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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材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

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处理难度大。

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和工商分流人员等方面。

这些问题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体性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

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

近年来,群众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走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信访。

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增幅较大。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认真剖析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是由于一些信访群众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区。

为此,引导信访群众走出认识误区,是当前信访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综述

   误区一,信访群众普遍认为以上压下而进行信访,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一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主要领导职务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

,   误区二,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可以给基层施压。

平时,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有信访群众说,你说没有政策,等我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来上访就有政策了。

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

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

   误区三,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

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否则就是信访部门工作失责失职。

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因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的诉求。

   误区四,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变换上访对象,可以使信访问题获得更好的解决。

错误地认为这个领导或部门已回复按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找到其他领导或部门就可能有希望得到解决;上一届领导说不行不等于下一届领导说不行。

常常有信访群众存在有一种侥幸的心理,找了这个领导又找那个领导,找了个部门又找那个部门,甚至有的是上一届领导已按政策处理了的,到换届之后他又旧事重访。

   误区五,信访群众认为人多就是政策,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更有甚者有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

认为政策也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少数信访人甚至有时常伴有过激和违法行为。

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发现有些集体访组织严密、准备工作充分、分工明确,更有甚者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用手机组织群众集体闹访、缠访。

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2、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

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

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3、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

二、端正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三种机制”1、强化“领导责任机制”。

领导是信访工作的主体,是群众信访的直接对象,是解决群众问题的主导。

发挥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必须从机制上加以保证,强化信访工作领导机制的基本要求是:

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不是一阵子重视,而是长期的稳定的重视;不是仅仅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重视,而是领导班子整体重视;不是哪一级领导班子重视,而是各级领导班子层层重视。

2、强化“分级负责机制”。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对群众上访的问题,必须落实制度,分解到位,责任到人,逐级解决;即根据信访事项及案情程度,按照归口办理的方法,确定具体办理部门及人员。

各级要将信访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全年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实行一票否决;3、强化“信访督查机制”。

督促检查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有效的督查工作,使群众信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改变过去存在的信访问题决而不行、拖而不办、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的情况。

信访部门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访督查机制力度,采取事前督查、跟踪督查、事后督查的方法,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督查,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推、拖、顶、踢现象。

自警自律,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为民意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克服官僚主义和主观随意性。

严禁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拖拉等现象的发生,

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使各级干部和信访工作者明确怎样正确行使信访权力,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信访法规和制度。

坚持上下联动,实行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

要求各级干部切实增强群众观念,重视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真正把人民群众的重点利益放在心上,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源头杜绝信访案件产生。

群众越级上访的特点

      

(一)反映的问题较集中。

群众越级上访反映的问题比集中,绝大多数都是当前的热点信访问题。

如企业改革中欠发职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补偿标准低;对法院判决不服等涉法涉诉问题,等等。

      

(二)利益性问题突出。

从上访内容看,绝大多数越级上访群众是为了让自己获取利益,求利的动机非常明了。

(三)上访老户多,反复性强。

越级上访中,大多数是上访老户。

以赣县为例,2006年越级上访中,上老户73批96人次,批数占了总数的68%,新出现的越级上访人员仅占32%。

而且有的越级上访群众一年去北京就达6次之多,反复性强。

      (四)危害性大。

越级上访群众,其基本动机就是要造成大影响,让上级或通过其他方式给基层施加压力,以期达到所诉求的目的。

有的越级上访群众过分夸大、甚至歪曲事实,或来个突其不意,围攻工作人员、围堵行政机关等;有的则是滞留等待属地政府派人劝返,严重影响一个地方的对外形象和上访地的社会稳定。

有的群众越级上访见到了“世面”,回到属地还要宣扬一番“外面的信访世界多热闹”,并择机应变,煽动一些群众越级上访。

      (五)对基层组织不信任。

越级上访群众绝大多数是对基层组织持不信任的态度,对基层干部产生了对抗性心理,一味地辨称基层组织的不是,把自己越级上访的理由歪曲到“他们(基层)不给我解决,我们只有来找你们”上去。

