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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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初审工作流程图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按照规定时间,向区司法局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3、纳税凭证;4、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5、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6、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7、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8、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9、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10、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律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公律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初审情况告知被年检单位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流程图

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三)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

  (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六)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

  (七)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八)司法部和省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律股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对发现、查实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报局领导批准,并作出处理意见。

1、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者有关律师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2、对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3、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市律师协会处理。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

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流程图

结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公律股审查立案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设立公证机构初审流程图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申请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2、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3、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4、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5、开办资金证明;6、办公场所证明;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设立公证机构需要配备新的公证员的,应当依照《公证法》和司法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请审核、任命。

 

1、公律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2、告知申请人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公律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勘查提出办理意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核告知申请人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公证机构变更登记初审流程图

提出变更申请(包括变更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

公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变更事项、变更原因、理由及依据);2、新的办公场所证明;3、新的负责人书面推荐意见;4、新的负责人证明材料(身份、执业经历)

1、公律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2、告知申请人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公律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勘查提出办理意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核告知申请人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对公证机构执业监督检查流程图

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本地公证机构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一)组织建设情况;

  

(二)执业活动情况;

  (三)公证质量情况;

  (四)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

  (五)档案管理情况;

  (六)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八)司法部和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公律股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对发现、查实的公证机构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报局领导批准,并作出处理意见。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1、对公证机构负责人或者有关公证员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证机构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漳州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3、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市公证协会处理。

公证机构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流程图

公证机构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按照规定时间,向县司法局报送本公证机构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对本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建设情况;2、执业活动情况;3、公证质量情况;4、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5、档案管理情况;6、财务制度执行情况;7、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8、司法部和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公律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公律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初审情况告知被年检单位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初审流程图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2、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规定条件、能够专职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必要的开办资金。

二、提交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申请报告;2、章程;3、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和执业资格证明;4、执业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办资金证明;6、核准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基层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2、告知申请人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基层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勘查提出办理意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核告知申请人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初审流程图

申请变更所提出申请(变更名称、法人代表、执业场所、法律服务所分立、合并);

递交变更登记表;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1、基层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2、告知申请人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基层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勘查提出办理意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核告知申请人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登记初审流程图

基层法律服务所申请注销:

1、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  

2、基层法律服务所经核准登记后六个月内未能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1、基层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2、告知申请人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基层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勘查,在完成善后清算工作后,收缴该所的执业证书、印章、票据、案卷及有关文件。

提出办理意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

业务接待站(点)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资料:

(1)场所设置

(2)人员情况(3)填写《法律服务所业务接待站(点)登记表》

 

1、基层股审查报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

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基层股审查、现场勘查提出意见并报分管局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核退件,由基层股人员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局长办公会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通知申请人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违法行为的处罚流程图

发现违规事实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基层股审查立案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

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规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不需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罚

 

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拟处罚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结案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初审工作流程图

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年度检查,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年度本所工作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

(四)年度检查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基层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基层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初审情况告知被年检单位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上报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办理执业证

年度注册的初审工作流程图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和监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拒绝。

基层管理股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对发现、查实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报局领导批准,并作出处理意见。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或者有关法律服务工者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2、对法律服务所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监督检查流程图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和监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拒绝。

基层管理股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对发现、查实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

报局领导批准,并作出处理意见。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或者有关法律服务工者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2、对法律服务所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条件: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四)填写上级规定的表格。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受理审查申请人报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方式(3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查或审批退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开具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根据审查意见出具审批意见,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律援助中心通知申请人,开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并通知承办的法律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县司法局提出,司法局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

3827213

申请人或法律服务机构取件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财务结算流程图

股室提出申请,并编制预算。

报销开支应提供有效凭据并须“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方可报销。

 

计财股核查

财务主管审核

因公预借人民币现金的

局长审核批准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财务报销结算,

财务日常支出情况每月向全局干部职工公示

 

大宗办公物品采购流程图

1、股室提出申请,并编制预算。

大宗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由人秘股财务统一编制预算。

 

2、计财股核查

 

大额支出局务会研究

3、分管领导审核

4、局长审核批准

报县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5、财务结算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6、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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