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性原则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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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性原则意见

关于制订2011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

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制订2011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下发,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规定:

4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2011年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纸质稿与电子稿各一份)交至教务处办公室(2-205)。

二、关于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格式规定:

(一)Word文档:

1、主标题(如:

2011级XXX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黑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2、一级标题(如:

一、专业代码:

XXXXXX)黑体5号加粗;

3、二级标题[如:

(一)知识结构]楷体5号加粗;

4、三级标题(如:

1、招生对象:

XXXX)宋体5号;

5、四级标题[如:

(1)XXXXXXX]宋体5号;

6、五级标题[如:

XXXXXXX]宋体5号;

7、正文宋体5号;

8、行间距:

单倍行距;字间距:

标准;

9、页面设置:

上2厘米,下1.5厘米,左2厘米,右1.5厘米;

(二)Excel表格:

具体格式按本次下发制订2011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附表格式要求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制订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

附件二:

2011级XXXX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附表1:

XXXXXX专业课程设置、结构及学分分配表

附表2:

XXXXXX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附表3:

XXXXXX专业实践(上机)课程表

附表4:

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要求

附表5:

XXXXXX专业实践教学进度表

附件三:

制订2011级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

附件四:

2011级XXXXXX专业(专科)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五:

高职课程设置及课时分配表

附件六:

南昌工学院课程代码编码说明

 

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四日

附件一:

制订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高等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学分制改革的特点及要求,教务处组织制订本科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原则意见及要求。

一、指导思想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不断探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培养方法和质量标准。

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阶段性。

在培养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毕业生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夯实理论基础,拓宽专业口径,体现学科交叉融合、为学生继续深造和终身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2、协调发展原则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构建课内外一体化的培养模式,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为一体,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突出学生能力的培养和全面素质的提高,将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3、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原则

压缩课内学时,为学生的自由学习和发展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空间。

强化“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观念,减少课内总学时,以便为学生的自学和独立思考留出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理、工、管、经济类专业,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1-7学期按30、30、26、26、20、18、14的周课时作为参考;语言、法学、艺术类专业,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700学时以内,1-7学期按30、30、27、27、26、24、15的周课时作为参考。

其实现途径,一是课程内容整合;二是精简课内,加强课外;三是改进教学方法,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4、整体优化原则

按照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课程设置,进行课程的重组和整合,整体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增强课程的先进性、综合性和实践性。

在课程设置中,既要设置培养学生具有较宽厚基础的课程,又要设置一定比例的体现专业方向和特色、体现知识交叉与融合的应用型课程。

要将优秀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传授给学生。

实现课程体系优化要摒弃每门课程自成体系的观念,精简课程,避免重复,加强课程间逻辑和结构上的联系。

要防止“因人设课”和“无师不设课”的倾向。

5、加强实践,注重能力培养原则

实践教学是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从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强化实践环节,对实验(实训)、毕业实习、课程设计(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设计,明确各实践教学环节在总体培养目标中的作用,逐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着力开发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训)和课程设计(实训),深化毕业设计(论文)和各类实习的改革。

结合学分制的启动和深入,构造一批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训)课程,有条件的课程都应努力增加可开实验(实训)项目数,以供学生选择。

6、注重个性,贯彻因材原则

共性与个性,统一与灵活相结合,是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重要原则,必须考虑学生的基础、兴趣、特长、能力和志向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开设足够数量的选修课,在保证学生在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建立起富有个性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知识结构多样化。

三、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实行厚基础、宽口径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培养模式。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厚、口径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多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1、专业代码:

2、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层次:

3、培养目标:

4、培养要求:

(包括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

5、主干学科:

6、主要课程:

7、课程介绍:

8、必考证书:

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省级或国家级)

9、可考证书:

10、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1、教育平台构成及学分要求

12、授予学位:

13、就业面向

(二)时间分配与学期安排

1、四年总周数200周,其中教学130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公益劳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考试8周,机动14周,社会实践8周,假期40周。

2、实行二学期制。

每一学期20周,其中教学16周、复习考试1周、机动2周(第2、7学期各一周)、社会实践1周;寒假、暑假12周;全年共52周。

(三)学时与学分的规定

1、学时的规定

(1)课内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课内教学总学时理工类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文法类控制在2700学时以内),各课程学时数原则上以8的倍数为宜,长学时课程一般不超过96学时。

(2)课外教学总学时为30-35周。

2、学分的规定

(1)理论教学

每门理论课程(含体育课程)原则上在每学期标准教学时间(16周)内每周平均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6学时计1学分(语言、文学、艺术类除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社会实践课外的其他课程以18学时计1学分)。

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

(2)实践教学

①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指课程实验、综合性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等,原则上集中进行的每周计2学分,分期进行的16学时计1学分。

