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蜂萌芽时期的胜与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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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蜂萌芽时期的胜与败

“大黄蜂”萌芽时期的胜与败

  F/A-18是目前世界上综合性能最好的舰载多用途战斗机。

该机由最初的YF-17发展到F/A-18E/F,机型规格覆盖了从轻型空中优势战斗机到重型多用途战斗机的整个范围,从多用途战斗机的角度看,可以说是目前最成功的第三代战斗机。

F/A-18的基础是以“眼镜蛇”命名的战斗机项目,由该项目发展出来的YF-17先后参加了美国空军和海军的两次竞争。

面对YF-16这种同样获得巨大成功的第三代高性能战斗机,YF-17在选型竞标中取得了一胜一败的结果――参与美国空军LWF竞标的失利使YF-17站到了失败的边缘,而海军战斗机的成功又为其后续成功打下了基础。

YF-17在面对同样对手竞争时的不同结果并不取决于该机本身,而在于不同用户的不同项目要求。

  

  YF-77的由来和技术特点

  

  YF-17在成为美国空军LWF投标竞争方案之前已经发展多年,即由诺斯罗普公司自行开发的“眼镜蛇”项目。

通过了解YF-17的来历就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特点,那就是该机最初并没有明确的用户目标,完全是企业独立发展的出口战斗机项目。

该项目在设计上有其鲜明的特点,主要目标就是作为其他国家主力战斗机以接替F-5,用来对抗前苏联投入出口市场的米格-21改型和米格-23等战斗机的威胁。

  战斗机机体的阻力在采用常规气动面控制的条件下对飞行性能有着明显的影响,双发战斗机因为机身截面尺寸大而在敏捷性上要低于同水平的单发战斗机。

在保证较好的载荷和任务弹性条件下为了保持必要的机动性能,双发战斗机对发动机推力和推重比的要求普遍较高。

当时,“幻影”F1和米格-23这些战斗机采用的都是相对便宜的单发设计,作为国际战斗机的F-5A采用双发布局虽然获得了很大成功,但是增加一台发动机必然要对飞机成本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眼镜蛇”确定双发布局是着眼于国际战斗机市场上潜在用户的要求,其在动力系统的选择上不仅仅要克服双发布局在结构设计上的问题,而且美国当时并没有适合其使用的成品航空动力系统,中等推力的J79在推重比等技术指标上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YF-17的气动设计对M0.9~1.5之间的跨音速性造成了不利影响,良好的亚音速机动性和大迎角稳定性虽然是一个优势,但是继承自P600的气动布局对发动机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动力系统的技术水平恰恰是整个设计中最明显的缺陷。

YF-17是美国发展的第三代战斗机中唯一采用涡喷发动机的型号(后来发展成F/A-18时则采用了涡扇发动机),该机采用的YJ101-GE-100发动机也是在与YF-16竞争中被诟病的关键。

选择YJ101作为动力不但使YF-17在航程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作为独立于主流动力系统之外的中等推力涡喷发动机,需要进行大量后续工作才能够满足美国空军的要求,而这样的改进措施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

YJ101发动机是利用F101核心机改进设计的涡喷发动机,该型发动机和PW1120的出现都是为了满足出口型战斗机的设计需要,主要是为了在美国拒绝对外输出高性能涡扇发动机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技术为出口战斗机发展水平低于美国标准的航空动力装置。

  YJ101和PW1120的整体设计虽然是略为落后的涡喷发动机,但是这两型发动机却采用了与先进发动机相同的核心机,在使用寿命、可靠性、响应速度和推重比上与同时期的涡扇发动机差距并不大,而且只需要进行必要的改进就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性能。

YF-17的动力不足确实是设计上存在的缺陷,但这个缺陷并不是因为设计单位在技术上存在什么不足,而是以出口战斗机为基础的方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设计目标的影响。

“眼镜蛇”面向出口市场而没有过于强调航程并没有错误,但是当YF-17开始参加美国空军轻型战斗机竞标时,面对与F-15配合作战所要求的大航程则表现出了明显的缺陷,而且项目投标时间的紧迫也没有留给其任何改进完善的机会。

  

  美国空军战斗机选型中的竞争

  

