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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处室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

          淄博职业学院2014年度处室绩效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提供

1.公共指标

(20分)

1.工作纪律(1分):

教职工出勤率达95%以上,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出勤率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等每人次减0.2分。

组织人事处、CRP

2.院级会议(1分):

部门无无故缺勤和迟到早退现象。

每有1人次无故缺勤减0.2分,每有1人次迟到或早退减0.1分,每有1人次违反会场纪律减0.2分。

办公室、CRP

3.值班情况(1分):

按规定参加学院干部值班、部门值班等。

迟到1人次减0.2分,缺勤1人次减0.5分,值班记录或报告不规范每次减0.1分。

办公室、CRP

4.财务管理(1分):

本部门无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现象,每发生1次减0.2分;部门或个人受到经济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1分。

财务处、审计处、CRP

5.资产管理(1分):

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本部门资产账实相符,办公面积不超标。

每有1项资产帐实不符减0.1分,办公用房总体面积每超过国家规定的1%减0.1分。

资产处、CRP

6.安全管理(2分):

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每发生1次校内处理的一般性责任事件、案件、事故减0.1分,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案件每人次减0.2分,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案件每人次减0.5分。

部门教职工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1分。

保卫处、CRP

7.廉政效能(2分):

落实廉政责任书,年内无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发生。

每发生1人次一般性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减0.2分;出现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受到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每人次减1分;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事件或四风问题,被学院通报每次减0.5分,被上级通报每次减1分;党员干部未按规定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每人次减0.1分;不落实群众路线、工作效能低、工作态度不好、管理服务不到位、不作为等被投诉且被查实每次减0.2分。

纪检监察室

质控与绩考办

CRP

8.党员发展(1分):

发展党员工作被投诉每次减0.5分;失职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1分。

组织人事处、CRP

9.文化环境(1分):

本部门没按要求开展文化建设或各场所文化环境差,每被通报1次减0.2分。

宣传统战部、CRP

10.卫生环境(1分):

维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卫生维护不及时,办公室、教室及实践场所卫生环境差,每被通报1次减0.1分。

工会、学生处、教务处、CRP

11.节约型校园(1分):

遵守节约校园相关规定,违反节约校园规定每被通报1项次减0.1分。

后勤处、CRP

12.宣传报道(1分):

按学院规定完成本部门宣传报道任务,网站更新及时。

宣传报道任务每少完成1篇减0.2分。

网站更新不及时每被通报1次减0.2分。

被市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此项不得分。

宣传统战部、CRP

13.数字化校园(1分):

遵守学院校园网、一卡通、信息安全及CRP管理规定,认真履行CRP职责,按时填报相关数据。

违反规定每被通报1人次减0.2分,未按时填报CRP数据每发生1人次减0.05分。

信息办、CRP

14.数据采集(1分):

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高基报表、专业建设管理平台、专业评估等相关数据采集任务。

数据采集不及时、数据采集出现失误,每被通报1人次或1项次减0.1分。

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后的相关数据出现漏填或明显错误,每发生1项次直接责任部门减0.1分、管理审核部门减0.05分。

办公室、教务处、CRP

15.院务公开(1分):

按照淄职院政字[2013]27号文件规定及学院其他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每发生1次没按时进行业务公开减0.2分。

办公室、财务处

16.档案建设(1分):

按学院规定及部门内部管理规定建档,并及时向学院上报档案。

档案管理不规范或上报不及时,每被通报1项次减0.1分。

办公室、CRP

17.科研工作量(1分):

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科研工作量人数的比例计分。

科研工作量依据学院发布的文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及职称以档案工资为准。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组织人事处

18.问题与整改(1分):

对被通报的问题及师生反映的问题等,改进不及时每项减0.1分,未整改每项减0.2分,改进不到位致使同一问题再次发生每问题减0.2分。

注:

确属客观原因的问题不计。

质控与绩考办

2.业务指标

(55分)

各部门具体指标及计分办法见本指标附件。

各部门、质控与绩考办、CRP

3.精细化与执行力(10分)

3.1运行机制的精细化规范化(2分):

