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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自治汇报材料

近日,全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议在资兴市召开,我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郭力波代表城关镇党委、政府在大会上作了《创新“四自”模式,做好“自治“文章》的典型发言,城关镇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

  城关镇自2006年以来,率先在全县推行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把开展人口计生群众自治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了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计生办、计生协、村民代表会、民主监督小组和群众自治小组“六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把开展“四议两公开”(即计生领导小组提议、村“两委”班子会商议、协会理事会审议、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实施结果公示)工作法运用到人口计生工作中,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贯穿到协会工作的各个环节,走出了一条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人口计生工作新路子,全面提升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近年来,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在我省迅速发展,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对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

一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含义及其表现形式;二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计划生育群众组织的关系;三是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一些对策。

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使育龄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体,让群众做计划生育的主人,育龄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生育行为,变“要我计划生育”为“我要计划生育”,这是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最高级形式。

我们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30年历程来看,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初期,为了遏制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当时主要靠行政手段。

后来,找到了“村为主”的方法,提出了“村民自治”。

随着依法治国的方略的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以及计划生育群众组织计生协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国家提出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探索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高级形式。

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组织建设。

村(居)委会人口计生组织网络健全,责任分工明确;计生专干或协会秘书长、小组长(中心户长、育龄妇女小组长、会员小组长)等职责清晰,待遇落实;服务宣传活动阵地建设达标。

 

二是制度规范。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公约、协议、承诺书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并体现大多数村(居)民的意志;协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等,无违法收费和罚款。

 

三是村(居)务公开。

全面、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生育事务;定期组织村(居)民代表和协会会员评议计生工作;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畅通,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

 

四是宣传服务。

宣传服务活动经常,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社区集体资源的分配、使用能优先优待计生家庭;生育关怀活动扎实有效。

 

五是计生诚信。

社区基本人口信息清楚;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基本落实,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0%以上,无大月份和选择性别引产;无出生瞒报、漏报;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0%以上,无政策外多孩生育。

六是文明建设。

人口计生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幸福家庭以及和谐村(居)建设相结合,邻里互助、尊老爱幼、性别平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形成风尚;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村(居)民集体上访。

作为计划生育群众组织的计划生育协会,肩负着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的重要使命,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优势和作为,我们从实践中得到的认识是:

一是会员众多。

我省计生协会经过26年的发展,已有计生协会会员270多万。

二是网络健全。

目前,全省计划生育协会拥有近2万个协会组织、9万个会员小组。

三是贴近群众。

协会会员也是群众,本身就生活在群众中间,对群众的情况最了解,善于做不同群众的思想工作。

四是示范带动。

带头示范,宣传推动,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是协会会员其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

计生协的成员中人才济济,由“五老”和致富能手、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人组成,是一个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庞大积极分子群体。

五是奉献精神。

协会会员都是志愿者,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由于有这样一些优势,在推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中,计生协能够扮演生力军和骨干的角色。

从全省近年工作实践看,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中逐步发挥出“四自”作用:

一是自我教育。

基层计生协围绕着“计生自治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村委会做到“宣传发动入户、征求意见到人”;协会会员与群众“拉家常”、讲政策、摆道理,群众很乐于接受;组织育龄群众创建“星级文明户”、争当“好媳妇、好婆婆”和文明村(居)民等活动,移风易俗,弘扬新风尚;利用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会员宣传队等,开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演身边人,颂文明事,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二是自我管理。

基层协会通过会员带头参与、带头宣传、带头示范,带头反映民意、带头维权监督,在群众自我管理中起到了骨干、带动作用。

三是自我服务。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拓展服务、生育关怀行动,为群众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生殖健康、家庭幸福和扶贫济困,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四是自我监督。

基层协会通过“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认真履行民主维权的责任。

在落实生育计划、兑现优惠政策、计生村务公开、上报计生数据、发放避孕药具等方面,通过基层计生协会员小组评议等形式,及时收集、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村务公开、公正、公平和管理民主。

有些地方还引入了先进的社会工作理念,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睦。

有的地方把计生协与产业协会有机结合,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受益,群众反响很好。

我省实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

基层群众自治中群众参与是决定性因素,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才能实现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主人地位。

 

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对策

首先,宣传倡导,提高认识。

人口计生工作面对千家万户,从本质上讲就是基层群众工作,因此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计生协会员众多、网络健全、贴近群众的特点,深入开展入户宣传、阵地宣传和媒体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其目的是为了更加体现群众的参与,更加体现群众的意愿,更加体现对群众的服务和关怀,有利于保障群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主人意识。