群众越级上访的对策

        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同时又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

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发展战术上的第一位任务。

减少群众越级上访,我认为主要采取以下对策:

      1、信访群众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信访案件增多。

   一是将政府的“以人为本”思想错误的理解为只有群众有什么需求,政府就应该无条件答应,不然就不能体现“以人为本”思想。

二是认为以上压下进行信访,就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导致越级上访,只找主要领导上访的事件增多。

三是专门选取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认识节庆期间政府为求稳定,避免扩大社会影响,可以解决一些无理要求,从而给基层施压,从而信访致富。

四是认为走信访途径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从而该走司法程序的全改成了信访。

五是认为变换上访对象,可以使信访问题获得更好的解决,从而一些信访户多重上访,甚至极个别问题已解决仍不放弃上访。

五是认为人多就是政策,法不责众,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

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处理难度大。

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和工商分流人员等方面。

这些问题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体性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

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

近年来,群众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走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信访。

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增幅较大。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认真剖析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是由于一些信访群众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区。

为此,引导信访群众走出认识误区,是当前信访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综述

   误区一,信访群众普遍认为以上压下而进行信访,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一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主要领导职务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

一信多投的现象较为普遍,   误区二,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可以给基层施压。

平时,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有信访群众说,你说没有政策,等我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来上访就有政策了。

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

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

   误区三,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

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否则就是信访部门工作失责失职。

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因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的诉求。

   误区四,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变换上访对象,可以使信访问题获得更好的解决。

错误地认为这个领导或部门已回复按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找到其他领导或部门就可能有希望得到解决;上一届领导说不行不等于下一届领导说不行。

常常有信访群众存在有一种侥幸的心理,找了这个领导又找那个领导,找了个部门又找那个部门,甚至有的是上一届领导已按政策处理了的,到换届之后他又旧事重访。

   误区五,信访群众认为人多就是政策,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更有甚者有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

认为政策也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少数信访人甚至有时常伴有过激和违法行为。

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发现有些集体访组织严密、准备工作充分、分工明确,更有甚者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用手机组织群众集体闹访、缠访。

   二、信访群众信访误区产生的根源

   第一,信访群众的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参差不齐,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存在差异,少数信访群众以个人主观感觉和习惯进行信访活动,更有甚者是道听途说或是受人唆使,缺乏主见,致使其行为超出了正常的信访轨道,有的甚至违法,但自己全然不知。

   第二,有的信访群众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信访,罔顾公序良俗。

一些信访群众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和办法,进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聚集群众向政府施压;还有一些信访群众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专打擦边球,认为只要是上访怎么干也不犯法,政府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

   第三,一些特殊群体认为其身份特殊,上访也应享受特权,认为自己反映的信访问题应与一般群众的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有关部门和领导应特事特办,甚至认为自己有过激的信访行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第四,少数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存在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为重,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甚至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

   三、破解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的途径

   如何引导信访群众消除对信访的误解,走出认识误区,是信访工作面临要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据调查,目前大部分信访群众是相信党委政府的,都能理性依法信访,并不想越级信访、集体访、重复访,更不想把问题复杂化。

为此,只有掌握主动权,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总结经验,纠正认识偏差,带着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才能引导群众走出信访的误区。

   第一,要讲清楚一个道理,即依法信访的硬道理。

在实践中,更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向他们讲清楚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依据《信访条例》告知信访群众有关信访事项:

①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畅通信访渠道是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

②信访工作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的程序以及时限,告知其信访应通过何种途径,如何提出,有关部门应按何种程序,如何办理,让信访群众知晓重复访或越级访既花时间又费钱财,避免产生“有病乱投医”的现象。

③信访诉求提出的范围。

即哪些属信访处理的问题,哪些属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哪些问题应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信访工作不是“万金油”,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受理。

