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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

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

福建东南新闻网

时间:

2008-11-2009:

45:

31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七届十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推动海峡西岸文化繁荣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文化、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着力在继承保护弘扬上下功夫、在导向提升带动上下功夫、在创新创作创造上下功夫、在基层基础机制上下功夫、在领导保障队伍上下功夫,推动海峡西岸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2、基本原则。

  --把握方向。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全面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决策部署,明确文化的地位作用、发展方向、发展动力、发展思路、发展目的,努力构建和谐文化。

  --以人为本。

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于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致力于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用先进文化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全省人民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

  --突出特色。

突出"五缘"优势,突出对台文化交流,努力使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适应,努力创造弘扬海西精神、树立海西正气、具有海西风格、展现海西气派的福建文化。

  --深化改革。

在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总结和吸收以往文化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观念、推进改革,把改革贯穿于文化发展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以改革促发展,努力探求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开创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自主创新。

广泛运用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继承和改造传统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提高传统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博览、动漫游戏、数字传输等新兴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注重把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与高新技术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提高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注重统筹。

坚持把文化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协调好城市与农村之间、九个设区的市之间的文化发展。

突出"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倾斜。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现代文化发展和传统文化继承、抓繁荣和抓管理的关系,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3、发展目标。

到2010年,形成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要求的文化设施健全配套、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区域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产业优势明显和公民素质普遍提高、群众文化丰富多彩的文化发展新格局,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面向世界的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到2020年,全省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传统文化保护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创新体系更加完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公民综合素质更强,社会文明和谐程度更高,文化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十位,成为文化事业整体水平和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居全国前列的文化强省。

  --理论武装扎实有效,公民素质显著提高。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科学发展观得到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日益深入人心。

舆论导向把握正确,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氛围持续发展,伟大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三平"精神得到大力弘扬。

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进一步激发,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团结奋进、建设海西的热情不断高涨。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精品不断涌现。

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

文学、电影、电视、戏剧和歌舞等方面佳作迭出,主要文艺门类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加活跃。

  --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实力明显增强。

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发展若干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文化产业集团,形成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

"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位次稳步上升,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

  --文化体制更具活力,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基本建立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文化体制和机制,初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文化投融资体制。

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各类文化产品市场活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文化设施布局合理,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科学规划、集中力量在全省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全国先进的重点文化基础设施。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4、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深入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

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努力营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浓厚氛围。

积极推进科学理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课堂、进社区。

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深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和弘扬"三平"精神,凝聚和激励全省干部群众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事业。

  5、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继续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大理论成果的研究,加强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理论课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出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精品。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拓展特色学科,扶持急需学科,发展新兴学科,形成具有时代特点、学科优势明显、学科结构合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些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群。

加强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理论和决策咨询研究,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

加强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完善基地的研究、交流、转化和传播等功能。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努力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

进一步规范、完善社科成果评价体系。

改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活动条件。

  6、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加强道德修养,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风尚。

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立足新的实践,丰富时代内涵,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不断发扬光大。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重视引导社会普遍关心的道德热点问题,集中解决经济活动、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队伍、教材、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做好流浪儿童和孤残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采取措施促进辍学失学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两劳"人员子女等特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建设和谐社区、改善公共管理为重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力争有更多城市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以建设农村宣传文化基地、优化人居环境以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为重点,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形成一批新型文明村镇。

以规范行业行为、改善社会服务为重点,推进文明行业创建。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进一步活跃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窗口等基层创建,重视推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

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各类和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人的心理和谐,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发挥文明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区域共建,提高整体水平,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8、繁荣文学艺术事业。

大力实施精品工程,围绕"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全国性重大评奖活动,继续实施"百花计划",精心组织文艺创作和文化创新成果推介,力争在全国各项大奖评选中取得更好成绩。

保持和发展戏剧创作优势,集中力量突破现代

戏剧创作,扶持地方戏剧种的发展,推动传统艺术的继承和创新。

重视现代文学艺术创作,加快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杂技等艺术门类的创新和发展,创作更多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影响的优秀文化产品。

办好国际钢琴艺术节、福建省戏剧汇演、"海丝"文化节等,充分发挥省艺术中心、省冰心文学馆、省文学院、省画院、鼓浪屿钢琴博物馆等品牌基地的作用,发挥文联等人民团体、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优秀作品、文艺品牌和德艺双馨的文艺家的宣传展示。