  YF-16和YF-17是竞争美国空军LWF(轻型战斗机)项目的对手。

LWF项目被习惯使用重型战斗机的美国空军认可,与F-15在装备后表现出的高水平和高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

美国空军在开始接收F-15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非常尴尬而危险的趋势,那就是F-15高昂的成本严重限制了战斗机的装备规模。

“鬼怪”超过5000架的总产量对第三代重型战斗机来说已经成了神话,美国空军根本不可能利用F-15替代服役中的各种型号的F-4。

冷战期间,美国军队说得上不惜工本,但是F-15的成本压力已经动摇了当时美国政府最坚强的神经,只有三位数的预期产量如果得不到其他机型的有效补充,美国空军在战斗力上将很快失去冷战期间全面对抗中的整体优势。

  美国空军在战争条件下可以利用F-15来完成争夺制空权的任务,因此作为该机补充的LWF战斗机并不需要非常完善的作战能力。

F-15的综合作战能力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处在不受挑战的优势地位(非常类似现在的F-22),但是美国空军却需要获得对抗华约数量优势的补充机型。

而且“空地一体战”思想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逐渐成型,使美国空军非常需要具备较好灵活性和装备性的战术攻击机。

美国空军如果有足够的资源去采购他们所希望获得的重型战斗机,那么YF-16和YF-17最好的结果只是作为接替F-5E的出口型战斗机。

但是在只能购买所需规模一半F-15的情况下,重量较轻的低成本战斗机则成为美国空军不情愿却不得不接受的选择。

  美国空军在1974年组织了YF-16和YF-17的对比试飞,采用单发结构和更加轻巧便宜的YF-16最终战胜了体积更大的YF-17。

YF-17在LWF项目竞争中被新发展的YF-16击败的事实非常让人意外,很多国家从“眼镜蛇”开始就非常关心这个项目在技术上的进展,中国也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对其投入了很大的力量。

国内在70年代出版的多种国外飞机手册中都有“眼镜蛇”的介绍,对于该项目竞标一事如此关注,证明国内认为其是极有发展前景的先进战斗机,而且将会影响美国乃至世界战斗机技术的发展。

  YF-17最初是作为战斗机部队核心力量而设计的,考虑到大部分国家的航空部队不可能有美国那样的完善配系,因此“眼镜蛇”被设计成功能全面的高性能战斗机,用未满足上世纪80~90年代空中作战条件对高性能战斗机的要求。

YF-17采用了当时较为先进的气动布局和结构设计,但是却利用相对简单廉价的飞行控制系统和动力装置,整体设计上比较出色地平衡了技术先进性与成本控制方面的要求。

  YF-16则是按照反传统思路(相对于美国空军对战斗机的传统观念)设计出来的轻型空中优势战斗机,降低机翼载荷和提高推重比明显超过了对机载设备的要求,其狭小的机头和简单的雷达测距器(计划装备)在美国战斗机中显得极其另类。

YF-16在设计上应用了先进的翼身融合设计和模拟式电传操纵系统,应用放宽静安定度的设计使其获得了更轻的结构重量和更高的机动性能,在应用技术先进性方面明显超过了F-14、F-15和YF-17。

但是作为战斗机使用,YF-16却只能执行昼间近距离格斗空战任务。

  YF-16在对比试飞中确实在很多方面表现出相对YF-17的优势,尤其是在航程指标和动力装置标准化方面的优势最为明显。

但是,YF-17的气动设计在整体上并不比YF-16有什么差距,试飞中表现出来的矛盾实际上是可以通过修改和完善来解决的(YF-16在竞标成功后同样进行了相当程度的改进)。

YF-17在海军项目竞争时对飞行控制系统和发动机进行了改动,改进后的F/A-18在绝大部分作战性能上都比F-16有优势。

如果考虑到F/A-18为满足舰载机要求而在结构和重量上所付出的代价,可以认为性能全面的YF-17应该更加符合美国空军对战斗机的偏好。

美国空军在LWF项目开始前死保F-15的态度,证明其更倾向于重型战斗机。

事实上,YF-17要比YF-16更加符合美国空军对战斗机规格和性能的平衡要求,但是竞争中根本没有给其调整完善的机会。

在YF-17试飞还没有完成之前就确定了YF-16的胜利,这就说明对比竞争中不可避免的要存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非技术因素。

