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寺袁惠文森林资源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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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寺袁惠文森林资源项目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寺袁惠文森林资源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武恒通评报字[2011]笫106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或误用。

武汉市恒通资产评估事务受武汉市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股东袁惠文增资涉及的森林资源资产(经济林)进行了评估。

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具体运用市场法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合理估算。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的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森林资源资产(经济林)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委托方和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法律性文件、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实、查证估算、分析和调整等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本项目委托的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合理价值为人民币叁仟伍佰零陆万玖仟玖佰元整。

(RMB:

3506.99万元)。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项目

林木(株)

评估价值(万元)

森林资源资产

538027

3506.99

经济林

538027

3506.99

1

丹桂

538027

3506.99

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结论仅对袁惠文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寺的481.9亩林地上的537062株森林资源资产转让给武汉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经济行为有效,本评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寺袁惠文森林资源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武恒通评报字(2011)笫106号

我们接受武汉市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袁惠文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寺的481.9亩林地上的537062株经济林价值转让给武汉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工作。

目的是对投入武汉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

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11年12月1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合理的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一)、资产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

资产委托方为武汉市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09月10日由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洲分局核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20117000033382号

公司住所: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仓阳路西

法定代表人:

孙芳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

伍佰万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树木、花卉种植、销售;畜牧、水产品养殖、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二)、产权持有者

名称:

武汉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注册号为:

420117000033382号。

地址: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仓阳路西

(三)、资产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资产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有关股东增资的验资机构。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为确定股东袁惠文转让给武汉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481.9亩林地上的537062株经济林在评估基准日所表明的市场价值做出合理反映,为委托方投入公司的资产公允市场价值这一经济行为提供合理的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资产范围和对象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武汉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丰乐寺537062株林木。

根据林权证(证号:

新政林证字(2011)第000032号),该林地上地所有权人为丰乐寺;林地使用权人为武汉海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面积580亩;林地四至:

东至丰乐机头,南至程家大塘,西至汪坡村界,北至止马墩水库。

该林地使用期为30年(2009年11月16日至2039年11月15日),主要用于种植桂花、红叶石楠经济林。

纳入本次评估的资产范围由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指定,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委估资产现时状况:

经实地勘察,森林资源品种主要为丹桂,用林481.9亩。

现时状况如下:

林场面积为580亩;林种:

经济林;主地条件:

立地条件:

10-20度全坡和平地。

新洲区位于武汉市东北部、大别山余脉南端、长江中游北岸,界于东经114°30’—115°5’和北纬30°35’—30°2’之间。

全区版图面积1500.66平方公里,其中陆地占82%,水域占18%:

总人口98.57万,辖10街3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风景旅游区,49个社区,595个行政村。

新洲东邻团风,西接黄陂,南与青山、鄂州隔江相望,北与红安、麻城毗邻交错,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山岗与河流呈“川”字型排列,俗称“一江(长江)、两湖(武湖、涨渡湖)、三河(举水河、倒水、沙河)、四岗(楼寨岗、叶顾岗、长岭岗、仓阳岗)”。

新洲气候温和,土地肥沃,塘堰湖叉星罗棋布,风景优美,

7、资产评估师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对委估森林资源的位置、生长环境、生长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严重问题。

但我们无法预见委估森林资源将来是否会遭受病虫害、火灾、人为砍伐而影响树木生长或其它任何损坏。

对于上述特别事项,提请资产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相关报告使用者予以特别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l、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委托方、产权持有者为其投入的资产价值参考依据这一经济行为目的使用,不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2、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股东增资的验资机构。

我所及执行该项业务的注册评估师对资产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未征得我所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前有效。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项目评估报告日为2011年12月1日。

十四、本评估报告书经武汉市恒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加盖武汉市恒通资产评估事务所公章后生效。

十五、评估人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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