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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主要安全特征列表附录电子产品主要安全特征列表附录A产品主要安全特征一、按防电击类型分类:

设备属于类别二、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

应用部分类型;三、按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

IPX-四、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

本产品不属于AP和APG型设备;五、按运行模式分类:

六、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七、设备的输入功率:

;八、设备是否具有对除颤放电效应防护的应用部分:

设备无防除颤应用部分;九、设备是否具有信号输出或输入部分:

设备无信号输出或输入部分;十、永久性安装设备或非永久性安装设备:

非永久性安装设备;十一、电气绝缘图;图略3通用要求3.1按制造商的说明,当运输、贮存、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设备时,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设备应不会引起可以合理预见到的危险,也不会引起同预期应用目的不相关的安全方面危险。

适用3.4所用材料或结构形式不同于本标准中所规定的设备或部件,如能证明它们达到同等的安全程度,应予以认可。

参见第54章。

(“”表不适用)5分类5.1按防电击类型分类适用a)由外部电源供电的设备:

适用类设备适用类设备b)部电源供电设备5.2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

B型应用部分BF型应用部分适用CF型应用部分5.3按GB4208中规定的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适用5.4按制造商推荐的消毒、灭菌方法分类适用5.5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适用不能在有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的设备适用AP型设备APG型设备5.6按运行模式分类:

适用连续运行适用短时运行间歇运行短时加载连续运行间歇加载连续运行6识别、标记和文件6.1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至少应有下列“永久贴牢的”和“清楚易认的”标记:

适用a)电网供电设备的外部标记适用b)部电压设备c)特定电源的型式标记d)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适用e)制造商、供应者。

适用f)型式标记。

适用g)与电源连接:

适用额定供电电压或电压围;适用电源类别,如相数(单相除外);电流类型。

适用h)电源频率(Hz)。

适用j)输入功率。

适用k)网电源功率输出。

l)分类:

类设备符号;防进液设备的符号;应用部分防电击符号:

B、BF、CF。

适用防除颤应用部分符号标识。

对心脏除颤器放电效应有防护的患者电缆的标记,标记靠近相应输出端。

m)运行模式。

适用n)熔断器(可触及的,标明型号和标称)。

适用p)输出:

额定输出电压、电流或功率;输出频率。

q)生理效应(符号和警告性说明)。

r)AP/APG类设备。

s)高电压端子装置。

t)冷却条件。

u)机械稳定性。

v)保护性包装(标记)。

适用拆开包装会造成安全方面危险的标记。

适用设备或附件无菌标志。

y)接地端子:

电位均衡端子符号;功能接地端子符号。

z)可拆卸的保护装置。

设备标记的耐久性试验。

适用6.2设备或设备部件的部标记适用设备或设备部的标记必须“清楚易认”:

a)永久性安装设备的名义供电电压或电压围。

b)电热元件或加热灯的灯座的最大负载功率。

c)高压部件的“危险电压”符号。

d)电池的型号和装入方法。

不打算由操作者更换且仅在使用工具时才能更换的电池,用随机文件中规定的标识。

e)用工具才能触及的熔断器的型号和标称值。

适用f)保护接地端子符号。

适用g)功能接地端子符号。

h)永久性安装设备的中性导线连接端子符号。

j)6.2f)、h)、k)、及l)所要求的标在电气连接点上或附近的标记,不应标在接线时要拆动的零件上。

接线后标记仍可见。

标记应符合GB/T4026的要求。

k)电源线正确接线标记(若互换接线能引起安全危险时)。

小设备无法标记,在随机文件中说明。

接至三相电源的接线标记,应按GB/T4026的要求。

l)永久性连接设备的电源接线箱或供电端子盒接线点,正常温度试验时超过75,应标有以下的或等效说明标记:

“采用至少能适应_的布线材料供电源连接用”。

说明标记在接线点附近,且接线后清晰可见。

n)电容器和/或所接的电路元件应符合15c)的标记。

6.3控制器和仪表的标记适用a)电源开关应能清楚地识别。

适用“通”、“断”位置按附录D相应符号(表D.1的符号15和符号16)来标记;适用或用邻近的指示灯;或其他明显方法表示。

b)设备上控制器件和开关的各档位置标记(数字、文字、其他方法)。

c)正常使用时控制器设定值的改变会对患者造成安全危险,则控制器必须有:

相应的指示装置;功能量值变化方向的指示。

f)操作者操作的控制器和指示器的功能必须能识别。

适用g)参数的数值指示,必须采用GB3100的国际单位制及本标准规定的补充单位来表示。

适用6.4符号适用a)6.16.3的符号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适用b)用于控制器和表示性能的符号应符合IEC/TR60878的要求。

适用6.5导线绝缘的颜色适用a)保护接地线的全长为绿/黄色。

适用b)设备部与保护接地端相连的导线上的绝缘体至少在导线终端用绿/黄色识别。

c)绿/黄色绝缘仅用于:

保护接地导线;6.5b)条规定的导线;电位均衡导线;功能接地导线。

d)电源软电线中性线绝缘颜色为浅蓝色。

适用e)电源软电线中导线绝缘颜色必须符合GB5013.1;或GB5023.1的规定。

适用f)设备部件之间使用多芯导线,与保护接地并联使用的导线在末端标以绿/黄色。

6.6医用气瓶及其连接的识别a)医用气瓶气体的识别,应符合GB7144中颜色标记(参见56.3a)。

b)气瓶上的连接点,应在设备上作出标记。

6.7指示灯和按钮a)指示灯的颜色适用红色:

指示危险的警告和/或要求紧急行动;黄色:

指示需要小心或注意;适用绿色:

指示准备运转;适用其他颜色:

除红色和黄色含义以外的其他含义。

b)不带灯按钮的颜色红色仅用于紧急时中断功能的按钮。

6.8随机文件适用6.8.1概述适用齐全性,应包括:

适用使用说明书。

适用技术说明书(可与使用说明书合并)。

适用供使用者可查询的地址。

6.1以外的外部标记说明。

警告性说明和符号的解释。

6.8.2使用说明书适用a)一般容:

适用说明设备的功能和预期用途。

适用设备按技术条件运行的全部资料,应包括以下:

适用各控制器、显示器和信号的功能说明。

适用操作顺序。

适用可拆卸部件及附件的装、卸方法。

适用消耗材料的更换等说明。

向使用者或操作者提供有关存在于该设备与其它装置之间的潜在的电磁干扰或其它干扰的资料,以及有关避免这些干扰的建议。

适用如果使用别的部件或材料会减少最低安全度,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中对被认可的附件、可更换的部件和材料加以说明。

适用由操作者自行清洗、预防性检查、保养、保养周期的说明。

适用提供安全地执行常规保养的资料。

适用部件必须由其他人进行预防性检查和保养,以及适用的周期。

适用设备上图形、符号、警告性说明和缩写的说明。

适用c)只打算将信号输入输出部分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规定设备相连接时的说明。

适用d)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清洗方法;适用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消毒方法;适用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灭菌方法。

适用e)带有附加电源的电网供电设备:

对附加电源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警告说明(若附加电源不能自动地完全保持在可用状态)。

可由部电源供电的类设备必须说明:

若对保护接地线的完好性有疑问时,必须由部电源供电。

f)一次性电池的取出:

应有在一段时间不使用时必须取出的警告说明。

g)可充电电池:

应有可充电电池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养的说明。

h)有特定供电电源或电池充电器的设备:

应有特定电源或电池充电器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的说明。

j)环境保护:

适用指明有关废弃物、残渣等以及设备和附件在其使用寿命末期时的处理的任何风险。

适用提供把这些风险降至最小的建议。

适用6.8.3技术说明书适用a)概述:

