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事故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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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事故汇总
一九九八年事故案例
一、交通事故
1、事故单位:
宏兴公司
事故地点:
呼图壁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事故经过:
宏兴公司驾驶员李喜军驾驶东风翻斗车在呼2井值班期间,在距呼2井不远处上公路左转弯时,右侧一辆新G-19196号夏利车驶来,撞在东风车右后轮上,后下路又撞在树上。
夏利车前脸、保险杠、引擎盖、叶子板、大小灯均损坏。
事故原因分析:
转弯抢道。
事故责任划分:
李喜军负主要责任(70%)
经济损失:
4298.21元
预防措施:
让直行车先行,严禁抢道行驶。
2、事故单位:
测井队
事故地点:
乌市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一目
事故经过:
98年2月21日驾驶员汤国华驾驶新J-05167号测井车到东疆值班,由处行驶至乌市后,车内工作人员汤国华、潭宗华、方多龙、张峰,乘车人员亚力昆都有头昏、头痛等恶心的不良反应,经局明圆医院诊断为轻微一氧化碳中毒,2月23日车上全部人员基本恢复健康。
事故原因分析:
车内废气取暖设施漏气,一氧化碳漏入车内,引擎盖密封不严,废气漏入车内,造成车内缺氧。
事故责任划分:
安全第一责任人朱雪华扣奖金2OO元,安全第二责任人谭宗华扣奖金1O0元,兼职安全员何军榜扣奖金200元。
3、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
事故地点:
乌尔禾医院+10O米处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事故经过:
作业一队驾驶员时云飞驾驶新J一04421号东风八平柴,由风南3井拉压裂罐回处,将乌尔禾区邮电局1OO门电话线拉断。
事故原因分析:
压裂罐超高,在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事故责任划分:
对作业一队第一责任人郭从龙罚款2O0元,压裂队第二责任人吴德强罚款2O0元。
4、事故单位:
测井队
事故地点:
局汽修厂机修部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
事故经过:
马晓江驾驶J—O5168号东风测井轿车,在局汽修厂友联公司机修部修车,上午12:
30分左右马晓江让修车的民工把倒车镜的固定座子给焊一下,因焊枪的打铁线短,民工让马晓江把车向前开一些,前面有一辆本队的05167号车在修车灯,两车相隔4—5米,这时马晓江就缓慢向前行驶,到前面突然刹车时,刹车失灵,将一民工撞在O5167号车与马晓江驾驶的05168号车中间,造成民工受伤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责任心不强,刹车失灵。
5、事故单位:
特车队
事故地点:
石西公路六十公里处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
事故经过:
赵自成驾驶新J一05045号T815/7O0型水泥车由盐001井工作完毕返处,当车行驶至石西公路六十公里处与乌尔禾李挺虎驾驶的新J—O0482号解放141半挂车会车时,赵自成采取措施不当,下路侧翻。
事故原因分析:
采取措施不当,下路侧翻。
6、事故单位:
特车队
事故地点:
采油三厂调度室停车场。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
事故经过:
张军驾驶新J一05O48号斯太尔/400型水泥车,由井上工作完毕,将车停在采油三厂调度室停车厂内,去自由市场吃饭,被停在车旁的局供应处张江草驾驶的新J一08790号斯太尔/25T半挂把左门、大灯、小灯挂坏,造成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对方强行起步,对周围观察不清。
7、事故单位:
运输一队
事故地点:
克市胜利路供应处总库东大门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
事故经过:
运输一队驾驶员刘树林驾驶新J—05144号东风半挂车,前去局供应处拉水泥,当车行至克市胜利路供应处总库东大门时,前方有一车突然采取紧急刹车,刘树林这时也采取紧急刹车时,后跟一辆新E—00419号个体户王峰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碰上刘树林驾驶的新J—05144号车尾部的右角,造成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对方跟车太近。
8、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
事故地点:
石西油田七号公路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
事故经过:
杨金玉驾驶新J-04419号东风八平柴卡车由车38井拉压裂罐回处,当车行至石西油田七号公路零公里处(采油三厂进试油处100米处),将采油三厂电话站通试油处一区部分电话线挂断.