通过动员和组织群众,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途径。

其次,夯实基础,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抓组织网络建设,健全和优化各级协会组织机构。

各地乡(镇、街道)、村(居)协会都要按照自下而上公推选举的形式,产生“协会理事会—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会员”四级网络。

并在此基础上注重吐故纳新,积极动员有技术特长、热心公益事业的能人、富能手加入协会组织。

同时,通过规范换届,促进协会网络机构调整。

二是抓硬件建设,完善制度。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计生协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筹措资金,按照长远规划,高标准要求,加快基层协会阵地建设的步伐。

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计生协会均要统一挂牌;乡(镇、街道)和村(居)计生协会都要建起“会员之家”;基层计生协要达到“十二有”:

有组织机构、章程、活动场所、制度和图标上墙、会员入会申请表、团体会员申请表、会员花名册、会费收缴花名册、开展活动的相册、工作记录、优惠政策落实档案、生育关怀(救助)活动慰问花名册。

三是抓活动内容,增强计生协会生命力。

通过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工程、计生特困家庭救助等项目活动时机,加强和改善宣传与服务的内容和效果。

如:

开展慰问计生“两户”活动,帮助“两户”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优质服务万户行”活动,送生殖健康服务到家庭等。

利用协会组建的村(居、社区)生育文化宣传队,在茶余饭后、田间地头、人口文化大院、社区文化广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演出形式,演身边的人、唱身边的事。

利用基层协会干部及会员生活中群众中的优势,开展走村入户,面对面、心交心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型婚育观念的宣传服务活动。

四是抓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协会的凝聚力。

计生协会要不断创新服务思路,提高对群众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能力,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通过广大协会工作者辛勤努力感动群众,增强基层计生协的凝聚力。

注意做好基层计生协会与产业协会的配合,实现计划生育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双赢”。

公开服务项目,监督项目落实。

设立流动人口协会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项目。

再次,强化落实,树好典型。

村(居)民自治也好,群众自治也好,它的核心是“治”,是为了更好地让群众自己管理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

人口计生基层自治的最后目的,还是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服务好人民群众,服务好经济社会大局。

所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树立示范村(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关键。

今后几年要以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为抓手,扎实稳妥地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注重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规范建章立制。

《村(居)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制定;在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的村(居),要普遍与已婚育龄群众签订“计生合同”,签订的“计生合同”要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权利和义务对等,特别要注重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监督,以更好地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对制定《章程》《公约》《合同》约束、执行情况监督、群众民主评议、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制度,都要逐步做到民定、民签、民管。

二要做好政务公开,赋予群众更多知情权、监督权。

规范公开内容,如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等;规范公开时间,按照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3种公开时间。

以媒体、人口政务网为载体,实现计生政务公开全覆盖。

同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主监督机制。

群众民主监督要通过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计生工作,实行“上对村委会、下对村民”的双向监督;加强群众间的“横向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实行有奖举报,使计生政务村务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强化保障措施。

切实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支持村(居)人口计生组织网络、服务阵地等建设,按照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五有”(既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项目)标准,不断健全村(居)“计生协会会员之家”。

推动村(居)在“两委”的领导下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推进村(居)专(兼)职计生工作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建设,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可兼任村专职副主任或计划生育专干;村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小组长兼任村计划生育自管小组长。

四要做好评估,树好典型。

要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评估工作。

按照村级自荐、乡镇推荐、县(区、市)组织评估验收,市级抽查评估,省级评估复核。

确保树立的示范村(居)能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山东计生工作深化群众自治、完善村规民约

2011年04月14日15:

52      

  人民网济南4月14日电  为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去年11月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移风易俗、利益导向和男女平等等村规民约内容的指导意见》,今年3月又下发了《关于开展以深化群众自治、完善村规民约为重点的千村(居)示范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省计生协会于8月下旬组织机关干部分成四个组,采取各地推荐与随机进村查看相结合,座谈交流与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17个市23个县(市、区)的50多个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

这次调研,了解了基层不少真实情况,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也获得了一些新的感受和认识。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这项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总体发展态势良好。

截止8月底,泰安、东营、烟台、青岛、潍坊等市所有村居已经完成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

其他市进展不一,多数村居正在进行。

各地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各市按照省文件精神,抓组织,抓宣传,抓培训,抓示范,抓督导,积极推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

