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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措施1.docx

施工组织措施1

一、工程质量目标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合理制定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精心施工,争取各工序均达到优良,创造一个全优工程。

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设质检科,配置专职检验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对各工程队工作考核时,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三)从项目经理到各工程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明确奖惩措施,建立各项QC小组。

(四)成立工地试验室,按工程需要配齐试验所需的仪器和设备。

施工前提供工程施工抽需的有关参数,用以指导生产,施工后参预对工程的检查验收。

(五)制定质量指标,开展目标管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是公司的宗旨。

本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优良级。

(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七)认真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明确工程质量标准。

确保上下目标一致,任务具体明确。

(八)施工前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施工规范,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推行全员质量管理责任制,在各个工序均定岗定期提高全员质量的自觉性,教育好全体施工人员。

(九)组织专业队伍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以设备保工艺。

以工艺保质量。

(十)早计划、早落实、不盲目赶进度。

(十一)每道工序完工后,各工程技术人员,队长和质检员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自检工作。

然后检验工程验收,并以监理检查结果为准。

(十二)对材料检查分二步进行:

1、负责材料采购的人员在调查料源时,带回样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试验,对材料质量作出评定,报到监理工程师审批,只有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料源才能作为供料定点单位,才能签订供货合同。

2、堆料场检查

对进入料场的材料实行抽查,及是做出评定。

经过检测和试验。

将不合格的材料拒绝使用。

(十三)项目经理组织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促进各工程小组互相学习,提高质量。

(十四)合理安排雨季施工,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十五)虚心接受甲方领导、工程监理及技术人员的意见,施工过程中我们欢迎甲方亲临现场指导工作,积极对待工程质量的监理,主动反映情况,积极改进工作,使工程质量真正达到全优标准。

(十六)推行经济承包,兑现质量奖惩。

经济与质量指标挂钩,实行优质优酬,奖优罚劣

三、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本项目经理部为保证公司《质量保证手册》的各项要求能在项目上得到有效贯彻,编制了《项目质量计划》,明确了项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职权,对合同管理、物资采购与管理、劳务分包方选择与控制、施工过程控制、检验和试验、人员培训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使项目现场管理各个方面均处于受控状态。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质量安全部为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以质量管理部门为核心主抓施工质量,相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制度、措施、施工等涉及质量因素的方方面面抓起,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办法。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机电部

焦俊安

张建成

 

 

方机械化

其他零星

道路工程

 

砌筑工程

施工队

深层搅拌桩

桥梁工程

排水工程施工队

清淤工程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遵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GB/T210001-2001)的运行模式(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坚持目标导向、预知预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动态控制的管理原则。

2.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因工程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2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2.2.1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2.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审批重要安全生产措施,研究决定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2.2.3项目部设立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2.2.4分包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分包工程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或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分包工程施工现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2.2.5劳务分承包方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2.2.6项目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2.7分包方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分包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0项目部和分包方项目经理部实行月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并建立书面交接记录;

2.3危险源的辨识和重大风险因素的控制

2.3.1开工前,项目部开展危害辨识,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工艺要求、地理位置等具体情况,结合顾客的要求,按照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和经验判断,确定重大风险因素,编制重大风险控制计划。

2.3.2分包方的危害辨识和风险控制措施由项目部审定。

2.3.3当施工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对重大危害因素进行更新或重新识别评价,补充重大风险控制计划。

2.4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措施

2.4.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2.4.1.1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实行年度考核,奖罚兑现。

分包方项目经理部应设立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管理的考评工作;

2.4.1.2在项目部与各分包方项目经理部,分包方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承包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安全管理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将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

2.4.1.3项目部每季度由经理和主管副经理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4.2安全教育与培训

2.4.2.1项目部、施工队管理人员开工前以及每月月初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应有考核及登记。

日常安全教育应记录完整;

2.4.2.2劳务分包方队长(经理)的培训教育工作由项目部负责项;

2.4.2.3劳务分承包方工人的入场教育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分包方项目经理部将培训花名册及考核成绩汇总表报项目部备案;