②实习

实习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集中进行的每周计1学分,分期进行的32学时计1学分。

理工类专业为35学分左右,文管类专业为25学分左右。

③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主要为社会调查,原则上集中进行的每周计1学分,分期进行的32学时计1学分。

3、总学时及总学分

课程教学总学时为理工类2500学时(文法类2700学时),155学分,实习与社会实践时间35周,35学分,应修总学分为185学分左右。

(四)课程

1、教育平台构成及学分要求

由基础教育平台(70-80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基础实践课)、专业教育平台(50-70学分,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和素质拓展平台(55学分,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组成,毕业生至少应修满185学分。

2、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体现不同学科门类专业的要求,同类专业共同的基础课程,学时和执行学期一致;基础课在按基本要求设置的课程外,提倡开出程度高一级的课程,部分课程采用“分级教学”的模式,以体现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学生对课程的不同择取。

每门课程原则上应从课程信息库中调用,学时、学分按课程信息库中的要求安排。

如需要新增课程或调整课程学时、学分及课程属性,请单独按要求申报。

3、课程性质与课程类型

课程类型分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基础实践课、专业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实践课、社会实践课和公共选修课。

其中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基础实践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实践课、社会实践课为必修课程。

4、课内学分学时分配(155学分,2500学时)

(1)必修课(115学分左右,180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74%以内)

公共课基础课:

47学分以内,728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29%以内;

学科基础课:

20学分以内,320-36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13%以内;

基础实践课:

1-5学分以内,16-8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3.2%以内;

专业必修课:

25学分以内,400-45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16%以内;

专业必修课为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应控制在5——10门,原则上不得超过10门。

专业实践课:

20学分以内,32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13%以内;

(2)选修课(40学分,640学时,占总学时的26%以内)

专业选修课:

20学分,320学时,占总学时的13%以内;

公共选修课:

20学分,320学时,占总学时的13%以内。

5、有关课程的安排意见

(1)“两课”教育课程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本科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在第2学期开设,共计6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第1学期开设,共计3学分)、形势与政策(在1-7学期开设,共计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第1学期开设,共计3学分)等课程,文科还应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中国近观代史纲要(在第1学期开设,共计2学分)。

(2)军事教育课

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时间四周)由学校统一安排,共计2学分(其中军事理论计1学分,军事技能训练计1学分),具体由人武部、保卫处、学工处、团委、基础教学部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3)体育课

体育课在一、二年级时按要求开设120学时,共计8学分,三、四年级可开设一些选修课或者以大学生体育俱乐部等群众组织形式来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锻炼,增强体质,增进身心健康;以保证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不断线。

(4)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物理学、化学、VF程序设计(文法类必修)、C程序设计(理工类必修)、“两课”课程等。

高等数学

分别在第1、2学期开设,物理学第1、2学期开设,化学在1、2学期开设。

大学英语课教学分4学期,每学期4个学分,共计16学分;专业英语作为专业选修课程列入计划。

鼓励外语教师为高年级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确保外语教学不断线。

(5)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是体现专业方向的课程,各学院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开设,但应按照能力结构或知识结构开设出模块式选修课(能力结构模块是指将课程分为专业基本能力、专业应用能力、专业能力拓展等模块,知识结构模块是指将课程按知识群组成不同的模块),学生可根据要求在每个模块中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或选修几个模块的课程。

各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学分数,原则上不能低于45学分(控制在20门课程以内)。

(6)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包括文化素质选修课、学科专业拓展选修课以及提高型选修课。

6、实践教学

课内学时安排的实践环节应尽可能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体现。

必须重视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和发展学生能力素质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课内与课外实践教学的整合,在培养计划中进行统筹安排,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实践教学的环节中,要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的比例,加强实习、课程设计(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的综合训练,把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贯穿于培养计划的始终。

专业课外实践教学时间一般安排不少于24学分(相当于16周)。

有课内实验(实训)的课程,如属多个专业共同的必修课程,为便于学生选课,应单独开设实验(实训)课。

五、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要求

1、本次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将发给每一个学生,作为学生选课及导师指导的主要依据。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根据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设置好各专业的课程。

课程设置既要能体现培养目标,也要能体现学校的特色。

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落实每门课程的开课时间及开课教师,不能出现因人设课的现象。

应该开设的课程,如本校无任课教师,请各二级学院作好外聘教师的计划。

2、课程整合、体系优化、学生整体知识结构设计是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重点和难点。

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应发挥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深入行业、区域和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借鉴国内外经验,整合课程设置,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一些实用的专业知识可根据学生就业去向和兴趣开设选修课或课程设计(实训),或者利用毕业实习或设计予以补充。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制订,各二级学院应明确具体院级负责人及专业建设责任人。

制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逐个审核,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后才能实施。