探索推行政府文化采购制度、重大文艺项目招标制度。

积极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节庆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9、发展新闻事业。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扶持发展重点党报党刊、广播电视频道(频率)和新闻网站,扩大覆盖面,确立主流舆论的主导地位。

精心组织重大主题新闻宣传活动,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港澳台、东南亚乃至世界的影响力。

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有效引导社会热点,注意疏导公众情绪。

改进新闻报道,规范专业报刊和社会生活类报刊,加强舆论监督。

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改进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新闻报道工作。

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和管理,推进文明办网。

提高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的节目评估体系,促进节目创新。

推进频道(频率)专业化和节目(栏目)品牌化,积极开发栏目衍生产品。

组建海峡广播影视译制中心,提高闽南话、客家话和英语栏(节)目的制作水平。

加快有线电视数字整体平移工作,大力开发移动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业务。

到2010年,广电节目制作能力比2005年提高一倍,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和98%以上,基本实现有线电视传输数字化。

  10、发展地域特色文化。

按照历史形成的闽文化多元结构和地域分布,重点保护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土地文化、船政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和畲族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打造一批代表福建形象的文化品牌,彰显福建文化特色,提高海峡西岸文化影响力。

加快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品位,发挥中心城市在文化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聚集、文化市场繁荣等方面对周边地区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

  11、做好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

制定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利用规划,积极发掘、抢救和保护文物、重要文化遗产、优秀民族民间艺术。

加快省、市、县三级博物馆网络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博物馆、专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

突出做好史前遗址、古窑址、水下文物遗址和名镇名村四项考古勘探和研究工作。

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具有海峡西岸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濒危和稀有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品种。

重点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开发工作,争取"福建土楼"、"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生态区,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

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一城一品、一地一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品牌。

  12、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推动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资源配置的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大力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

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万村书库、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等农村公共文化工程,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到2010年,扶持新(扩)建1000个乡(镇)电影固定放映点和1500个农村电影流动放映点,建成30个文化资源共享县、400个文化资源共享乡(镇)服务工作站、5000个文化资源共享村服务点,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做到乡乡有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村有宣传栏、广播室,乡村都有农民文化娱乐场所。

统筹农村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推进文化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共建共享。

  不断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要求,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积极开发农村民间工艺项目、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民俗旅游项目,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培育一批名镇、名村、名园、名品。

开展创建农村文化先进乡村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活动。

推广和配送农村"文化流动服务车"。

鼓励创作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加大对农村题材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引导农民的文化消费。

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开展大规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创新农村文化建设体制和机制。

加快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

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积极扶持农户组建文化中心户、文化专业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逐步推动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

加强政策调控,推动面向大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老、少、边、穷的农村地区。

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工作力度,开展文化对口支援活动,积极探索开展"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文化服务工作。

1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设既具有时代特征又独具魅力的企业文化。

积极促进经济与文化的融合,提高企业素质,塑造企业形象,实现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的和谐统一,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和谐统一,企业文化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和谐统一。

围绕企业文化观念、制度

和物质三个层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着力培育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促进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改进和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搭建员工发展平台,挖掘员工智力潜能,激发员工创业精神,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员工利益的协调发展。

  14、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投资和自愿捐资,加快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构筑文化发展坚实平台。

注重设施选址的科学性、功能设置的超前性、建筑设计的创造性,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化、高品位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十一五"期间,建成昙石山遗址博物馆、福建大剧院、福建广播电视中心、福建艺术职业技术学院、海峡出版物(版权)交易中心等重大工程,根据可能适时推动海峡出版业务大楼、福建人文社会科学馆、福建省美术馆新馆、福建文艺名人馆、福建省文学院、福建省少儿图书馆等新建文化设施的立项和建设。

加强中心城市综合性大型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福州"三坊七巷"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厦门海峡艺术中心、泉州海峡体育中心等设施建设。

加大对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站)、群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加快建设社区文化设施。

  四、壮大文化产业

  15、构建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定期发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和考核评价体系。

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产业集团,形成一批文化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积极发展各类文化产业,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加强文化资源重组,建立打破行业界限的综合性文化集团,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龙头、各类中小文化企业互补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多种投资主体发展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到2010年,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全省建成50个有影响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16、加快发展出版印刷发行业。

