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保安队长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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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保安队长职责
工厂保安队长职责
篇一:
保安队长工作职责保安队长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厂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带领全队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本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培养高度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熟悉本厂区内部的布岗情况,岗位特点,拟制安全防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厂区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治安、刑事案件负责协助处理。
三、负责检查队员着及仪容仪表,具体负责落实本队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及时处理。
四、做好队员思想工作,掌握队员的工作情绪,关心队员的工作和生活,保持旺盛的团队斗志,随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队员的思想动态。
五、负责主持召开队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
六、负责队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
七、完成上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门岗职责一、维持大门交通秩序,保证大门畅通无阻。
二、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出入,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对需要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提醒和指挥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泊车并通知巡逻岗跟踪纠正。
四、严格执行来记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形迹可疑,衣冠不整人员查明方可放行。
五、熟悉掌握,本厂区及周围居住各类人员情况,以及其复杂的社会关系。
六、对进入厂区各类人员及本厂员工按有关规定进行验证登记后方可放行。
七、认真做好上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制度,上、下班交接均须有记录。
八、对出入的物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核对放行条所开具的物品、种类、数量,清点清楚无误后放行。
九、负责门岗清洁工作及大门的卫生。
保安日常行为规范一、当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精神饱满,姿态端庄。
二、当班期间不得有在保安室抽烟,喝酒,吃零食等不良习惯动作。
三、当班期间对来访者要礼节礼貌,禁使用粗俗语言,不得辱骂、殴打、恐吓本厂人员。
四、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回宿舍,特殊情况需经队长或副队长同意。
五、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提前下班,否则按早退处理,交班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岗与下班人员进行交接,交接不清者,视情况追究责任。
六、注意保持门岗及宿舍卫生,每天宿舍卫生按顺序值日,负责打扫。
七、当夜班期间不得睡觉,看书报、离岗,违者追究责任八、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背后议论他人,做到团结互助。
九、未当班人员外出时须征得队长或副队长同意,外出人员在23:
30必须归队,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以书面方式申请队长或副队长同意并申报行政部审核。
十、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
十一、各岗位在值班时须按各岗位规定执行工作。
十二、提倡文明执勤,做到语言温和礼貌,行为端庄大方,有礼有节。
巡逻岗岗位职责一、监管本厂区人员和车辆活动情况,维护厂区内的秩序,防止事故发生。
二、巡查并登记各公共设施的完好情况。
三、对厂区内可疑人员物品进行盘问检查。
四、制止厂区内的违规事项,打架斗殴,滋事事件并做好情况报告交与上级处理。
五、对违反管理规定及影响他人休息,工作等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检查并看管厂区所停放的车辆及公共设施,防止丢失和损坏,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指挥车辆按规定行驶、停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防止事故发生。
八、负责匪警,火警等的报警和处置。
九、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并为其导向。
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出及时处理。
十一、定时对厂区进行巡逻并作好记录。
消防职责一、熟悉掌握和宣传消防法规和常识。
二、了解和熟悉生产过程中间火灾危险因素,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完善
落实防火措施。
