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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江苏通州二建建设工程公司

承包人(全称):

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

桑夏阳光硅谷科技科技园

1.2工程概况:

1#楼地下一层、地上24层,2#、3#楼5层,4#、5#楼7层;框架结构。

1.3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劳务加辅材辅料、中小型机具承包。

1.4分包内容及范围;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等工程劳务,辅材和中小型机具包干,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瓦工工程内容。

范围包括:

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等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瓦工工程——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主体结构的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安放预埋件(含预埋件制作)、二次结构砼浇筑,模板拆除后楼面建筑垃圾的清理,所有材料用完后运输至项目部指定地点分类整理归堆,以及材料进退场乙方负责及时组织人力上、卸车用工、清理归堆、刷脱模剂等。

2、其他工程——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的悬挂等省级安全文明标化的一切规定、出外墙皮的室外台阶、散水及明沟工程,发包人提供的周转材料、模板的装卸、按规格尺寸归堆、场内的材料转运、文明施工、现场清理、成品保护。

3、辅材、辅料承包范围——发包人除提供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外,承包人以合同附件一:

《工程辅材、辅料明细一览表》中所列部分辅材、辅料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使用(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人承包单价内)。

5、中、小型机具设备承包范围——发包人除提供塔吊、电梯外,承包人以合同附件二:

《中小型机具设备一览表》中所列部分中、小型机具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或租赁使用,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人承包单价。

6、瓦工在承包范围外发生的100个点工内由承包人负责,超出的人工由发包人承担。

第二条工作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50人以上。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天(以发包人安排的计划为准)。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承包单价:

本工程瓦工承包单价:

主楼及副楼(含副楼基础)主体结构部建筑面积元平方米。

以上包括人工费、中小型机械、辅材;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用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4.2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增减,增加变更单项人工费在1000元内均不调整,增加变更单项人工费在1000元上按实调整;减少的按实际调整,单价工日均执行元/工日。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本合同价款涵盖了:

1、完成合同承包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和辅料费、中小型机具费、劳务管理费、文明施工费;2、承包人进通州人员所需政府部门手续费、暂住证、培训费及各类保险费;3、各种工具用具费、除安全三宝外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费;4、施工图纸及变更、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程、施工场地内所有材料按各种规格尺寸码堆和搬运费;5、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6、由于承包人在本工程签定合同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此,如发生下列情况发包人不再进行签证补偿。

A、整个队伍的窝工待工的补偿费用;B、安全文明施工用工进退场用工;D、质量缺陷消除;E、国家地方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价格调整;F、场内现场测量放线;零星用工及定额外用工(承包范围外的零星用工及外协用工除外);G、配合现场用工和材料盘点用工。

H、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其他施工队伍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根据损失的严重程度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两套(建筑、结构),其余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图纸交底记录及设计变更。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对完成的工程量报予发包人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具体阶段分为:

春节前15天对完成工程量的施工图预算报至发包人项目部审核,经项目部审核后的预算报公司核准,然后送公司财务入帐。

工程完工(二次结构)并主体全部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2.2本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建筑面积结算内容,建筑面积的计算执行按桂林市建筑面积计算标准规则。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施工班组进场月后,甲方按现场施工实际人数(施工人数必须每天在栋号长处签字确认)开始发放每人每月元生活费,施工期间每月10日为生活费发放日)。

确保每年春节的工资分配达到已完工程量的%(含已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在结算后付至总价款的%;余款在付清。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

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发包人承包人事故责任划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承包人承担全部事故费用及经济损失。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1、无重大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2、承包人承担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责任及费用;3、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以合同附件四〈安全管理协议〉为准。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

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不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

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一:

质量标准约定:

1、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其中:

主体结构质量按“优质结构”标准考核,具体参照南通优质结构验收标准;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主体结构质量达不到“优质结构”标准,按承包单价扣罚:

5元/m2。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来自业主方的处罚;3、严格按图纸、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施工与检查确保质量优良率95%以上,一次合格率100%;4、施工中违规操作按合同附件三处罚。

5、施工中如发生返工,如承包人的原因则返工部分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承包人按合同绝对工期:

天,并结合经总包批准的分阶段以每层进度计划考核,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每天按层结算总价的千分之三扣罚(除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得到业主批准的延长期,其他一概不计)。