调研的各市、县均按照省里的要求,制定下发了有关的指导意见,纳入2010年度人口责任目标考核。

部分市县还通过召开现场会和专题培训等形式,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提高修订村规民约的质量。

   

(二)程序严格,比较规范。

所到的示范村居,都能按照宣传发动、组织起草、讨论审议、征求意见、会议通过等程序来实施,严把起草关、讨论关、通过关,做到了“五个真”,即:

村规民约真制定、群众意见真征求、村民大会真召开、合同真签订、民约真履行。

部分市县统一编印了村规民约修订示范文本,有的还专门征求了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意见,确保修订村规民约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新修订的村规民约,着眼于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突出了移风易俗、男女平等、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中的利益导向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在移风易俗方面集中体现在:

村(居)普遍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提倡喜事新办、厚养薄葬,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在男女平等方面集中体现在支持男到女方落户,反对重男轻女的家族性活动,男女享受同等的村集体福利待遇等。

在利益导向方面各村(居)按照集体收入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条款,总体原则是“有大钱出大钱,没大钱出小钱,没钱出政策”,较好的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

(纪宣)   (四)权责对等,双向约定。

新修订的村规民约较好的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奖惩并举,双向约定,既约民、也约官。

群众满意,干部放心。

基层干部反映,依据村规民约做计划生育有了抓手,工作比以前好开展了;群众反映,有了村规民约,不怕干部乱管乱罚了,心里有了主心骨。

   (五)党政负总责,协会当骨干。

各市县基本上是党政领导挂帅,计生部门主管,计生协会主抓。

在示范村居,“两委”负总责,计生协比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宣传、服务和监督作用。

  二、主要问题  调研组也发现当前在深化群众自治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面上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总体上是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地区好于后进地区,村集体收入高的好于村集体收入低的,市县两级好于乡村两级。

不少村(居)工作比较被动,进展缓慢,有应付检查、走过场的现象。

最典型的是把县乡制定的“范本”换个村名或直接贴在墙上应付检查;用行政手段强力推动的现象比较普遍,群众参与率、认可度还不高,仍然存在着“上面热、下面冷,干部热、群众冷”的现象,与省里的有关会议、文件的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

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村(居)民自治整体水平低。

总体来看,民主管理水平高的村居还是少数,大多数村(居)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不高,集体经济薄弱,村居制约手段、自控能力不强。

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村民大会难召开,只能以村民代表会议代之,或者挨家挨户收集意见。

主要由组织、民政部门主管的村民自治制度框架、民主管理的平台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就决定了在这些村居搞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比较困难。

   

(二)习惯势力顽固影响。

在有些地方旧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男女平等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当真正涉及女方利益问题时,还是不能平等对待,其中包括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村居,甚至是当地市县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居。

在涉及拆迁补偿、集体福利分配、男到女方落户等待遇问题,重男轻女的现象严重。

有一个市抓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示范村,村支部书记是个干了二十多年的女书记,在这次修订的村规民约中,仍然对男到女方落户的,姐妹数人的只照顾一人。

   (三)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人口普查、户口登记的冲击,加重了计生工作的压力,不少基层干部忙于落实查环查孕、落实节育措施,感到治本措施的落实见效慢,暂时无力顾及;另外,村居明年换届,重新修订村规民约会涉及利益调整,村居干部既怕麻烦,更怕得罪人,有畏难情绪和推诿心理。

   (四)对基层协会建设重视不够。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水平与协会作用的发挥成正相关系。

但部分村居计生协会网络不健全,工作无力度,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启示与建议   

(一)村居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线”,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最能直接反映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特点,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下大气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计划生育是整个村(居)民自治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水平与整个村(居)民自治的水平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一个村居的民主管理水平高,抓深化群众自治、完善村规民约工作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反之,就难上加难。

三是,加快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离不开考核的有力推动和正确的导向。

可以说,如果不考核,这项工作不可能全面推开;但如果考核方法不当,效果可能要打折扣。

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把握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这项工作涉及到城乡基层的方方面面,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联合组织、民政、妇联等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特别是在基层,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之中,由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

各级计生部门、计生协会都要加强平时的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推动计生群众自治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指导工作首先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解剖麻雀”,选几个有代表性的村,做深入地调查研究,看一看到底怎么样,群众参与广度、深度、认可程度怎么样,问题的结症在哪里,如何改进和提高。

