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119521 上传时间:2023-01-2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docx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管理,全面提升员工专业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矿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4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52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安监管201299号)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零理念”及“两调整,两提高”的要求,结合公司人员结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努力实施全覆盖、多层次、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强力推进“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安全资格、安全技术培训,一般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员安全知识培训、业务技术素质、实际操作技能提升培训,切实做好培训管理各项工作,服务和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矿所属所有单位的全部在册员工。

第二章培训的原则和目标第四条培训原则1.按需施教原则。

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理念,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2.学用结合原则。

坚持理论学习与实操培训相结合,案例分析、补充知识与提高能力相结合。

“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工学一体化”。

3.全员培训与定向培训的原则。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级各类在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和业务技能。

4.岗位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岗位培训要以老带新,以师带徒。

第五条培训的目标1.服务于矿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计划,结合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提高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知感和认同度,推动三矿的持续健康发展。

2.提高员工岗位操作技能,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

3.促进员工安全操作的自然养成,确保员工安全成长与发展,确保三矿本质安全。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全部持证上岗。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构建安全培训管理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

矿成立员工培训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书记副组长:

安全矿长成员:

副总以上领导各科室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培训中心。

第七条管理职责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拟定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进行年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

2.组织实施全局性的培训项目。

3.协助实施、监督、指导、考核区队科室的培训项目。

4.督查矿所属单位培训管理工作。

5.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培训管理有关情况二、各科室职责1.矿组干科负责干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2.矿宣传科负责员工企业文化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3.矿各科室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管理要求,生产科、开拓科、机运科、通防科、地测科、安质科、调度室等科室负责本专业系统业务培训内容、计划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三、各区队也要按“系统抓、抓系统”工作要求,落实“管生产管业务必须同时管培训”责任制,区队培训管理体系。

四、矿处级领导负有对本系统员工的培训责任;区队、车间负有对本单位员工的培训责任。

五、培训中心职责1.培训中心是全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矿内部培训和外出人员培训的管理工作,对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比及奖罚。

2.聘任矿内助理职称以上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及技师水平以上的技术工人作为专兼职教师。

根据培训的对象、目标和要求选取合适的教材,为员工培训做好基础工作。

3.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加强本矿培训班的管理和对区队级培训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4.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培训台帐,掌握员工培训情况和效果。

5.及时准确地报送员工教育培训报表。

6.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证书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持证上岗。

7.搞好“导师带徒”活动,提高员工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论水平。

8.合理使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

按时支付教师培训费,配备各类培训教材、用具,保证专款专用。

第四章员工培训的分类和内容第八条根据不同对象,分类确定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1.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以把握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宏观驾驭能力和决策能力为主。

2.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培训以系统为模块,针对本系统以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技能、本岗位业务流程为主进行培训。

二、岗位人员多层次、小规模、专业化及实操培训1.培训内容以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现场作业措施为主。

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增强自主保安能力,促使员工本质安全型工作。

2.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实操培训基地,对新入职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员工岗位实操培训。

生产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以本单位或本部门系统为模块,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队要聘请生产一线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技师、操作能手、老工人担任实操培训教师,实行手教手、口教口、以师带徒,现场实物进行操作示范培训。

3.“五职矿长”、党委书记和副总师按照系统分工对分管业务的管理、技术人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业授课,必须保持每月有矿领导和副总师2人次以上授课;其中“五职矿长”必须培养1-3名专业技术人员;各安全生产业务科室长对分管专业的员工,每季度进行1次授课;生产区队长对本队工人,每月进行1次授课;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对同工种工人,每月进行1次授课。

4.区队管理技术人员要利用班前30分钟讲安全、每周2小时学技术时间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政策法规、规定、技术作业措施,讲授设备操作技能、安全危害、现场危险预知、避灾自救要领。

三、入职培训新进入矿的员工,必须进行入职培训,以职业资格培训、安全资格培训、企业文化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企业规章制度培训、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为主要内容,使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新入矿的井下工人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应少于四个半月,其中:

理论学习培训不少于72课时,现场实习不少于四个月(签订师徒合同书)。

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岗前培训首次进入该岗位的员工本单位或部门必须进行上岗培训,以了解本岗位的工作内容、流程与程序、职责及相关岗位协作配合情况,使员工的工作理念与企业精神相融合。

五、安全资格培训“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资格、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必须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并提前作好预知,按时进行培训、复训;煤矿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六、职业健康培训、质量标准化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培训等其它临时性应急培训也要结合实际纳入培训计划,按培训制度学习、考核。

七、转岗培训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员工需要改变原岗位工种时,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转岗培训不少于72课时。

各单位人员岗位工种变动,矿劳资科提前10天通知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对需变动的作业人员安排转岗培训,并在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中心上报鹤煤公司劳资部培训科,安排特种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组织管理第九条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分析。

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培训理念,对各工种进行摸底调查,实事求是科学分析,明确培训需求调查分析结果。

第十条制定培训计划方案1.编制培训计划的目的是为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科学、合理、有效组织员工培训工作的实施。

