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相关试题.docx
《园林绿化相关试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绿化相关试题.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园林绿化相关试题
《森林法》规定,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督、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利用外资营造的用材林达到一定规模需要采伐的,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_____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行采伐限额单列。
A.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B.年森林采伐限额 C.国家林业发展规划 D.五年森林采伐限额
一年生农作物种子的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种子销售后_______。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3.《森林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4.《森林法》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其中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森林法》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6.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35.《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8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36.《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5条规定,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38.《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7条规定,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39.《森林法》第31条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43.《森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______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B )
A.林业主管部门 B.审计机关 C.财政机关 D.监察部门
99.为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我国《森林法》规定了哪些经济性措施?
答
(1)林业基金制度。
用于林区的造林、育林、护林。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用于防护林的特种用途林的造林、育林、护林。
(3)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于恢复因占用的征用而减少的森林植被。
(4)国家财政援助。
国家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长期贷款。
(5)针对煤炭、造纸等部门产品的收费。
从煤炭、木浆纸张等森林产品中提取资源产品费,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园林绿化常识
一、名词解释
风景名胜区:
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供人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市(县)级、省级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级:
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指经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省级风景名胜区: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指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城市绿地: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城市绿地指城市中人工种植花草树木形成的绿色空间;广义的城市绿地指被植物覆盖的土地、空旷地和水体的总称。
城市绿地可分为永久性绿地和城市绿地两类,前者指农耕地和天然绿地,后者指分布在城市地域范围内、人丁种植、养护的绿地。
公共绿地:
是指由城市园林部门投资、建设与管理,供城市居民及外来游客享用的绿地,它具有规模大、综合性强、设施完备、绿化水准高等特点,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绿地、绿带绿环、绿色通道五种。
园林绿地面积:
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
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和风景林地面积。
不包括:
A、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和室内绿化;B、以物质生产为主的林地、耕地、牧草地、果园和竹园等;C、城市总体规划中不列入绿地的水域。
风景林地:
仅限于具有景观价值的林地。
道路绿地:
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
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生产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包括:
卫生隔离绿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居住绿地:
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
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和小区道路绿地等。
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公园绿地:
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是表示城市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人均公共绿地:
指区域内城市人口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共绿地面积。
立体绿化:
又称垂直绿化,是在园林的立面空间进行绿化装饰的一种园林形式。
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与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绿化覆盖面积:
指城市中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包括公共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的绿地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
乔木树冠下重迭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绿地率:
区域内园林绿地面积与区域面积的比率。
地被:
是采用低矮紧密的植物材料对地面进行覆盖的园林形式。
草坪是地被的一种,特指用以禾本科、莎草科为主的草本植物对地面进行覆盖。
乔木:
具有明显直立的主干而上部有分枝的树木,通常在3米以上。
灌木:
不具主干,由地面分出数枝条或虽具主干而高度不超过3米的。
藤木:
茎干不能直立只能靠缠绕或攀附它物才向上生长的植物。
不定根:
是在植物的茎叶和其他部位生长出来的根,即没有固定的生长位置。
不定根与根的形态结构和功能相同。
根蘖:
树木根部接近地面或露出地面处所生的萌芽条。
花序:
花在枝上的排列方式。
叶柄:
是连接叶片与茎的部分。
单叶:
叶柄具一个叶片的叶,叶片与叶柄间不具关节。
复叶:
总叶柄具两片以上分离的叶片。
节间:
两节之间的部分。
节间较长的枝条叫长枝;节间较短的枝条叫短枝,又称短距。
胸径:
(或干径)是指为地表面向上1.2米处的树干直径。
叶序:
叶在枝上的排列次序。
有互生、对生、轮生。
互生:
每节着生一叶,节间有距离。
常见的有杨、柳类、槐树、银杏、臭椿
对生:
每节相对两面各生一叶。
常见的有泡桐、元宝枫、丁香、栾树、白蜡、梓树。
轮生:
每节上生有规则的着生三个以上的叶子。
常见的有梓树、夹竹桃、梓树等树种。
簇生:
多数叶子成簇生于短枝上,如银杏、落叶树、雪松。
乡土树种:
本地区原有天然分布的树种。
行道树:
行道树一般成行等距离种植,具有遮阴、防尘、护路、减弱噪声和美化环境等作用。
阳性树:
在全日照下生长良好而不能忍受蔽荫的树种。
如油松、杨柳属、银杏、刺槐。
阴性树:
有较高的耐荫能力,且在较旱的环境中,常不能忍受过强的光照树种。
如云杉、冷杉。
中性树:
在充足的光照下生长良好,亦能忍耐不同程度的蔽荫树种。
如桧柏、元宝枫、侧柏、槐树等。
绿篱:
根据植物性状的不同,绿篱又可以分为花篱、刺篱、果篱等,可用以代替篱笆、栏杆和墙垣,具有分隔、防护或装饰作用。
花台:
是在高出地面几十厘米的植床中栽植花木的园林形式。
花坛:
是在具有一定几何轮廓的植床内种植颜色、形态、质地不同的花卉,以体现其色彩美或图案美的园林应用形式。
花境:
是将花卉布置于绿篱、栏杆、建筑物前或道路两侧的园林形式。
花丛:
是将大量花卉成丛种植的园林应用形式。
花丛没有人工修砌的种植槽。
花池:
是在特定种植槽内栽种花卉的园林形式。
去蘖:
摘除某些花木的分蘖,以减少养分的损失。
苗龄:
苗木的年龄。
以苗木主干的年生长周期为准计算年龄,即每年从开始生长起,到当年停止生长止为一龄。
病原:
引起植物发生病害的原因。
包括真菌、细菌、病毒、线虫、类菌子体、寄生性种子植物等。
生物防治:
利用自然界中某些生物,控制虫害、病害、草害和其他有害生物的途径。
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菌治虫、以微生物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等。
植物病害:
是植物在其生长发育过程中,由于受到不良环境条件的影响或有害生物的侵害,正常生理活动受到干扰,组织结构受到破坏,外部形态发生反常表现,在经济上造成损失。
寄主:
被寄生发病的植物。
病状:
是寄主本身的不正常表现。
增生型:
根癌、丛枝、木瘤等;减生型:
黄化、花叶、萎缩等;坏死型:
斑点、叶枯、芽枯、萎蔫、腐烂、溃疡等。
病症:
是病原物在发病部位形成的特征性结构。
主要有发霉、煤污、锈粉、白粉、炭疽、溢脓等
侵染性病害:
在环境条件适合时,由病原菌进行侵染而造成的病害,如锈病,白粉病,腐烂病。
非侵染性病害:
因土壤、肥、水、温度、湿度等不适,机械损伤,缺少微量元素以及其它非生物因子造成植物生理失常。
这种病害不能再侵染,如冻害、盐害、日灼等。
冻害:
0摄氏度以下低温对作物发生的危害。
寒害:
0摄氏度以上低温对作物发生的危害。
杀虫剂:
(1)胃毒剂:
由口腔进入消化道使害虫中毒、死亡的药剂。
如敌百虫、敌敌畏、辛硫磷、百虫杀等。
(2)触杀剂:
由体壁进入体内使害虫中毒、死亡的药剂。
如辛硫磷、敌敌畏、速灭杀丁、百虫亡、三氯杀螨醇等。
(3)内吸剂:
通过植物的叶、茎、根部吸收,在植物体内传导、存留,害虫在取食后中毒、死亡的药剂。
如乐果、呋喃丹。
(4)熏蒸剂:
以气体状态,通过害虫呼吸系统进入体内使中毒、死亡的药剂。
如敌敌畏。
杀菌剂:
(1)保护剂:
在植物感染病害前,喷射植物表面,抑制和杀死萌发的病原孢子,保护植物免遭病菌侵染的药剂。
如波尔多液、代森锌、百菌清。
(2)内吸剂:
通过植物叶、茎、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传导、存留,以保护植物免遭病菌侵害或治疗植物病害的药剂。
如粉锈宁、多菌灵、托布津。
(3)治疗剂:
通过植物表皮渗入组织内部,杀死萌发的病原孢子,。
如代森锌。
诱杀法:
利用害虫的趋性,设置诱虫器械或其他诱物诱集捕杀害虫的方法。
二、常见问题
(一)城市绿地的功效有哪些?
1.改善城市生态
城市绿地植物的生长发育受到城市生态环境的制约,又对城市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是城市生态的理想调节器。
植物具有固化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的功能,在城市中建设大面积绿地,可以弥补城市氧气供应不足的缺陷。
在污染物浓度不超过植物承受临界值时,植物能够吸收大气中的某些有毒物质,减轻大气污染程度。
植物对太阳辐射的反射率和吸收率很高,在夏天可以降低气温,增加周围大气的湿度,给人以凉爽的感觉。
绿地减弱噪音和放射性污染,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增加城市中的水土气循环、增加降雨、遮阳、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2.美化城市景观
绿地给城市注入生气。
在城市内的建筑之间、建筑与道路之间广种花草树木,养护山体水体,使城市被有生命的绿色植被包裹着,并吸引鸟类定居,使城市成为人类与动物共有的家园,城市因此被赋予了生命和灵性。
绿地使城市变得多姿多彩。
城市中植树、种花,建草坪,用赤、橙、黄、绿、青、蓝、紫等植物的自然色彩,点缀城市的灰色建筑与道路,使城市呈现出五彩缤纷的景色,城市居民在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享受到田园般的美丽,精神得以放松。
绿地丰富城市景观。
植物有乔木和灌木、木本和草本之分,高矮不一,形状各异,色彩缤纷,相互搭配种植,产生一种层次感、错落感和韵律感。
高大的植物,可以遮盖不美观的建筑和破旧的街道。
平原地区的城市,如果将裸土堆成起伏的土丘,上面种树植草,便会形成一个个有立体感的绿色“小山”,使城市富有空间变化的美感。
3.塑造城市特色
城市绿地不仅仅是简单的植物,还具有标识作用,富有深刻的文化内涵。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许多旧城推倒重建,城市容貌变得越来越相像,甚至失去了特色与个性。
城市绿地的标识作用,有助于塑造城市特色,增加城市魅力,培育城市文化,提高城市知名度。
4.调整城市布局
城市绿地具有隔离带的作用,它不仅可以将建筑与建筑、建筑与道路隔离起来,形成一个个独立的空间,而且能限制城市用地的蔓延和人口规模的膨胀,从而收到调整城市布局的功效。
5.养怡居民心智
通过保护和建设城市绿地,可以为城市居民创造亲绿空间、亲地空间和亲水空间,提供休憩游览场所,养怡居民心智,增强身心健康,滋养道德精神。
城市绿地,因其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城市景观、塑造城市特色、调整城市布局的功效,能为人们创造一个和谐、自然、美丽、温馨的家园,降低生活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压力,使生活在钢筋混凝土建筑森林中的现代城市居民,欣赏到大自然的美丽景致,领略到大自然的宜人气息,感受到大自然的强大力量。
(二)城市绿地评估指标有哪些?
