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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世纪闻》明陈洪谟

《继世纪闻》明陈洪谟

《继世纪闻》明陈洪谟●卷一

  弘治十八年乙丑五月,武宗皇帝即位,大赦天下,改元正德。

人谓正德号前代有之,宋世西夏乾顺尝建此号也。

时内阁大学士则刘少师健、李宫保东阳、谢宫保迁,与礼部官皆未之深考耳。

马冢宰文升因考科道,出题“宰相须用读书人”,盖指此也。

由是内阁衔之。

未几,马被御史何天衢论劾,遂去位,似有由也。

乃以礼部焦芳代之,焦亦河南人。

  立夏氏为中宫,京师人儒之女,又立沈氏、吴氏为妃,皆由大明门入受册。

  正德元年丙寅,上嗣位,尚在童年。

左右嬖幸内臣日导引以游戏之事,由是视朝浸迟,频幸各监局为乐,或单骑挟弓矢,径出禁门弹射鸟雀,或开张市肆,货卖物件,内侍献酒食,不择粗细俱纳。

大臣科道累有章疏,皆不省。

  是岁六月,雷震奉天殿鸱吻及太庙脊兽、天坛树木,宫门房柱多有摧折焚毁。

前此,太白尝画见,人皆异之。

  逆臣太监刘瑾并马永成、谷大用、魏彬、丘聚、罗祥、张兴七人,皆东宫旧侍御,时称为七党。

内刘瑾尤奸险,粗知文事,遂干大政。

素嫉文臣,与同类屡在上前言:

“弘治年间,朝权俱为内阁文臣所掌,朝廷虚名而已。

”每形诸戏剧。

又说:

“司礼监亦揽权纳贿,如各处镇守出去,皆司礼监举用,受钱至多。

如不信,只将司礼监见掌印李荣抄了,就有金银可满三间房。

今若将各处镇守内官取回,另换一番人,着他各备银一二万两送上谢恩,恰不胜如司礼监要了?

”由是上信之,传旨将天下镇守取回,新用者论地方大小,借贷银两进献,即得差用。

如内官韦兴、齐玄等,皆先朝犯赃问发,亦夤缘差出分守。

所至剥削民财,全无顾忌。

  太监王赞、崔通差往南京、苏、松织造段疋,乞支长芦官盐一万一千引为路费。

盖逆瑾等主之也。

户部韩尚书文执奏再三,止给其半。

上召内阁问故,刘、李、谢三阁老对云:

“内官装载官盐,夹带私盐,沿路害人。

”上曰:

“彼若有犯,朝廷自有法治之。

”李对曰:

“彼既得旨,即揭黄旗,称钦赐皇盐,沿途官吏应答稍迟,便加棰挞。

甘心忍受,谁敢来奏?

朝廷岂得闻知?

户部欲少与盐引者,少一引则省一分之弊。

”上色不乐,辩析愈厉。

忽云:

“岂独此数人坏事?

文官亦有不好的!

譬诸十人,岂能皆贤?

亦未免有四五人坏事者耳。

”既退,韩尚书文令司属官徐廷用、李梦阳、王崇文等草疏再沮之,内有云:

“自阉宦误国,汉十常侍、唐甘露之变,至今言之痛心。

英宗狎一王振,致有土木之变。

乞将刘瑾等拿问,置之俎醯。

”韩文又率九卿共劾之。

时司礼监太监王岳、范亨、徐智亦厌七人所为,相与为内应,刘健等助之。

然王岳亦为上所信任,密奏外朝多官劾奏刘瑾等,不可不从。

上不得已,允之。

会天晚,待明旦发旨捕瑾等下狱。

左右有以其事密告瑾者,瑾素与李阁老东阳有旧,重其诗文,密以韩文等所劾询之东阳,得其大略。

瑾等惊觉,遂趋至御前,俯伏哀号。

诉岳等内外交通,欲害我等。

上以为无此事。

瑾等曰:

