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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办法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强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强化产品质量意识,保证高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规范高强公司的质量工作行为,确保质量信息及时得到沟通和处理,促进高强公司产品质量全面改善和提高,创立建材公司高强公司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塑造一流的搅拌站形象,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高强公司及所属搅拌站。

3质量管理方针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协调发展诚信守诺、顾客满意、防治并重、持续改进4质量管理目标

(1)产品质量出厂合格率100%;

(2)顾客满意度96%;5质量管理组织系统公司和搅拌站二级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对产品质量负有监管责任,搅拌站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系统管理组织机构如图一,各方职能如下:

5.1公司质量管理机构:

成立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由总工程师和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各搅拌站站长与主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生产部、经营部、组织人事部等相关职能部室,负责公司质量监管的综合协调平衡工作,日常办公和具体执行职能设在技术质量部。

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5.1.1制定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并贯彻实施,研究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分配有关提高产品质量的职能,总结检查质量管理工作;5.1.2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做出具体的可行性研究评审报告;5.1.3制定标准化的基本方针并协调所属搅拌站完成标准化工作;5.1.4指导并协调公司所属搅拌站的工作方向,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落实解决措施,提出处理意见;5.1.5研究质量管理教育方针并协调所属搅拌站进行职工质量教育。

5.2搅拌站的质量管理组织:

搅拌站是“产品”的直接制造者,组织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所以各搅拌站必须加强本单位的组织管理,切实保证产品质量。

各搅拌站成立由站长直接领导的,由总工和生产副站长主持工作的质量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生产、技术及其它各部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兼顾产品生产运输中的每一个环节。

质量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5.2.1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制定本单位质量方针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5.2.2各搅拌站应采取措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定期评价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对不适宜的文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便修改。

5.2.3组织质量例会,贯彻公司质量会议精神并组织落实;5.2.4检查质量情况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影响质量的原因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5.2.5进行提高质量的意识、素质教育,开展经验交流;5.2.6检查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执行情况,根据出现的情况加以修订,保证持续改进。

图一高强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图6质量岗位职责6.1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制6.1.1总经理1)总经理是公司质量工作的主要领导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思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2)主持公司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状况,总结和布置质量工作,组织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3)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方案,及时把质量职能分配到各有关部室,并定期组织检查完成情况。

4)表彰奖励对质量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忽视产品质量、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

6.1.2总工程师1)按照确定的质量方针和产品品种及技术水平,对所领导的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公司科研工作,组织好新产品开发设计的调研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

3)组织技术攻关活动,解决生产工艺中存在的影响质量和生产的问题。

4)领导普及质量管理、质量意识的教育。

6.1.3副总经理1)在领导和组织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经常对有关的管理和生产人员进行确保产品质量的教育。

2)领导所属搅拌站及有关部室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进行生产,减少废品、次品,提高优质品率。

3)领导和组织好市场调查,掌握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情况及用户的具体需求,为做出决策和制定方针策略提供充分依据。

4)领导和组织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5)在掌握产量动态的同时,掌握质量动态,重视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保证公司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6.2公司各职能部室质量责任6.2.1技术部1)作为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质量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质量计划并指导、监督所属搅拌站贯彻执行;3)负责对搅拌站的质量监控,确保各搅拌站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4)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5)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6)制定重点工程、特殊产品、新产品的质量技术方案,参与上述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7)为生产经营部的生产经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8)为公司所属各搅拌站生产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6.2.2生产部1)负责制定原材料和设备质量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2)参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原材料质量状况的监督、管理;3)负责产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工况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公司所属各搅拌站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统计和管理。

6.2.3组织人事部1)加强组织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关质量方面的职工培训,安排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教育。

2)发挥人事管理职能,保证质量目标、质量制度的贯彻执行。

3)负责质量相关方的绩效考核工作。

6.2.4财务管理部1)负责质量管理过程中人员培训的经费管理。

2)负责材料采购、设备采购过程中经费的管理。

6.2.5经营部1)组织好市场调查,掌握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情况及用户的具体需求,为主管领导决策和制定方针策略提供充分依据。