对本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了各项职责下的具体工作,并且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者;建立了各项工作的基本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工作程序、质量标准、工作记录、工作数据和监督人;编制了各个岗位的说明书;明确了涉及教职工、学生及需要多部门协作的重要工作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适合本部门运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内部检查、反馈和问题改进跟踪机制。

运行机制得到有效执行,初步形成了精细高效的运行机制。

根据检查情况综合评价赋分。

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随机检查

3.2重要工作的专业化(2分):

本部门重要工作(或牵头工作)有精细化的顶层设计方案,目标、任务、责任部门(人)、时限明确,工作任务描述具体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要求,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措施。

工作过程完整,有方案、有实施、有检查、有验收、有评价、有总结。

根据检查情况综合评价赋分。

质控与绩考办

专项督导

3.3规划任务落实情况(2分):

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学院规划中的各项任务(以年初党委审议后的建设任务书为准)。

根据各部门任务数量、完成及时性和完成质量等综合评价赋分。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质控与绩考办

3.4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2分):

认真落实学院年度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学院年度目标的实现。

根据各部门年度计划制定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价赋分。

(年度计划应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任务责任人明确,各项任务起点终点明确,各项任务有明确的验收要点或质量标准,每项任务均按周或月进行了分解,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措施。

办公室

质控与绩考办

3.5其他重要任务落实情况(2分):

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重要任务。

年终根据各部门角色(牵头、参与)、任务数量、完成及时性和完成质量等综合赋分。

(其他重要任务原则上指经学院党委会审批后的任务或学院承接的上级任务,各牵头部门年终将情况一览表报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重要任务牵头部门

质控与绩考办

4.成效与贡献(5分)

4.1奖项荣誉成果(1分)

——表彰获奖:

国家级先进集体计15分、省级先进集体计10分、市厅级先进集体计5分、院级先进集体计2分;国家级先进个人计8分、省级先进个人计5分、市厅级先进个人计2分。

——综合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厅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8分、0.6分、0.4分。

注:

第一、二、三名和冠军、亚军、季军等参照一、二、三等奖计分;组织奖、风尚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按同级三等奖计分;各种获奖以章为准鉴定级别,学会协会等获奖降一级处理。

——计分办法:

按总分计算得分,最高者计1分,其他部门按比例计分。

办公室、CRP

注:

项目设置和奖项荣誉制度一致,兼顾了综合获奖实际情况

4.2科研类成果(1分)

——获奖成果:

1)国家级教学成果:

特等奖计20分,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2)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3)国家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0分;4)省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5)厅市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6)院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三等奖计0.2分。

——论文专利著作:

1)论文:

被SCI、SSCI、AHCI、EI(期刊)收录每篇计6分,CSSCI、CSCD(不含扩展版)期刊每篇计4分,CSSCI、CSCD(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3分,被EI(会议)、ISTP、ISSHP等收录每篇计2分,一般期刊每篇计1分;2)专利: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每项计5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1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0.5分。

3)当年出版专著每部计5分。

4)艺术类作品被国家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集收录每部计1分、被一般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集收录每部计0.5分、在期刊上发表作品每篇计1分。

——计分办法:

按平均分计分,最高者计1分,其他部门按比例计分。

平均分按专业技术人员数。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CRP

4.3社会声誉(1分)

——本专业或行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被聘为国家、省、市人才库专家,人才评估、职称评审、课题评审专家库成员等,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1分;国家级协会或学会主要负责人计3分,次要负责人或担任职务计2分,一般成员计1分;省级协会或学会主要负责人计2分,次要负责人或担任职务1分,一般成员计0.5分;市级协会或学会主要负责人计1分,次要负责人或担任职务0.5分,一般成员计0.2分。

——计分办法:

按平均分计分,平均分最高者得1分,其他部门按比例计分。

组织人事处、CRP

4.4特殊贡献(2分)

——在推进精细化管理、落实双主体办学、提升学院品牌、国际化、完成学院确定的经济责任目标等方面为学院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