“若待明旦,臣等再不得见天颜矣。

须今晚拿岳等三人送狱方可。

”上不得已,颔之。

瑾等即出传旨,夜捕岳等系狱。

明日奏请,令刘瑾入司礼监,兼提督团营兵马、设内行官校巡察,丘聚提督东厂官校巡察,谷大用提督西厂官校巡察,张永等并司营务。

王岳、范亨、徐智俱发南京充净军,行至临清,将王岳缢杀。

由是权归瑾等,势倾中外。

王岳之死,人颇惜之。

巡抚山东朱都御史钦上言“岳谪守祖陵,既不白其罪状,赐死道中,尤未厌乎人心。

臣验岳为刘瑾所忌,必瑾谗毁,以惑陛下,启妄杀之端。

伏望察岳之非辜,诛瑾之谗贼”等因。

瑾不以闻。

乃以朱禁酿非法,逮至京,免官,罚米三百石,输运大同。

人心益惧,不敢言。

  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见时势难为,屡疏乞致仕。

至是,乃令刘、谢二人致仕,李独留。

李不自安,上言:

臣等三人,事同一体,而臣独留,何以自容?

不知何以为处。

”章亦屡上,竟不允。

东阳门徒最盛相传以瑾素重其文名,故得不去。

后人传瑾于朝阳门外创造玄真观,东阳为制碑文,极其称颂。

人始信前日泄捕瑾等之事为不诬也。

  逆瑾亟欲陷韩尚书文等,时有进纳内府折银,内有假银验出。

遂传旨以韩文不能防奸,罢职为民。

仍令逻卒伺察于途,文知之,止乘一骡,宿野店而归。

逻卒无所得。

适郎中张玮、尚宝卿崔璿各以公差,御史姚祥以升任,在途各乘轿及带家小驰驿。

逻卒回奏其事,逆瑾方欲窃柄张威,遂差官校逮捕下狱。

崔、姚枷于西长安门外,张玮枷于张家湾。

数日垂死,公卿奏乞宽宥,始释充边卫军。

自是内外臣工皆重足而立,欲谢政以去,不可得矣。

  焦芳先为翰林谪出,后渐升用为礼部侍郎,与瑾相善。

尝建言御虏方略四事,刘阁老健票旨:

“这本所言,窒碍难行。

”芳遂衔之,屡于瑾处谮刘所短。

因善瑾,遂代马太宰文升。

未几,同侍郎王鏊皆入内阁。

芳仍欲兼部事,瑾累遣人来与李阁老东阳商议。

李云:

“无此例。

”瑾云:

“尝闻李贤兼管。

”李云:

“李贤是吏部侍郎,入阁后升尚书,时王翱掌部事。

”又问:

“前有之乎”答曰:

“蹇义为吏部尚书,与户部尚书夏原吉五日一赴东阁,与大学士三杨议事,未尝兼大学士也。

”次日吏部请印信,内批:

“令焦芳兼管部事。

”芳以问李,李曰:

“某已言之,此二事实难兼摄。

内阁佐天子出令,吏部所拟升调官,间有可否。

今自拟议之,而自可否之邪?

又,每日通政司奏事,奉旨‘吏部知道’者,即当廷跪承旨。

内阁班皆立听,今亦将出跪而更起立邪?

又,部事差缪,或章奏错误,小则回话认罪,大则罚俸。

脱有之,亦将随同认罪乎?

”芳乃辞部事。

  初,李梦阳草疏,亟欲诛逆瑾等,而谋虑不审。

疏中既以甘露之变为言,而又躬自蹈李训之浅谋,致胎数年衣冠之祸。

中官自为制度,自此不可变更。

且草疏者李梦阳,属官耳。

而诸司英朋杰士,平昔以文章气节取重于世者,乃翕然和之。

盖梦阳素为李阁老东阳所重,所为诗文,辄加称赏。

韩户书文素厚李阁老,故亦重梦阳。

且其疏一出,而九卿大臣亦皆景从,不敢略出商量万全之策。

后文因事系狱,罚米千石输边,二子皆罢官,梦阳累之也。

梦阳亦下狱,人以为祸出不测。

刘瑾家人老姜者告曰:

“昔公不得志时,李主事时管昌平仓,曾容吾家纳米领价,得志乃忘之乎?