  

  YF-17在空军选型中的非技术因素

  

  国际军事分析人士在LWF竞争中普遍认为YF-17比YF-16更出色,这是建立在前者比后者有更大发展潜力的基础之上,而偏好重型战斗机的美国空军恰恰选择YF-16为胜利者。

YF-17的部分飞行性能和采用的部分技术确实不如YF-16,但是其同样也有很多方面明显优于YF-16。

最终导致YF-17在竞争中败于YF-16之手的因素不仅仅是技术差异,更深层次的还有美国空军对战斗机型号发展上存在的观点和担心。

  YF-17最初的技术来源是以国际市场销售为目标发展的“眼镜蛇”项目,如果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作为小国空军战斗机核心的先进低成本战斗机。

从YF-17进入LWF项目的原因就可以体现出其最后结果的必然性:

最初美国空军对LWF的要求就是单发轻型战斗机,通用动力和波音公司的方案作为首选被美国空军所认可,“眼镜蛇”只是因与入选方案不同的气动布局而用来替代缺乏战斗机研制经验的波音,这样的入选方式证明了YF-17只是已经被空军基本认可的YF-16的陪衬。

通过参加LWF竞争的各公司产品的排序和调整过程,可以清楚地感受到美国空军要的根本就是单发布局战机,这个要求对于由落选变成替补的YF-17来说是一个致命而难以改变的缺陷。

  YF-17除了在航程、载荷和机体内部空间上比F-15有所差距外,在整机推重比、翼载荷和机载设备的完善程度上非常接近后者,其在综合性能指标上完全可以被看成是低成本化的F-15,虽然在具体性能指标上并不突出,却胜在各方面性能比较均衡。

YF-17按照本身的性能来说要比YF-16有更大的使用范围。

但“眼镜蛇”确实存在与美国空军要求不适应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该机在技术条件上完全与美国空军的目标背道而驰。

美国空军在LWF项目中挑选轻型战斗机的根本原因是没钱,并不代表轻型战斗机在性能上真正得到其认可。

根据LWF项目中首选机型为通用动力和波音的方案可以发现,美国空军原则上需要的是单发轻型战斗机,而后来用YF-17替代波音方案不过是为了显得更加公平。

因此,YF-17从LWF项目开始就是用来扮演“陪太子读书”的角色。

战斗机发展过程中确实不乏原本作为对比方案的项目最终胜出的例证,但是在YF-17本身就不符合美国空军要求的情况下,其在后续发展条件上表现得越出色反而越难以动摇美国空军的决心。

  美国空军认可YF-16而抛弃YF-17的各种原因中,除了前者更适合最初项目中所提出的性能与成本要求之外,还有一个后者所完全无法弥补的优势(或者说是缺陷),就是其发展潜力不大。

YF-16是在经济压力下出现的以性能换成本的典型“国会战斗机”,美国空军接受该机的原因并不是“战机黑手党”的理论多么有市场,而是F-15的高价格和需要替换战斗机数量之间的矛盾,迫使喜好性能完善重型战斗机的美国空军为钱而低头。

YF-17双发布局在增加结构重量的情况下也获得了足够的内部空间,与为将雷达测距器改成火控雷达就必须改动前机身的YF-16不同,充裕的内部空间虽然在LWF项目标准中没有装载过于复杂的电子设备,但YF-17的机体空间足以安装美国空军所需要的大部分电子设备,在机载设备完善程度上足以和F.15、F-14这样的重型战机相媲美。

  然而,LWF的目标绝对不是为F-15找个更加便宜的替代者。

美国空军在国会和国防部的压力下不得不接受轻型战斗机,但是其本身对战斗机装备的底线却从来没有动摇过,那就是轻型战斗机的方案无论怎样搞也只能是F-15的补充。

YF-17具有优异发展潜力的特点显然将对F-15的进一步发展造成威胁,也会进一步刺激那些瞄准战斗机经费的议员们的神经。

因此,YF-17这一看似颇具优势的特性反而成为其注定失败的“伏笔”。

  美国空军决定LWF项目胜出者时对型号的选择有着很深层次的考虑,其中心观点就是YF-16在服役后不可能对传统的装备体系造成干扰。

F-15是完全意义上的空中优势战斗机,虽然美国空军并没有始终坚持那个“不为对地攻击增加一磅重量”的观点,但是F-15庞大的体积和高昂的价格使其不适合担任战术攻击的任务,而A-10缓慢的速度和F-111过于庞大的问题同样摆在美国空军的面前。

