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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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

江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

一、道路运输行政执法

序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量化标准

行政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认定

处罚种类及幅度

1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活动;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活动;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违法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运运输经营的

责令停止运输,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自由裁量标准执行;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自由裁量标准执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使用无效、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货运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货运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的

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6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三)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六)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

(七)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二次违法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的罚款;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7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超期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时间在5日内

责令改正,免于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超期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时间在5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

超期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时间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超期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超期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时间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超期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时间在1年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8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改正,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15000仟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处15000元以上20000仟元以下的罚款

9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允许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车辆出站;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经营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改正,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改正,处20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处2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10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

责令改正,已主动改正的

免于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1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的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12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超过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超过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超过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超过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1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13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普通货运车辆的

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客运车辆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伪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14

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情节轻微

处以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较重

处罚200元

15

使用拖拉机、货运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经营旅客运输;

使用摩托车在大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

违法情节较轻;第一、二次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八)项规定:

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一般;第三次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第四次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5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严重;累计五次及以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16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货运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变造、伪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货运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运、货运运输车辆的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普通货运车辆的

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客运车辆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伪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运、货运运输经营车辆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17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变造、伪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此项危险货物是指危险化学品之外的危险货物)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

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8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装卸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

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9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五)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

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

取得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货运输经营的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第二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较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

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法经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社会危害后果的

责令改正,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1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一次违法经营或者违法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轻微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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