2.4.2.4各劳务分承包方每周一应进行周安全教育,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的生产副经理和安保部每月至少深入各劳务分承包方进行一次检查。

教育记录由劳务队安全员负责;

2.4.2.5班前安全教育由班长或工长负责进行,重点部位由队长负责进行,班前活动的记录由班长负责;

2.4.2.6特殊工种、防火重点工种的培训,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

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建档管理,并将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

2.4.3安全检查

2.4.3.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联合检查,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要求立即改正,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项目部分别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整改通知书,未按限期整改的应签发停工指令书。

2.4.3.2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现场至少巡察一次,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作业跟踪,对现场发生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领导,并协助生产领导落实、解决。

2.4.3.3各劳务队安全员、电工人员应跟班作业。

各劳务队要为监控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随时与生产领导取得联系,把现场问题迅速反馈给生产领导,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4.3.4分包单位对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安排落实,并做出反馈报告。

2.4.3.5对于未遂事故和重复、连续发生的不符合,责任单位应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限期纠正。

限期纠正完成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向检查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反馈纠正信息,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应对纠正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2.4.4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2.4.4.1凡在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项目部确认,供货合同副本应报项目部备案。

2.4.4.2劳动保护用品在进场后、入库前应有项目材料、安全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样品核验,并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4.4.3擅自采购不合格产品或不严格履行入库验收程序,使伪劣产品进入工地的,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限期将产品清退出场。

2.4.5安全标识管理

2.4.5.1现场内部安全标识设置包括:

现场责任区标识、现场模板场区标识、现场钢筋场区标识、现场绿化区标识、现场垃圾站标识、现场禁止标识、现场指令标识、现场警告标识、现场提示标识、现场道路循环、出入口导流标识等;

2.4.5.2分包单位在项目部的统一规划下进行现场标识的设置,项目部将现场标识布置图归档。

2.4.6旁站管理

2.4.6.1对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组织专人监控,施行动态管理挂牌上岗制度。

2.4.6.2动态管理上牌人员是指:

当日(夜)正常上班的生产领导或值班领导、生产副经理安排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工长、旁站人员及值班电工。

2.4.6.3当工地进行昼夜施工时,领导班子和动态人员必须实行倒班制,倒班人员要做好书面交接,挂牌人员在上岗期间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2.4.6.4值班领导是指项目经理部工长以上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场所和作业面及特殊作业部位的生产协调和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4.6.5旁站人员是指在重点部位设置的定位监管人员。

旁站人员应由熟悉作业场所的、有一定安全常识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队人员担任。

其职责是:

对旁站部位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进行监督管理,对因监督不到位或失职、脱岗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旁站人员要标识清楚,岗位固定,不许流动。

2.4.6.6值班电工包括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的值班电工和劳务分承包方持有操作证的电工。

值班电工对在岗期间安全用电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

2.4.6.7安全员在代行旁站员职责时,岗位必须固定,袖标必须相符,安全员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现场纪律负监督管理责任。

对因监督不力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2.4.6.10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牌由副经理直接控制,可根据施工情况决定挂牌人员。

2.4.7职业病防治

2.4.7.1项目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4.7.2建立健康检查制度。

在劳务队及项目管理人员进场之前,逐人确认身体健康状况,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建立健康登记制度,确认是否有相应职业病。

在确认健康状况满足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或从事相应管理工作。

2.4.7.3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随时确认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作业人员提出或班组长发现,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作业安全,避免出现大的安全事故。

2.4.7.4对从事电焊、油漆作业或经常在粉尘环境下工作的作业人员,应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体检,防止此类作业人员患上相应的职业病。

2.4.8事故调查和处理

遇有工伤事故发生时,积极组织救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按上级规定及时报告,处理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2.4.9安全措施费使用管理

2.4.9.1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必须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4.9.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随意增减。

2.4.9.3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1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建设“花园式”工地,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3.2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成立“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小组中的每个人,做到凡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违规必追究。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框图:

 