因此,F-16的实际目标对美国空军来说并不是简单的昼间空中优势战斗机,而是航程和载荷都可以满足需要的高性战斗攻击机。

只有在不执行攻击任务的情况下,F-16才能够作为F-15的补充来争夺前线制空权。

美国空军在接受YF-16的时候并没有同时采用“战机黑手党”的观点,而是在选型结束后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对F-16A的设计进行改进:

作为简单昼间战斗机设计的YF-16在装备后成为更加复杂的产品,并且通过随后的改进将其由战斗机成功变成战斗攻击机。

  美国空军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使用F-16来担负争夺制空权的主力任务,这就导致其性能优势区被限制在M0.5~1.6范围内,在设计要求上并没有强调超过M1.6的超音速飞行性能,只为节约327公斤(二元可调斜板结构)的结构重量就取消了适合高速飞行的可调节进气道,同时在机载武器选择上放弃了“麻雀”导弹以简化设备(F-16在服役后逐步添加了发射“麻雀”导弹的使用能力)。

  YF-1.6作为单发战斗机的基本设计在改进改型方面的限制比YF-1.7要大。

所以,YF-16在服役后表现得再出色也不可能威胁到F-15的地位。

YF-17是采用两台中等推力发动机的中型多用途战斗机,充裕的机体空间也使其更适合后续改进中增加燃料和设备的需要,即使是最初的设计方案也足以使其超越当时的F-4E,而且在使用成本和综合效费比上也非常逼近体积更大的F-15。

YF-17的整体布局设计使其具备非常可观的发展潜力和用途扩展前景,美国空军如果接受该机,确实可以获得性能平衡的先进战斗机,只要进行必要的改进就可以大幅度提高性能。

但是,在空军装备经费投入更大和未来经济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国防部和国会不会因为经济压力头脑发热,按照高性能战斗机标准改进YF-17,从而对F-15的地位造成威胁。

美国空军选择YF-16不会对当时已经建立起来的体系造成影响,但是体积较大的YF-17则在未来发展中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美国空军在经济压力下可以接受YF-16作为F-15的补充,但是绝不能弄一个可以威胁到F-15核心地位的YF-17来增加麻烦。

  美国空军在装备规模需要和飞机成本上所承受的压力明显要超过美国海军,如果当初型号竞争中选择的是YF-17而不是YF-16,那很有可能随着YF-17的实用化改进而使其陷入两难的境地。

美国空军提出LWF战斗机项目时所提出的技术指标并不是针对空中优势战斗机,而是试图获得可以和F-15配合作战的战斗/攻击机(注意,不是战斗攻击机)。

最早将美国空军对YF-16的要求完美实现的就是以色列,“巴比伦”行动中F-16A和F-15A在编队中担负不同作战任务,完全符合了美国空军对两型战机的实际定位与性能要求。

美国空军选择YF-16是因为其不会影响现有的装备体系,而且该机后续发展完全在正常装备规划的掌控之中。

美国空军采用各种手段引导企业将F-16转变成战斗攻击机,其意图与F-22出现后将F-35定位在强化攻击的联合战斗机相同。

  事实证明,美国空军在淘汰YF-17时的考虑并不是主观的杞人忧天。

如果对YF-17(F/A-18)的后续发展进行了解就可以发现,虽然YF-16和YF-17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都出现了大型化和多功能化的趋势,但是前者发展到F-16U和F-16I这样的阶段也仍然是辅助性战斗轰炸机。

YF-17发展成F/A-18就已经明显加大了起飞重量和提高了性能的完善性,而F/A-18装备后不久还出现了“大黄蜂”2000这样纯粹大型化的战斗机计划。

美国海军在冷战后无法承担F-14和A-6高昂的维护费用(这个局面美国空军在冷战中就曾经遭遇过)时,替代这两型战机的第一选择就是发展潜力巨大的F/A-18,F/A-18E/F也完美地胜任了“雄猫终结者”的角色。