各部门年终提报1项最具代表性的特殊贡献,考核专家组根据各部门贡献集体研究确定等级、各专家按等级分别赋分,取专家组赋分平均值。

各部门

5.满意度指标

(10分)

教职工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和具体业务评价,学生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评价,评价分为4个等级,满意(100分)、较满意(80分)、一般(60分)、不满意(40分),总分除以答卷人数即为满意度。

综合评价占60%、具体业务评价占40%;教职工评价和学生评价分别占70%和30%,各项满意度按权重折合成相应分值。

质控与绩考办、CRP

附件2-1处室主要业务指标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业务指标(55分)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备注

1.(5分)学院计划和执行:

学院工作年初有计划,重要任务明确、过程有控制,年终有总结,每缺失1项减1分,计划或总结不规范各减0.5分。

办公室

质控与绩考办

2.(5分)公文与印信(签)管理:

公文文印管理,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做好公文收发、文印和印签管理工作。

公文收发各环节出现失误,文印不及时、质量不高,印签管理不规范、无登记审批手续,每项(次)减1分。

学院文件印发不及时,办公平台文件、通知等发布不及时或有误,每项(次)减1分。

3.(10分)会务与活动:

(1)院级大会或重要会议组织周密,会议通知、议题征集、会议安排及会议纪要无失误,出现失误每项(次)减1分。

(2)重要(大)活动均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周密、协调组织得力、效果较好。

每缺少1个实施方案减1分,出现大的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每项(次)减3分。

4.(10分)接待与值班:

(1)按照上级规定和学院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接待制度,完成不及时减1分,没完成减2分。

(2)接待活动有方案、信息传递及时、费用控制符合程序不超预算、服务质量高,每缺1个接待活动方案减1分、信息传递不及时每次减0.5分、费用超出预算减1分、服务质量差有投诉每次减0.5分。

(3)日常值班安排有序,按时平台发布,出现失误每项(次)减1分。

对干部值班记录每周进行检查及汇总,每少1次减0.5分。

5.(5分)督办与院务公开:

(1)学院决议决定的督办事项,任务没发布、督办不到位、年终无汇总,每次减1分。

(2)认真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院务公开实施意见,院务公开、监督得力,撰写院务公开监督报告。

院务未公开、未督促、未监督,每项(次)减1分;无监督报告减2分。

6.(5分)档案建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学院规定做好档案建设、管理及保密工作,档案材料不按规定催缴或收缴,借出档案归档不及时,违反保密规定借阅档案,每项次减1分。

7.(5分)专题调研信息发布:

(1)每年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4次并形成专题报告,为学院决策提供参考,每少1次减1分。

各种报告撰写及时,无失误,报告不能完成减1分、不及时减0.5分、有失误减1分。

(2)及时收集统计发布上报学院基本信息,每年至少收集发布2次以上学院主要信息,每少1次减1分,出现差错减1分。

8.(5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1)法人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法人变更登记,按时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按规定时限通过监管系统报送年检材料,本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材料建档保存且管理规范。

未按时登记减1分、未按时参加年检减1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检材料减1分,相关资料未建档或管理不规范减1分,年检不合格减3分。

(2)证书管理:

按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无出租、出借、转让《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发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丢失或损毁后及时办理,未按要求悬挂证书减1分,发生出租、出借、转让证书现象减1分,证书丢失或损毁未及时办理减1分。

(3)印章管理:

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化,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印章的印迹报登记管理局备案,并向登记管理局缴回单位印章,未备案或未缴回印章减1分。

(4)信息公开:

按要求做好登记信息公开,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备案,未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减1分、未按时限进行信息公开备案减1分。

(5)学习培训:

按要求参加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未参加培训减1分。

9.(5分)管理职能履行:

认真履行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执行相关制度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的通报机制,每少发布1次减0.2分,每有1次通报针对性差、不利于部门改进减0.1分,通报出现错误每次减0.5分。

组织人事处业务指标(55分)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备注

1.(5分)党员教育管理:

落实党建工作目标,党组织健全,按程序、标准发展党员,党费开支合理。

(1)党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缺1次减1分。

(2)完成上级核定的党员发展目标,每少完成1名减0.1分。

(3)基层党组织健全,不健全减1分。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党员转正办理不及时每人次减0.5分。

(5)党员发展工作不按程序、透明度不高每次减0.5分。

(6)党费收缴无记录、使用不合理或向上级上交不及时,每项减0.5分。

(7)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师生满意的成效。

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差错被上级通报每次减0.5分,师生对成效满意度低减1分。

组织人事处

质控与绩考办

2.(10分)干部队伍建设: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按程序、标准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干部教育计划,干部考核公正、严格。

(1)干部队伍建设有规划,并逐年落实,无规划减1分,没有逐年落实减1分。

(2)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其中组织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无计划或计划落实不好减0.5分,组织教育活动每少1次减0.5分。

(3)严格按规定对干部进行管理和考核,不按规定对干部管理与考核每人次减0.5分。

(4)干部档案建设符合要求、完整,每缺失1人次或归档管理不及时减1分。

(5)调整岗位的干部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每缺1人的交接手续减0.5分。

3.(10分)人事管理:

严格工作程序,材料呈报及时、准确;上级政策、学院制度执行严格,并做好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教职工业务进修管理规定,管理不严、协议没签订或签订不及时每人次减1分。

(2)按照要求完成当年教职工进修、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按期结业率100%,每有1人没按期结业减2分。

(3)按照学院要求完成当年人才引进工作,引进博士2人、硕士25人每有1项没完成减0.2分。

人员调配、人才引进手续不完备,每人次减1分。

(4)加强考勤工作,月底按时公布人员出勤情况,全院每月出勤率保持在90%以上,每月低1个百分点减0.1分。

(5)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材料归档不及时,造成丢失、毁损,每人次减1分。

(6)客座教授管理规范,建立了客座教授的基本信息库,每年对客座教授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撰写报告并向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基本信息库没建立减1分,年终无报告减1分。

4.(10分)劳资管理:

执行政策严格,审批手续齐全;工资、福利、补贴发放及时、准确;退休手续办理及时准确。

(1)严密组织工资改革工作,出现失误每次减1分。

(2)福利审签不及时,出现漏错,每人次减0.5分。

(3)未执行国家劳动保障规定,造成职工利益受损,每人次减0.5分。

(4)岗位津贴、补贴等发放及时,无差错,每发生1人次减1分。

5.(10分)师资规划职称评审:

(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逐年落实,每年有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无总结减0.5分。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和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公开、公正、及时,通过率高,每出现1人次失误减1分,正高职称通过率100%,每有1个没通过减1分;副高、中级通过率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减0.5分。

6.(5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积极组织做好淄博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项上报资料无差错,取得A等或优秀考核成绩。

无具体实施方案减1分,上报资料有差错每处减0.5分,未取得A等或优秀减2分。

7.(5分)管理职能履行:

认真履行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执行相关制度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的通报机制,每少发布1次减0.2分,每有1次通报针对性差、不利于部门改进减0.1分,通报出现错误每次减0.5分。

宣传统战部业务指标(55分)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备注

1.(30分)任务目标:

(1)全年国家级主流媒体发稿10篇。

其中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不少于5篇,主流网络媒体(含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不少于5篇。

每少1篇减2分。

(2)省级媒体发稿65篇以上。

其中教育厅新闻中心发稿不少于40篇。

市级以上媒体发稿200篇以上,每少1篇减0.5分。

宣传统战部

质控与绩考办

2.(5分)宣传阵地:

(1)宣传栏、阅报栏、广告管理等工作,各宣传栏和阅报栏更新及时,更新不及时、内容陈旧,每处减0.5分。

(2)学院及各部门网站管理规范、网站内容更新快,内容陈旧未及时更新每次减0.5分。

(3)院报每年18期,每少一期减0.5分,出现重大失误每期减1分。

(4)建立对各部门宣传栏、网站更新情况检查监督通报机制,每学期至少检查2次,检查记录或通报每少1次减1分。

3.(5分)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落实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细则》,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形势教育和普法教育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思想政治工作无方案、无记录、无显著成效,每少1项(次)减1分。