2.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

根据本单位各岗位、各工种特点及当前员工素质状况与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员工培训效果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切实为我矿的安全生产服务。

3.培训计划编制程序:

员工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由培训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进行,以保证员工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每年度末矿培训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矿实际情况征询矿领导及各单位、科室对下一年度员工培训的初步意见。

采取由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全面摸底调查,培训中心综合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

4.员工培训计划正式下达后,各单位依据矿培训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培训计划,并报矿培训中心备案。

在明确培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培训工作重点,给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培训方案。

各单位培训部门根据各业务科室、区队的培训需求,编制培训方案,制定详细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保证全员培训。

第十条各类培训的审批程序1.公司矿内部组织的各类培训,由各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容等进行,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

2.由公司矿统一安排的外出培训,参培人员须经矿领导批准,并在培训中心备案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教学组织管理,严格学员考勤制度建立教学管理制度。

教师授课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实操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听课制度、鼓励员工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培训效果评价制度等。

第十二条举办培训班的依据:

培训班的开展应依照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进行。

特殊情况需在计划外举办培训时,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培训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

第十三条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业余三种或其它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十四条制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要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地点、授课教师等,教学计划应满足培训目的,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四条教学计划的内容:

1、培训班的开办目的和要求;2、培训起止时间;3、主要开设课程(也括课程开设顺序、进度和实习课等);4、总课时和课时分配;5、教学方法(讲授、实验、参观、实习);6、讲课(实习)教师。

第十五条教师的选聘:

按照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原则,选聘那些专业知识丰富、具有现场经验、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达到技师水平的工人担任教师。

第十六条所有脱产培训班每天课前、课后四点名,以原始点名册为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点名册。

学员因故不能上课,学员因病不能上课,由医院出具证明。

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交该期培训负责人批准,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

影响的天数和课程要补回,经过专项考核才能结业。

请假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的,不参与当期培训考核,可进入下期重新学习第十七条实际操作培训:

在安排教学内容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适当的实际操作培训。

实际操作教学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培训部门负责。

辅导(现场指导)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要求,进行现场辅导和考评,考评成绩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实际操作培训注意事项:

学员应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实习现场所属单位的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依据年、月度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开办培训班,开班前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将培训时间、地点、目的、要求、内容、培训形式、考核方式、参加培训人数等通知有关单位。

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开班1天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培训中心,同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合理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时间。

第十九条加强教师管理1.兼职教师是培训部门的主要授课教师,兼职教师的聘用由培训部门提出,主管领导批准,矿下文聘用,聘期为二年。

聘用教师所在单位领导对其教学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保证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2.授课教师要熟悉所讲的内容,做到认真备课,授课,按时上、下课,严格课堂纪律。

3.授课教师自备教案,待培训结束后交矿培训中心存档。

4.授课教师要因材施教,根据成年人特点,对基础差的学员要热情辅导,帮助他们完成学习任务。

5.授课教师根据培训内容,可深入现场进行教学,以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协助培训管理人员,搞好培训班的管理、收集、反馈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提高培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7.授课教师要服从培训部门的课程安排,严格按照下发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并保证培训质量。

8.条教师的职责: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

应有完整的教案(课时授课计划),教案应按规定认真编写,应尽可能采用直观性教学,使学员理解并掌握知识要点。

9.按照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原则,选聘专业知识渊博、具有丰富现场工作经验、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技师、高级技师担任教师。

10.兼职教师授课与职称评定挂钩,职称评定时向有关部门出具证明。

基层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年授课时数要达到10课时以上,才有条件进行职称评定。

1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案,认真授课,力争把抽象的问题具体化,把繁杂的问题简单化,使学员易于接受。

1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按教学评价办法组织学员对授课教师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与授课酬金挂钩。

各单位可建立教师评价结果与授课酬金挂钩方案。

13.落实听课制度,督促授课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培训科长每月听课不得少于4次,其他人员每月听课不得少于8次,做好听课记录,并对教师授课优缺点进行反馈。

第二十条培训效果评估。

1.教学过程评估。

1、对于20课时以上的正规培训班进行教学评估。

2、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教材、时间安排、考核和培训管理,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

3、评估采用培训后向学员发放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的意见。

4、培训组织者对学员的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合计定性得分占25%,对学员平均成绩定量得分占75%,最后合计得本次培训评估结果分数。

5、培训组织者还应对学员考核合格率进行统计。

对20课时以上的脱产培训班应进行教学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教材、时间安排、考核和培训管理,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

评估采用培训中或培训后向学员发放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

2.教学效果评估。

一是学员考核合格率作为教学效果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是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由培训机构向学员所在单位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估。

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及时反馈给培训机构。

3.考试卷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培训结果达不到预期效果和学员合格率低于60%的培训者,应对考试试卷等进行分析,找出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学员对必知必会的内容学习效果不理想,应与学员单位进行沟通,追踪调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第二十一条严格考试考核制度1.理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

实操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学员掌握技能情况进行打分。

2.发生试卷泄密事故,按保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同一工种不同时间考试,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30%。

