并报生产技术部审查。

矿井防隔水煤柱由矿地测科负责编制设计

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矿井探放水技术方案的设计由矿地测科或探放水施工单位进行设计

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安全副矿长联合审批

煤矿环保部门制定环保目标责任制和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于煤矿主要负责人签订

矿长组织审批和签订

九、技术资料管理

煤矿生产技术、地测、通风、环保等部门都要设立专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室,由专职保管人员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各种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所有技术资料应同时保存矿档案室一份。

技术资料包括:

矿井建设技术资料

矿井生产技术资料

矿井生产施工资料

矿井报批、核准和建设中的相关报批、验收批文,以及地质、设计、施工等资料。

这些资料在矿井建设投产后移交矿井生产和档案管理部门长期保存,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在矿井报废后转由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矿井在投产后探明的地质资料,矿井生产、通风、供电、运输、防治水、瓦斯抽采等资料,采区(工作面)设计资料,矿井改扩建资料等。

这些资料根据矿井生产变化随时补充更新,并按年度分类归档。

归档资料保存至矿井报废时,按要求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进行长期保管。

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供电、防治水、瓦斯抽采等小型工程的设计、施工资料。

这些资料保存至少1年以上,当工程进行完毕且不再对周边其他工作造成影响后,其资料方可不再保存。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十、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

见附图

十一、建立健全各类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1、建立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规定、指令的制度。

2、健全完善公司内部各种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包括:

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作业计划管理制度;地质报告审批及储量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设计和生产衔接的审批制度;作业规程审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技术培训制度;各种灾害预防处理预案;岗位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各技术人员的业务范围、应负的责任和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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