2)组织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6.3公司所属搅拌站及其有关人员、科室的质量责任6.3.1公司所属搅拌站站长(经理)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2)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工作要求。

3)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处理产量与质量的关系。

4)领导搅拌站质量管理组的工作,积极推行全员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

5)领导搅拌站那材料部门把好原材料质量关,不允许不合格原材料用于生产。

6)组织好搅拌站内部自检和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严把质量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7)组织建立班组的质量考核制度,并认真执行,严格奖罚。

8)组织并搞好文明生产,认真组织实施现场质量管理体系。

9)对由搅拌站原因完不成质量指标和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负主要责任。

6.3.2主任工程师1)组织并教育搅拌站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共同遵守工艺纪律,认真贯彻工艺操作规程。

2)组织、指导搅拌站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指导并帮助操作工人共同搞好工艺质量控制,保证工序质量处于稳定状态。

3)对生产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组织开展各专业组织和群众性的质量管理讨论活动或其它形式的活动。

4)领导搅拌站试验室搞好生产中所用技术文件的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本搅拌站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和领导全员性质量管理活动。

6.3.3搅拌站生产副站长(经理)1)在日常生产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职工加强质量责任感的教育,消除因失误而影响产品质量的可能性。

2)领导各生产班组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安排好生产各环节的衔接与配合,严防出现遗漏环节,影响质量。

4)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6.3.4试验室、质检科1)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规定与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检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预防和报告职能,做到出厂产品达到标准要求。

2)根据技术规程和工程要求,负责原材料和产成品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检验工作,监控产品质量,掌握和分析搅拌站质量动态,签发合格证。

3)做好试验检测仪器的周期性检定工作,确保精度,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收集搅拌站内外有关新产品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的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档案,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的原始记录、各种凭证报表的存档工作,做到准确、完整,按规定上报各类质量报表。

6)进行产品配合比设计及新产品的研制工作并对试生产过程进行跟踪调查检验,提出检验报告和总结报告。

7)不断研究改进检测手段,提高检验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8)建立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周期检修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设备的技术状态能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9)对在用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开展周期计量管理,确保在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处于完好状态。

10)负责技术攻关工作,协作主管领导解决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问题。

6.3.5生产科、经营科1)加强生产预测,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好均衡生产,为保证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合理调度,组织好运输车辆和生产。

3)熟悉生产过程、生产品种及现场情况,为生产、质控提供准确信息。

4)掌握市场动态及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为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信息。

6.3.6材料科1)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和认证。

2)贯彻执行搅拌站原材料质量标准,采购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及部颁标准要求,并负责对进厂不合格原材料进行处理。

3)贯彻原材料储存保管规定,做到不变质、不混淆、严防把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生产。

料堆要有明确的标识。

4)对新料源、新产地、新规格的砂石材料,采购前须经过试验室鉴定,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采购,对砂石以外的原材料须取得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认可后方可采购。

7一般工程质量监督管理7.1一般要求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属各搅拌站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为此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汇报和检查制度。

7.2一般工程质量管理汇报制度7.2.1质量报表管理各搅拌站按照公司技术质量系统会议及质量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把质量报表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7.2.2质量文件管理1)质量管理报告:

当出现客户需求与所供应的产品性能有较大偏离时,公司所属搅拌站应在事件发生2日内,将事件发生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技术质量部,在事件处理完成前及时向技术质量部通报事件处理进展,以便公司能有效把握事件动态,防止发展成为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事件处理完毕后编写专题处理报告,报技术质量部备案。

7.2.3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1)公司所属搅拌站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质量控制人员,须持有相关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2)质量管理人员变更时,公司所属搅拌站需及时将所变更人员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备案。

内容包括:

任命文件、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等。

7.3一般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制度7.3.1检查方式:

