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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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版

 

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委托方:

编制单位:

前言

自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以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的跨国界流动为特点的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渐加快,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潮和国际产业转移的特定环境下,广东东莞地区借助国际、国内难得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其经济总量以及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已是今非昔比。

2005年,东莞市完成工业总产值达到3812.80亿元,同比增长20.2%,2005年东莞全市进出口总额743.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出口总额突破400亿美元,达409.29亿美元,增长16.3%,占全省17.2%和全国的5.37%。

2005年东莞再次入选“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第12位,外贸总量连续八年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三,居全国地级市之首,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东莞地区近二十年来外向型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对外贸易蓬勃发展、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带来了对国际物流服务的强劲需求,迫切需要提供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强的物流服务。

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原因,东莞地区的广大外向型企业主要依托周边地区的港口和相应的保税及监管设施。

随着东莞外向型经济向深层次发展,东莞正在成为许多跨国公司重要的生产、采购、分销和研发基地,广大企业迫切需要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保税物流功能的国际物流配套服务,使货物能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最低风险地分拨、配送到目标地点。

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的暂行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行,“保税物流中心”是通过改革现行管理模式,整合各项功能,使之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

“保税物流中心(B型)”各项功能及措施的实施,将较好地满足东莞外向型企业物流高效运作的需要,促进东莞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产业的升级。

港口在区域经济和国际物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东莞市虎门港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交通优势,紧邻国际化生产制造企业群,进出口货源充足,是保税物流中心选址的理想地点。

加上当地政府的强力推动,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

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会在充分发挥港口的规模化集散功能和海关最新的保税政策优势、更好地服务于东莞的经济建设等方面,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驱动作用。

本保税物流中心由东莞市虎门港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经东莞市政府批准,将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向海关总署申请在东莞市虎门港毗邻规划建设中的西大坦主港区综合物流园区中设立。

本报告以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配套系统为可行性分析对象,通过翔实、全面的统计数据、深入专业的精心分析,参考国内其他类似项目成功建设经验,从立足东莞、放眼珠三角的长远战略出发,按照定位准、起点高、综合性强、合理化的原则,从产业需求、市场定位、功能设置、发展策略、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论证,并提出全面、科学的意见与建议。

第一章项目概论

一、项目定义

1、项目名称:

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可行性研究;

2、项目承办单位:

东莞市虎门港控股有限公司;

3、项目主管部门:

东莞市人民政府;

4、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东莞市虎门港西大坦港区后方;

5、项目编制单位:

香港物流科技及系统有限公司

二、项目背景

1、保税及保税物流概述

保税是指货物进口后、保持一种不缴纳关税的状态。

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

保税制度始创于英国,由于允许企业暂时免交税赋,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降低了贸易成本,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而在全世界推广开来。

2、中国保税物流发展分析

保税不等于免税,目前我国的保税制度适用于三种情况:

未办清手续(暂免纳税)、复运出口、加工制造。

为了保证这一制度的实施,避免某些企业可能的偷税、逃税、漏税,海关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在管理上制定了一系列严密、规范的程序,包括对加工企业的注册、企业会计规范、合同审批备案、加工贸易手册管理、转厂转关、验厂、核销等环节。

并对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一般贸易货物进口的通关基本程序包括: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通关是从进境、储存或加工到复运出口的全过程。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通关的基本程序包括:

合同备案——进口货物——复运出口——核销结案。

货物入关是保税物流的起点,核销结案是保税物流的终点。

保税制度可以称为“线性”管理,而对一般贸易货物的管理是“点式”管理。

我国现行保税制度的主要形式分为两种:

一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保税仓库、保税区、寄售代销和免税品商店;二为加工制造服务的进、来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集团。

改革开放后,中国为了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从80年代开始,陆续修订颁布了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保税仓库、保税区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

1981年我国海关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货物和保税仓库监管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又比较接近国际通行作业规范的保税制度,它包括保税仓库制度、保税工厂制度、加工贸易货物保税监管办法、进料加工集团保税制度、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保税区管理办法制度等。

经过一段时期的实践,已逐步建立了以保税加工、保税仓储、区域保税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保税制度。

1990年6月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1992年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4个保税区和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保税区一般与外贸港口距离较近。

由于保税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随着中国制造业蓬勃兴起.保税区原有简单的保税仓储功能逐渐演变为现代物流配送。

2000年我国设立出口加工区是继保税区之后,又一个国家级特殊对外开放区域,是中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产物。

针对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中现有的保税物流管理模式表现出的局限性,促使中国海关需及时改革和完善保税物流监管模式,以适应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研发机构和全球采购、营销保税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的物流发展需求。

