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托幼机构与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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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托幼机构与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最新2021(更新)托幼机构与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最新2021(更新托幼机构与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最新2篇托幼机构与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园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开园的决定。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师生严格按照托幼机构通知和安排有序返园,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境外师生未接到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园,新生不报到,入境后严格遵守当地规定。
2.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
开园前必须做好应急演练,细化各项防控措施。
3.托幼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托幼机构应当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形成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力,建立托幼机构与教育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二)保障要求。
1.开园前应当对园内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工作场所开窗通风。
2.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应当有单独使用的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专人负责。
3.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儿童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
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4.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幼儿返园前14天每日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报告。
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对全体教职员工等开展防疫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5.督促家长每日做好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
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做好开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
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当督促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开园前,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开园后
(一)入园时管控。
1.登记排查入园,做好健康观察。
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台账,做好健康观察。
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方可入园。
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2.
根据托幼机构班级和人员情况,安排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并要求家长严格执行,防止人员聚集。
园门口可设置1米线隔离带。
(二)入园后管控。
1.严格日常管理。
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2.建立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主班老师报告。
3.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
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4.做好幼儿手卫生。
教育幼儿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在入园后.进食前.便前便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
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确保操场.厕所.食堂.班级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5.为幼儿提供均衡膳食。
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肉.禽.蛋.鱼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加强幼儿体格锻炼安排。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7.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幼儿应当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
8.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
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9.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幼儿计划免疫接种提醒。
托幼机构可在教职员工本人或幼儿家长自愿条件下,组织教职员工.幼儿接种流感疫苗。
(三)重点场所防控。
1.加强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清洁。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时消毒并记录。
用有效消毒剂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
需加强玩具.毛巾等幼儿用品消毒。
2.加强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
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3.加强饮食饮水卫生。
做好餐车.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每天对饮水设施进行认真清洁检查,要确保运行正常,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垃圾日产日清。
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教职员工和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
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
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
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
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
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
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
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
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
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
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
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
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
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
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
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
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
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
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
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
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
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
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
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
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
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
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
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
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
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
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
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
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