④信访群众应依法维权,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采取“六种禁止行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信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让信访群众明白信访是合法权利,但必须依法信访。

   第二,要表明一个态度,即依法限期办理信访问题。

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定要依据《信访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受理,按政策的规定进行调处。

据调查,信访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他们是出于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请求帮助和解决困难,希望信访部门能给一个肯定而明确的答复。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往往以“请示领导”或“调查研究”之类的话应付,使信访群众误认为这事可能比较复杂,在这里可能解决不了,只有找主要领导或找上级部门要求解决,无形中导致了越级访或闹访现象的发生。

因此,要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信访工作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对一般问题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信访群众是否受理,何机关受理,谁负责调处,什么时间有结果。

这样可以打消信访群众不必要的担心,做到心中有数。

即使信访群众对答复不满意,也应明确告诉信访群众“你有权要求复查和复核”,让信访群众吃个“定心丸”。

   第三,要有一个调处法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信访事项。

在调处信访事项时,执行政策不公、处理事情欠妥,是导致越级访、重复访和闹缠访的重要原因。

信访群众误认为在你这里不能依法依政策办事和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应有的信任,另辟蹊径。

因此,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或信访事件过程中,要换位思考,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深入调查研究,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

不能依靠想当然、更不能漠然置之。

应带着深厚的感情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调处各类信访问题(事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这样既可以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又可以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矛盾上交.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必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信访调研文章:

当前信访工作难点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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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碰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如何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做好新时期、新任务下的信访工作,指导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是我们每一个信访工作者应该研究探讨的课题。

问题一:

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熟悉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

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

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

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

问题二:

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违反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给当地的政府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预备不足,造成各级政府工作被动、威信降低、形象受损。

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相互矛盾,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

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问题三:

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

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

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四是信“访”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问题四:

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

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

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碰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

四是一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闻不问,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综揽上述难点问题,面对如此严重的现实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

我们以为,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是: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提高对信访工作的熟悉,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

一、提高熟悉,坚持群众路线,实现“三个转变”信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可以疏通和拓宽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渠道,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发现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

坚持群众路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是实践好“三个代表”的要害所在。

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头脑清醒、政治敏锐,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少数单位、部门的个别领导干部熟悉不足、嗅觉不灵,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信访工作抱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态度。

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熟悉,增强群众观点,努力实现信访工作“三个转变”:

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

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把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

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

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3、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

事实上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而解决,信访部门只是起到一个综合协调作用。

只有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熟悉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端正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三种机制”1、强化“领导责任机制”。

领导是信访工作的主体,是群众信访的直接对象,是解决群众问题的主导。

发挥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必须从机制上加以保证,强化信访工作领导机制的基本要求是:

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不是一阵子重视,而是长期的稳定的重视;不是仅仅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重视,而是领导班子整体重视;不是哪一级领导班子重视,而是各级领导班子层层重视。

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落实、一追究”: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纳入考核内容,并入目标治理;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制度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及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和处理各种信访问题;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定期排出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处理,对所包案件,领导同志要亲自挂帅,组织查处。

建立追究领导责任制度,把以上三项责任制作为硬任务纳入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的考核,落实奖惩,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恶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强化“分级负责机制”。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对群众上访的问题,必须落实制度,分解到位,责任到人,逐级解决;即根据信访事项及案情程度,按照归口办理的方法,确定具体办理部门及人员。

各级要将信访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全年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信访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评选,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促进信访工作的有序运作。

3、强化“信访督查机制”。

督促检查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有效的督查工作,使群众信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改变过去存在的信访问题决而不行、拖而不办、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的情况。

信访部门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访督查机制力度,采取事前督查、跟踪督查、事后督查的方法,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督查,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推、拖、顶、踢现象。

三、突出重点,围绕中心任务,抓好“三项工作”1、构筑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工作格局。

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信访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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