处罚单经现场质检员、施工员确认,由项目经理签发,交财务作为结算依据。

8.2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完工的,双方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完成合同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每延误一天,业主方对发包人处罚的违约金及来自业主方处罚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广西省桂林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承包人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需派专人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办公区卫生,保证清洁卫生等各项现场硬件指标均符合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按发包人企业标准布置,确保省级文明标化工地。

发生的人工费用均在合同单价中。

承包人应配置文明施工所需的专职工壹名,并交由项目部管理,其工资在承包人工程款内。

第十条材料机具的供应和管理

10.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

自升式塔吊台,双笼电梯台。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

除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材料和大型机具外,其他工程所需的中、小型机具、辅材、辅料均由承包人自备。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安全绳、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工作服、防护口罩及所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10.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由发包人承担维护、保养责任;由承包人提供的中、小型机具、手动工具,二级配电箱以下配电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其维修保养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内。

承包人对自购的辅材辅料的质量负责。

由于承包人保护不好二级配电箱以上配电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裙楼以下发包人提供二级配电箱四个交于承包人使用,裙楼以上发包人提供每三层设置二级配电箱二个交于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有义务保护使用,如承包人保护不当或人为损坏,发包人不再提供且承包人按价赔偿。

10.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除由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根据图纸用量或预算用量供至施工现场或工地仓库,承包人必须提前报计划(钢筋提前15天,其他周转材料3天),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管理,杜绝浪费。

发包人对其按定额耗量加损耗率考核,浪费赔偿。

周转材料的使用如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置,不得乱锯乱割。

承包人所有材料的码堆及场内的转运必须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措施,按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各项施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指挥。

第十一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交底。

12.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2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

12.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生活区食堂负责提供蒸饭箱只,提供相应数量电水炉,其余设施有各承包班组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

13.2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承包人必须提供挂靠劳务公司,但必须符合建管局的劳务管理要求且自行完善相关手续。

13.4承包人必须每月按完成量做资料表,人员必须符合承包人报发包人的劳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相符合,发包人按承包人提供的月考勤表与工资表对照劳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监督承包人工资发放,否则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资发放不予认可,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

如有民工投诉案例发生,发包人为违约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5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3.6承包人必须配齐一套完整的现场管理班子和各项专职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发包人对承包人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拥有考核权,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人员拥有解聘权且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承包人该工程项目应至少配备但不局限于以下管理人员:

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木工工长、钢筋工长、电工、焊工、机操工及专职文明施工和后勤管理员等人员。

13.7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现场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员变动率小于10%,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必须配置专职质量员和安全员。

13.8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13.9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

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10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11承包人的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

打架等违纪行为,如发生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是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发包人职工的家属,否则此类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由于发包人住宿条件的限制,承包人不准随意携带家属住宿现场(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有在场人员就餐必须在各班组食堂购买,不得私自开小灶,一经发现没收全部炊具并且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七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

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条款解释权属于发包人。

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括正本及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竣工结算款项结清后自然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

2、辅材、辅料承包明细一览表(合同附件一)

3、中、小型机具设备一览表(合同附件二)

4、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罚款细则(合同附件三)

5、安全管理协议(合同附件四)

6、项目卫生管理协议(合同附件五)

7、项目材料管理办法(合同附件六)

8、治安消防协议(合同附件七)

9、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洽商变更文件

10、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

驻桂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辅材、辅料承包明细一览表

合同附件一

以下表中所列材料、工具用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由承包人自行购置使用,且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序号

