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养老产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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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养老产业重庆城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养老产业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楼、供电系统10KV配电和主道路管网跟踪审计询价采购公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楼、供电系统10KV配电和主道路管网跟踪审计采购项目,经校领导批准同意,于2018年7月17日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发布询价采购公告,本项目仅限于列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招标确定的2016年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服务商参加竞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介审计机构备选库单位名单(2016年)的通知(渝教财发201661号)1、项目名称:

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楼、供电系统10KV配电和主道路管网跟踪审计二、项目编号:

CSWU2018B-08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服务机构,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2.属于2016年重庆市教委招标公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介审计机构备选库单位名单(2016年)的通知(渝教财发201661号)3.拟投入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负责人应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投入本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018年5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备查;相关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4.参加此项目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违法记录。

(提供诚信声明书,模板见后)5.审计单位必须按照建设期间的工序要求,委派不少于1人的专业人员常驻项目现场,办公场所由业主方提供。

驻场人员的作息时间由业主方进行考核。

(提供承诺书)特别说明:

投标人只有在完整提交上述材料并审查合格后其后面的报价才有效。

四、报价有关说明1.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查看本项目公告并下载附件: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楼、供电系统10KV配电和主道路管网跟踪审计采购清单;2.报名费(含采购文件和评审费):

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缴纳方式为:

投标人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账号:

5525001873.报名费缴费转账起止时间:

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12:

00前;4.领取缴纳报名费收据地点:

2018年7月23日14:

25前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办公楼财务处104室;5.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18年7月23日14:

00-14:

30;6.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101接待室;7.开标时间:

2018年7月23日14:

30;8.开标地点: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101接待室五、报价资料要求:

装订全套相关资料,一式二份,用档案袋密封、盖章,按时提交。

六、成交原则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数量、质量、技术、商务和服务等全部实质性需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采购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竞价文件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采购机构: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标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汪老师(传真);黎老师邹老师赵老师电话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2018年7月17日附件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楼、供电系统10KV配电和主道路管网跟踪审计采购清单附件2:

诚信声明(格式文本)附件3:

投标人(供应商)廉政诚信承诺书附件4: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投标人违约行为处理的合同约定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区扩建工程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楼、供电系统10KV配电和主道路管网跟踪审计报价清单跟踪审计要求折扣一、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的业务范围包含但一、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的业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监督,做好跟踪日志;2、监督合同(施工、监理、设计等)履行情况;3、参加本工程涉及到工程造价及合同的相关会议;4、参与施工现场收方及签证,对隐蔽工程全过程形成影像资料备查。

5、对主要的建筑材料设备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协助招标人完成认质认价;6、对设计变更进行造价咨询;7、对新增项目及单价进行造价咨询;8、审核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进度款,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9、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10、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11、出具工程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书要反映施工变更、签证、投资超预算等重要问题;12、协助招标人处理工程索赔纠纷;13、配合招标人完成该项目的国家审计相关工作;14、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本工程跟踪审计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其审计资格,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2、跟踪审计单位在投标期间和工作过程中,不得向建设方工作人员进行送礼、请客等不正当行为。

3、跟踪审计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与第三方串通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方有权要求更换审计单位,并要求审计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审计咨询人需委派跟踪审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咨询人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成员须与咨询人投标资料报送的项目成员一致。

咨询人派往本工程主要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1人必须常驻现场(一周至少在施工现场常驻5天),且不得更换,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跟踪审计人员需做好工作记录,做到每天有日志,每周报周志,每月5号前向委托人提交上月书面工作记录、上月工作报告和下期工作计划,并接受委托方检查。

每月的工作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进度、造价变化情况、跟踪审计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性)问题及处理意见。

5、委托人采取每季度填报审计项目质量跟踪评价表,对审计咨询人的履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

