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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2环保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石柱县省道S302线石垫路(锅厂沟至川主堂)公路改造工程

 

环保专项施工方案

(k30+160-k35+644.621)

 

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环保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和部颁布的有关施工、设计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甘肃地方政府及业主颁布的有关法规性文件。

2、石柱县省道S302线石垫路(锅厂沟至川主堂)公路改造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5、我项目部及分部组织的现场勘察。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石柱县省道S302线石垫路(锅厂沟至川主堂)公路改造工程,起点为K30+160黄水镇已建城市道路,经李家梁、环绕黄水湖经红纱、邓家,止于K35+644.621川主堂(S302线相接)。

全长5.096km,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40km/h。

道路宽度12m,行车道7m+硬路肩1.75m*2+路肩0.75m*2。

2、本项目建设单位(业主):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

3、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本工程的监理单位: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本工程的施工单位:

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期为18个月,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完工日期为2018年3月。

三、环保目标

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实施环境保护目标,合理组织施工活动,不因施工活动使项目施工区及周围环境质量明显降低,保护施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和区域人群健康。

保护生态、绿化环境、改善施工质量。

四、环保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

为了搞好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我项目分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

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安全环保处处长、工程技术处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环保工程师。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

制定环境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

检查和督促措施的实施;

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保证物资及机具的供给;

安全环保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环保保证体系

 

3、环保程序

环境管理的程序及监察计划按以下流程图进行:

五、工程环保分析

1、本工程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因素分析

1.1投入施工的各种车辆、工具;

1.2临时设施的修建;

1.3临时设施的生活废气、污水、垃圾;

1.4打孔、运输作业时的尘埃;

1.5各种施工过程中的剩余材料、废弃材料及隧道弃;

1.6工地用餐的生活垃圾;

1.7工程完工后临时设施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8隧道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噪声‘

1.9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1.10施工工作中可能产生不良地质及腐蚀性水质等。

2、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2.1项目分部通过对本工程中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的具体分析,制定应对措施,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环境管理计划,经业主审批后付诸实施。

2.2项目分部在工程施工中贯彻执行环境管理计划,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环保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环境监察,执行阶段性环保检查评审,并持续改进,确保符合国家、交通部以及建设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条例的要求;将施工中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保护生态环境,为沿线居民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环保控制管理内容如下:

2.2.1环保培训

2.2.2配置环保设备

2.2.3施工工艺改进

2.2.4工程中的环境监控,包括:

施工现场的环境控制和临时驻地的环境控制;

2.2.5定期、不定期环境监察;

2.2.6阶段性的环境保护检查评审及持续改进;

2.2.7环保文件、资料及环境监察记录管理。

六、环保措施

1、人员环保培训及意识教育

项目分部坚持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及交通部、项目办及地方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建立奖罚制度,将环保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头。

现场安全环保处长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的指导下,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管理手册》,经业主审批后印制成册。

所有施工人员人手一册。

并制定环保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学习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是使职工明白环保的重大意义,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自觉的遵守国家以及项目办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开展“我为环保献爱心”活动。

环保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1.《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交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学习;

1.2.本工程中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因素分析及对策;

1.3.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方案,环境保护职责及相应的奖罚制度的发布;

1.4.具体环保措施的落实‘

1.5.环保监察计划的实施及环保控制记录的管理;

1.6.环保监察评审方案的发布。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1弃土(渣)场的处理

工程设计中对弃土(渣)场采取修筑挡土墙和浆砌石排水沟的工程措施来防护。

在弃渣过程中应该先把表层土(30CM)清理暂存以备弃渣完毕后回填绿化之用。

需要强调的是,必须加强和落实填方路段的防护措施。

同时确保施工人员不在规划的弃土场所随意取弃土。

2.2排水工程

边坡的崩塌、滑坡等现象主要是由于雨水渗透和涌水所致,所以边坡保护工程,可以说是一项水的治理工程,因此,凡是大面积切割山坡,应在其上方2M以外设截水沟,避免暴雨来临时流水从坡顶一些土体的节理和裂缝渗蚀而引起滑坡及泥石流,从而保证路面两侧区域排水的畅通和快捷。

3、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3.1本工程所处地区为林区,砂石料若采取外购,则需要注意在汽车运输过程中,实行密闭措施,防止砂石料粉尘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若采取就地利用洞挖材料作为施工道路的材料,则需在石料加工点实行严格的管理,对加工点采取定期洒水、封闭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破碎施工点要远离居民点、学校和农田,以防噪声和粉尘对居民的严重干扰和影响以及粉尘对农田作物的影响。

