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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D学习资料要点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郑州机场外来物防范水平,指导各机坪保障单位有效开展外来物防范工作,依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及《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AP-140-CA-2011-2),结合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飞行区作业的机场保障部门、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外来物防范和管理。

第三条术语

(一)飞行区

本规定所称飞行区是指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升降带和跑道端安全区。

(二)外来物(FOD)

飞行区内可能会损伤航空器、设备或威胁机场工作人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外来物体,以下简称“FOD”。

(三)外来物损伤

任何由外来物引起的可能会威胁航空器或其他地面设备的安全或降低其性能的损伤,包括物理上的损伤和经济上的损失。

第二章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

第四条外来物管理工作应包括FOD的防范、FOD的巡查和发现、FOD的移除、FOD的信息管理和FOD防范评估与持续改进等五个方面。

第五条成立郑州新郑国际机场FOD管理委员会,开展FOD管理工作,以下统称“FOD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郑州机场现场运营指挥中心经授权后代表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开展FOD日常管理工作,设立FOD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

第七条工作职责

(一)FOD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定期分析、评估机场FOD管理工作;

2.协调解决机场外来物管理有关事宜;

3.对FOD管理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

(二)FOD管理办公室职责

1.定期分析、评估机场FOD管理工作;

2.督促、跟踪和检查机场FOD防范整改工作;

3.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就FOD管理工作进行沟通和协调;

4.负责FOD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5.组织开展FOD防范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6.向FOD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就FOD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完成FOD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FOD防范

第八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加强FOD防范的培训和宣贯工作,使所有飞行区作业人员充分意识到FOD对航空安全的重大危害,不断提高所有飞行区作业人员FOD的防范意识。

第九条所有飞行区作业人员都应接受FOD管理培训。

各单位开展外来物防范培训工作,培训及考核情况报指挥中心现场监管室备案。

第十条FOD管理培训内容应纳入员工的上岗初始培训和员工年度复训,初始培训学时不得小于6学时,复训培训学时不得小于3学时。

参加FOD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为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本条件之一。

FOD管理办公室应对各单位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FOD管理初始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具体培训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可行的情况制定和修改)

(一)FOD的定义;

(二)FOD的来源、类型、危害及FOD管理的意义;

(三)FOD管理控制区的范围;

(四)FOD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五)FOD的防范措施。

(六)FOD发现及处置流程;

(七)FOD损伤事件或潜在安全隐患的报告程序;

(八)FOD危险源的识别;

(九)FOD防范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十)FOD巡查、发现及移除设备简介;

(十一)FOD案例分析。

FOD管理复训的培训内容应包括持续收集的各类数据、照片及材料。

培训内容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机坪环境卫生管理的FOD防范

(一)指挥中心负责机坪卫生监督工作。

地面服务部负责机坪日常保洁工作。

南航自有机坪由该单位负责机坪日常保洁及卫生监督责任。

(二)机坪应当保持清洁,无道面残渣碎屑、机器零件、纸张以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杂物;

(三)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逸出;

(四)任何人员不得在机坪内进行垃圾分拣;

(五)在机坪内进行航空器维护、添加润滑油和液压油及其他保障工作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机坪道面的油污污染由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清除。

(六)现场监管员对机坪上各保障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遵守此规定或造成机坪外来物损伤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整改直至处罚。

第十三条航空器保障作业的FOD防范

(一)接机人员应当至少在航空器入位前5分钟,按照行业标准以及工作程序手册相关要求,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当包括机位的清洁情况,检查项目应当包括机位区域的外来物情况,确保机位滑行线附近没有任何可能扎破航空器轮胎的物体和可能吸入航空器发动机的物体,并保持该状态直至航空器进入机位安全靠泊。

(二)各类保障车辆撤离后,应当对机位区域的外来物状况进行检查,航空器滑出或推出前,机务送机人员应在撤轮挡、反光锥的同时对机位进行一次FOD检查,确保航空器的推出路线区域没有外来物。

(三)航空器作业保障车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处于适用状态,防止车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遗洒或零部件脱落形成外来物。

非保障作业需要、故障或已报废的车辆和设备应当及时清除出机坪。

第十四条航空器维修作业的FOD防范

(一)除紧急情况外,任何单位不得在跑道、滑行道上进行航空器维修活动,航空器维修保障单位在机坪上进行航空器维修作业的,应在机场指挥中心指定的位置和范围内进行维修。

(二)航空器维修保障单位应加强对螺栓、螺母、垫圈、安全绳等零部件及维修工具、设备的管理;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零部件应妥善放置,所使用的每件工具、设备和零部件都应尽可能设置识别标志,作业结束后应以清单的方式进行清点核实,私人物品应妥善管理,对维修作业区域进行及时并彻底检查和清扫,避免遗落工具或排故用辅助材料引发外来物。