”瑾遂释之,令致仕,仍赠以物,曰:

“后当复用之。

  李阁老东阳四岁即能写大字,顺天府以神童荐,召入内庭。

过门限,太监云:

“神童脚短。

”李高声答云:

“天子门高。

”即闻于上。

抱置怀中,令翰林院作养。

与程敏政齐名,后至大位。

然专以诗文延引后进,海内名士,多出其门,往往破常格不次擢用,浸成党比之风,而不能迪知忱恂,举用真才实学。

当时有识之士私相讲论,以为数年后东阳引进一番诗文之徒,必误苍生。

尚名矫激,事变将作矣。

初,刘阁老健为首相,信阳何景明十三岁登乡举,博学有诗文名,十七岁中进士,人以为必居翰林。

后不与选,或以为疑。

刘曰:

“此子福薄,能诗何用?

”竟除中书舍人。

后至提学副使,未四十而卒。

人谓刘公知人。

李代刘为首相,事多依附。

有一监生以诗献之云:

“文名应与斗山齐,伴食中书日已西。

回首湘江春草绿,鹧鸪啼罢子规啼。

”盖讥其“行不得也哥哥”、“不如归去”之意。

及瑾诛,御史张芹劾称“当瑾擅权乱政之时,东阳礼貌过于卑屈,词旨极其称赞,贪位慕禄,不顾名节”等语,人颇然之。

李至丙子年卒,赠太师,恩礼极厚,又得谥文正。

是欤?

否欤?

  正德二年丁卯,一日朝罢,内降敕谕,留百官于金水桥南跪听宣读,指摘公卿台谏数十人未退者,勒令致仕。

  逆瑾性极贪残,而假窃大议,沮抑同列。

马永成欲升百户邵琪,已得旨,瑾力拒以为不可,争于上前。

谷大用得镇守监清太监言,传旨于临清开设皇店。

瑾急捕其献计者,置于法。

东厂太监丘聚忤瑾意,瑾密奏聚交通外臣,调南京孝陵。

太监王琇于御马监建新宅,诱上居之,因奏揽纳户数人,专一包纳银草,所得利进于内。

琇自为告示,送户部出榜。

尚书顾佐等白于瑾及谷大用,瑾大怒,同谷大用直至御前,言:

“安有天子令人包纳钱粮之理!

”上以为不知,瑾遂枷其揽纳户于户部门外,命矬其枷,不得屈伸,皆即日死。

然亦不能加琇罪也。

  河南镇守太监廖堂挟势奏举三司官贤能,并劾不职者。

乃传旨令吏部覆奏。

许尚书进参称镇守太监举劾三司,非其旧例,遂票旨禁之。

后许尚书与瑾不协,辞去归家。

廖堂欲奏其居乡不法事,以挟其财物,深被其害。

瑾之得罪同列者多类此,以是速败。

向使瑾等凡事和同,其为祸又岂有涯哉!

  逆瑾威权日盛,口衔天宪,阴养松江人罢学生员张文冕及其侄婿罢职司务孙聪于私宅,凡一应章奏,初犹送内阁票旨,至是瑾任意批答,或增减字样,或别为创造,真伪混出,而文理亦多不通。

都察院一日奏审录重囚本,内写“刘瑾传奉”字样重复。

瑾大怒,骂之。

都御史屠滽率十三道御史谢罪,御史跪阶下,瑾数其罪斥责,皆叩头不敢仰视。

自是科道部属官皆行跪礼,公差出外及回京者,朝见毕,皆赴瑾宅见辞。

用涴红笺纸写官衔,称“顶上”字样以为常礼。

瑾或有本建白某事,或辞升赏,则送内阁票旨。

内阁官争出己见称美,有曰:

“尔刚明正直,为国除弊。

”瑾既夺内阁之权,而李东阳、焦芳等皆其所任引用,坐保富贵,一听其所为。

芳初为编修,阁老万安恶之,调夷陵判官,深恨于心,与南人相处,如冰炭然。

及得柄用,遂附刘瑾,假以复旧章、革时弊为言,多阴助其谋。

瑾自以内阁官听己用,不复短之矣。

  朱恩,松江人,与瑾有旧。

自河南按察使超升佥都御史操江,未几升南京侍郎、尚书,事瑾极恭。

凡拜帖写“顶上”,不敢云:

“拜上”,“顶上”之称自此起。

尝观《海语》,谓暹罗国凡臣下见其君,先扪其足者三,复自扪其首者三,谓之“顶上恩”。

其有取诸此邪?

