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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案例

六、煤炭开采行业遵从风险控制案例

一、行业介绍

1、行业基本情况

煤炭开采业指对各种煤炭的开采等生产活动。

不包括煤制品的生产、经销和煤炭勘探活动。

我国是一个富煤的国家,是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7%,能源储量结构决定了我国能源的基本消费结构。

煤炭行业的消费渗入到我国经济的各个行业,是我国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能源。

从对煤炭的消费形式来看,直接消费的煤炭占不到消费总量的1/3,更多的煤炭是通过加工转化成二次能源的形式进行消费。

如50%左右的煤炭是通过转化成电来消费的,我国的电力生产2/3以上是火力发电,煤炭是火力发电最主要的原料,故煤、电共同构成我国的基础能源消费。

煤炭行业是一个产业关联度很高的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能源,下游产业有电力行业,炼焦行业,钢铁行业,建材生产,合成氨、电石生产及化工行业,其它产业和生活耗煤。

我国煤炭资源的煤类齐全,按煤的挥发分,划分为褐煤、烟煤、无烟煤三大类。

按用途分可分为:

动力用煤、炼焦用煤、化工用煤。

按照不同煤化阶段,分为褐煤、低变质煤、变质煤、高变质煤(含无烟煤)。

褐煤和低变质烟煤资源量占全国煤炭资源总量的50%以上,故动力燃料煤资源丰富。

而中变质煤,即传统意义的“炼焦用煤”数量较少,特别是焦煤资源更显不足。

我国煤炭产业生产集中度不高,是分散型、过度竞争的产业。

从政府定价到价格双轨制,再到煤炭订货会,国家除了对电煤的合同煤可能存在某种指导以外,国家基本放开了对煤炭的价格管制。

但是,目前我国小煤矿产量占比38%,国有重点煤矿产量占比不到50%,国家对煤炭资源缺乏控制力。

资源整合应是煤炭行业下一阶段最主要事件。

2、行业生产经营流程

主要工艺分为四个阶段:

探测阶段:

先期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探测矿藏。

通风和运输巷道建设阶段:

挖掘通风井、挖掘运输巷道、铺设运输轨道、架设巷道安全设施、修建堆煤场。

主巷道和延伸巷道挖掘阶段:

开掘主巷道和附巷道,同步架设巷道安全设施,从采煤工作面到主巷道安装梭槽。

采煤阶段:

钻炮眼、装入火药和雷管、放炮炸煤,通过绞车提升和机车、人工运输将煤运至地面煤场等。

工艺流程示意图:

3、行业经营特点及关键指标

生产上的特点:

煤炭采掘业企业属于劳动力密集、技术含量较低的资源开采型企业,资金一次性投入较大,生产出的产品比较单一。

煤炭生产企业受规模和开采环境等的影响,井下生产方式分别采用综采、机采、炮采等,由于生产方式不同,耗用原材料也不同。

综采、机采耗用电力、柴油相对较多;炮采耗用炸药、雷管、坑木较多。

销售上的特点:

该行业产品品种相对单一,产出的原煤主要销售对象为电厂、煤炭经销企业、钢铁企业和化工企业,该部分销售大多签定正规购销合同,煤矸石利用价值较低,无偿对外赠送现象较多。

会计核算的特点:

(1)分级核算。

实行煤炭企业集团和所属的各分(子)公司两级会计核算体制。

(2)各分(子)公司等生产单位单独核算成本。

煤炭生产具有一次性消耗材料少、周转使用材料多的特点,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回收复用、修旧利废,节约消耗、降低成本。

由于煤炭自然赋存条件不同,煤炭生产成本水平也高低不一。

煤炭生产是地下作业,生产场所不断移动,采完一个工作面、采区,就要转移到另一个新的地点。

同时,煤炭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成本变化大,反映出煤炭成本的升降趋势。

(3)分层次的成本核算。

第一层是各区队、班组,包括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等,煤炭企业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在区队定额成本的基础上,实行目标成本管理。

关键指标:

第一个指标:

水分。

煤中水分分为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

煤中水分过大是,不利于加工、运输等,燃烧时会影响热稳定性和热传导,炼焦时会降低焦产率和延长焦化周期。

现在我们常报的水份指标有:

1、全水份(Mt),是煤中所有内在水份和外在水份的总和,也常用Mar表示。

通常规定在8%以下。

2、空气干燥基水份(Mad),指煤炭在空气干燥状态下所含的水份。

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份,老的国家标准上有称之为“分析基水份”的。

第二个指标:

灰分

指煤在燃烧的后留下的残渣。

不是煤中矿物质总和,而是这些矿物质在化学和分解后的残余物。

灰分高,说明煤中可燃成份较低。

发热量就低。

同时在精煤炼焦中,灰分高低决定焦炭的灰分。

能常的灰分指标有空气干燥基灰分(Aad)、干燥基灰分(Ad)等。

也有用收到基灰分的(Aar)。

第三指标:

挥发份(全称为挥发份产率)V

指煤中有机物和部分矿物质加热分解后的产物,不全是煤中固有成分,还有部分是热解产物,所以称挥发份产率。

挥发份大小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关,煤炭变质量程度越高,挥发份产率就越低。

在燃烧中,用来确定锅炉的型号;在炼焦中,用来确定配煤的比例;同时更是汽化和液化的重要指标。

常使用的有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干燥基挥发份(Vd)、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和收到基挥发份(Var)。

其中Vdaf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四个指标:

固定碳

不同于元素分析的碳,是根据水分、灰分和挥发份计算出来的。

FC+A+V+M=100

相关公式如下:

FCad=100-Mad-Aad-Vad

FCd=100-Ad-Vd

FCdaf=100-Vdaf

第五个指标:

全硫St

是煤中的有害元素,包括有机硫、无机硫。

1%以下才可用于燃料。

部分地区要求在0.6和0.8以下,现在常说的环保煤、绿色能源均指硫份较低的煤。

常用指标有:

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干燥基全硫(St.d)及收到基全硫(St,ar)。

煤炭开采行业峰值主要有:

税负率峰值9.04%,毛利率53.25%,成本费用利润率69.22%。

二、行业纳税遵从风险表现形式

主要产品原煤的投入产出比受地质环境、生产规模、设备生产能力、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所以主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在同行业之间及同一企业的不同生产时期都有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纳税人纳税遵从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一是人为调整主副产品比例,调整产品的整体价值。

原煤开采后经洗选后其分离为主、副产品,其中主要产品价值量最大,占全部产品绝大部分价值量,纳税人通过调整主副产品投入产出比的方法,会使其少缴税款行为更加隐蔽,不易被发现。

如在账目中少计煤产品产量,多报煤矸石产量,或原材料及产品均不计账的方法,使得原材料和产成品账记录数据逻辑相符,却使全部产品的整体价值大幅降低,从而在投入产出量合里的情况下,降低全部产品的整体价格,从而达到隐瞒收入、少缴税金的目的。

二是小煤矿纳税意识淡薄。

小煤矿的管理权大多集中于少数人、甚至个别人手中,更有的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

企业负责人纳税意识淡薄,会计基本上是需要开具发票的收入纳入核算,不需开票的收入进行账外核算。

加之煤矿生产时间、每班产量、地质条件、煤炭质量不一,耗用材料、电力与产量在各矿之间不具有可比性,部分购货方不索取发票,煤矿提供的工人工资表、产量表不真实,煤炭销售又存在大量现金结算,企业做假账、两套账现象普遍。

税务机关很难准确掌握其产量、收入和费用。

三是体外循环不入账。

企业有未取得发票的原材料,购入多数不索取发票,这些情况为企业体外循环创造了可能性。

现金交易、销售不开票和收入挂账问题。

主要表现在煤矿与小铁厂、个体小型洗选煤厂、焦化厂、社会运输车辆、居民个人等无财务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这些企业、个人之间存在大量现金交易、购货不开发票的现象。

如果索要发票,煤矿就会加价。

作为购货方,其所得税的缴纳如果采用核定方式征收,要不要发票不会影响其交纳所得税数额;购货方缴纳所得税如不是采用核定方式征收,购进货物取不上发票的就去税务部门代开发票记账,代开发票所交增值税又能通过进项抵扣弥补回来,不会使其多交税款。

煤矿不开发票所偷的税不但有增值税,还有所得税、资源税等等,所以不开票销售给煤矿带来的利益很大。

另外还有个别下游企业不能及时和煤矿结算,购销双方长期不结算,致使煤矿生产企业实现的税款后移,收入长期挂记往来账户,产生隐匿、转移收入的现象。

四是虚假抵扣进项税。

近年来,非生产性开支转入生产环节支付,外购进货发票,虚列成本、虚抵进项税的情况时有发生。

五是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定价的问题。

如部分煤炭开采企业被外地企业并购,这部分企业的原煤全部销给母公司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而价格低于当地煤炭市场价格,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三、行业纳税遵从风险识别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对于煤炭生产行业来说是应纳税额与应税销售收入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