适用提供安全运行的所有数据;适用6.1中所涉及的所有数据;适用设备的所有特性参数,包括显示值或能够看到的指示的围,准确度和精确度。

适用设备安装和投入使用时采取的特别措施和特别条件。

适用b)熔断器和其他部件的更换:

适用在不能判定连接在永久性安装设备之外的电源电路中的熔断器型号和标称值时,必须要求熔断器型号和标称值;适用正常使用时会损坏的可更换和/或可拆卸部件的更换说明。

适用c)电路图、元器件清单等:

适用技术说明书应声明供应者可将按要求提供电路图、元器件清单、图注、校正细则,或其它有助于使用者的合格技术人员修理由制造商指定可修理的设备部件所必需的资料。

适用d)运输和贮存的环境条件:

适用运输和贮存环境限制条件说明。

适用7输入功率7.1在额定电压、稳态工作温度和制造厂规定的工作设定值时输入功率超过设备所标出的标称值的值不应大于:

适用a)主要由电动机消耗的设备:

+25%(标称输入100W或100VA);+15%(标称输入100W或100VA)。

b)主要由其它器件消耗的设备:

+15%(标称输入100W或100VA);+10%(标称输入100W或100VA)。

主机适用10环境条件10.1运输和贮存适用在运输或贮存的包装状态下,设备应能放置于制造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

适用10.2运行适用当设备在下列条件最不利的组合环境下正常使用运行时,它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适用10.2.1环境适用a)环境温度围:

+10+40。

适用b)相对湿度围:

30%75%。

适用c)大气压力围:

700hPa1060hPa。

适用d)水冷设备进水口水温,不高于25。

10.2.2电源适用a)设备适用的电源适用额定电压不超过:

手持式设备不超过250V。

额定视在输入功率至4kVA的设备,单相交流250V或直流、多相交流500V。

适用所有其他设备,500V。

低的阻抗。

电压波动围不超过名义电压的10%。

适用系统的任何导线间或任何导线与地间的电压,不超过名义电压的+10%电压波形为正弦波,是对称供电系统的多相电源。

适用频率为50Hz,误差不超过1Hz。

适用保护措施按GB16895.21的规定。

适用b)部电源如可更换,必须有制造商规定。

13防电击概述设备应设计成尽量避免在正常使用和单一故障条件时发生电击危险。

14有关分类的要求14.1I类设备适用a)类设备可以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或可有由安全特低电压运行的部件,或者可有用保护阻抗来防护的可触及部件。

适用b)如果规定用外接直流电源设备的网电源部分与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适用间的隔离是基本绝缘,则应提供独立的保护接地导线。

14.2II类设备a)类设备类型包括:

1)带绝缘外壳;2)带金属外壳;3)上述1)和2)两类综合的设备。

b)类防护转换为类防护的装置应全部满足以下要求:

转换装置应清楚指明所选类别;应需使用工具转换;任何时候应符合所选类别的全部要求;在类设备工作位置上,转换装置必须切断保护接地导线与设备的连接,或转换为符合18章要求的功能接地导线。

c)类设备可备有功能接地端子或功能接地导线。

14.4I类和II类设备a)除基本绝缘外,必须按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或按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

b)规定由外接直流电源供电的设备,当极性接错时,应不发生安全方面的危险。

14.5部电源设备b)具有与供电网相连的装置的部电源设备,当其与供电网相连时必须符合I类或II类设备的要求,当其未与供电网相连时必须符合部电源设备的要求。

14.6B型、BF型和CF型应用部分c)在随机文件中指明直接用于心脏的应用部分应是CF型。

15电压和(或)能量的限制b)用插头与供电网连接的设备,应设计成在拔断插头之后1s时,各电源插脚之间以及每一电源插脚与外壳之间的电压不超过60V。

抗干扰抑制电容器剩余电压免除条件:

电压250V,电容3000pF(线对地);或电压125V,电容5000pF(线对地);或电容0.1F(线间)。

c)断电后,打开正常使用时的调节孔盖就可触及的电容器或与其相连电路带电部件的剩余电压不超过60V,或剩余电压超过60V时,剩余能量不超过2mJ。

如果不能自动放电且仅在使用工具时才能打开调节孔盖,则允许在设备中设有手工放电装置。

对这些电容器和(或)与其相连的电路,应加以标识。

16外壳和防护罩a)设备应制造和封闭得能防止与带电部分和在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带电的部分接触。

适用若不用工具就能更换灯泡时,应保证在装卸灯泡时防止与灯的带电部分接触。

适用免除条件:

在正常使用时,不用工具就可触及的部件与患者之间不可能发生导电连接的情况下,可假定当其基本绝缘失效时该部件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25V或直流60V。

使用说明书应指明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

b)外壳顶盖上的孔,用标准规定的试验棒试验时,不能触及带电部分。

c)当取下手柄、旋钮、控制杆等之后,就能触及控制器操作机构的导体部件时,应:

适用当用开路试验电压不超过交流50V,试验电流不低于1A测量时,测得的上述导体部件至设备保护接地端子的电阻值不应大于0.2。

适用采用17g)中的一种隔离方法。

适用免除条件:

当次级回路额定电压小于或者等于交流25V,直流或峰值60V的控制器,轴及类似部件可仅以基本绝缘与电路部件隔离。

适用d)设备外壳部带有交流25V或直流60V以上的部件,若不能由外部总开关或插头与电源断开,应附加盖罩防护,或各部件在空间互相隔开排列,作“带电”标记。

e)防止与带电部分接触的外壳应仅用工具才能打开;适用或:

用自动装置在打开或移开外壳时,使这些部件不带电。

e)下列部件除外:

1)不用工具便可移开外壳或部件,和允许操作者正常使用时触及的带电部分(电压不超过交流25V,直流或峰值60V,且由17g1)17g5)任何一种方法与供电网隔离)。

使用说明书应提示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

2)在取下灯泡后允许触及的灯座带电部分。

使用说明书应提示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

f)调节工具不能触及到调节孔的基本绝缘或任何带电部分,或仅用基本绝缘与网电源隔离又未保护接地的任何部件。

17隔离(原标题:

绝缘和保护阻抗)a)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应用部分必须与带电部分隔离到不超过漏电流的容许值。

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1)应用部分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但保护接地,且应用部分对地有一个低的阻抗以使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时漏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2)应用部分用一个已保护接地的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隔离。

金属部件可以是全封闭的金属屏蔽。

3)应用部分未保护接地,用一个在任何绝缘失效时均无超过容许值的漏电流流向应用部分的保护接地中间电路与带电部件隔离。

4)应用部分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

适用5)用元件的阻抗防止超过容许值的患者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流向应用部分。

c)应用部分不得与未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有导电连接。

d)类设备手持式软轴应用辅助绝缘与电动机隔离。

g)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触及部分应与带电部件隔离到不超过漏电流的容许值。

适用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1)可触及部分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分隔离,但要保护接地。

适用2)可触及部分用保护接地的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隔离,金属部件可以是全封闭的导体屏蔽。

3)可触及部分未保护接地,用一个在任何绝缘失效时均不会导致超过外壳漏电流超过容许值的保护接地中间电路与带电部分隔离。

4)可触及部分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离与带电部件隔离。

适用5)用元件的阻抗防止超过容许值的外壳漏电流流向可触及部分。

h)防除颤应用部分与其他部分隔离应设计成:

在对与防除颤应用部分连接的患者进行心脏除颤放电期间,危险的电能不出现在:

外壳,包括可触及导线和连接器的外表面;任何信号输入部分;任何信号输出部分;施加除颤电压后,再经过随机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必要的恢复时间,设备必须能继续行使随机文件中描述的预期功能。