甚可耻也。

  户部主事庄襗公差广东,奏称官库钱粮数十万,多为有司侵费。

瑾正欲藉此媚上,乃奏差司礼监官同给事中盘勘,且令各尽数解京。

由是各省事绪纷纭,不免横敛民财,馈送内外,以图免祸。

  正德三年戊辰,上御经筵讲书。

故事,讲解书义毕,则必献讽谏之语。

是日少詹事杨廷和、学士刘忠直讲。

既罢,上谓刘瑾曰:

“经筵讲书耳,何添出许多说话?

”瑾与廷和皆旧东宫官,乃奏曰:

“此二人当打发南京去。

”于是升二人南京侍郎。

时南京无缺,皆添注之。

虽若升之,实远之也。

廷和后升南京户部尚书,召还入内阁。

忠升礼部尚书,改南京吏部,甚有风裁,科道部属皆钦畏,不敢纵恣。

  ●卷二

  焦芳既入阁后,以许进为吏部尚书,刘宇为兵部尚书,皆河南人。

宇素暴横,先任左都御史,恃与瑾厚,责打御史。

又与保国公家人朱瀛交通刘瑾,无日不来兵部说话。

郎中杨廷仪每伺瀛出,必邀入司署,留坐款语。

四司官不附宇者,必令瀛言于瑾,传旨外补。

廷仪独谄宇,尽妾妇之态,宇大悦。

廷仪能文,凡有奏章,皆其属草。

后焦芳致仕,即以宇代之。

又有布政曹元与刘瑾亲旧,骤升至兵部尚书,后又代宇入阁。

皆其党也。

  给事中安奎、御史张彧因查盘钱粮还,瑾索赂不足,以为参官不当,辄发怒,用一百五十斤枷,枷于东西公生门。

时暑雨昼夜不辍,莫敢少移。

都御史刘孟到任迟延,亦逮至京,枷于吏部门外。

御史王时中枷于三法司牌楼下,远近聚观垂泪。

文臣垂首丧气,莫敢近觑。

给事中许天锡、郗夔皆因事自杀。

兵部主事王守仁抗章论瑾等专权乱政,瑾矫旨挞于朝堂不死,降谪贵州驿丞。

守仁犹恐不免其死,遂诡秘其踪迹以远害。

大理评事罗侨亦劾瑾,杖之不死,亦远谪。

  许进初以户部侍郎致仕家居,正德初,起用为兵部侍郎,寻升本部尚书,与瑾同提督团营。

焦芳入阁,进遂代芳为吏部。

许外若不附瑾,而内实不与抗。

初,进致仕时,马尚书文升在吏部,陕西张彩为文选郎中。

进子许诰为给事中,屡劾彩过,马以彩有才,力救之不得,彩以病乞归。

及瑾用事,京官养病久者,悉革为民,未久者令赴京听用,彩不得已赴京。

彩前在文选时,焦芳为侍郎,令其子焦黄中荐于瑾,以为彩乃公之乡里,极有可用。

会文选郎中刘永升通政,进已议调验封郎中石确,疏已具,而复以彩易之。

进虽用彩,而心内又甚衔之。

进素与陕西雍泰相善,泰已致仕,进欲起用,屡荐于瑾,改南京操江都御史,寻升南京户部尚书。

朱瀛每欲谋倾进而转刘宇,乘间言于瑾曰:

“许尚书佯为恭谨,而外示抗直。

如雍泰平昔刚暴,为山西按察使,辱打知府,为都御史巡抚宣府,辱打参将,朝廷屡贬谪不用。

今欺公举用,却又扬言于外,曰公因泰同乡用之,非吏部本意。

”瑾大怒,立召彩入内,诘问:

“雍泰贬谪来历,如何不备入奏内?

