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任务书浙江省科技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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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任务书浙江省科技厅

附件2

招标项目任务书

一、项目编号:

01

二、项目名称:

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面向服务器端或视频、车载等智能移动终端的数据智能方法、共享服务机制。

研究特定领域不同类型知识的获取、表达和存储方法,建立领域知识、海量数据和领域经验于一体的智能计算理论模型,研究面向领域的自然语言理解、视觉分析和跨媒体推理的引擎。

研究人工智能软硬件加速方法和算法,研究深度网络的模型压缩和快速执行方法,研究稀疏化神经网络推断技术。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开放创新服务平台。

2.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在特定领域的示范应用,服务器端平台通过云模式服务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移动端平台实现较大规模的移动端应用验证和算法服务。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5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

提交应用示范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1年6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2

二、项目名称:

智能物流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基于云构架的智能物流及服务技术方案,实现业务和智能终端互联互通。

研究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同城商业的物流环节,提高物流效率和社会效益。

研究基于智能算法和机器学习的供应链分析、运输路径优化和物流配套相关的图像识别技术,设计基于用户画像分析的配送算法,满足智能物流需求。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智能物流开放创新服务平台或系统,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

2.在物流行业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应用示范单位组成的创新战略联盟参加投标。

联盟要以智能物流的创新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机制。

牵头企业应在智能物流服务技术及核心算法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联盟成员单位间要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对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有明确的分工协作,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3

二、项目名称:

智能政务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基于政务、法律业务逻辑推理的机器学习模型和计算方法,实现决策、审判推演过程的机器计算。

研究智能政务、智慧法庭、智慧检务的数据平台构建技术和非结构化文本再加工技术,为基于深度学习模型的智能方法提供数据支撑。

研究面向智能政务、智慧法庭、智慧检务等特定服务领域的智能问答技术,实现面向特定任务的对话能力。

研发面向政府决策服务、法院审判、检察院办案事务的人工智能平台。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面向政府管理服务或法院审判、检察院办案事务的智能政务开放创新服务平台或系统,促进政务或司法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

2.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在政府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机构或司法机构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鼓励产学研合作进行联合投标。

投标主体在智能政务技术或算法有一定的基础,具备相关的资质,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4

二、项目名称:

智能教育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个性化学习计划生成、学习状态建模、学习能力测量、学习效果评估等技术,实现对学习全过程的个性化跟踪、激励、监控和指导。

研究知识图谱的高效构建技术,构建跨学科、全知识点的知识图谱,为知识点及习题推荐、学习计划制定、自动问答等提供支撑,促进智慧教育管理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的应用。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智能教育开放创服新务平台或系统,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

2.在教育行业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应用示范单位组成的创新战略联盟参加投标。

联盟要以智能教育的创新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机制。

牵头企业应在智能教育技术或算法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联盟成员单位间要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对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有明确的分工协作,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5

二、项目名称:

智能安防典型场景解决方案研究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基于表征学习、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识别、行为判别与发现方法,突破图像与视频精准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关键技术,构建人脸精确识别、图像序列智能分析、目标行为理解和描述等多种复杂安防算法模型,实现基于人工智能的多种场景智能安防解决方案应用,为推进“雪亮工程”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目标

1.提出智能安防典型场景的解决方案,开发出智能安防核心设备或系统,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

2.在治安防控、社会治理、工业监控等领域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进行联合投标。

投标主体在智能安防技术及核心算法有一定的基础,具备相关的资质,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6

二、项目名称:

智能家居系统解决方案研究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智能传感、安全通信、人机交互、数据挖掘等智能家居关键技术,实现家居产品的人机对话、行为交互、设备互联和协同控制等功能,构建智能家居大数据平台,突破家居网络通信、安全防范、自动控制、音视频等设施集成技术,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管理系统,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

(二)主要目标

1.提出智能家居系统解决方案,开发出核心传感设备、控制(管理)系统或新型可穿戴家居设备,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

2.在家居领域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进行联合投标。

投标主体在智能家居设备(系统)或核心算法技术有一定的基础,具备相关的资质,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7

二、项目名称:

智能传感设备安全防护技术研究与系统研制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针对工业互联网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的功能需求,研究入侵发现、预警、控制等关键技术,实现终端与传输设备设计与研发安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研究基于拟态防御、可信计算的终端软、硬件核心安全关键技术,实现智能传感及传输设备端的安全防护。

突破符合高实时性和高可靠性要求的智能传感或传输设备安全事件审计、告警与追踪技术,研制安全监测和防护原型系统,具备智能安全监测和态势分析等功能,有效消除底层设备安全隐患。

(二)主要目标

1.提出面向工业互联网应用的智能传感与传输设备安全防护技术解决方案,开发出安全防护核心产品或系统,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

2.在工业互联网、智能车联网等领域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鼓励企业牵头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8

二、项目名称:

典型行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基于数据知识图谱及智能算法库,研究工业大数据核心算法、典型应用场景及配套解决方案,建立产品数据、工艺数据、生产过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使用过程数据等在内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治理体系,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企业研、产、供、销、能、环等环节的融合应用,有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实现节能降耗,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精益生产水平。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具有独立运行能力的工业大数据综合技术平台,提出实现产品生产(服务)数字化和生产过程工艺的自行决策优化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2.在省内建立应用示范工程2个及以上,并明确通过智能化改造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实现目标。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4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应有独立开展第三方工程服务的能力,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09