普遍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含建委等政府部门检查前公司安排的内部预查)7.3.2检查频率:

按照公司技术质量系统质量考核与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检查。

7.3.3检查内容:

按照公司技术质量系统质量考核与实施办法的规定内容进行检查。

7.3.4检查结果处置1)每单位检查完毕即召开现场检查结果通告会。

2)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被检查单位一周内向公司技术质量部提交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计划。

3)在下次检查中对整改项进行符合性检查。

8重点工程、特殊产品、新产品的质量管理8.1重点工程、特殊产品、新产品的界定1)重点工程:

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有重要影响的工程2)特殊产品:

掺加特殊材料或性能有特殊要求的产品3)新产品:

超出现有产品技术规范或尚无相关产品技术规范的产品。

8.2重点工程、特殊产品和新产品质量计划的制定:

重点工程实施前,特殊产品、新产品生产前,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门牵头组织,会同重点工程实施单位或特殊产品、新产品生产单位共同制定质量技术方案,确保质量技术方案充分可行。

8.3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监督落实质量技术方案的实施和工程实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8.4生产搅拌站负责组织生产和产品检测,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等,保证生产顺利进行8.5重点工程、特殊产品及新产品质量汇报制度1)技术文件备案:

重点工程实施前,特殊产品、新产品生产前,承担单位须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技术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等相关技术资料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2)质量报表管理:

重点工程、特殊产品及新产品质量管理报表为周报,每周一上午9:

30以前,向公司技术质量部报送上周质量统计情况及分析说明。

3)重点工程实施前,特殊产品、新产品生产前,承担单位需根据顾客需求的差异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控制点和责任岗位,设置专门质量监督检验人员,每周将质量控制情况写入质量周报中。

4)重点工程、特殊产品及新产品首件验收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设计、监理、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停工或暂停整顿时,承担单位须第一时间将具体情况电话告知公司技术质量部,并在2日内向公司技术质量部补送书面报告。

5)如发生问题不及时汇报,甚至故意隐瞒,给搅拌站带来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的,将追究搅拌站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

8.6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制度8.6.1检查方式:

飞行检查为主。

8.6.2检查频率:

每单位每重点工程不少于两次。

8.6.3检查内容:

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各单位是否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组织结构是否合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工程、特殊产品及新产品质量控制情况;重点工程、特殊产品及新产品质量状况;重点工程、特殊产品及新产品资料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管理情况等;8.6.4检查结果处置1)每单位检查完毕即召开现场检查结果通告会2)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被检查单位三日内向公司技术质量部提交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计划。

3)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整改项进行符合性检查。

9质量事故管理按照公司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执行10质量培训与教育10.1公司质量教育培训体系公司质量教育培训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

1)公司负责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对各单位质量主管领导、质量技术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各搅拌站质量管理管理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10.2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公司质量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质量管理生产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3)公司9000标准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4)各单位质量管理条例、规定;5)质量问题与事故处理程序;6)与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质量要求等。

10.3质量教育培训实施规定10.3.1质量教育培训必须根据专业、人员及岗位特点,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周期,选用适当教材,安排培训内容。

10.3.2质量教育培训应根据人员特点,重点突出,目的明确:

1)对各单位质量主管领导,应以提高质量管理意识为重点,以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为培训的主要内容;2)对各级管理人员,应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为重点,以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培训的主要内容;3)对各类作业人员,应以提高遵章守纪意识和质量问题识别为重点,以生产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规定为培训的主要内容。

10.3.3搅拌站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质量管理培训。

各类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应按以下要求组织:

1)搅拌站法定代表人、站长每年必须接受质量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2)搅拌站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搅拌站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接受质量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4)搅拌站其他员工每年必须接受质量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5)搅拌站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质量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6)新进站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站、班组的三级质量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7)涉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质量教育培训、可根据技术和产品特点安排培训内容,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8)质量事故责任人员、其它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员工复工前的质量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10.3.4各单位应编制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建立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1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本办法由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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