整合出版资源,调整出版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品牌化、专业化的出版体系。

大力开发网络、电子游戏、动漫等出版领域,实现出版业向多媒体、网络化转型。

理顺发行管理体制,加快连锁经营、信息网络和配送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出版物现代流通体系。

优化印刷资源配置,加快产业技术升级,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打造海峡西岸印刷复制基地。

推进出版、印刷、发行集团联合,建设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做好对外对台图书交流和版权贸易工作,拓展海外出版物贸易市场。

到2010年,新闻出版业增加值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7%。

  17、精心培育文化旅游业。

充分发挥福建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将发展文化旅游纳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发展各地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在全省范围形成以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自然风景名胜区为主干的一体化文化旅游网络。

通过高品位策划、包装、推介,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精品线路整体水平,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开发富有趣味性、知识性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娱乐项目,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

加强旅游商品开发,提高旅游商品的文化含量,推出一批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名牌旅游产品。

办好各种文化旅游节庆,发展旅游饮食文化。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促进文化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18、大力发展演艺娱乐产业。

充分利用我省演出团体多、地方剧目丰富的优势,整合资源,加强演出团体间的协作、联合,发挥名人、名团、名剧的品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演出产业发展。

以艺术院团体制改革为契机,重建、新建各种形式的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和演出中介机构。

引导演出中介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演出团体,活跃演出市场。

倡导现代健康娱乐方式,开发具有福建特色、丰富多彩的大众化娱乐项目,提升文化娱乐品位。

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性引导,促进经营性娱乐场所布局合理、总量平衡、经营规范。

  19、扶持发展艺术品产业。

完善行业管理体制,建设工艺品研发机构,充分发挥工艺美术大师、民间艺人的作用。

传承发扬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积极开发剪纸、漆画、软木画、彩扎、脱胎漆器、漆线雕等具有福建特色的民间工艺项目,大力发展寿山石雕、惠安石雕、德化瓷器、莆田木雕、泉州树脂工艺品、藤铁工艺品、松溪版画等。

支持多种所有制的工艺品生产企业发展,培育畅销品牌,推进工艺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开拓书画市场。

建立健全艺术品经纪人制度,规范艺术品交易行为,发展不同层次艺术品市场,繁荣工艺品市场。

  20、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运用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着力发展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和网络报刊、出版物、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

鼓励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影视、动漫游戏,打造动漫生产与研究基地。

鼓励引导非公有资本和高新技术进入新兴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文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费创意等产业的发展,提高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和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扩大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21、拓展对台文化交流合作领域。

着眼于促进两岸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着眼于服务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积极探索,努力作为,开拓新渠道、创造新形式、研究新对策,使对台文化交流合作体现主动性、凸显民间性、增强互动性、提高实效性。

新闻出版交流合作在媒体运营、节目互换、广告制作、书市书展、版权交流、物流配送等领域不断拓展,文化艺术交流合作在文艺创作、研究、评论、演出、展览以及艺术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动漫和网络游戏策划制作等领域不断拓展,民俗民间信仰交流合作在民俗文艺活动、民俗文化研究、民俗文化产品开发生产、族谱研究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等领域不断拓展。

利用一脉相承的文化优势,带动、深化闽台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22、打造对台文化交流合作品牌。

加强统一规划,确定一批对台文化交流的特色活动和项目,不断创新形式和深化内涵,做大做强品牌项目,实现品牌项目持续发展,形成品牌效应。

精心组织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西论坛、两岸法学论坛、海峡青年论坛、海峡妇女论坛、闽南文化论坛、两岸大学生辩论赛、海峡两岸歌手大赛、海峡诗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大型活动,推动闽台文化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组织更多贴近台湾实际、台湾生活、台湾民众的文化精品赴台交流,打造"相约东南"大型电视晚会、中华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等一批优秀品牌,增强中华文化和闽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凝聚力。

 23、建立对台文化交流合作基地。

建立一批功能性强、辐射面广的对台文化交流合作基地,使福建成为两岸文化交流中心。

建设一批优秀闽文化对台展示区、一批对台文化展演中心、一批闽台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强化对台媒体基础建设和传播手段,不断完善对台文化交流合作体系。

丰富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的内涵,建立主要姓氏

族谱馆、方志馆、名人馆,促进台湾民众对"根"、"源"、"祖"、"脉"的认同。

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强闽台民间交流和城市交流,建立健全双向交流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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