6、凡被委托人清退,委托人会在上报重庆市教委审计部门的审计项目质量跟踪评价表中,如实反映审计咨询人情况,提请将其调整出重庆市教育系统中介机构库,列入重庆市教育系统行业“黑名单”;给委托人造成直接损失的,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等。

7、服务期限:

从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预计一年。

三、报价说明:

1、本项目预计投资1.275亿元,其中建筑工程预计1.16亿元,安装工程预计1150万元。

2、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为48.83万元),本次报价为实时跟踪审计服务的所有费用,即全包价。

投标人应进行折扣报价。

各投标人在重庆市教委2016年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招标折扣价承诺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下浮报价。

(例如,A公司在入选库里面的折扣为50%,本次报价只能小于或等于50%的折扣,在报价单上直接写上本项目报价折扣(如40%)即可。

)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不予接受。

4、本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变动。

该项目所有跟踪审计费用包干(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税)。

四、商务要求: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当施工进度完成工作量的、付款方式:

当施工进度完成工作量的50%时时,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到合同价款的40%;项目竣工后项目竣工后并且乙方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后支付合并且乙方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同价款的80%,待重庆市教委组织结算审计完毕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结清,待重庆市教委组织结算审计完毕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结清实际结算价款。

实际结算价款。

2、违约责任:

如服务商延期服务、违约责任:

如服务商延期服务(非供方原因除外,验收不合格不属非供方原因除外,验收不合格不属延期服务延期服务),服务商应向需方赔偿违约金,具体是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服务商应向需方赔偿违约金,具体是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由服务商赔付采购人。

同时,采购人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由服务商赔付采购人。

同时,采购人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采购人一旦终止合同,服务商必须返还已支付费用,并进一步追诉权利;采购人一旦终止合同,服务商必须返还已支付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其它要求:

1、本工程跟踪审计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其审计资格,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2、跟踪审计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与第三方串通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方有权更换审计单位,并要求审计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计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地址:

单位法人代表:

单位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报价时间:

2018年月日附件2诚信声明(个人投标的参考下面内容自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

3:

投标人(供应商)廉政诚信承诺书本单位参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项目的竞标,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重庆市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有关规定,不做任何损害采购人及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二、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三、尊重专家评审结果,切实维护招标采购的正常秩序,维护采购结果的严肃性及权威性。

四、若中标,积极履行中标人的义务,认真执行采购合同。

五、认真阅读并熟悉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投标人违约行为处理的合同约定(简称“实施意见”),若违反相关规定者,自愿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附件4: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投标人违约行为处理的合同约定为维护招标采购正常秩序,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合理的采购环境,切实维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约定。

第一条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围标、串标、排挤、恐吓、串通、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中标等)进行竞争且情况属实的,分别按下述情况进行处理:

(1)经评标专家或采购人开评标现场认定,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中标后未签订采购合同前,经评标专家或采购人复查认定,中标无效;(3)已签订了采购合同,项目处于实施过程中,经评标专家或采购人复查认定,无条件执行完采购合同,处以采购合同金额5-20%的罚款,具体处罚比例由每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另行约定。

第二条投标人中标后不能全面履行投标义务的(包括不能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转包分包、延期、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等),分别按下述情况进行处理:

(1)采购结果经公示无异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及采购合同的,视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终止签订技术协议及采购合同;

(2)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合同范围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供应,视投标人违约,终止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影响项目建设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3)因投标人原因,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期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每超过项目竣工(交货)时间一天,处以投标人采购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在质保期内,不能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视情况扣除10-100%的质量保证金。

(4)产品验收时以次充好或技术指标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处以采购合同金额1%的罚款,同时无条件更换产品或升级完善产品,确保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因更换产品或升级完善产品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处以采购合同金额1-15%的违约金。

对于第一条、第二条各种情形,均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列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投标人黑名单库,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任何采购项目的投标。

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本约定在学校招标采购中心网页上公告,在招标文件上根据需要具体列出,凡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约定。

第五条本约定解释权归学校招标采购中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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