(三)当发现工具、设备或零部件有遗失时,有关部门及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所属单位或机构,相关单位或机构应尽快将有关情况通报现场监管室。

(四)加强拖把、轮挡、工作梯、尾撑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其他工作人员在使用上述设备时应认真检查,小心操作,避免因设备零部件损坏掉落引起的外来物。

第十五条航空货运作业的FOD防范

(一)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包装标准,不易散开,外表面不得附带容易脱落的物体。

(二)装卸平台车、行李传送带车在行驶中不得载运任何货物、行李和其他物品。

(三)在货物处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板条箱或其他集装箱掉出的铁皮条、钉子、纸片或木料等的管理。

(四)货物、行李在停机位和待装区或行李转盘之间的地面运送过程中,应当由专人负责全程监控,防止行李、货物及其部件等扩散至机坪上。

(五)在装卸过程中对货物中夹带的货标签等垃圾采取措施防止扩散,收集后放入垃圾箱或集中处理。

(六)作业时,要将网罩、雨布前后舱分区集中堆放,并采取用网罩压盖雨布的措施防止雨布被风刮走、。

(七)货物及行李装卸动作不应过于粗猛,不应抛扔、拖滚和投掷货物和行李,不应导致行李和货物开散、损坏或部件脱落。

(八)对于装卸过程中散落在机坪上的各种物品、包装材料、货舱杂物由当事人负责清理干净。

(九)在货物和行李装卸完成后,应当认真做好收尾工作,仔细检查现场的外来物情况,发现外来物应立即予以清除。

(十)对负责承运的动物进行有效管理,如在承运过程发生动物逃逸,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追捕,并向现场监管室报告。

第十六条不停航施工作业的FOD防范

(一)场道保障部负责不停航施工FOD防范组织管理工作;

(二)评估不停航施工车辆/、人员在飞行区内的行驶/或行进路线,该路线应避免或减少穿越航空器运行的重要区域。

如确需穿越以上区域,应加大FOD的巡查频次及力度,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亦应加大FOD的巡查频次及力度。

(三)施工完成后应彻底清理施工现场及施工路线;

(四)施工区域与航空器活动区应当有明确而清晰的分隔;

(五)易飘浮的物体、堆放的材料应当加以遮盖,防止被风或航空器尾流吹散;

(六)将产生和移除FOD工作的相关罚则写入施工合同中,并要求施工单位应熟知FOD防范工作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飞行区维护保障作业的FOD防范

(一)场道保障部负责飞行区维护保障及FOD防治工作,各驻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机坪环境卫生管理的培训,理解机坪外来物的危害,明确在机坪作业环境卫生方面的责任。

(二)定期清扫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并开展全面的步行检查。

(三)加强对飞行区灯光、标志和标记牌等的维护作业中产生废弃物、使用零备件和作业工具的管理,机坪应当保持清洁,无道面损坏造成的残渣碎屑、机器零件、纸张以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杂物;

(四)机坪上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及时清除机坪上的外来物,对于无法清移的外来物,应及时通报FOD管理办公室,由FOD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发现有人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有义务制止和报告FOD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跑道、滑行道和机坪道面的维护保养工作,减少因道面破损产生的FOD,泥浆、污物、砂子、松散颗粒、垃圾、燃油、润滑油及其他污物应当立即清除;

(六)维护保障车辆都尽可能在干净的铺设路面上行驶。

如果车辆必须经过未铺设路面,驾驶员在回到铺设路面后应立即检查车辆轮胎是否带有异物。

第十八条其他FOD源的管理

(一)动物尸体作为FOD的一种类别纳入FOD管理范筹,将鸟击防范管理与机场FOD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由场道部负责管理;

(二)及时回收弹壳,加强驱鸟设施管理及飞行区围界完好性的巡视检查;

第四章FOD巡查与发现

第十九条FOD管理控制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航空器维修区和其他日常防范工作中易被忽视的潜在FOD区域。