二、项目名称:

多轴工业机器人伺服驱动系统开发及产业化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围绕多轴工业机器人对高性能伺服驱动系统的需求,研究硬件架构、空间矢量脉宽调制(SVPWM)控制算法和多轴协调控制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制高性能、高可靠、体积小和结构紧凑的一体化伺服系统,实现工程化应用。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高性能、小型轻量化的自主伺服驱动系统产品,自主开发控制软件,有能力替代国外进口产品。

2.在机器人专用伺服电机或本体实施产业化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0

二、项目名称:

智能工业机器人开发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工业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提升工业机器人在传感、交互、控制、协作、决策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面向自然和复杂作业环境的快速精密自动化生产需求,突破视觉引导、精密快速定位、手眼力协调控制、自主任务智能规划工业信息互联、柔性化生产等关键技术。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具备视觉检测、智能感知及精准定位等功能的智能工业机器人产品,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机器人的融合应用。

2.在工业领域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1

二、项目名称:

智能服务机器人开发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自然语言理解、解析与交互、复杂环境和生物特征识别等关键技术,开发具备视听、交流、判断和行为能力的服务型机器人。

突破服务机器人行为辅助技术、云端在线服务技术及平台,创新服务领域,攻克特殊环境服务机器人和医疗/康复机器人关键技术,针对医疗康复、家庭服务、公共服务等场景应用,实现人机协同,有效替代枯燥、重复、繁琐的劳动。

(二)主要目标

1.开发出典型应用场景的智能服务机器人产品,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在服务机器人的融合应用。

2.在服务领域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2

二、项目名称:

面向典型离散制造的智能工厂(车间)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信息深度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和精准控制自执行、智能质量管理等技术,实现生产现场设备互联集成与生产过程自动化。

在设备、车间、企业和价值链等层面建立智能制造系统,实现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高效协同与集成,实现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无人化。

(二)主要目标

1.提出面向典型离散制造业可复制推广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实施智能工厂(车间)示范工程。

2.示范企业生产效率/劳动生产率、产品合格率/良品率显著提高,生产成本及能耗降低。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授权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3

二、项目名称:

重特大工程配套核心关键装备开发及示范应用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面向国家重特大工程配套的核心关键成套装备的制造工艺、数字化样机、智能控制策略、融合集成设计、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等关键技术,研究机电液一体化、多传感器融合感知、复杂任务协同优化、故障自诊断与自修复、工业互联网应用等集成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主要目标

研制出为国家重特大工程配套的核心关键装备,实现示范应用。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1年6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4

二、项目名称:

高能耗行业节能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面向浙江省优势传统高能耗行业,研究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建立高能耗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的应用示范工程,为传统优势高能耗行业的节能降耗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效应。

(二)主要目标

1.提出高能耗节能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开发出相关产品或系统,与现有生产工艺或技术方案相比,综合能耗显著降低,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

2.在高耗能行业实施典型应用的示范工程。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提交示范工程报告。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5

二、项目名称:

工厂化养蚕智能装备与精准饲养管理系统研发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养蚕车间蚕生长发育全程智能监测装备集成研发和饲养环境控制系统耦合机制集成研究;养蚕车间智能监控数据采集、传输、存贮、分析与最优生长发育进程自动调控系统研发;全龄期蚕人工饲料精准饲喂控制装备集成与控制信息系统研发;工厂化养蚕可视化智能控制与远程管理信息平台研发。

(二)主要目标

1.提供全龄饲料工厂化养蚕的家蚕生产状况自动智能识别系统;

2.饲养智能管理系统平台;

3.成果应用于全龄饲料工厂化养蚕车间,实现家蚕机械化、自动控制与高密度周年循环饲养。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1.申报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

2.登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及著作权3-4项。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鼓励企业牵头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6

二、项目名称:

水产养殖水下管理机器人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水产养殖水体信息获取方法与装备,研发水产智能病害诊断的自动管理机器人,建立营养及病害诊断模型、水下精准定位与智能调控模型,实现水产养殖精准化投饵及病害预警。

(二)主要目标

1.研发水产养殖水下管理机器人1-2套;

2.成果应用于高密度虾鱼养殖基地,推广至工厂化养殖设施、跑道鱼等设施。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1.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5项;

2.支撑平台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及著作权5项。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牵头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7

二、项目名称:

智能导航技术与自主驾驶典型田间作业装备研发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研究复杂农田环境下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惯性测量单元耦合导航技术;研究机器视觉多源信息融合定位策略;研究适于多种农田类型应用场情景下的不同农机导航控制技术与装备。

(二)主要目标

1.提供农机机器视觉多源信息融合导航技术;

2.研发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农机导航装备2-3套;

3.成果应用于多个农业应用示范点。

四、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1.申请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3项以上;

2.支撑平台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及著作权3项。

五、进度、时间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020年12月。

六、成果所有权归属和推广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执行。

七、投标方要求

项目投标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鼓励企业牵头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主体有相应的研发基础和资质条件,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

一、项目编号:

18

二、项目名称:

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及系统开发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开展基于医学影像(含病理图像)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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