”彩曰:

“奏稿备载,许尚书涂之。

”瑾索原奏稿视之,果然。

于是以进为诈直,票旨屡以欺罔斥之。

进惧,遂乞归。

  刘瑾欲专权,尽除轧己者。

一日伺隙言于上,调张永南京,奏既可,即日逐永出就道,榜诸禁门不许放入。

永知觉,直趋至御前诉己无罪,为瑾所害。

召瑾至,语不合,永即挥拳殴之。

谷大用等解之,令诸近臣具蔬酒和解。

由是永得不去,遂深憾之。

  戊辰春,天下诸司赴京朝觐。

逆瑾令每布政司送银二万两,方放回,瑾等分用。

各官皆贷于京师巨家,及回任,括敛民财倍价之。

上下交征,莫有纪极。

又有荆州知府王绶、武昌知府陈晦俱在黜列,乃广赂瑾,复留。

绶、晦皆升参政,仍掌府事。

如此者尚多,此其尤甚者也。

  是年春殿试,赐吕柟为状元,景旸第二,戴大宾第三。

大宾莆田人,少有文名,甫二十登第。

初聘高氏,未娶,瑾欲纳为侄婿,于是仆从鞍马衣服之类,极其侈靡。

大宾偃然自居,意气扬扬,复纵酒不检。

瑾薄之,常笑曰:

“我不可做牛丞相。

”大宾知之,遂请假归,卒于途。

吕柟亦陕西人,内阁不无迎合之意,然吕实无预耳。

又传奉取焦黄中、刘仁并黄芳等数十人为庶吉士,不由馆试,人皆以为愧。

然黄芳数人实由焦黄中等贻累,后亦不免谪降焉。

  逆瑾擅政,禁臣民不许用“天”等字为名。

如郎中方天雨但令名雨,参议倪天民为倪民,御史刘天和为刘和。

中外纷纷,尤为可异。

尝记北朝周宣帝自称天元皇帝,不许人有“天、高、上、元之称。

宋宣和中,丞相蔡京用给事中赵野等奏,凡世俗有以“天”等字为名称者,悉皆禁革。

共禁人字犯天者,方天任改大任,方天若改元若,甚至承天寺亦改仁能寺。

当时有识者忧之。

正统十年进士登科录,“元”、“天”字皆作■〈艹曳〉,云出内阁意。

景泰中幸大学士,谢表内阁自为之。

中“管窥霄,蠡测海”句,盖亦避“天”字也。

识者尝讶其事。

瑾目不知书,故事岂有所袭?

明年,瑾以逆诛,无天之罪,其兆如是乎?

瑾诛而禁废,人皆复其旧名矣。

  殿试毕,焦黄中、刘仁等自以不得及第,嗾瑾云:

“乡试解额,南方太多,北方太少,乃昔杨士奇私其乡里。

”盖其宿愤已多,待此而发。

给事中任姓者承风旨,上疏请厘正,乃命诸司集议东阁。

焦芳盛怒数前人罪恶,且言陕西地几半天下,当增之,和者一口。

李阁老东阳从容问曰:

“且谓今当如何,往事不必论已。

”礼部不得已,因言陕西可增作九十五名,与江西等。

焦忽大声曰:

“尚少,可增作一百名。

河南、山东、山西、四川以次而增。

”次曰:

“湖广亦地阔,当增。

”李不肯从。

后不二年,悉改正。

  逆瑾用事,贿赂公行,凡有干谒者,云馈一干,即一千之谓;云一方,即一万之谓。

后渐增至几干几方,世道益颓矣。

  四川镇守太监罗龠请便宜行事,瑾实主之。

由是各处镇守,皆比例奏要,如巡抚都御史之任,干预刑名诸政。

刘瑾捏旨批出,皆许便宜而行。

河南太监廖堂亦奏兼管修河,剥取民财,遍于乡野,辇送数千余万于京师。

太监毕真初差天津取海鲜,敛财数万,请换敕,起自天津历山东沿海,达于苏、松、福建。

所至括取民财,凌辱官吏,莫敢声言。

先朝故事:

奏准,六部差官则该部请敕,必具事由送内阁写敕,未有不由六部,而内阁自出敕者也。

毕真辈之敕并近日内官赐祠额护敕,皆瑾与内阁李、焦辈创为之。

时李公为首相,若肯执奏请敕必由六部具由,此祖宗故事,我辈不敢违,况《大明律》有结党乱政之法甚重。

如此,纵使不从,亦不过如刘、谢等去位而已。

乃不能然,谁之过欤?