(本年度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学院内涵发展。

4.(5分)精神文明:

(1)抓好校园文明建设,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建设成效,目标没实现减2分。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制定并落实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无实施方案或措施未落实,无效果每项减2分。

(3)制定文化环境建设检查及通报办法,定期对系(院)处室及教育教学部的文化环境建设进行检查通报。

未制定检查通报办法减1分,检查通报不及时每次减0.5分。

(4)根据学院需要完成学院宣传画册、宣传片及宣传广告等项目的策划设计制作,每有1项未完成减1分。

5.(5分)统战工作:

(1)统战工作措施落实,管理规范,每学年组织党外人士开展学院发展专题调研活动至少1次,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学院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措施未落实,管理不到位每项减1分,未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减1分。

(2)认真落实统战政策,统战对象满意。

政策未落实、统战对象意见大、有投诉,每项(次)减1分。

6.(5分)管理职能履行:

认真履行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执行相关制度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的通报机制,每少发布1次减0.2分,每有1次通报针对性差、不利于部门改进减0.1分,通报出现错误每次减0.5分。

纪检监察室业务指标(55分)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备注

1.(20分)行政监督:

(1)积极参与各类招、投标等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并撰写监督监察报告。

监督监察不力、有失误、无报告,每项(次)减1分。

(2)积极处理行政效能投诉,行政效能投诉未处理或不及时每次减1分。

纪检监察室

质控与绩考办

2.(20分)党风廉政建设: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落实。

责任书每少签1个减1分,未按时组织年度测评考核减1分。

(2)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

未按要求组织活动,每项减0.5分。

(3)每年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定期培训教育。

不培训减0.5分。

(4)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对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工作,监督工作未落实减1分。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未积极配合或不履行职责每项减1分。

(6)建立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重点岗位不明确减2分,监督制度未建立减1分,监督制度执行不力减1分,对发生的重要问题不及时处理每次减1分。

3.(5分)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信访和案件办结率在9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减1分。

4.(5分)信息上报:

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信息。

上报不及时,每次减1分。

5.(5分)管理职能履行:

认真履行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执行相关制度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的通报机制,每少发布1次减0.2分,每有1次通报针对性差、不利于部门改进减0.1分,通报出现错误每次减0.5分。

工会业务指标(55分)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备注

1.(10分)制度建设:

工会运行的主要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健全。

主要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缺失,每缺1项减1分,工作出现差错每次减1分。

工会

质控与绩考办

2.(10分)监督与维权:

健全教代会实施方案,根据学院党委批示,及时筹备召开教代会。

深入一线调研,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政策落实,撰写教职工合法权益监督与维权报告。

(1)教代会无筹备方案、筹备不及时、有失误,每项(次)减1分。

(2)权益或政策未督促落实每项(次)减1分,无报告减2分。

3.(10分)女工与计划生育:

女工活动有安排,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有专人管理,无计划外生育,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关手续办理及时。

(1)女工活动无安排、无措施,每项减1分。

(2)无专人管理减2分;手续没办理或办理不及时每项(次)减2分。

(3)违反计划生育事项,该项不得分。

4.(5分)师德建设:

师德建设有方案、有活动、有措施、有总结,每少1项减1分。

5.(5分)文体活动与生活:

(1)每年组织教职工文体活动至少两次,每少1次减1分。

(2)每年组织教职工查体,撰写报告并向学院汇报教职工健康情况,未组织或无报告,每项减1分。

(3)注重收集教职工生活和健康信息,按规定及时看望教职工,每少1次减1分。

6.(5分)工会财务管理:

(1)工会财务管理有制度,有专人管理。

无制度、无专人管理或制度不落实每缺1项减1分。

(2)开支合理,按规定公布账务。

开支不合理、不透明每次减1分;没按规定公布账务每缺1次减2分。

7.(5分)基层组织建设:

学院工会基层组织健全,每少1个减1分。

8.(5分)管理职能履行:

认真履行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执行相关制度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的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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