判断一个城市绿化水平的高低,是否“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或“花园城市”,首先要看该城市拥有绿地的数量,其次要看该城市绿地的质量,第三要看该城市的绿地效果,即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协调程度。
我国目前城市规划中所采用的城市绿地的评估指标主要有两个:
一是绿化覆盖率;二是人均园林绿地面积。
(三)绿化覆盖率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首先,自然条件影响到城市的绿化覆盖率。
有山、有水、气候条件好的城市,天然植被多,人工植被易于培育,绿化覆盖率较高。
而自然条件恶劣,例如干旱、荒漠等地区,自然植被稀疏,人工植被不易于培育,绿化覆盖率自然就低。
其次,城市规模影响到城市的绿化覆盖率。
一般而言,城市规模越大,人口密度和开发密度就越高,绿地面积就越小,绿化覆盖率就越低,小城市绿化覆盖率一般较高。
另外,城市性质、城市的经济实力、城市的发展历史等等,也都会影响城市的绿化覆盖率。
除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外,城市规划理念也是影响城市绿化覆盖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将城市仅视为社会经济体,忽视城市的环境效益,那么,即使其他条件优越,城市的绿化覆盖率也会很低。
(四)绿化覆盖率指标的局限性是什么?
绿化覆盖率指标也有局限性。
如果一个城市的绿地分布非常集中,只有1~2块大面积、封闭式收费管理的公园,而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等都很差,它绿化覆盖率的指标可以很高,但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亲绿需求并不能得到很好满足,该城市的整体景观也不像其绿化覆盖率所反映的那么好。
(五)人均园林绿地面积的局限性是什么?
绿化覆盖率指标仅反映城市绿地在城市总用地中的比例,不代表城市的绿地面积绝对值。
在采用绿化覆盖率指标的同时,还必须引入人均园林绿地面积指标。
园林绿地是指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的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的总面积。
人均园林绿地面积是指每个城市居民平均占有的城市园林绿地的面积。
当然,人均园林绿地面积指标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它仅代表每个城市居民占有的园林绿地的面积,而不反映园林绿地的分布、结构、质量等情况。
如果一个城市的园林绿地全部由小块绿地和道路线状绿地组成,尽管人均值不低,但是绿化效果并不好,居民日常生活中亲绿需要并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
如果一个城市的绿地质量很差,即使人均园林绿地面积不低,但城市居民同样不能享受到如指标所标识的绿化效果。
除了考核绿地面积的数量指标以外,绿地分布是否合理,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它直接影响功能的发挥。
我国一些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定额中,除了平均每人享用公园绿地面积以外,还增加了服务半径这一指标,以保证绿化服务功能的发挥。
如上海规划近期内实现半径500米内,居民可以享用至少3000平方米的一块公园绿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
分枝点高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
树池透气护栅
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
鱼鳞穴
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
浸穴
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
成活率
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
非植树季节植树
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3.20
软容器囤苗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4施工前准备
绿化工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指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4.1掌握资料
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投资来源、工程要求等。
4.2熟悉设计
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3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
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4.4制定施工方案
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4.4.1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4.4.2施工方法:
确定采用人工或者机械施工,劳动力的来源,是否有社会义务劳动参加。
4.4.3编制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4.4.4施工组织:
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建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4.4.5制定安全措施、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成活率指标。
4.4.6现场平面布置图:
包括水源、电源、道路交通、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置图。
4.4.7施工方案应附有计划表格,包括用电、用水、劳动力、进度、苗木、材料机械运输、防尘降尘措施等。
4.5编制施工预算
应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4.6重点材料的准备
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4.7做好现场准备
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8其它注意事项
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5植物材料和种子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5.1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木本苗木
木本苗木使用应符合DB11/T211-2003的规定。
5.1.2露地栽培花卉
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cm~50cm,冠径为15cm~35cm,分枝不少于3个~4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5.1.2.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5.1.2.3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5.1.2.4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5.1.3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5.1.4草块及草卷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cm~2.5cm。
5.2种子
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以上。
6种植前土壤处理
6.1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6.1.1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6.1.2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1.3g/cm3。
6.1.3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6.1.4土壤pH值应为7.0~8.5,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
6.1.5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0g/kg,全氮量不得低于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