F/A-18C/D在综合战斗力上处于冷战期间多用途战斗机的前列,即使是后来的“阵风”和EF2000也没有将其全面压倒,而更加庞大和现代化的F/A-18E/F甚至具备全面压倒“阵风”和EF2000的能力。

由此可见YF-17在多用途战斗机发展过程中所提供的基础条件之好。

  

  美国海军发展F/A-78的意图

  

  美国海军需要获得的是性能和成本都能够满足需要的舰载战斗机。

因为舰载机在作战中往往要独立对抗对手的空中压力,航母上舰载机数量不足也对舰载机的功能范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际装备条件使美国海军比空军更重视多用途战斗机的应用。

美国海军选择YF-17而不是YF-16作为补充F-14的多用途战斗机,其原因就要比美国空军简单和明确得多,也就是说YF-17在海军选型中真正体现了纯粹技术因素的价值。

  YF-16和YF-17在竞争美国海军轻型战斗机项目中进行了第二次竞争,但舰载型YF-16在这次竞标中几乎没有对YF-17构成任何形式的威胁。

很多关于海军战斗机竞争中YF-16失利的分析大都集中到其单发布局上,美国海军虽然在机型选择上更习惯使用安全性更好的双发战机,但是根据其舰载机发展过程中的型号演变来看,F-8、A-4、A-7这些单发机型在使用上也表现出非常高的可靠性,美国海军用A-7来接替A-4也证明单发舰载机并不是被完全排斥。

YF-16对于美国空军来说是规格和用途非常合适的高性能作战平台,但是在改进舰载机时单发战斗机在结构更改和重量上要付出比双发飞机更大的代价。

虽然单发战机舰载化改进增加的结构重量单独看起来并不大,但是增加重量和基本重量的比例上却比双发战机更为明显。

  美国海军舰载战斗机非常强调作战的适应性和全天候作战能力,美国航母虽然排水量和舰载机数量都非常可观,但是采取攻势作战方式的美国海军却更容易受到空中威胁。

美国航母接收F-14A后在装备上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困境,那就是F-14A所担负的是原本F-111B执行的区域多目标拦截任务,如果美国海军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F-14A,其绝对无法平衡舰队防空和为A-6攻击机护航两方面的需求,用来取代F-4J和A-7更是绝无可能。

F-4J在海军舰载机编队中担负的是多用途任务,那么要替代F-4和A-7的也必须是多用途战斗机。

  海军舰载战斗机性能中对全天候拦截能力的要求是不可动摇的。

航母舰载机数量有限而海军航空兵作战海(空)域的气候条件也非常复杂,没有全天候作战能力就无法有效配合F-14来提高整体战斗力。

美国海军舰队面对的最大威胁是前苏联轰炸机的集中突击,虽然“麻雀”中距空空导弹和“响尾蛇”近距空空导弹同样可以用来攻击轰炸机,但是即使是F-14也难以在拦截时绕到超音速突防的“逆火”的后半球,只能追尾攻击的“响尾蛇”在实战中几乎无法对超音速轰炸机造成伤害,只有可以迎头攻击的“麻雀”才能够在轰炸机发射反舰导弹前完成拦截。

  既然纯粹意义上的格斗战斗机无法应付前苏联航空兵的远程导弹攻击,海军也就不可能接受夜间和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受限的昼间战斗机。

具备“麻雀”导弹发射能力的全天候战斗机必须要有完善的雷达系统,所以美国海军需要的是真正具备全天候拦截能力的多用途战斗机(F-16只有发展到C/D型时才基本满足这个要求)。

这种战斗机不但能够满足迎头拦截和近距格斗任务,而且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执行对地(海)攻击和侦察等任务,也就是说海军需要的是可以面面俱到的海上多面手。

YF-17较大的机体空间和有效载荷在这些要求下显示出明显的优势,YF-16要想满足海军的要求则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而且单发布局与机腹进气道的结构限制也导致了海军对YF-16非常不信任。