(一)跑道、滑行道区域

1.跑道的起飞和着陆区域。

起飞航空器更容易受到FOD损伤。

2.穿越跑道的滑行道。

起飞的航空器易将途经土面区的碎石等异物吹入滑行道;航空器牵引过程中性能不佳的保障车辆易将损坏的零部件掉落在道面上。

3.穿越滑行道的服务车道。

保障车辆易将FOD带至滑行道,特别是施工车辆或行李装卸车辆。

4.临近机坪的滑行道。

因风力或航空器发动机尾流作用,易将机坪产生的FOD吹进该区域。

5.跑道、滑行道的施工区域。

施工车辆掉落的施工材料或检修人员遗落的维修工具、个人物品等。

6.老旧或废弃的道面。

如混凝土块易产生剥落或裂纹,道面标志易产生碎块等。

7.道肩。

跑道、滑行道的道肩应保持道面清洁,无道面病害,防止FOD的产生。

道面周边的非铺筑区域应加以稳固压实,以防止FOD的产生。

8.道面接缝。

道面上的细小FOD容易嵌入道面接缝处,因此,应密切关注道面接缝处的边角破损、嵌缝料老化和是否嵌入细小的FOD。

9.土面区。

土面区草地和沟渠容易聚集聚大量的轻质垃圾,如纸张、木条、塑料、饮料包装等。

这些轻质垃圾常常源自于机坪、仓储区以及机库,应及时处理以免被吹入航空器活动区。

10.垃圾防护网或防护栏。

防护网或防护栏在大风天气容易积累轻质垃圾,应在风力增加或者风向改变前及时处理这些FOD,以免被吹入航空器活动区。

(二)机坪区域

1.机位安全线附近

(1)航空器入位后,为航空器加油、配餐、客货舱清洁、货物装卸等各类地面保障车辆和人员在机位安全线内集中保障作业,易产生FOD;性能不佳的保障车辆易将损坏的零部件掉落在此区域;行李标签和拖轮会从行李上脱落掉入机坪或夹在舱门,夹在航空器舱门的杂物会从舱门落入下一机场的机坪,形成FOD。

(2)航空器滑出或推出前、各保障车辆撤离后,此时的机位是处于FOD最多、风险最大的时候,飞机在滑出或推出时轮胎扎到FOD的可能性最大。

2.机坪滑行通道。

因风力或航空器发动机尾流作用,易将机坪产生的FOD吹进该区域。

此外,机坪滑行通道上的助航灯具易被保障车辆损伤形成潜在的FOD。

3.机坪的施工区域。

施工车辆掉落的施工材料或检修人员遗落的维修工具、个人物品等。

4.机坪服务车道。

此区域的水泥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易产生破损,途经的保障车辆易掉落零配件或装卸物品等。

5.车辆设备停放区和机位作业等待区。

航空器入位前,为航空器保障作业需要的车辆、设备、集装箱、行李和拖车拖盘、人员在此区域聚集,易产生FOD。

(三)行李和货物装卸区

1.行李装卸设备。

行李装卸传送带易积聚FOD,行李托盘和拖车易掉落零配件零部件。

2.货物包装。

捆扎货物的绳索和塑料包装、货物舱单等轻质物品。

3.FOD防护栏。

应定期清理用于阻拦杂物的防护栏。

(四)航空器货舱

清洁状况较差的航空器货舱内易将存在大量垃圾、碎片,这些垃圾和碎片在装卸货物时会掉落到机坪上形成FOD。

航空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货舱地板进行保洁清扫。

(五)航空器维修区

航空器维修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和物品以及产生的垃圾,如铆钉、螺栓等,一旦被无意被留下,即成为FOD。

(六)其它区域

第二十条人工巡查与发现的FOD方法与要求

(一)机坪保洁人员每天对机坪道面进行不间断人工清扫,不留任何影响安全运行的外来物。

机坪保洁人员每周开展二次对机坪区域进行步行巡视检查,检查道面清洁、破损情况,全面掌握道面使用情况,发现道面破损能清除必须立即清理并及时上报破损情况。

按照区域面积配备保洁人员,由固定人员对机位进行保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少量外来物随手清理,大面积外来物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扫。

(二)每日跑道开放使用前,场道保障部应当对跑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中间检查,不应少于3次。

全面检查时,必须对跑道全宽度表面状况进行详细检查。

中间检查时间根据航空器起降时段、频度等情况确定。

在航空器起降集中的时段前,应当安排一次中间检查。

中间检查的区域应当至少包括跑道边灯以内的区域。

(三)每日应当至少对滑行道、机坪、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地区、飞行区围界、巡场路巡视检查一次。