  边方召商贾纳粮草情弊,瑾素知其故。

一日,因户部奏差给事中三年一次查盘,奏内有“粮粗秕,草浥烂”者,瑾遂票旨逮系各年巡抚都御史、管粮郎中数人下狱。

既而锁杻差人押至所任地方,加倍赔偿。

又商人纳过粮草,拖欠价银,亦皆没官不给。

由是商贾重困,边储渐乏。

  刘瑾因户部奏送各边年例银两,瑾以为先朝无此例,令户部查天顺以前年例银数。

顾尚书佐以天顺年前无银例回报。

瑾大怒曰:

“此户部官通同边方巡抚都御史共盗内帑银两之明验也。

”悉追问致罪,革罢送银之例,边储至是缺甚。

盖自成化八年间设榆林镇,巡抚余都御史子俊增置城寨,陕西民供馈不继,奏送江南折粮银,以补不足。

然初亦依江南原折银例,每米一石,折银二钱五分放支军士。

其后大同等边缺乏,亦暂送银补足,数皆不多,未有以万计送者。

弘治间户部叶尚书淇,淮安人,盐商皆淇亲识,因与淇议:

“商人赴边纳银,价少而有远涉之虞;在运司纳银,价多而得易办之便。

”时内阁徐溥与淇同年交好,遂从其议,奏准两淮运司盐课,于运司开中纳银解户部,送太仓银库收贮。

分送各边盐价,积至一百余万,人为利便,而不知坏旧法也。

盖洪武、永乐以来,天下盐课俱开中各边,上纳本色米豆,商人欲求盐利,预于近边转运本色,以待开盐报中,故边方粟豆无甚贵之时。

今废商人赴边报中之法,虽曰得价多,而近边米豆无人买运,遂致腾涌。

正德五年,侍郎丛兰整理陕西边储,遂令百姓每石征银二钱五分,准米一石。

盖六部政本,少有差错,胎弊如此。

使顾尚书当刘瑾查例之时,答曰:

“昔盐课在各边上纳,故无年例银之送。

后改盐课纳银解京,故不得不分送各边。

”如此,瑾必不怒而反正盐法,淇其不免矣。

  逆瑾以富国为名,每欲巧取横敛,且因以窘迫文臣。

凡有公错诖误者,辄捏旨以姑免提问为名,各罚米粟以实边储。

士大夫畏其凌虐,亦甘心从罚。

初自一二百石,后渐增至千五百石。

坐此破家者甚众。

  自逆瑾用事,文臣裁抑至甚,内官、武弁纵横而行。

瑾等数人,皆赠父祖为都督、都指挥,母为夫人,造坟祭葬。

该部不敢执,科道不敢言。

其诰命、祭文,皆内阁所撰。

议者以当时内阁诸公,结党乱政之罪不可掩也。

至文臣三品以上祭葬,却沮格不与。

如侍郎郝志义故,其子援例乞祭葬,瑾以为洪武礼制,文臣无祭葬之例,皆后来文臣专权擅加。

传旨,遂下锦衣卫狱,问发充军。

学士武卫病故,其子乞恩,亦下狱。

其弄权裁抑文臣如此。

  ●卷三

  初,《大明会典》成,内阁自李东阳而下至翰林、春坊皆升职。

瑾以为破坏祖宗制书,妄增新例,毁其书,悉追夺各官升职,惟东阳不夺。

瑾又欲挫抑文学官,乃捏旨谓翰林官不识事体,摘十余人姓名,升调两京各部属官,令其拓充政事。

朝野哄然。

  逆瑾又欲革天下巡抚官,云旧制所无,天顺间亦曾革罢,遂将各处巡抚都御史取回。

后与内阁议不可,止将腹里巡抚革去,其漕运及边方都御史俱不革。

又欲将各衙门添设官及提学、兵备悉行裁革,后内阁议提学不可革,从之。

  华容刘尚书大夏既致仕,逆瑾知其受知先朝,常欲按致于法。

又被同年焦芳忌嫉,会广西土官岑猛先年被大夏与都御史潘蕃奏迁福建,至是厚赂得复。

瑾遂以迁徙土官为非法,通逮至京,欲寘刘等重辟。

下之廷议,诸大臣不敢吐一语。

独屠都御史滽曰:

“刘大夏此何罪,必欲致之死?