2003年苏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始试点。

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作用:

一是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二是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三是解决加工贸易中的国货复进口问题,即不必再到境外周转;四是物流与保税功能结合。

2004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的“区港联动”模式开始试运作,“区港联动”模式充分发挥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激发我国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潜能,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通过区港联动的实施,一方面,促使保税区突破现有的地域范围和运营模式,实现新的发展;另一方面,确保港口国际货物的自由、快捷地流动,真正担负起大进大出,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3、《关于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的职能和业务与国际物流息息相关,海关几乎每一项作业制度改革也都是围绕着国际物流而展开。

2003年底海关总署出台了《关于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提出了建立“以保税区区港联动为龙头,以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为枢纽,以优化后星罗棋布的出口监管仓库和公共型、自用型保税仓库为网点”的三个层次、六种监管模式的多元化保税仓储物流监管体系的改革方案,从而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保税物流网络,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国际物流发展需要。

除了以上三个层次、六种监管模式的保税物流形式之外,2005年6月22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设立上海洋山保税港,这是我国现有国情下发展保税物流的最高层次的新型监管模式。

上海洋山保税港除了享受保税物流园区相关政策之外,还被赋予了出口加工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将发展成中国的首个自由贸易港。

4、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功能定位与分类

2005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的暂行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行,“保税物流中心”通过改革现行管理模式,整合各项功能,使之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

“保税物流中心”的建立,将大大弥补现行保税物流监管模式的不足。

主要以整合“两仓”功能为基础,打破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分别专门存放进境、出口货物且相互隔离的状态。

功能主要包括保税仓储、简单加工、分拨配送、进出口贸易、信息处理等。

同时赋予“保税物流中心”部分口岸功能,进出境及进出“保税物流中心”均可在“保税物流中心”报关、转移、提取。

“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可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其他“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监管区域之间进行跨关区转移与报关提取,基本保证直接辐射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满足物流高效运作的需要。

保税物流中心根据服务对象等不同分为A型和B型两种类型。

东莞市本次计划申请的B型保税物流中心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是可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公共型场所,是物流集结区。

它按照专业化、规模化的原则组织物流活动,将众多物流企业集中在一起,共享相关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发挥整体优势和互补优势,实现物流运作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的监管模式

主要体现在:

一是对“保税物流中心”实施信息化管理。

海关将综合各种科技手段,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海关之间、海关与企业之间的全范围互动的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

这样,既可以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货物快速流通与高效运作的需要,二是对“保税物流中心”实施封闭化管理。

无论A型还是B型,均应按海关要求建立隔离设施。

“保税物流中心”实施风险管理。

海关将建立风险分析、分类管理和担保机制,充分运用事后稽查与审计等手段,加强实际监管,促进企业守法自律,打击各类走私违法活动。

四是“保税物流中心”主要发展仓储物流。

5、东莞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东莞地区近二十年来外向型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对外贸易蓬勃发展、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带来了对国际物流服务的强劲需求,迫切需要提供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的高端物流服务,这是本项目提出的大前提。

东莞地区凭借良好的区位、人力资源、成本、产业聚集等优势,目前已成为世界级制造名城。

但在世界经济进一步融合、中国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的环境下,东莞依然面临着众多的机遇和挑战,仍需要以全新的理念、魄力和创新精神,打造全新的经济舞台,顺应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的不断升级。

在对外贸易领域,要保持与发展现有优势,就迫切需要一个高效、集成、低成本运作的国际物流操作平台。

建立这个国际物流的操作平台,选点在虎门港因为其具有多种综合优势。

在东莞市政府出台的《东莞市现代物流业“十五”规划》(2003)中,虎门港被列为“十五”时期东莞市重点规划建设的三大物流园区之一,其发展得到东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保税物流设施和港口都是推动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重要条件。

长期以来,这两个功能相对分离。

本项目充分发挥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在形态、资源上进行有机整合、集成,必将激发地区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潜能,满足货物在境内外快速集拼、快速流动、快速集运的需求,带动信息流、资金流和商品流的有效集聚和辐射,促进和带动当地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产业的升级,并增强区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而且,东莞市快速发展的外向型经济形成了对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的强劲需求。

2005年东莞进出口总额达743.72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达409.29亿美元,同比增长16.3%,占全省近17.2%和全国的5.37%。

东莞的制造业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了近500万个就业机会,对广东省乃至全国经济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东莞正在成为许多跨国公司重要的生产、采购、营销和研发基地。

跨国公司在全球运作中采用现代新型的贸易、生产、营销和物流运作方式。

发展外向型经济对国际物流的需求已不局限在速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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