每季度应当对跑道、滑行道和机坪的铺筑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步行检查。

当道面破损处较多或者破损加剧时,应当适当增加步行检查的次数。

(四)在跑道、滑行道或其附近区域进行不停航施工,施工车辆、人员需要通过正在对航空器开放使用的道面时,场道保障部应当增加道面检查次数,及时发现并排除外来物,确保不因外来物影响飞行安全。

(五)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或立即进行一次检查:

1.跑道道面出现破损;

2.接到航空器轮胎扎伤报告;

3.出现暴雨或强风天气;

4.雨后遇连续高温天气;

5.其它需要立即检查的情况。

(六)对铺筑面的每日外来物检查应当至少包括:

1.道面清洁情况,重点检查可能被航空器发动机吸入的物体,如损坏道面的碎片、嵌缝料老化碎片、石子、金属或塑料物体、鸟类或其他动物尸体、其他外来物等;

2.道面损坏情况,包括破损的板块、掉边、掉角、拱起、错台等;

3.雨后道面与相邻土面区的高差;

4.灯具的损坏情况;

5.井盖完好情况和密合程度等。

(七)对铺筑面的每季度外来物检查应当至少包括:

1.嵌缝料的失效情况;

2.道面损坏位置、数量、类型的调查统计(含潜在的疲劳损坏裂缝、龟裂、细微的裂缝或断裂,并最好在雨后检查);

3.面与相邻土面区的高差。

(八)土面区的每日外来物检查应当包括:

1.草高情况;

2.是否有危及飞行安全的物体、杂物、障碍物等;

3.土面区内各种灯、井基座与土面区的高差,土面区沉陷、冲沟、积水等情况;

4.航空器气流侵蚀情况;

5.允许存在的障碍物的障碍灯和标志是否有效。

(九)当出现大风及其他不利气候条件时,应当增加对飞行区的巡视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影响运行安全时,应当及时报告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发布航行通告。

(十)FOD管理办公室应定期或适时邀请参与机坪运行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分时段、分区域的采用步行拉网方式开展“FOD徒步检查”活动,并对检查发现的外来物按照本规定第六章“FOD信息管理”的要求进行统计、分析。

第二十一条跑道FOD的紧急处置

(一)人工巡查中发现道面破损或疑似FOD时,机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尽快移除FOD。

对于掉落在跑道上的航空器零部件,应尽可能识别并尽快通知该零部件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二)FOD管理办公室应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建立跑道和滑行道区域FOD处置程序。

(三)有关跑道道面破损的关闭标准和程序依照《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FOD移除

第二十二条机场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FOD移除设备,按照《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相关条款的要求对跑道、滑行道、机坪应当定期清扫,移除FOD,以确保飞行区内的FOD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和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机坪内的作业人员应主动移除飞行区内出现或潜在的FOD。

对于在道面上遗洒的油料等液态残留物,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先回收再清洗,用化学物清洁道面时,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对道面造成损害。

各类油料、污水、有毒有害物及其它废弃物不得直接排放在机坪上。

易燃液体应当用专用容器盛装,并不得倒入飞行区排水系统内。

第二十三条FOD移除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民航相关的规章标准的要求。

FOD移除设备主要分机械式设备、非机械式设备和FOD收集容器。

机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不同类型的多种设备有效移除FOD:

(一)机械式设备,主要包括清扫车、油污清洗车、吹雪车等。

(二)非机械式设备,主要包括保洁毯和磁吸条。

(三)FOD收集容器,主要包括便携式收集桶和有盖的垃圾桶等。

第二十四条FOD管理办公室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和机场道面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培训,并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安全适用。

(一)机械式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定的行驶路线和飞行区车辆运行限速要求,合理控制行驶速度。

在跑道、滑行道和停机位区域进行作业时,应当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与指挥人员保持不间断联络,确保FOD移除效率和运行安全。

(二)应及时清理吸附在磁吸条、保洁毯上的FOD,避免在作业过程中掉落产生新的FOD。

(三)机坪保洁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收集装置应为封闭式。

FOD管理部门应当在合适位置设置足够数量有盖的垃圾桶,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固定,设置清晰的标识,并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清理和进行垃圾分捡统计。

第六章FOD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机坪外来物信息获取途径主要有:

机坪保洁人员巡视和报告、员工自愿报告、机坪管理人员巡视、机坪外来物排查和外来物事件调查。

(一)作为航空器活动区的专职保洁人员,机坪保洁人员是获取机坪外来物信息的重要源头之一。

机坪保洁人员应当根据机坪保洁制度规定进行机坪外来物巡视和道面清扫,及时发现和排除机坪外来物。

(二)机坪专职保洁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外来物鉴别和防范技能,能及时发现并根据外来物的类型正确处理外来物事件,不应当忽略高危外来物或将高危外来物作中、低危外来物及普通垃圾处理。