3.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3.3.1紧急情况的处理制度

3.3.2场容管理制度

3.3.3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3.3.4消防管理制度

3.3.5保卫管理制度

3.4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

3.4.1管理目标

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损失和影响。

3.4.2应急组织体系

3.4.2.1成立项目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其职能为全面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与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损失和影响。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施救组、行保组、后勤保障组、群众来访接待站、抢险应急大队等分支机构。

3.4.2.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是工程建设危机事件决策和指挥机构,全面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危机事件的化解和处理工作;负责审定、批准危机事件处理应急总预案;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季节变化研究预防危机事件发生的应急措施。

3.4.2.3施救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负责施工现场因工程所发生的停电、停水、安全、机械、洪水、大雨等事故的施救和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调度应急处理物资和车辆,制定防止以上事故发生的预防办法和措施。

3.4.2.4行保组是施工生产正常运行的后勤保障,负责民扰、告状、上访、交通堵塞、中暑、中毒、传染病(非典疫情等)、危险物品泄露及打架斗殴刑事案件和可能发生的政治破坏造成的危机事件的处理,调度使用上述事件发生后所用物资、器材、住房、车辆等,与派出所、建委、环卫大队、城管大队、学院等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联系网络。

3.4.2.5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相关器材、器具的购置、保管、维修、检测工作,指导建立传染病可能发生的观察室、隔离房等应急设施。

3.4.3应急处理措施

3.4.3.1应急事件的第一发现人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重大应急事件必须按要求迅速报警,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有关人员及上级部门赶赴现场抢救处理。

3.4.3.2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在接到危机事件的报警电话后,必须安排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决不允许延误抢救时间,在处理危机事件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单位“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市、区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3.4.3.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属相关部门在接到危机事件的报警电话后必须按照职责迅速赶往出事地点,调配人员和物资设备,应急联络和设备器材准备应同时进行,不得延误救援时间。

3.4.3.4各参施单位在接到项目部应急救援电话后应按照危机处理响应程序,派遣抢险小分队,组织物资设备及器材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3.4.3.5凡接到危机报警或上级指示出动迟缓、不紧急响应,造成严重后果或使事态扩大的单位、组织或个人都要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5场容管理

3.5.1现场标识

施工现场大门外设置施工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

现场大门内侧设“二图四板”和安全生产计数牌。

“二图四板”即施工现场平面图、项目组织机构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板。

施工现场统一规划,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加工区、道路等严格分区,分块建设,避免交叉干扰,并设明显标志。

3.5.2施工区规划和管理

3.5.2.1为避免生活区与施工区的相互影响,在本工程中将实现施工区与生活区的分开,在施工区与生活区设立出入口,严格施工区与生活区人员的出入,将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确保施工安全。

3.5.2.2施工区统一规划,综合考虑整个建设计划,统筹规划料场、施工人员通道、车辆通道、施工仓库、上下水、安全消防设施等,确保施工区的有序、整洁。

3.5.2.3施工现场内交通道路路面全部为混凝土路面,平整坚实,做到黄土不露天。

路面统一设置排水系统,做到雨天不积水。

设专人协调施工现场内的交通,及时疏导场内车辆,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3.5.3生活区规划和管理

3.5.3.1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备生活设施,建设人文社区,体现人文关怀。

3.5.3.2生活区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立舒适、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

功能区包括宿舍、食堂、厕所、医疗站、健身娱乐设施、图书室、商业服务设施等,施工人员住宿面积保证2m2/人、15人/间。

3.5.4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3.5.4.1合理制定材料使用计划,按计划进料。

施工现场存放的各种材料均按施工平面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并进行标识。

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

3.5.4.2施工现场存放的水泥、粉煤灰、白灰粉等散体材料应入库存放,垛底高度宜为15-30cm。

露天存放的砂石等散体材料应设高度不低于50cm的围挡。

3.5.4.3现场存放钢材、模板处应地基夯实、有排水通道,钢材存放处垛底高11-30cm,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3.5.4.4施工中使用材料将按计划,实行限额领料。