辅材辅料名称

序号

辅材辅料名称

序号

辅材辅料名称

1

铁钉各种规格

17

各种规格钢卷尺

33

钢丝刷

2

铁丝各种规格

18

铁锹、锄头、镐

34

胶带胶条

3

电焊条、焊剂

19

各种工程质量自测工具

35

泥桶

4

设备开关

20

手推车、翻斗车

36

撬棍

5

三级电线电缆

21

板车、窄手推车

37

扳手

6

开关插座

22

木工工具用具

38

水平尺

7

线砣、线

23

钢筋工工具用具

39

劳保、安全防护用品

8

三级配电箱

24

切割机刀片

40

其他施工用品

9

漏电开关及保护器

25

电钻、电锤

41

自行维修用品

10

绝缘手套

26

大锤

42

自行办公用品

11

胶靴、雨衣

27

电焊工具及用量

43

12

安全绳

28

氧焊工具及用量

44

13

设备开关箱

29

气割设备

45

14

直螺纹管丝钳

30

测量工工具、用具及仪器

46

15

灯管、灯泡、灯线及灯具

31

机操工工具用具

47

16

棉纱、清洁球

32

扫把、拖把

48

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中小型机具设备一览表合同附件二

发包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外,下表所列机具设备费用已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由承包人自行购置使用(含相配套的机械耗材及易损易坏配件等):

序号

机械名称

数量

序号

机械名称

数量

1

木工锯床

14

电动葫芦

2

木工刨床

15

水平运输机械、

3

木工钻床

16

台锯

4

切割机、手提园锔机

17

5

手电机、手提砂轮机

18

6

钢筋切断机

19

7

钢筋弯曲机

20

8

钢筋调直机

21

9

钢筋对焊机

22

10

钢筋张拉机

23

11

电焊机

24

12

电渣压力焊机

13

氧割设备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日期:

日期: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罚款细则合同附件三1/3页

序号

违章内容

罚款金额

工程质量

1

轴线位移超过3MM

100~300元/处

2

底模上表面标高超高±3MM

300~500元/处

3

墙面垂直度及截面尺寸超过3MM

100~200元/处

4

模板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超过3MM

100~200元/处

5

拆模后墙板变形、暴模、胀模,门窗洞口不方正、阴阳角不顺直

500~1000元/处

6

悬挑梁板及顶板砼强度未达到且未接到拆模令,乱拆支撑、模板的

1000~2000元/处

7

模板未清理或刷涂脱模剂

50~100元/处

8

模板拼缝不严,板与板表面高低差超过2MM

100~200元/处

9

封模板时墙施工缝未清理干净,无模板限位及控制线未做

100~300元/处

10

模板乱锯、乱丢、钢管、扣件、螺杆等材料未按规格堆放整齐

200~300元/处

11

钢筋插筋、预留洞、预埋件漏插、漏留的、漏埋的

300~500元/处

12

骨架、暗柱、梁核心区箍筋未按图纸、规范加密的

100~300元/处

13

钢筋未按规格、型号绑扎、跳出绑、漏绑、松绑

50~300元/处

14

钢筋保护层:

绑扎间距,箍筋弯钩平直度达不到规范

200~300元/处

15

未做到班组自检、互检、交换检。

验收存在的问题多,未组织立即整改的

500~1000元/处

16

墙、暗柱、插筋偏移的

500元/处

安全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特殊作业不系安全带

50~100元/人.次

2

施工班组进场后未进行三级教育、安全交底

300~500元/处

3

在施工现场抽烟,在生活区点燃明火,电炉

50~100元/次

4

建筑材料、构件、工具等乱丢乱放

100~300元/处

5

施工过程中不能做到工完场清

300~500元/处

6

未按正确方法施工造成材料浪费的

500元/处

7

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成品污染的

100~300元/处

8

乙方违章指挥工人冒险违章作业的

100~300元/处

9

发现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

100~200元/处

10

对甲方的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

100~200元/处

11

喝酒闹事、打架斗殴的

200元/次

12

高空作业向下乱抛材料、工具垃圾等物件的

50~200元/次

13

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乱开、玩弄机械设备的

50~200元/次

14

非专业电工从事电工相关的工作的

50~200元/次

15

易燃、易爆品未分类堆放的

50~100元/处

16

特殊工作未特证上岗的

50~100元/次

17

未按起吊规定绑扎、起吊掉物的

100~300元/次

合同附件三3/3页

18

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的

50~200元/处

19

阻扰安全质量人员正常工作及有打骂报复行为的(承担法律责任)

500~2000元/次

20

不配合质安人员做“三上岗”、“一讲评”记录的

50元/处

工程进度

1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周计划

1000~3000元/次

2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月计划

3000~5000元/次

3

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的承包内容

2000元/次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日期:

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合同附件四

发包方:

江苏通州二建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劳务、辅材、辅料及中小型机具承包

4、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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