禁止将各类外来物直接丢入排水沟、下水道等而隐匿不报。

(三)航班保障人员在机位区域作业过程中产生或发现的外来物应当及时排除,在机位区域外发现的外来物应当视情予以清除或上报。

航空器引导人员在引导航空器过程中发现外来物应当及时予以排除,并将情况上报至信息报告室。

(联系电话:

68519802)

(四)现场监管员在机坪巡视中应当加强对外来物的巡视,接到外来物报告,应到根据程序开展调查,并将外来物实物归入数据库。

(五)机坪外来物排查活动中发现的外来物应当统一汇总至现场监管室,并归入数据库供后期分析。

(电子版报送zzjcjgs@邮箱)

第二十六条FOD管理办公室应当将FOD移除设备和FOD收集容器所收集的FOD在指定地点进行分拣,对FOD的数量、特征、类型、来源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的结果纳入FOD数据库。

第二十七条FOD管理办公室应建立规范的FOD信息报告程序及统一的机场FOD数据库,以便各驻场单位能通过有效的渠道及时上报FOD相关信息。

机场FOD数据库分为实物数据库和电子数据库两种。

(一)实物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机坪保洁人员所收集的外来物;

2.员工自愿报告的外来物;

3.机坪外来物排查中发现的外来物;

4.造成航空器损伤的外来物;

5.其它有价值的外来物。

(二)电子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实物数据库中外来物的电子照片;

2.外来物登记表,包括发现人员、发现的时间、地点、类型、可能来源、航空器损伤情况及调查结果等;

3.未发现实物外来物的外来物损伤情况。

FOD数据库应当对外来物进行科学分类,并有专人负责动态更新。

第二十八条各驻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FOD信息管理办法,积极配合FOD管理办公室,及时、准确地上报FOD的相关信息和实物。

第二十九条FOD信息的内容应包括:

(一)发现FOD的方式(如巡查发现、设备探测、外部信息通报等);

(二)发现FOD的时间;

(三)FOD的物理状态描述(材质、尺寸、颜色、形状);

(四)发现FOD的准确位置;

(五)发现FOD时的机场气象条件;

(六)产生FOD可能的来源;

(七)发现FOD的人员基本信息。

数据库的信息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

第三十条FOD信息的分析及发布

(一)FOD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收集到的FOD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统计和分析结果,同时结合机场运行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或整改要求,并及时将统计和分析结果和相关整改要求反馈给各相关单位。

(二)各单位应根据FOD管理办公室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机场FOD统计和分析结果,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本单位FOD防范程序,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FOD管理办公室。

(三)FOD管理办公室应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四)FOD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各单位发布FOD信息、FOD评估结果及管理检查情况等。

第三十一条FOD损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和调查。

(一)航空公司在发现航空器受外来物损伤超标时,应立即向FOD管理办公室进行通报。

(二)FOD管理办公室接到航空器损伤超标的信息后,应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网址:

)“飞行区报告系统”的快报报送相关信息。

有关航空器轮胎损伤超标的事件,应参照“航空器轮胎损伤事件信息报告表(参见附件)”的格式报送相关信息。

(三)所开展的FOD事件调查工作应当包括:

1.从不同适宜的不同角度进行现场拍照;

2.FOD来源分析;

3.FOD造成的损失分析;

4.FOD产生的原因分析;

5.周边环境因素分析;

6.建议措施。

(四)FOD管理办公室应将调查报告分发至FOD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并报所在地的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七章FOD防范评估与持续改进

第三十二条FOD管理办公室应当每季度对FOD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至少每年对FOD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当发生外来物损伤航空器事故征候或当FOD风险显著增加时,应立即对FOD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至少包括:

(一)FOD管理工作措施的有效性,包括整改措施效果、培训质量、反馈意见的采纳等情况;

(二)机场可接受的FOD风险水平;

(三)相关人员防范意识调查结果;

(四)机场管理机构、各航空运输企业、其他驻场单位间的沟通与协作,对全面提升机场安全运行的改善情况。

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机场FOD管理的评估工作。

FOD管理办公室应将评估结果向FOD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并报所在地的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根据评估结果,FOD管理办公室应当适时修订FOD管理工作目标、政策、管理程序、现场作业程序和培训内容等,不断改进和完善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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