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具有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如确需变动,需经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动。

附件三:

制订2011级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学校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努力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职教学的实践,对制订2011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突出技术应用能力培养,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能力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充分吸收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的教育思想观念和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系,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3、体现我校办学指导思想,符合学校的整体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立足于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具有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全面发展的原则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正确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

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不同类型专业中,既要体现对理工科类学生强化人文社科类素质教育,也要体现对文科类学生加强自然科学素养的教育,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坚持突出技能性和针对性的原则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基础理论教学要以技能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针对性和实用性为教学重点,调整教学内容。

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实践教学原则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

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尤其是职业技能训练环节。

实践教学内容要与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制度相适应,逐步形成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能与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综合技能与综合实践能力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要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多证书”制度,并把“多证书”制度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

5、坚持贯彻产学结合思想的原则

产学结合是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基本途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业参与,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充分讨论论证。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必须做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将学生在校的全部修业时间和内容都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规划之中。

课内课程应“少课时、多课程”,同时,减少公共课程课时,适当增加专业课程课时。

要精简课内学时,加大课外学时,对学生全面素质培养,以安排课外教学活动为主;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以安排校内校外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为主,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课时与理论课时比例。

7、坚持实现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体系结构与教学模式根据专业特点可多样化。

三、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牢固掌握职业岗位(群)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并具有较强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照总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体现出各自的专业特色。

四、课程体系构成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由三模块构成,三模块为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技术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技能课程模块。

1、公共基础课(约占总学时的20-25%左右)

公共基础课是课程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主要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和身心素质,教学内容注意与专业课教学相结合。

学生通过公共基础课程的学习,获得必要的能力训练,形成合理的思维方式和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以及清晰的沟通表达能力。

公共基础课由学院统一安排,规定各专业学生均需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必修课程。

考虑到政治、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等课程授课老师全年都有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对这些课程的安排与各二级学院进行协调。

2、专业技术课(约占总学时的25-30%左右)

专业理论课程应清晰专业培养目标,反映第一就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坚持必需、够用的原则。

此课程模块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是指专业目录中学科门类下的各专业必须掌握的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

专业课程:

是指该专业直接面向的主要职业岗位(群)对人才岗位职业能力所要求的、工作中频繁应用的、反映该专业特色的核心课程。

3、实践技能课(约占总学时的50%左右)

实践技能课程主要是指能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生产第一线技术问题,能按照系统化要求设计体现学生的动作技能与创造性技能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对接职业岗位(群)的能力。

教学内容要结合实践流程设置必要的实践项目,做到学历与证书相结合,课堂与实践相结合。

实践课程课时与理论课程课时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五、教学周数及学时安排

1、教学周数

(1)教学总周数为120周。

每学期周数为20周,其中教学周为16周,考试、机动2周,社会实践2周;

(2)理论教学总周数80周以内(含课内实验、习题课以及上机等);

(3)实践技能教学环节一般在40周左右,包括军训、认识实习、生产(专业或综合)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等,其中认识实习不超过2周,生产(专业或综合)实习不超过3周,社会实践安排不少于2周。

各专业实习应相对集中安排,以便公共基础课程的安排。

2、学时安排

(1)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要求,理论教学(理论课与实验课)总学时以1600-1800学时为宜。

一般安排在第一至第五学期。

最后一学期为实践教学学期,主要安排毕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就业培训等内容。

(2)实践技能教学(含课内实习实训)理工类不得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文管类不得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

(3)周学时的安排遵循“前紧后松”的原则。

第一学年每周一般不超过26学时,第二学年不超过24学时,第三学年不超过20学时。

六、综合教育课程的设置安排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2005]5号)的文件精神开设课程如下:

 

开设课程

开设学期

总学时

理论课时

其他

面向对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

48

24

24

全校各专业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64

32

32

全校各专业

形势与政策

1-5

20

20

全校各专业

“形势与政策”课在第一至五学期安排讲座。

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努力做到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讨论交流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该课程的具体组织与管理由相关部门专门制定有关办法。

2、大学英语课程

大学英语课安排112学时,开设在第一学年的一、二学期。

课程结束时应通过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3、大学语文课程

大学语文课程是一门重要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可以提高学生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提高其文化素养,培养其高尚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道德情操,课程安排48学时,教学内容应包含应用文写作知识,开设在第2或第3学期。

4、计算机课程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课程分三段进行:

即①计算机文化基础48学时;②计算机应用基础60学时(理工类专业,可选C语言或VB)或50学时(文管类专业,可选VF);③专业计算机课程,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设。

计算机课程要与各专业课程紧密结合,强化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内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有条件的要上机进行,并努力为学生创造课外上机条件。

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上机时数不少于120学时,并且实现计算机教学3年不断线。

计算机专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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