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铁十标施工招标文件寇梁支撑主体结构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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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铁十标施工招标文件寇梁支撑主体结构1
国交建XX地铁2号线工程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上洋站内部结构工程施工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
车站内部结构工程
招标编号:
FZDTLWZB2016-01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各邀标单位:
鉴于我公司已承接中国交建XX市轨道交通2号线BT工程第十标段(以下简称“XX地铁十标”)工程建设任务,现决定对XX地铁十标上洋车站混凝土冠梁、混凝土支撑、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劳务分包邀请招标。
现邀请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的工程为XX地铁十标上洋车站混凝土冠梁、混凝土支撑、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中标人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我公司XX地铁十标项目经理部对标段X围内的上洋站混凝土冠梁、混凝土支撑、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进行施工,主要工作任务为:
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混凝土养生、模板安装拆除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根据本项目设计图纸、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及现场实际条件,招标人可能会选择多个中标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明示的数量。
招标文件随本邀请书一并发出,如贵公司有意向参与以上工程的实施,请于2016年4月3日12:
00前填写随附的确认函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后以电子的方式发至招标人合同部予以确认(如无投标意向,也请以或电子方式告知)。
联系地址: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
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冯珂
电话:
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XX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中国交建XX地铁2号线工程BT工程第十标段混凝土冠梁、混凝土支撑、混凝土主体结构
2
项目工程
概况
本工程包含两站一区间和一出入段线,即上洋站、鼓山站、上~鼓区间、下院出入段线,其中上洋站为地下二层带配线的岛式车站,设有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
车站长度612.9m,标准段宽度19.7m,埋深约16.8m。
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DK34+816..427具体主要工程数量详见第三章专用条款。
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项目
3
施工地点
XX省XX市晋安区XX省XX市晋安区福马路福兴大道交叉口
冯珂
4
招标人
名称:
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XX
地址:
XXXX市瀍河区向阳路8号院
联系人:
X文杰
电子信箱:
526214015qq.
:
5
项目联系人
项目经理:
黄晓林:
合同部:
冯珂:
6
招标工程
名称
混凝土冠梁、混凝土支撑、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7
招标X围
具体详见第三章专用条款
8
计划工期
具体详见第三章专用条款
9
质量要求
优良
10
投标人
业绩要求
2013年-2015年具有同类型分项工程施工经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XX省XX市晋安区福马路福兴大道交叉口
11
资格及信誉审查时间
与评标工作同时进行,但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等证件(副本)原件。
冯珂
12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完成踏勘。
13
转包、分包
不允许再转包或分包。
车站冠梁、混凝土支撑、主体结构车站冠梁、混凝土支撑、主体结构
14
投标人递交待答疑问题
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02日17时00分
15
招标人澄清需答疑问题
截止时间:
2016年4月02日17时00分
澄清发布:
公司主页.jiaosichu.公司公告栏内。
1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GB50299-1999(2003版))(2003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的要求
17
招标文件
购买
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1000.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提交时同时购买。
18
投标
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招标人账户信息:
收款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财务部
交纳方式:
现金交纳
19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壹份(附电子版),副本贰份。
2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点: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截止时间:
2016年4月4日9时00分
2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2
开标
开始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23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检查
(2)开标顺序:
按递交标书的时间顺序开标
24
质量保证金
(保留金)
收取:
不低于合同结算总价的5%,每期结算款中按比例扣留。
返还:
按劳务分包合同“第十六条、第6款”约定执行,不计利息。
25
安全生产保证金
收取:
不低于合同结算总价的3%,每期结算款中按比例扣留。
返还:
按劳务分包合同“第七条、第5款”约定执行,不计利息。
26
民工工资保证金
收取:
不低于合同结算总价的2%,每期结算款中按比例扣留。
返还:
按劳务分包合同“第七条第5款”约定执行,不计利息。
27
履约
保证金
金额:
(1)若中标人在2015年度被招标人评价为公司AA级劳务分包商,可免交履约保证金。
(2)若中标人在2015年度被招标人评价为公司A级劳务分包商,可按劳务分包协议价款的2.5%缴纳。
(3)其他中标人需按劳务分包协议价款的5%缴纳。
28
缺陷责任期
招标人向业主实际交工日后24个月。
29
招标人合同协议书签定人
授权的项目经理
30
中标人数量
具体详见第三章专用条款
31
签约合同价确定原则
32
合同协议书签订期限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且在中标人进场前。
二、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1.3本招标项目项目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
2、招标工程名称、X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的X围及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8项。
2.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2.4本招标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
3.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XX原件,共招标人现场查验。
4.现场踏勘
4.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应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
投标人承担其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
招标文件发出的当日,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但招标人会配合安排进行工地踏勘,以使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周边状况、现场条件、现时的工程进度、现场布置情况和可能影响到投标人投价的其他所有事项。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考察,且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现场踏勘、标书制作等)。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招标文件购买费:
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购买费为人民币300元/套,该费用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交予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XX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招标人项目经理部财务部开具的收据。
6.现场条件
6.1本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说明、现场条件等的资料和数据均是招标人现有的和真实的,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的,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
还应认真考虑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并为此承担责任,无条件的接受招标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所指定的施工现场现状。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7.分包、转包
7.1本招标工程分包、转包规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
8.XX
8.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信息XX,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专用条款
第四章劳务分包合同条款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2除9.1款内容外,根据10.1款和第11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X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视为废标。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扫描后电子形式发至招标人(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或传真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传真形式或书面形式扫描后电子形式发至招标人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1.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发布在公司主页:
.jiaosichu.“公司公告”栏内,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下载,不再以书面形式发送。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具有约束作用。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度量衡单位
12.1除现行工程规X或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XX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证明;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构成表;
(6)施工组织计划安排;
(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表;
(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表;
(9)投标人相关业绩;
(10)资格审查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b、近年完成的(劳务)分包工程情况汇总表
c、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情况汇总表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4.投标文件的格式
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人应按第三章专用条款“六、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5.资格审查资料
1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5.2“近年完成的(劳务)分包工程情况汇总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最终结算单、退场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并标明序号。
15.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情况汇总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已办理的结算单复印件,并标明序号。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中的单价、金额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6.2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所列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为根据。
16.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招标人“劳务协作合同”中相关责任义务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中所列的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在投标人中标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
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16.4投标报价是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所列各项费用的综合价及隐含在内的风险
16.5招标人有权选择任何标价的投标单位中标,但却不一定要接纳标价最低的投标,也不需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时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一切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担保
18.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金额和账户及18.2款所规定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第2种形式:
18.2.1投标保证金
(1)现金支票;
(2)电汇。
18.2.2投标人可使用现金支票或电汇,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18.2.3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投标担保(现金支票或电汇)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8.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8.4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返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将返还至汇出保证金账户)。
18.5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8.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6.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8.6.2投标人不接受其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的澄清和补正;
18.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作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19.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字。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单位章应为单位法人章。
19.6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一同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20.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20.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20.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项目名称;
(2)招标工程名称;
(3)在开标以前不得开启(需注明开标时间)。
除了按投标人须知第20.1款和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0.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和第20.2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XX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XX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4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1.投标文件的提交与退回
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副本原件,供招标人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方可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退还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
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2.2招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
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0条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函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4.4本次招标不接受调价函。
25.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资格审查材料。
六、开标
26.开标
26.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6.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XX,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6.3开标程序:
26.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6.3.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6.3.3经确认无误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开标顺序,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6.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6.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7.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7.1.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7.1.2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7.1.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7.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7.1.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7.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又未书面声明哪一份为投标方案,哪一份为备选方案的;
27.1.7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个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
27.1.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从事投标活动的。
27.1.9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最高限价的。
28.开标后,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说明、声明函或增加有关资料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七、评标
29.评标过程的XX
29.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XX。
2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0.评标程序
⑴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
⑵评标准备;
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⑷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⑸推荐中标候选人;
⑹确定中标人。
31.评审标准
评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的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
31.1初步评审标准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评审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