三、加强消防训练和备勤,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整改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参与组织扑救,尽快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资。
六、保护和警戒火灾现场,留意观察火物中一切可疑人员和现象,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七、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布置和完备状况。
来访人员管理程序一、询问,确认来访人员姓名和目的,并观察来访人员是否带有危险物品,凶器等。
二、与被访方取得联系,并征得被访人同意。
三、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填写来访单,并进行详细的登记。
四、指引来访人员行走路线,并通知其它岗位跟踪。
五、注意来访人员在厂区活动情况。
六、来访人员在处理事情完毕后,由被访人签名,保安室收回来访单至其离开厂区。
七、对外来人员区分为应聘人员和其他人员,并分别发放应聘证和来宾证,离厂时收回。
八、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还必须开具放行条。
外来车辆出入管理程序一、敬礼示意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
二、礼貌询问,确定车辆来访目的。
三、确定该车辆有无进入厂区的必要。
四、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对进入车辆进行来访登记。
五、来访车辆放行,并通知巡逻岗位人员引导和指挥车辆停放。
六、值班员跟踪好来访车辆及相关人员活动。
七、车辆离开时检查车内物品,并核对物品放行条,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政府管员或车辆需要进入工厂时,必须事先通报行政部主管,并由行政部主管或办公室人员引领其到办公楼,未得到明确指示,不得擅自放入,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之责任。
九、对于工厂贵宾及免检车辆,应熟记其面孔和车牌号,入厂时可免于检查,但须进行登记。
核准:
审核:
编制:
张仕全
篇二:
工厂保安制度及职责工厂保安岗位职责,不同的工作岗位有不同的职责:
1大门岗职职责:
a、认真、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及时与被访公司或人员取得联系,经过被访人员的同意方可放行并按规定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b、对出入员工的包进行查询,对携有公司物品的必须要求其出示有效的”放行条”放行。
c、员工上下班期间当值保安必须在门口站立值勤,检查出入人员证件,无证一律不让入内。
d、对进出厂区的所有车辆,登记清楚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来访意图,发放《车辆临时出入证》,进出车辆全部行举手礼,必要时以最佳手势指挥车辆的停泊及行走路线;检查所有外出车辆是否携带货物,无;直接放行,有;通知其到相关部门办理放行手续后放行。
e、认真记录好当天所接收的快递;处理好所接收的信件和报纸等。
f、密切监视防盗报警系统,若有情况及时排除,并上报领导。
g、负责园区灯饰的开关。
h、下雨时检查所管区域内是否有漏水和堵塞现象。
i、厂区内禁止吸烟;禁止车辆鸣笛、播放音乐。
j、监视岗亭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制止,必要时上报领导。
k、严禁任何车辆停放门口,严禁可疑人员在厂区附近逗留。
l、礼貌回答客人提出的问题,收集来自客人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m、负责整理好岗亭的内务及卫生;保证岗亭周边5米范围内干净无杂物。
n.了解厂区主要领导以及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的姓名、职务、及物品放行签名模式。
1.0目的:
建立保安制度,构建严密的保安系统。
2.0范围:
保安人员3.0内容:
保安员岗位责任制3.1保安队长岗位责任制3.1.1在人事部的领导下,公安机关指导下,关注治安动态,加强防范能力,负责全厂保安工作。
3.1.2熟悉并掌握本厂的安全防范情况,调节分配人员,落实保安员岗位责任制。
3.1.3负责处理本厂出现各种安全防范事故,如遇突发恶性治安事件要及时向厂长汇报和公安机关报警,报警电话为110或当地派出所电话。
3.1.4负责落实执行保安制度和反恐措施。
3.1.5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各项消防工作。
3.1.6负责组织日常检查,评估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接受公安部门审核,并及时作出改善行动,配合厂内各部门提高“反恐”防范能力。
3.2值班保安巡查岗位责任制3.2.1在保安队长领导下,负责全厂区各岗位巡查工作。
3.2.2巡查厂区内重要区域,熟悉各类设备、仓库的位置,如发现未关好门窗,围墙破损,围墙照明系统失效或其他异常现象,自动报警系统报警,要立即查明并立即向主任汇报。
3.2.3提高警觉,巡查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要立即查明情况。
3.2.4夜班保安巡更,并打卡。
注意观察四周环境,要做到四防:
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有不法之徒搞恐怖活动。
3.2.5巡查中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神色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要立即排查,并及时向主任报告。
3.2.6巡查中发现员工因事吵架、打架斗殴时,应予以劝止。
3.2.7当值保安员不得擅自离岗、看书报、打瞌睡或与本职工作不相关人员高谈阔论,如有屡犯者应向主任汇报后再作处理。
3.2.8根据各部门车间的工作时间,上班开门下班锁门。
做好关水、关电、锁门等各项工作。
经常并细心检查门窗是否牢固,玻璃、门锁是否有损坏。
公共出口和重要部门锁匙造册登记,每月会同安全主任核对检查相关锁匙是否有效,并作检验记录,防止门锁被篡改。