18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a)类设备中可触及部件与带电部分间用基本绝缘隔离时,应以足够低的阻抗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

适用具体要求见第18f)条款。

适用b)保护接地端子与设施中的保护导线相连,适合于:

适用经电源软电线的保护接地导线,适用以及合适时经适当插头,适用或经固定的永久性安装的保护接地导线,接地连接的结构性要求见第58章。

e)电位均衡连接装置(若有),应符合:

易于接触到;正常使用中能防止意外断开;不使用工具即可拆下导线;电位均衡导线不应包含在电源软电线中;连接装置应标以表D1中的符号。

f)不用电源软电线的设备,保护接地端子与所有已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大于0.1。

带电源输入插口的设备,插口中的保护接地点与所有已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大于0.1。

适用带不可拆卸的电源软电线的设备,网电源插头中保护接地脚与所有已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大于0.2。

g)可触及部分或与其连接的元器件的基本绝缘失效时,流至可触及部分的连续故障电流不超过单一故障条件下外壳漏电流允许值时,除18f)之外的保护接地连接阻抗允许超过0.1。

k)功能接地端子不应用于保护接地。

l)带有隔离的部屏蔽的类设备,由三根导线供电,与网电源保护接地脚相连的导线只能用于部屏蔽的功能接地,应为绿/黄色。

该部屏蔽和与其相连的所有部布线的绝缘应是双重或加强绝缘。

功能接地端子必须标记,以与保护接地端子区别,并在随机文件中说明。

19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正常工作温度下对地漏电流(一般设备)正常状态下0.5mA适用单一故障状态下1mA适用对地漏电流正常状态下2.5mA(满足表4注2)和注4)的设备)单一故障状态下5mA对地漏电流(满足表4注3)的设备)正常状态下5mA单一故障状态下10mA外壳漏电流正常状态下0.1mA适用单一故障状态下0.5mA适用信号输入/输出部分加压状态mA患者漏电流患者漏电流(d.c)适用患者漏电流(a.c,B型、BF型设备)适用患者漏电流(a.c,CF型设备)患者漏电流(在信号输入部分或信号输出部分加网电,B型设备)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BF型设备)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CF型设备)患者辅助电流患者辅助电流(d.c)患者辅助电流(a.c,B型、BF型设备)患者辅助电流(a.c,CF型设备)潮湿预处理后对地漏电流(一般设备)正常状态下0.5mA适用单一故障状态下1mA适用对地漏电流(满足表4注2)和注4)的设备)正常状态下2.5mA单一故障状态下5mA对地漏电流(满足表4注3)的设备)正常状态下5mA单一故障状态下10mA外壳漏电流正常状态下0.1mA适用单一故障状态下0.5mA适用信号输入/输出部分加压状态mA患者漏电流患者漏电流(d.c)适用患者漏电流(a.c,B型、BF型设备)适用患者漏电流(a.c,CF型设备)患者漏电流(在信号输入部分或信号输出部分加网电,B型设备)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BF型设备)患者漏电流(应用部分加网电,CF型设备)患者辅助电流患者辅助电流(d.c)患者辅助电流(a.c,B型、BF型设备)患者辅助电流(a.c,CF型设备)20电介质强度正常工作温度下A-a11500VA-a2VA-bVA-cVA-e4000VA-f1500VA-gVA-jVA-kVB-a4000VB-bVB-cVB-d1500VB-eV潮湿预处理后A-a11500VA-a2VA-bVA-cVA-e4000VA-f1500VA-gVA-jVA-kVB-a4000VB-bVB-cVB-d1500VB-eV21机械强度机械强度概述a)设备包括形成其部件的任何调节孔盖及其所有零件,应有足够的刚度。

适用刚度试验后,不得造成任何显而易见的损伤或使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降低到57.10条的规定值以下。