LWF项目中促使YF-16取胜的优势在海军型上成为了劣势,在LWF项目后进行了补充测试和改进的YF-17则在海军项目中如鱼得水。

  F/A-18基本保持了YF-17原有气动布局和总体设计思想,最明显的改进就是换装利用YJ101涡喷发动机核心机发展的F404涡扇发动机。

通过动力系统的改进,F/A-18从根本上解决了YJ101大推力状态下耗油率高的缺陷,在保持基本设计的情况下有效延伸了航程和作战半径。

F/A-18在改进设计中增加了结构重量和机翼载荷标准,最终使轻巧灵活的YF-17变成符合美国传统意义的战斗机。

F/A-18虽然在格斗机动性能方面比YF-17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设备更加完善,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天候战斗机,能够满足从迎头拦截到精确打击等方面的多种任务要求,是当时世界各国战斗机装备中真正满足多用途能力的少数机型之一。

F/A-18A/B的综合作战能力已经明显超过被其所替代的F-4。

在空战能力方面,F/A-18除了M1.6以上速度范围(F-14的重点任务范围)外全面优于F-4,在外挂载荷的重量和外挂灵活性上同样非常出色,尤其该机的高可靠性和高效费比更超过当时美国海军所有机型。

  F/A-18在设计上根据海军特殊的要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进。

诺斯罗普在将P600改进设计为YF-17的过程中采用简化减重的措施,使得YF-17要比作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设计的P600更轻也更加简单。

F/A-18改进设计重点是使结构满足舰载机的标准和增加必要的机载设备,同时也将格斗战斗机的YF-17再次恢复为多用途战斗机。

YF-17的出现使美国海军获得了在成本和性能上真正平衡的多用途战机,能攻善守的F/A-18在有F-14和A-6存在的时候可以成为很好的支援力量,能够使美国海军舰载航空兵的作战力量大幅度提升。

在没有F-14和A-6的时候,F/A-18则可以发挥其战斗力完善的核心作用,成为美国海军舰载航空兵攻防作战所能够依靠的通用作战力量。

而目前F/A-18由A/B、C/D发展到E/F的过程,也证明了YF-17巨大潜力在战术和技术上对航空作战力量所起到的作用。

  YF-17虽然在美国空军刻意的压制下没有对F-15造成任何威胁,但是在美国海军承受与当初空军同样成本压力时,却成功完成了为F-14“送终”的任务。

美国海军用F/A-18E/F取代F-14的得失在目前还存在很多的争论,但毋庸置疑的是,F/A-18C/D和E/F的先后装备使美国海军战斗机标准化程度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YF-77和YF-16在出口市场上的对比

  

  大规模装备美国空军和出口使F-16成为继F-5之后的另一种“国际战斗机”,而YF-17的后续发展型F/A-18的出口则不理想。

在出口市场上的表现也许可以判断F-16比F/A-18更受欢迎。

  YF-17在改进为海军舰载战斗机的工作中已经将研制主体由诺斯罗普转向麦道公司,这就使“眼镜蛇”这种原本为出口准备的F-5后继型战斗机,通过两次竞标后最终发展成以海军要求为基础的先进战斗机。

能够担负各种作战任务的F/A-18非常适合作为战斗机核心来使用,但是全面的性能和双发结构提高了该机的采购和维护费用,而市场狭窄又使其不具备独立开发陆基出口型的条件。

  美国海军战斗机在国际战斗机市场上很少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虽然A-4这种攻击机一度成为美国战术飞机出口的明星,但是美国海军战斗机在出口市场上的表现确实非常有限。

F-4也是在美国空军接受后才得到大多数国际的认可,而且投入到出口市场上的“鬼怪”Ⅱ基本都是空军战斗机的改进型。

美国政府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向友好国家大批量提供F-16,这种情况下其没有利用F/A-18扩大出口市场的动力,毕竟后者争夺的是同样由美国生产的F-16的市场份额。

美国在维护经济利益和战斗机出口规划中,应该尽可能避免这种内耗的影响。

美国空军战斗机因为价格和通用性优势而在国际市场上很有吸引力,再考虑到F-16是美国出口战斗机中性能适中而价格最为便宜(相对F-15和F/A-18)的这个事实,也许就能够了解该机可以在出口市场上大展拳脚的内在条件。

既然美国政府向国际战斗机市场上大规模提供F-16,那么没有哪个国家会去采购连美国军队自己都不去装备的YF-17(或F/A-1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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