3.2拌和场设置应远离居民生活区,周围500M范围内、特别是下风向区域内不能有居民生活区。

设计中拌和场选址要符合要求。

施工中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能随意更改施工地点。

3.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测结果,施工路段使用洒水车洒水,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

在道路施工期要洒水作业,尤其是尘土搅拌站和道路挖掘于路基填充更是如此,要洒水以压实材料,在材料压实后,将定期洒水,以防起尘。

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封,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4、减低噪音、防治扰民措施

4.1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源应符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有关标准,防治建筑工人受噪声侵害,靠近强声源的工人将带上耳塞和头盔,并限制工作时间。

4.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避免使用噪声很大的机械,尽量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150M内有居民区的施工场所,嘈杂的施工工作不能在夜间(22:

00-6:

00)进行。

4.3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音,车辆运输中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居民的影响和干扰。

机械车辆途径居住场所时减速慢性,不鸣喇叭。

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临近居民点夜间施工时,灯光照明限在工地范围内。

5、生态环境保护于恢复措施

5.1为保护林地免受破坏,不允许在林地取土、堆放材料和建临时营地。

公路临时用地大多为旱地和荒地,为使生态系统和农业的影响最小,对于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该采用不要的复垦措施,表层耕作土(30CM)应妥善堆放,并在施工完成后回填。

5.2弃土场在弃土前应清除种植土,推在一边妥善集中堆放,待弃土后,对弃土场进行平整,再将种植土返回,保持原有的土地肥力。

5.3拌和场在施工结束后剩余的石料需清理干净,短期内恢复种植条件,复耕或种草种树。

5.4及时在公路两侧和临时道路及被占林地附近种树苗和草皮,尽快恢复植被,减轻环境影响。

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植树、种草等绿化。

5.5施工车辆应走临时便道以免损坏农田、林地。

6、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施工废水、泥浆、垃圾处理措施

6.1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严禁石料、油料堆放在河流、沟槽边,以避免堵塞河床引起对水质的不利影响。

6.2拌和场应设置围墙,避免筑路材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必须防治材料随地表径流流入河流。

临时营地生活区,应设室外厕所,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流入河道和灌溉水渠。

垃圾应收集在固定场所的垃圾箱内并定期统一清运。

6.3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化粪池等生化办法处理,未经检测合格不得直接排放到河流、沟渠中。

施工污染清洗集料或含有油污废水采用集油池的方式处理。

6.4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在有防雨棚和地表经过硬化处理的临时垃圾池内,并及时集中清运。

6.5施工中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实行专人管理,严防泄露。

6.6完工后及时清理场地,作到工完料净,不给周围环境遗留工程垃圾。

7、不良地质体的环境保护对策

7.1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对不良地质体一一处理,消除隐患,为施工期及运营期间公路的安全运营打下良好的基础。

7.2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监测检验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监理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及时上报协商解决。

7.3此外,在开挖爆破过程中应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防止爆破震动对临近地质造成影响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8、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毁损道路的恢复措施

8.1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对即有的道路和施工便道进行路面清理平整,保证施工道路的宽度和道路密实度和平整度,还当地一条合格的道路。

8.2对既有道路两侧的在施工期间损坏排水沟及时修复,对道路两侧植树损坏的及时复栽,恢复道路两侧的绿化。

8.3在耕地上临时租用修建的施工道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复耕处理,清除施工道路上的碎石碾压层,对土壤进行有机换填,确保土壤恢复种植成土,适合农作物种植。

8.4施工过程中的废气物等,应在工程完工时及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河道和妨碍交通。

8.5工程竣工后,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及四周围栏,安全防护措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四周环境清理整洁,作到完工、料净、场地清。

8.6临检工程

临检工程的恢复处理原则是:

及时拆除,恢复原有地貌。

1.正式工程实施完成后及时将临时工程拆除,生产生活用房拆除并将水泥地面进行破碎外运至附近的弃土场或就地掩埋处理;

2.将临时建筑拆除完成后,就地将表层腐质土翻松种草籽以恢复植被。

3.距离线路较远的部分临时房屋建筑物(如项目部驻地)在不影响公路景观的情况下,根据当地需要和原有协议移交村社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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