9、事故单位:
测试大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一日
事故地点:
217国道380公里+800米处
事故经过:
测试大队驾驶员马彦平驾驶新J-05158号东风随车吊,由百21012井工作完毕后,驾车返回处,当车行至217国道380公里+800米路段时,采油五厂一辆新J-08960号红旗小车突然超车,马彦平采取措施不当,碰到小车尾部,造成对方车后行李箱变形;后尾灯一套报废;右边叶子板变形;后保险杠报废;有一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
未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
1O、事故单位:
特车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九日
事故地点:
油田公路五区南段15公里
事故经过:
驾驶员姜伟驾驶新J—05806号(临时执照)东风八平柴/300型水泥车,从克80井收油后返回,行至油田公路五区南15公里处,程运公司一辆东风新J一04520号卡车从路面左侧右转向上公路,由于程运公司车辆转向时占区大部分路面,使我方驾驶员无法正常行驶,对方保险杠碰伤我方车辆左侧的上水管线,车其他无损失。
事故原因分析:
对方侵占路面。
11、事故单位:
运输二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八月一日
事故地占、:
S201线127公里+800米处
事故经过:
运输二队司机张世新驾驶新J—05503丰田越野小车去东疆,当车行至克一呼公路127公里+800米处,前方一辆农用三轮车突然左转弯,张世新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及时,三轮车转弯未开转向灯,致使张世新的车碰到三轮车右后大箱角尾部,造成事故,对方一人受轻伤。
事故原因分析:
超速,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预防措施:
降低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
l2、事故单位:
科研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事故地点:
大沙河油田公路23公里+300米处
事故经过:
科研队驾驶员代江南驾驶新J-05538号五十铃客货小车,由184团给单位拉苹果返回处,当车行至大沙河油田公路23公里+300米处时,因雨天、车速过快,本人操作不当,造成新J-05538号五十铃客货小车侧翻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雨天车速过快,操作失误。
l3、事故单位:
特车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
事故地点:
S204线15公里+146.5米
事故经过:
姜伟驾驶新J-05043号T815/液氮罐车,由乌市八一钢厂拉11方液氮,当车行至S204线151KM+146.5米处,超前方似停非停又左转弯的石河子市通联实业公司四分公司徐德强驾驶的新C—00858号(新C-0759挂)解放141拖挂(车拉水泥),碰在对方车的左前轮叶子板和引擎盖处,翻下左侧约2.5-3米的坑内,造成我方车驾驶室严重变形,一人受伤;对方左前轮叶子板、引擎盖、保险杠变形。
事故原因分析:
姜伟超速,强行超车。
14、事故单位:
作业一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
事故地点:
东疆指挥部
事故经过:
作业一队在东疆值班的装载机手张云武夜晚24:
00-1:
00酒后驾驶装载机在指挥部院内转圈,后驾车回车库,在进车库时将车库大门撞掉肇事.
事故原因分析:
酒后驾车
15、事故单位:
生活公司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八日
事故地点:
国道216线26公里+5OO米处
事故经过:
刘仓富驾驶新J—05546号五十铃客货车去北屯联系冬菜,当车行至国道216线26公里+500米处,农七师123团机关车队陈全胜驾驶新G一52098。
号北京213小车强行超车,与刘仓富会车时,相碰造成事故,致使我方车左前车门报废,左后车门变形,驾驶室固架变形,左小灯报废,前保险杠、前脸报废。
事故原因分析:
对方强行超车。
16、事故单位:
作业二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日
事故地点:
幸福路试油基地路口
事故经过:
作业二队司机王平驾驶新J—00052号奔驰修井车在东疆试油基地值班,早上开车上幸福路去油库加油,上公路后行驶约30米,因大雾天气,长运公司一辆五十铃油罐车(新J一07655)撞在王平车尾部,后又一辆自治区客运公司新A一27133号大客车撞在五十铃油罐车尾部。