当拟‘不应’。

”瑾怒骂屠恶语:

“汝党刘邪?

”明日大臣以屠议奏。

瑾谋于焦芳并刘宇,宇又素嫉刘者,乃劾刘某轻将夷人迁徙,与潘蕃俱发边戍。

瑾初拟广西边卫,焦曰:

“是送二人归也。

”乃定肃州卫。

刘赴肃州时,故旧皆避不来会。

独乡人严仲宏赠诗,和答之。

《过六盘山寄李阁老》末句云:

“寄谢同年老知己,天涯孤客几时还?

”《归自六盘和前韵》末句云:

“凭谁寄语中州子,前度刘郎今已还。

”中州子指芳、宇二人也。

  刘瑾既止各边送银,又禁商人报纳边储,遂大匮乏。

因询国初如何充足,浅识者以为国初屯田修举,故军食自足,后为势家所占,以此军不自给。

瑾遂慨然修举屯田,分遣郎中胡汝砺、御史杨武、少猛颜颐寿等往各边丈量屯田,以增出地亩甚多及追完积逋者为能,否则罪之。

又命散银于近边州县百姓,买米陪脚耗运送边仓交纳。

奉行苛刻,人不聊生。

其增屯田,每至数百余顷,悉令出租。

大理少卿周东在宁夏与都御史安惟学比较屯粮,严加刑于军官妻子,人心愤怨。

千户何锦等遂与安化王谋起兵,传檄以诛瑾等为名。

瑾祸自是起矣。

  浙江绍兴府勘报经明行修者四人,内余姚三人。

逆瑾以为谢阁老迁所私,执送锦衣卫镇抚司问。

其一人妄招,词连谢,因及洛阳。

刘瑾以为奇货,可聘宿忿,笑曰:

“今入我彀中矣。

”言于上,必欲置谢于边戍。

赖李阁老曲为辨析,令其为民。

  江西南城、万安二县人萧明举等因事叛归满剌加国,充本国通事,伴送进贡番夷,道杀其数人,而私货财。

为逻者所得,瑾寘之极典。

因其党以江西事激之者,乃将二县人俱照余姚县例,不与做京朝官。

又欲将江西科举解额止与三十名,后不果行。

  逆瑾用事,中外愤怨。

有托名黔国公及魏国公檄书,皆以诛瑾为名。

又有以应天府上元县生员狄元出名,指斥瑾罪恶数事,吏人誊写,于公生门下鬻之。

为瑾逻卒捕得,下狱拷讯所从,展转攀指,竟不知其由。

乃遗官校诣上元县求之,亦无狄元名姓。

说者以为“狄元”者,夷狄胡元也,寓意如此耳。

又一日早朝罢,有文书一卷,书瑾等数人过恶,委于丹墀。

侍班御史奏请查究,上退坐东角门内,留百官不放班。

瑾等自下陛,而诘何人所为,俱不承认。

诸人冒暑忍饿跪久,有仆地者。

瑾谓卷在五品以下官班内,即令常校将下班三百余人送镇抚司究问,亦无所得。

时晒死者已三四人矣。

  正德五年庚午,逆瑾日益专恣骄横。

霸州、文安诸处响马强贼生发。

瑾不胜忿,欲速除之。

用人言,遣御史有能干者专理捕盗事,许带家小随任。

宁杲辽东人,于真定;柳尚义湖广人,于天津;薛凤鸣南直隶人,于淮阳。

责以殄除贼寇,保障地方,有功升赏。

薛凤鸣尤善射,尝在归德与守备指挥石玺会饮,用伶人歌舞为乐。

瑾之逻卒奏之,即传旨降凤鸣为徐州弓手辱之。

尚义在天津,稍收敛。

惟杲奏立什伍连坐之法,盗贼捕获无虚日。

每械系盗贼于真定城,辄用鼓吹前导,金鼓之声,弥月不绝。

由是奸宄益多。

内官张忠侄张茂为大贼窝主,杲亲往捕获,斩之,啖其心以取媚权势。

霸州人刘六、刘七、齐彦名辈因是鼓众为乱。

后杲与尚义皆升佥都御史,仍管捕盗事。

  陕西宁夏指挥何锦、千户周昂、丁广等谋作乱,杀死巡抚都御史安惟学、镇守太监赵弼、总兵姜汉等,谋立安化王寘鐇为主,出给印信票帖,招诱诸路军马,以诛刘瑾为名。

且曰:

“非敢窃窥神器也。

”事闻,特起致仕左都御史杨一清提督军务,都督神英领兵,太监张永总督。

永至中途,即闻游击将军都指挥仇钺已入城将寘鐇擒获,及斩杀周昂、丁广等。

事闻,即敕神英班师,仍令张永往宁夏安辑。

永既回,欲因是以倾瑾。

八月初,永将至京献俘,瑾令且止良乡,拣日迎接。

不从,轻骑来京。

至十三日,永入自东长安门,上亲宴劳。

永乘间出怀中疏,奏逆瑾一十七事。

上犹豫未决,永又因太监张雄、张忠共诉于上,谓:

“瑾激变宁夏,心不自安,阴谋不轨,其形已具。

若少迟,我等皆为齑粉,陛下安所之乎?

”上允其奏,命牌子头往召瑾。

众劝上亲行,至瑾宅近地观变。

时漏下三鼓,瑾方熟寝。

令牌子头先入,瑾问曰:

“上安在?

”对曰:

“在豹房。

”瑾披衣出,谓家人曰:

“事可疑矣。

”出门,有牌子头数人执瑾就内狱,黎明送锦衣狱,会集廷臣,拷出瑾包藏祸心、私制兵器、伪造宝印、改制牙牌、袖中藏刀等项违法事情,及搜出暗封同谋吏部尚书张彩、锦衣都指挥杨玉、石文义等王爵文簿。

乃坐瑾极刑,凌迟三日。

仇家争食其肉,须臾而尽。

悉诛其党,抄没财产若干。

京师内外咸颂永功。

内阁李东阳、杨廷和亦奏瑾恶,以为旬日之间,二难交作,悉底于平,且归功于永等。

遂封永兄张富为泰安伯,弟容为安定伯,魏彬弟英为镇安伯,马永成弟山为平梁伯,谷大用弟大为永清伯,封义子朱德为永寿伯,各给券世世承袭,食禄一千石。

荫李东阳、杨廷和、梁储、杨一清子各一人为锦衣卫世袭正千户,俱疏辞,改中书舍人。

杨一清升户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荫兵部尚书王敞子为锦衣卫百户。

时刘瑾虽诛,而政权仍在内臣。

魏彬掌司礼监印,决大政。

马永成等又奏,有旨:

“凡朝廷大事,须彬等同议。

”时东阳、廷和、梁储、费宏四人在阁,以“穷苦无菜”四字为题,各作长诗以献永。

东阳为《穷字诗》,拆点画,为句极巧。

永大悦,命工刊装锦轴送人。

未久,山东盗起,人以为穷苦之应,遂秘不以示人。

东阳又属杨一清作《平定宁夏碑》,颂永功德,后亦不复作。

  刘瑾既诛,有旨:

“凡瑾所坏事情,着科道官指实来说,悉与改正。

”又云:

“百官缄默顺从,皆非得已,且干人众,都不查究。

”杨一清旋改吏部,孙交为户部尚书,何鉴自刑部改兵部尚书。

魏彬奏起李鐩,复为工部尚书。

刘瑾流毒尚在,天下盗贼蜂起,而朝政乖宜,赏罚未当。

山东、河南、江西、四川诸处盗贼并起,而天下不胜烦扰矣。

  张彩素负才名,为刘尚书大夏所爱,尝称为可当边方巡抚。

及焦芳荐于逆瑾,每见瑾必谈论移时,瑾皆喜纳之,骤升佥都御史坐院,寻升吏部左侍郎。

未几,刘宇入阁,以彩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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