   (四)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最终决定于村级组织。

由于各村经济、村风民情等实际情况不同,必须实事求是,既不能自行其是,也不能急于求成,既要坚定不移、大力推动,更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一村一规”,提高针对性、有效性,防止“一刀切”、“走过场”。

要抓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示范村。

特别是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后进转化的村,更有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五)千方百计提高群众参与程度。

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关键在于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群众参与的动力与自身利益有直接的联系。

切实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利用一切可用的社会资源向计生家庭倾斜,利用改革开放的成果,为计划生育家庭服务,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才会提升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针对部分经济贫困落后村(居)实际状况,建议加大对村居专项投入,在全省范围每个乡镇树立两三个示范村,以奖代补,重点帮促,以点带面,切实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群众参与的自觉性。

   (六)进一步加强考核的推动和导向作用。

进一步改进评估考核办法,进村入户,随机抽查,重点看群众的参与广度和参与深度,看群众对村规民约的认可程度,看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程度和落实程度。

同时,进一步研究如何把握考核的力度和节奏,发挥好考核的推动、导向和调节作用,把握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抓先进地区与后进地区、抓示范村与薄弱村的关系。

(赵同柱  李际)

 

无棣计生协领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

  无棣讯去年以来,无棣县计生协在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中把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计生协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强化监督,深入开展各项服务帮促活动,切实发挥了“先锋队”和“主力军”作用。

  积极参与,确保群众自治科学规范。

自去年4月份开始,该县计生协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移风易俗、利益导向和男女平等等村规民约内容的指导意见》要求,与各级计生部门共同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工作指导。

各村计生协在村“两委”负总责前提下,重视发挥会员骨干带头作用,对群众自治的宣传发动、《村民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的起草、讨论稿的审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群众大会等程序全程参与,为确保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内容科学规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泛宣传,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

该县计生协在深化群众自治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宣传发动工作中,以“倡导婚育新风、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男女平等”为主题,采取组建村级计生文艺宣传队、开展有奖知识问答、进行“群众心声座谈”等形式,利用人口文化大院、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和先进的婚育文化知识,帮助群众破除陈规陋习,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和群众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强化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该县计生协在深化群众自治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村规民约是否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是否做到既约民又约官,监督村干部和计生专职人员在执行村规民约中是否有违约行为,监督村规民约中规定的利益导向政策是否落实。

同时,督促各村把本村的财务收支、土地和宅基地管理、计生审批情况等与群众相关的村务以大喇叭广播、政务公开栏张贴、发放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彻底公开,维护了群众的民主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深化服务帮促,为计生群众提供更多实惠。

该县计生协在参与群众自治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服务帮促活动,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通过组织会员开展有奖问答、发放宣传品、收看专题节目等形式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配合计生服务站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动员育龄群众接受生殖健康检查,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开展致富帮促活动,组织有致富经验的协会会员与计生群众结成帮扶对子,通过“传、帮、带”引领计生群众共同致富。

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对困难计生家庭实施救助,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及时有效”原则,通过经济帮扶和精神慰藉,使他们切实体会到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截至目前,该县94%的村完成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计生协也通过参与群众自治活动产生了更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计生协的工作水平,推动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张树兴李胜芳)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

  户县人口计生局突出“一村一品牌”的工作思路,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群众示范村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整合资源,专门成立了以县人口计生局局长任组长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户县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全县今年建设34个示范村的目标,并及时下达各乡镇。

  二是建章立制,确立自治服务体系。

户县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建立村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基本模式,各村定期召开计划生育村情民意座谈会,与群众面对面,倾听心声,征求意见,告知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然后整合意见,从群众需求出发,积极整改。

为做好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分类指导,形成“一村一品”的自治特色的模式。

首先,分类指导,加强管理。

根据自身实际工作状况,将行政村进行分类。

把《章程》、《自治公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作为自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来抓,充分发挥计生协会职能作用,整合各方资源,突出“一村一品牌”工作思路。

 

  四是严格检查评估,坚持动态管理。

建设工作实行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评估,并将评估验收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人口计生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是坚持试点先行,典型推动,扎实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工作。

各村在制订计划生育自治公约时结合本村实际,整合村级资源,充分考虑计生户的家庭发展。

同时充分利用人口文化大院、人口学校向育龄群众宣传国策国情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

县计生局“五个到位”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一是组织机构到位。

村计生协要协助村(社区)“两委”成立由基层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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