煤炭生产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销售收入总额之比,即是行业税负。

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在税收上的问题。

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参考预警值:

8%-13%)

行业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100%,本企业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平均税负率)/平均税负率*100%

平均税负率=评估期累计应纳税额/评估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税负率差异幅度的绝对值大于10%的,属于异常。

在税收负担率的基础上,可进一步计算吨煤税负,即吨煤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预警值:

25~65

计算公式:

吨煤税负=评估期缴纳增值税/评估期煤炭销量

上述指标计算出的数值,如低于参考预警值,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问题,应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作进一步分析。

(二)产量分析法

产量分析指标是根据煤炭生产企业产品单一,产品成本构成相对稳定的特点设定的评估指标,我们选取其中坑木、雷管、炸药、电费、工资五项指标来分析煤炭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瞒报产量的问题。

计算方法一:

评估期吨耗炸药=评估期耗用炸药数量/评估期产量

耗用数量根据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炸药”帐户的贷方发出数量采集。

计算方法二:

评估期吨耗雷管=评估期耗用雷管数量/评估期产量

耗用数量根据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电管”帐户的贷方发出数量采集。

计算方法三:

评估期吨耗电量=评估期耗用电量/评估期产量

电费耗用金额根据企业实际应支付评估期的电费单据采集。

计算方法四:

1、评估期吨煤工资=评估期生产人员实际发放工资额/评估期产量

评估期生产人员实际发放工资根据评估期“工资发放表”生产人员应发放工资数采集。

2、产量差异率

产量差异率=(评估期煤炭评估产量-评估期实际产量)/评估期煤炭评估产量。

差异率超出20%异常。

3、产销率指标分析

产销率=评估期销量/评估期产量*100%

评估期销量=期初库存+评估期产量-期末库存

产销率低于70%的属于异常。

(三)监控产量识别法

安装税控装置的煤炭企业都可以使用此种评估方法,用“煤炭生产企业远程监控系统”按月取得各煤矿的产量数据,扣除一定比例的矸石数量后.计算煤炭生产企业的净产量,测算公式为:

评估期总产量=远程系统反映煤炭产量数据

评估期净产量=评估期总产量x(1—含矸率)

评估期销量=评估期净产量+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评估期计税收入=评估期原煤销量x评估期煤炭销售单价

煤炭企业应当分别核算煤炭和煤矸石的产量、销量、库存量和销售额。

销售的煤矸石,按照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此种方法能够对企业申报销售收入数据进行验证,确定可能存在申报销售收入不实的遵从风险。

(四)电费成本模型法

每个煤矿的客观条件决定其单位产量所耗用的电量基本稳定,以此为评估依据,根据生产耗用的电量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使用此模型测算原煤产量时,评估期耗电量应扣除抽水、通风用电。

(五)工资成本模型法

煤炭生产企业大多实行管理人员固定工资、生产人员效益工资制度,计提的工资和原煤产量成正比。

煤矿每月所发放的工资可以从企业提供的工资花名册上取得,或者到采煤包工队了解。

(六)原料成本模型法

煤矿企业投入生产的坑木和其生产的原煤掘进的巷道成正比,掘进的巷道和原煤产量成正比。

(七)矿产资源补偿费模型法

矿管局对每个煤矿生产企业开采的地下煤储存量、煤质结构有一个技术测绘平面图,以此为基础,每月到煤矿实际测绘开采平面图和掘进图,利用技术手段计算出当月开采产量,与库存平面图数据进行比对,得出当月企业产销量,计算出当月的销售额。

矿管局以销售额作为计费依据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从技术角度分析,其测算的销售额具有相当的准确性,可以作为纳税评估的重要指标。

(八)以产控销模型法

凡是安装税控装置的煤炭企业都可以使用此评估模型,在监控出的产量已定的情况下,对当月煤炭销量进行测算。

煤炭企业应当分别核算煤炭和煤矸石的产量、销量、库存量和销售额。

(九)以进控销模型法

根据以原煤为生产原料的涉煤企业在购进原煤时取得的进项,作为评估小煤矿产销量的依据,进一步核实煤矿的销售收入。

适用于本地销售为主的原煤生产企业。

四、行业纳税遵从风险应对方法

对煤炭开采业,主要通过以耗定产的方式,选择几个主要指标测算企业实际产量(主要有:

生产人员工资、火工、电量、支护产品等指标),从而推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如果推算的销售收入大于企业的申报收入且差异较大视为异常。

应结合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产成品”、往来科目、货币资金等变化,以确定是否存在将收入计入往来账等隐瞒收入问题;分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付福利费”等栏变化情况,分析是否扩大抵扣范围;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二)变化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

约谈的重点:

结合测算产量询问企业实际产量差异的原因;询问企业评估期工作面有关情况,判断当月采煤环境;询问近几年企业产量,以测算企业大致产量;询问企业生产人员工资、火工、电量、坑木等指标,并与本地区平均指标比较,分析差异原因,企业作出分析说明,以判断其真实性。

以上要企业同时提供相应证明。

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

多采用分组突击检查方式。

对其磅房突击检查,以搜集过磅的原始记录;对其门卫处突击检查,以搜集出门证相关记录;对供应部门突击检查,以搜集木料收购相关记录;对销售部门突击检查,以搜集销售合同等原始记录;对财务部门突击检查,以搜集账务核算的原始记录;同时可通过对供电部门、矿产资源局、地税局、煤监局等部门外调,获取电费、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矿管费、瓦斯治理费、井巷工程基金、育林费等外部数据,增强测算的真实性;同时还要结合通用指标深入核查分析。

五、典型案例

“以电定投、以投定产”灵活开展纳税评估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于1998年,年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位于XXX,2001年8月该矿在XX新建2号井,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筹建中,未投产。

该矿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为国有煤矿,企业法人XXX,主营原煤开采,注册资本4723.7万元,税务登记证号为140522XXX,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评估数据采集

根据日常评估工作的安排,评估人员对该企业2006年和2007年1月至7月的同期纳税申报数据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了采集,并结合该企业同期的财务报表和产销存报表进行了数据提取,采集数据如下:

2007年1至7月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9075306.54元,销项税5079789.96元,进项税1043388.74元,应纳增值税4036401.22元;累计产量115004吨,销量120233.75吨。

2006年同期1至7月份实现销售收入55970014.64元,销项税7276102.40元,进项税1459429.73元,应纳增值税5865942.17;累计产量157000吨,销量154841.1吨。

三、评估过程和方法

(一)申报信息情况审核评析

在CTAIS中对该企业2007年1至7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与发票销项明细、抵扣明细、发票领用存原始记录等数据进行了核对分析,主附表间数据符合逻辑,发票领用存正常未发现异常情况。

2006年同期数据经核对逻辑关系正常,未发现疑点。

(二)采取通用指标综合分析

销售收入变动率分析

由公式销售收入变动率=(评估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100%得出:

2007年1月至7月该企业销售收入变动率为-30%。

评估分析:

指标介于预警值±50%之间,属正常。

(三)采取特定指标综合分析

1、增值税税负分析

由公式增值税税收负担率=(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应税销售收入)*100%得出: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10.33%。

介于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税负预警值8%-13%之间,评估指标正常。

2、税负率差异幅度分析

由公式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平均税负率)/平均税负率*100%得出:

该企业税负率差异幅度最高为29.13%,最低为-20.54%。

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预警值8%-13%

评估分析:

虽然该纳税人税负率差异幅度的绝对值超过10%,但企业税负率介于预警值8%-13%之间,正常。

3、产成品税负分析

由公式吨煤税负=评估期缴纳增值税/评估期煤炭销量

得出该企业吨煤税负为33.57。

评估分析:

介于25-65之间,属正常。

4、进项税额变动率分析

由公式进项税额变动率=(评估期进项税额—基期进项税额)/基期进项税额*100%得出:

该企业进项税额变动率为-28.51%。

评估分析:

进项税额变动率绝对值大于10%,存在异常。

进一步进行数据分析:

该企业本期进项税1043388.74

元,上年同期进项税1459429.73元,进项税差额416040.99元;本期产量115004吨,上年同期157000吨,差额41996吨;本期吨煤进项税为9.07元,上年同期吨煤进项税9.3元,每吨进项税多0.23元,上年同期进项税存在异常。

5、应纳税额变动率分析

应纳税额变动率=(评估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得出:

应纳税额变动率为-31.19%。

评估分析:

应纳税额变动率在正常值±25%范围外,属异常。

根据前期分析结果销售收入变动率为-30%,趋于正常指标,待进一步分析约谈。

6、产量分析指标,通过日常采集的该企业耗用原材料等数据进行分析。

(1)吨耗材料成本分析

a、吨煤耗用炸药情况

2007年1月至7月该企业耗用炸药18990公斤。

由公式评估期吨耗炸药=评估期吨耗炸药数量/产量得出:

吨耗炸药为0.165公斤。

评估分析:

本期吨耗炸药为0.165,未超过0.25-0.37之间,属于正常

b、吨煤耗用雷管情况

2007年1月至7月耗用雷管64458发。

由公式评估期吨耗雷管=评估期吨耗用雷管数量/产量得出:

吨耗雷管为0.56发。

未超过0.65-0.87之间,正常。

c、吨耗电量情况

2007年1月至7月耗用电费金额747762.98元。

根据公式吨耗电量=评估期吨耗电量/产量得出:

吨耗电量6.5。

介于预警值4.65-8.91之间,正常。

d、吨煤工资情况

2007年1月至7月生产人员实际发放工资5571924.70元。

根据公式吨煤工资=评估期生产人员实际发放工资额/产量得出:

吨煤工资48.45。

超过预警值12.37-20.24,存在异常。

e、吨耗坑木情况

2007年1月至7月耗用坑木1307.59立方米。

根据公式吨耗坑木=评估期吨耗坑木/产量得出:

吨耗坑木0.011。

在预警值0.007-0.015之间,正常。

(2)产量差异率

2007年1月至7月实际产量为115004吨。

与设计生产能力51万吨存在较大异常。

(3)产销率指标分析

2007年1月至7月产量115004吨,销量120233.75吨。

由公式产销率=评估期销量/评估期产量*100%得出:

产销率为104.55%。

产销率高于70%,属于正常。

(四)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召集评估人员集中评析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该企业共存在四项指标异常:

进项税额变动率异常、应纳税额变动率异常、吨煤工资异常、产量差异率异常。

1、经过分析其中产量差异率通过分析可以不作为重点。

因该企业设计生产能力是根据煤田面积、煤炭储存量、预计生产年限等设计的可采量,而实际生产量是由企业的技术力量、煤田构造、人员、设备及政府的宏观调控决定的。

该企业虽实际产量与设计生产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但根据大家掌握的情况该企业管理规范,财务健全,能按法律、法规正确核算经营活动,应属于正常情况。

2、进项税额变动率异常、应纳税额变动率异常、吨煤工资异常需作进一步调查了解,决定及时进行评估约谈。

(五)评估约谈

我们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向该企业下达了评估约谈通知书,通知该企业法人、财务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约谈。

约谈中我们针对进项税额变动率异常,经询问知道该矿2006年1-7月份累计生产167天,生产原煤15.7万吨,销售收入5597万元,产品产销率98%;今年1-7月份累计生产132天,生产原煤11.5万吨,销售收入3908万元,产品产销率104.5%。

经过比较,该企业本期比上期少生产35天,吨煤原材料耗用率应该差不多,2006年原材料耗用率偏大存在疑点,经再次询问企业财务人员,该企业2006年的材料消耗没有分开1号井和2号井(基建项目)分别核算,导致2006年进项税偏大。

经企业财务人员核实2006年3月份多抵扣1828.68元,4月份多抵扣1312.82元,5月份多抵扣1544.60元,而电费多抵扣101709.40元,2006年累计多抵扣进项税106395.50元。

应纳税额变动率异常与进项税额变动率原因基本一致。

吨煤工资异常经约谈该公司经XXX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正常年发放工资约1600多万元,年底经税务部门核准在税前列支,若当年利润超过上年还可多发,今年1-7月份发放工资557万元,仍在核定范围之内,未超发,因此工资变动属于正常情况。

四、评估处理结果

通过向企业宣传税收政策,陈述利害关系,我们建议该企业对以上存在问题进行调帐并进行补税,经过约谈,该企业财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经过自查自纠,该企业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6395.50元已做进项税转出,并及时补缴入库增值税106395.50元,并按实际发生时间分别加收了滞纳金。

五、评估案例启示

通过对该企业各项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煤矿企业由于产品单一,耗用原材料固定,可以通过一定的指标进行分析监控,虽然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别和生产环境影响,但通过长期的综合数据采集分析,总可以发现其中的疑点,以此作为评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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