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改委激励机制分红福利试行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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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改委激励机制分红福利试行草案.doc

义乌市智多星塑胶有限公司

发改委分红福利方案试行草案

一、目的:

为更好地激发公司发改委在公司发挥组织和带头作用,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完成公司制定的发展目标,实现公司和个人的双赢,此分红福利方案是公司针对发改委出台的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

公司特制定此福利政策,本方案为试行方案,公司将保留对本福利政策方案的修改权利;

二、分红福利的营业额年度规定:

所指定分红福利方案的基数是以上一年度营业基数额成长百分比为基准,由财务部出具的销售部上一年度的营业基数额,并依此基数额做为基数计算标准进行分红。

营业基数超额分红考核的年度,以国家会计年度为计算基准,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福利受益人员范围:

1.本分红福利方案针对对象为公司发改委总委、分委、小分委成员,其他员工不享受本分红福利方案。

2.参加此福利方案的发改委人员的截止时间3月28日;(待讨论)

3.最终享受此福利方案的发改委人员名单以公司发改委总委备案文件为准。

四、本分红福利是以本金分红回报方式,具体金额决定如下:

1、出资金额上下限决定:

下限为1万元,上限为4万元,以5000元为一个出资单位;

2、参与此福利政策人员无出资档次区别,均已上述出资上下限决定为标准;

五、分红计算方法:

1、本分红福利方案,依所制定的上年度营业基数额成长百分比为基准,并依此基数额做为基数计算标准,进行分红与否的计算考核。

2、分红总额档次分为两档:

u超过上年度同期同比月度营业基数额10%-20%(含),分红总额为超过营业超额部分3.94%;

u超过上年度同期同比月度营业基数额20%以上,分红总额为超过营业超额部分4.13%;

u年度分红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每月分红总额不得超过8.3万元。

3、本分红福利方案以月度返还和年度返还两次进行返还;

u员工月度分红计算方式:

月度分红总金额÷员工出资比例(本人出资金额÷出资总金额)/50%=员工月度分红;

u员工年度分红计算方式:

累计超过上一年度同期同比营业基数额部分的分红总额÷员工出资比例(本人出资金额÷出资总金额)/50%=员工年度分红;

六、分红发放时间规定:

1、月份分红发放时间定于次月发薪日连同月薪一同发放;

2、年度分红发放时间定于每年春节放假之前月份的发薪日;

七、本金撤回规定:

1、一般时间本金撤回时间,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2、春节假期所在的月份,需提前二个月申请;

3、如员工中途撤回本金,将按本金数进行退回,不再享受剩下所有月度返还和年度返还分红。

八、不享受分红之规范:

1、任职期间(试用期满)未满会计结算年度周期,营业超额分红奖金依任职天数的百分比发放,结余部分并入员工成长基金使用。

2、中途无论任何原因辞职的人员,将退回本金,不能所有分红,离职人员所计算应发的分红,划入成长基金使用。

3、当月考核评分不足75分者,当月不能享受分红,该分红划入成长基金。

4、当月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者,当月不能享受分红,该分红划入成长基金。

5、当年度请假超过20个工作日者,当年不能享受分红,该分红划入成长基金。

6、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厂规厂纪的,如打架斗殴、盗取公司财物、泄露公司机密、管理人员渎职或不作为等现象,因工作疏忽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者(视情况而定,由发改委初步裁定呈报总经理做最后裁决),遭公司开除者将退回本金,并取消当事人所有分红,并将该分红划入成长基金。

7、如公司认为该人员不能继续胜任本职工作,需让其离职的,按银行贷款年利率6%,结算该员工离职前的年度返还部分分红。

8、因遇不可抗拒因素,或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严重影响、本行业市场竞争环境恶劣,销售淡季(销售额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基数不足70%)致使公司销售业绩急剧下滑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公司需裁员的,如被裁人员参加此项分红活动的,就以被裁人员离职之日为分红享受截止日计算分红,发放时间维持不变。

九、颁布与修正:

5.1本方案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5.2本办法由公司经理级以上高管提出,相关修改意见经发改委总委80%认可后,提请总经理于裁定前参酌使用,本办法最终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5.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市智多星塑胶有限公司所有。

义乌市智多星塑胶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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