4.考试结束后试卷现场装订、密封,改卷人不得拆封试卷,试卷分数不得更改。

确因改卷失误需更正分数者,必须由科长签字。

5.各单位要设立考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允许学员举报各种作弊行为。

凡举报属实者,对作弊人进行处罚,并将作弊人的信息发送到劳资部电子信箱。

第六章培训证书管理第二十二条鹤煤集团实行岗前培训制度,新员工入职、一般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一般工种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制度和职业准入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二十四条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职业资格准入条件,根据各岗位工作需要组织学习,统一报考,经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颁发。

职业资格证书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五条五职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符合资格准入条件,并按规定参加培训后持“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安全资格证的考核和办理:

1、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经过具有三级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一般工种从业人员经矿培训中心对办证所需材料审核后,颁发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证件管理:

1、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安全资格证原件由矿培训中心负责统一保管,副证由培训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员工个人持有。

2、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培训中心进行统一保管,副证也由培训中心统一办理、发放,员工个人持有。

第二十八条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审:

1、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每年复审一次,年度不审,过期作废。

2、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分别为6年和3年一次。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工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证失效:

(1)未按期复审的;

(2)复审培训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3)从业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未通过复审的;(4)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未通过复审的。

第二十九条持证要求:

1、矿内生产、机电、工程技术、安全监察及区队副科级以上人员必须持有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2、矿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凡发现无证上岗者,同时执行以下两项处罚:

(1)对个人给予300500元罚款,

(2)当班跟班副队长罚500元,队长和书记各罚300元/人次,。

被上级单位查处的罚金加一倍。

扣“双基”考核1分,对责任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3、什么岗位持什么证,做到岗证一致,安排持一般工种证的员工从事特种工作岗位的,罚班长100元/人次,跟班副队长300元/人次,队长和书记各罚100元/人次。

4、安全资格证丢失的,应及时到培训中心补办,无证期间一律不得下井作业。

5、弄虚作假、私造假证下井作业的人员,一经查实,是劳务工的给予解除合同,是劳动合同制工的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半年。

第三十条以上证书由培训部门负责分类统一管理,员工持副证上岗备查。

第三十一条培训费用和待遇1.培训经费。

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教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少提或挪作他用。

2.员工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调离公司的员工,按鹤煤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经费开支及有关奖惩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讲课酬金及标准执行1、教师讲课酬金标准:

技术员、初级职称、三级培训师:

30元/课时二级培训师:

50元/课时临时聘任的其它教师或培训师课酬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结算。

2、考务费:

(1)命题(组卷)费:

每套试题50元。

(2)监考费:

监考人员每场每人50-80元,其它考务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3)评卷费:

按每份试卷1元计算。

第三十三条凡矿内组织的业余培训学习,累计8个学时为一个学习工。

第三十四条学习期间(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员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每人次扣该单位培训考核1分;旷课每次罚款100元,每人次扣该单位培训考核2分。

学员在参加脱产培训结束后,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奖励50元。

第三十五条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本人取得合格证书后,其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培训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学员参加集团公司三级站特种作业培训结束后,考试不及格或缺考者,罚款100元;补考仍不合格着调离原工作岗位。

培训档案管理第三十六条建立员工培训档案1.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2.档案材料包括培训人员登记表、培训内容、培训工种(岗位、职位),培训时间、培训成绩及培训费用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培训档案分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和培训班档案。

1、建立培训管理台帐,建立管理生产人员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一般从业人员台帐。

2、培训班档案管理:

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资料要分班存档。

培训班资料内容有培训通知、点名册、学员培训登记表、培训有效性评估表、考试卷、成绩等。

3、培训基本资料:

培训管理制度、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施计划、培训总结或绩效评估报告等;第三十八条培训档案的借阅:

内部人员借阅培训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

外部人员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查阅,需借阅和复制时,应填写借阅或复制审批单,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复制。

第三十九条档案的销毁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各种试题保存期为二年,培训登记表永久保存。

第十六章培训考核第四十条对区队的培训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第四十一条由培训中心牵头,安质科、劳资科等有关部室人员组成考核小组。

第四十二条1、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内容逐项考评。

考核结果统一汇总到培训中心,考核结果与各区队工资总额及有关人员的工资挂钩。

2、各区队依据自查结果在每月末写出本月培训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包括培训项目、完成情况、效果评估等)递交培训中心一份,在区队培训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实地考核,并于月底前(当月25日前)提交考核结果,提交不了考核结果的单位,培训考核时按没有进行考核扣分。

3、考核以检查、查阅各单位培训记录、制度、报表、培训计划、档案等原始资料为依据。

培训效果,采用对各单位已培训人员进行试卷查阅或者随机抽考的办法,以此为依据,确定培训效果。

4、培训效果占60分,各种常态化抽考、公司抽考进入成绩。

基础考核占40分,随着工作需要逐步完善改进评分标准。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果应用矿依据培训考评结果每月兑现奖惩。

奖罚标准按鹤煤股份三办2010181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规定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中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鹤壁煤电股份有限责三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卡通动漫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