做到钢材、木材等料具使用合理,长材不短用、优材不劣用。

3.5.4.5袋装水泥需仔细拆包,包装袋整齐码放打捆,及时回收,落地灰及时使用、清运。

砂石和其他散体材料随用随清,不留料底,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3.5.4.6施工场区在东侧设封闭分类垃圾站,根据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分类,及时集中、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剩余料具、包装容器及其他施工垃圾。

3.5.5责任区管理

根据合同内容、施工范围、施工区域等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做到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一个作业人员,保证文明施工的切实落实。

3.6卫生防疫管理

3.6.1管理目标

杜绝食物中毒,杜绝重大疫情传染疾病事故。

3.6.2卫生防疫管理措施

3.6.2.1施工场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绿化面积,保持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环境清新美丽。

场区道路均进行硬化并做好排水坡度及积水井,保证场区道路通畅无积水。

3.6.2.2民工宿舍将保证足够的生活空间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备齐被褥、衣架、脸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

宿舍内夏季应将开启式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3.6.2.3生活区每天设专人打扫,房间住宿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室内卫生,生活区、室内卫生情况定期检查评比。

3.6.2.4食堂设在上风向,地势较高,室内通风良好,排水通畅,且距离厕所30m以上。

食堂建成后,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火。

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食堂内各种器具、主副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各种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各种器具、机械、盖布应干净卫生,无不洁、生锈、霉变、油垢及残渣。

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应生熟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记。

3.6.2.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通风、消灭蚊蝇,并保证及时将排泄物消纳清理,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3.6.2.6施工生活区设置简易浴室,利用太阳能提供热水,并设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清洁。

3.6.2.7为了避免现场内外出现卫生死角,除了区域责任管理外,设专门队伍清理全场生活、施工垃圾,保证场内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3.6.2.8建立现场医务室,负责防疫管理,并与区防疫站建立经常联系,及时通报情况,防止流行疫情发生和蔓延。

3.6.2.9加强民工队伍卫生管理,严格控制进场民工的健康状况、医务室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所有初次进入建设区域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对于患有传染疾病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生活区。

加强病源监测。

3.6.2.10建立与周边医院的协作关系,建立紧急工伤救治体制,争取第一时间能够使伤员到达对口专科医院,接受最好的医疗救护,不会因交费、急救车等原因耽误救治。

3.6.3流行病预防措施

3.6.3.1强化公共卫生,强化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健全疾病监控网络,深入做好预防工作,保证食品、生活饮用水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

严格执行政府关于非典防治的有关文件。

一般采取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现场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设备过滤网和排风管道保持清洁。

3.6.3.2公共场所使用或经常接触物品定期消毒。

垃圾及时清运,加盖密闭,日产日清。

施工人员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和适当的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并注意防寒保暖。

3.6.3.3工地设立观察室,凡是出现发热症状及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归来人员,采取隔离观察,不与其他人员混住。

利用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让所有人员了解、掌握多发疾病的预防知识。

3.7消防管理

3.7.1管理目标

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

11.7.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

3.7.2.1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3.7.2.2项目部和分包单位配备专职消防员,各生产班组设兼职义务消防员。

3.7.2.3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项目部成立11-20人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各分包单位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

3.7.3消防管理措施

3.7.3.1库房、材料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

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工程室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不准在工程室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2)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统一由项目部保卫部门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3.7.3.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限额领料,随用随清。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操作时,必须进行消防技术安全交底,提出具体防火要求与灭火措施。

(2)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施工现场不得乱堆乱放可燃物,装修阶段及木工操作地点的可燃包装、油漆桶、碎木、刨花、锯木等必须随干随清,当日运到垃圾站。

(3)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易爆、有毒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上述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总包方安保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1m。

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5)露天存放可燃材料,要堆码整齐、垛间距应保持3m以上,场内道路宽度不得不于3.5m,并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3.7.3.3用火管理

(1)在明显部位设立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3)施工现场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到各责任区的保卫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用火证一个部位、一天一开,用火地点变更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保卫部门要坚持先检查后开用火证。

并随时对用火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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