3.2.9巡查中对于全厂的消防系统,如走火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等各种设施如发现有损坏,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2.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前检查的各项工作。
3.3厂大门保安职责3.3.1熟悉本岗位工作程序。
3.3.2严守大门,凭证通行。
3.3.3着装整齐、站立端正、严肃,待人热情有礼貌。
3.3.4员工携带物品出入须经检查,员工只能携带随身必要物品进厂,下班时密切察看员工状况,防止盗窃现象。
3.3.5外来车辆进厂的工作程序:
3.3.5.1车辆进厂前,在大门外查验。
3.3.5.2先敬礼,后询问送货人员所属的单位或公司、运送物品名称并打电话同相关部门联系核实后才可放行。
3.3.5.3检查登记车牌号码单位名称,司机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出入时间。
3.3.5.4对载有其他单位货物(一车多送)的车辆,一定要派保安员跟车监察卸货。
3.3.5.5在装货或卸货过程中,跟车保安员应监察送货人或司机在厂区内活动,防止非法行动。
3.3.5.6货柜车辆进厂装货前,先与业务部门联系,然后由保安员带到指定区域停放等候装货。
旺季货柜较多时,实行?
先出后进?
,以免影响厂区内交通。
3.3.5.7工厂旺季生产高峰期间,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厂的数量,并指定在规定区域内停放,不准乱停乱放,以免造成厂区内交通挤塞和事故发生。
3.3.6对一切出厂的车辆凭单检查才可放行,需要运载退厂物品的车辆,须持退货单,按退货单上的物品数量清点检查,准确无误后凭单放行。
3.3.7来访人员进厂的工作程序
篇三:
保安队长职责4.1保安队长职责4.1.1负责保安日常工作之安排、人员管理、督导训练及工作考核;4.1.2负责落实公司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4.1.3每日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1.4负责保安内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及考核;4.1.5负责每周召开保安队例会一次,内容主要为:
公司下发文件及上级指示的传达,上周的工作讲评,本周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等;4.1.6担负保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侵犯;4.1.7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草拟、上报、执行及考核;4.1.8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年度检查计划的制定,定期组织公司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并形成记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4.1.9负责公司安检制度的执行和考核;4.1.10检查掌握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及物资进出等登记、放行情况,对违纪现象进行制止同时上报上级主管,对违纪队员有教育和处罚权;4.1.11每周不少于一次在凌晨对大夜班执勤情况进行抽查,对司域范围的安全进行突击检查,对巡逻保安的点到点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在监控录像上抽查夜班巡逻值勤情况;4.1.12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管理,每日查看监控系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员工、外部人员和外单位要求查看监控记录,需通过上级主管批准方可进行;4.1.13每周不少于两次组织全体队员进行集训,内容为学习制度、风纪礼仪和军事队列训练等;4.1.14检查、记录干部夜晚值班情况,对不负责的值班干部有权纠正其行为,并报告上级主管或越级报告公司负责人;4.1.15负责保安队所属区域“6S”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所属环境进行整理整顿,对卫生进行清扫清洁,培养所属人员的“6S”素养和安全意识;4.1.16配合对公司进行日常性的“6S”现场管理及环境卫生、劳动纪律、车辆停放等情况的检查,对遵章守纪、按规定办事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进行处罚;4.1.17负责保安队所属区域固定资产、低质易耗品的管理,做好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损坏情况及时上报;4.1.17协助上级处理突发事件及各种安全事故之调查;4.1.1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2保安职责4.2.1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4.2.2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2.3车辆进出要做好登记、检查,外来车辆带货出门应持有总经办或出货部门签名的放行条,查实放行条上填写物品和实物是否相符,放行人是否部门负责人,放行条负责人签名是否真实,无条不准出门;员工携带行李或物品出门也应持有总经办批准的放行条,且必须由当事人亲手打开行李让当班保安检查,无异常者放行,有异常情况则上报领导予以处理;4.2.4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戴厂牌及维护饭堂进餐秩序;4.2.5定期检查厂区消防设施及安全预防、维护工作;4.2.6做好巡逻工作。