适用b)设备包括形成其部件的任何调节孔盖及其所有零件,应有足够的强度。

适用强度试验后,所受损伤应不产生安全方面危险;适用带电部件应不会变成可触及的,以致不再符合以下要求:

适用第三篇对电击危险的防护;适用第44章溢流、液体泼洒、泄漏、受潮、进液、清洗、消毒、灭菌和相容性;适用第57.10条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适用c)可携带式设备上的提拎把手或手柄,应能够承受设备重量四倍的力(设备重量kg)。

适用21.3用于支撑和(或)固定患者的各部件,应设计、制造成使身体损伤和固定件意外松动的危险减到最小:

支承成年患者的部件应按照患者有135kg的质量(正常载荷)设计。

制造商规定用于特殊情况,例如儿童时,额定负载应减少(kg负载)。

当患者支撑断裂会造成安全方面危险时,应按第28章的规定。

21.5正常使用时手持的设备或设备部件,不得因为从1m高处坠落在硬性表面上而出现安全方面危险。

21.6携带式设备或移动式设备,应能承受由于粗鲁搬运而产生的应力。

适用a)携带式设备:

设备质量kg,坠落cm。

适用b)移动式设备:

0.4m/s0.1m/s速度,梯级高度20mm,试验20次。

2222.2设备运行时不需要敞露,一旦敞露会造成安全方面危险的运动部件:

运动部件a)在可移动式设备中,应配备足够的防护件,这些防护件应是形成设备整体的一个部分。

b)在固定式设备中,除非技术说明书中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要求那些防护件或等效的防护物将另外提供外,应同样配备防护件。

22.3传动装置(绳索、链条、皮带等)应不会脱离导引装置,或应有其它防护措施。

机械装置或其它防护措施必须仅用工具才能移开。

22.4设备或设备部件的运动若可能伤及患者,就应由操作者对控制器件进行连续的开动。

22.6受机械磨损影响可能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的部件,应可接触,便于检查。

22.7若电动机械运动可能造成危险,应提供易于识别和接触的安全措施,紧急切断设备的有关部分。

紧急开关或停止装置的启动不会引起其他方面的危险,也不应影响为排除原有安全方面危险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紧急装置应切断有关电路的满载电流,包括可能堵转的电机电流等。

制动装置应一个动作就起作用。

23面、角和边可能造成损伤的粗糙表面、尖角和锐边应避免或予以覆盖。

适用2424.1正常使用时设备倾斜10应不失衡。

适用正常使用时的稳定性24.3或当设备倾斜10失衡时,应满足:

除运输外,在设备正常使用任何的位置倾斜5应不失衡。

应有警告性标志,说明只能在某一位置时进行搬运,且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清楚说明或在设备上用图例表示。

在规定的搬运位置,当设备倾斜到10时不应失衡。

24.6把手或提拎装置:

a)质量超过20kg且正常使用时要搬动的设备或设备的部件,应有合适的提拎装置,或在随机文件中应指明设备可安全起吊的位置或安装时宜如何搬运。

b)质量超过20kg且被制造商规定为携带式的设备,应有合理布置的携带用把手,以便设备可能由两人或更多的人携带。

25飞溅物25.1如果飞溅物可能引起安全方面的危险,应提供防护措施。

25.2屏幕最大尺寸大于16cm的显像管,对爆和机械冲击的影响应是固有安全的,或设备外壳必须对管子爆影响提供足够的防护。

非固有安全的显像管,应不用工具不能拆除有效的防护屏。

若采用分离的玻璃屏,则其不得与显像管表面接触。

提供有检验合格证。

28悬挂物28.1概述有悬挂质量(包括患者)的设备部件,悬挂装置的机械故障可能造成安全方面的危险,应符合第28章的要求;任何活动部件,还应符合第22章的要求。

28.3有安全装置的悬挂系统悬挂的牢固性可能有隐性缺陷,或有的部件安全系数不符合28.4的要求,除断裂时有超程限制外,应备有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安全系数应符合28.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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