事故原因分析:
后车追尾。
预防措施:
注意后车或选择其它公路行驶。
17、事故单位:
运输二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事故地点:
乌市火车南站
事故经过:
运输二队司机吴军驾驶新J—00631号雪佛菜客货车在乌市小三井送接工人换班,返回乌市途中路面有冰雪,产生横滑,在右后箱将一人撞伤,造成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路滑,车速过决,采取措施不当。
18、事故单位:
运输二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事故地点:
S2O1线50公里+100米
事故经过:
买买提驾驶J一10117号三菱越野车前去乌市办事,当车行至S2O1线50公里+1OO米处,由于车速快,路面滑,有小雪,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该车向左翻车。
事故原因分析:
路滑,车速快。
19、事故单位:
作业三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事故地点:
石西-莫002井20公里处
事故经过:
作业二队司机刘华驾驶新J—05162号东风随车吊前去石西莫002井协助倒通井机,当车行至石西-莫002井+20公里处,因路面滑,车速快,本人操作失误,方向盘回转打伤手。
车辆没有受损。
20、事故单位:
运输二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事故地点:
油田8号公路l2公里处
事故经过:
运输二队司机袁荣喜驾驶新J—OO623号雪佛莱客货车在试油129队值班返回处途中,行至油田8号公路12公里处会车时,撞在前方停放的一辆新D-02154号新疆兵团农七师130团15连个体户刘开菱驾驶的东风卡车尾部。
事故原因分析:
观擦路面不够,盲目行驶。
预防措施:
夜间行车注意观察路面,确保安全,方可行驶。
二、生产事故
1、事故单位:
试油129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
事故地点:
五区南克82井
事故经过:
1998年7月29日,129队助理工程师王卫带试油一班班长曹务前、班员旦世平、刘兴丰到克82井进行压井、提油管作业。
10:
O0-14:
OO时,用比重r=1.45的泥浆压井后,于14:
OO~22:
30时,提出井内外加厚Φ73mm油管207.5柱3995.5m后,座好油管挂,并紧好大四通4个顶丝,油管挂上装有提升短节和1个2寸弯头,未装采油树控制井口完井。
98年7月30日,9:
30时由本队指导员邓金友带职工李兵、李振兴、李明升到克82井进行下套铣筒施工,当到距克82井200m处发现井喷,喷出物为干气。
指导员邓金友了解了井喷情况后,及时向处调度室汇报,处调度室马上组织了克82井抢险小组,于12:
00时将井口采油树抢装好,控制了井喷。
事故原因:
(1)井内泥浆性能差,致使压井液在短时间造成气侵,这是井喷的主要原因。
(2)违章:
施工完不座采油树。
2、事故单位:
试油125队
事故地点:
石西地区石102井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
事故经过:
98年9月3日2:
40分,试油125队一班,由班长巴哈提努尔、副班长库玛尔汗等5人,在石102井进行提油管作业。
班长巴哈提努尔操作液压管钳卸完第11根立柱管扣后,液压管钳已停止转动,通井机手将油管提起,因液压管钳回位不正,液压管钳没有脱离油管,由于液压管钳的动力管线和重量的原因,造成油管和液压钳—起向井架方向偏离。
此时。
马哈木提去扶油管,想把油管扶住,而班长巴哈提努尔想把液压钳从油管上退出,便顺时针方向操作液压管钳,没有注意到马哈木提的左手已伸过去扶住油管,因马哈木提扶油管的手距液压管钳钳口太近,将马哈木提的手套夹进了液压管钳内,并将马哈木提的左手无名指和小指从第二关节下部挤断。
事故原因:
(1)按液压管钳操作要求,井口操作人员扶住油管时,禁止启动液压管钳。
巴哈提努尔在有人扶住油管的情况下操作液压钳,属违章操作。
(2)副班长库玛尔汗现场监督不力,责任不落实。
(3)该队安全教育不够,安全措施不扎实,安全责任不到位。
三、生产、交通伤亡事故
事故单位:
特车队
事故时间: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
事故地点:
油田公路石西92公里+400米
事故经过:
特车队驾驶员王咏驾驶临牌号为新J—07851号东风八平柴300型水泥车,在盐OO1井工作完毕返回处基地,当车行至油田公路石西路段92公里+400米处与同前方向停在路边修车的长运司新J-07649号15T五十铃罐相碰后,又与停在路边的长运司新J-07567号15T五十铃罐车相碰,造成事故,王咏当场死亡,车损严重。
事故原因分析:
超速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