夜间巡逻每2个小时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厂区,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要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4.2.7每天定时升降国旗;4.2.8每天早晨七时前,值大夜班保安分别清洁大门内外卫生,早班保安保证室内全部卫生,平常时段对周围环境、门轨下面注意保洁;4.2.9本公司轿车、宾客轿车进出公司大门时,保安必须出门敬举手礼;4.2.10果断处理本岗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盘查或监视;4.2.11遇有火警和其它事故迅速扑救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4.2.12对来访客人进行登记和管理,来访客人必须在门卫登记,政府机关来宾和客户代表经接待人确认后,方可进入指定的接待场所,不允许其直接进入车间等工作场所;其他访客由接待人确认后在门卫室或厂外见面,不准进入厂区;4.2.13配合总经办进行公司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检查;4.2.14每天上班时要求员工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按指定位置停放,指挥宾客车辆停在规定位置;其他外来车辆和公司部长(包括部长)以下员工私车一律不得进入工厂;4.2.15公司车辆出门应持有“派车单”,无单不准出门;公司级(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因急事出门打招呼除外,但要求回司后补单;其余人员一律没有例外;4.2.16确保通讯设备和岗位上的各种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报修;4.2.17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任务.五、上岗要求5.1保安执勤须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扎好领带,扣好襟扣,佩戴好厂牌(相片朝外),不得有披衣、松懈钮扣,有帽不戴等现象;5.2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穿戴要整洁干净,不得有异味,必须保持仪容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5.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领导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5.4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5.5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6需不定时加强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水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厂区、宿舍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总经办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5.7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必须由其他当班保安人员代班;5.8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等违规违法现象;5.9当班保安进入厂区、宿舍、餐厅稽查时,应穿保安服,配戴厂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区秩序;5.10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或外5米处逗留,以免影响值班保安的工作;5.11晚间值班应提高警惕,做好防护事宜;5.13每天必须保持保安室范围摆放整齐、干净清洁.5.14礼貌的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应及时传达,保安室电话除公事外,任何人不得用来聊天.5.1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5.16发现厂区、宿舍内有民事纠纷时,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或总经办处理。
六、门岗规定(厂区)6.1南大门系贵宾及领导车辆专用通道,员工上下班由西大门出入,保安主要负责开关门、检查、监督来访人员、车辆进出,给公司领导及外来贵宾等敬礼,做好值班记录;6.2保安队员上班时间严禁会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6.3严格按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除上下班人员,PM24:
00以后,进出厂区人员要特别登记于《超时晚归人员状况》表上;6.4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因例行公事或公司领导除外),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逗留,,影响值班保安工作;6.5保安室窗口处3米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聊天等现象;6.6员工进出厂大门口必须佩戴厂牌(相片朝外);6.7员工上班时外出须持所属部门、分厂主管核准签名的《员工出门证》方可放行;员工外出、辞工、自离、开除、解雇、终止试用携带物品时,必须持有效《物品放行条》,违者保安不予放行;6.8厂内外人员(车辆)携带物品时,应检查手续是否齐备,核对实物是否与手续相符,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6.9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登记,了解清楚并通报受访人,按规定确定相应的接待方式。
保安办事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6.10对外来物件的收发及传送应及时,准确无误,并保证其完整,不受损坏,已损坏邮件应拒收;收件人领取时凭厂牌或其他证件领取并要求其本人于《信件登记表》上签名确认;6.11每周一9:
00前由保安队长将前一周的《车辆进出登记表》、《员工出入厂登记表》、《超时晚归人员登记表》等记录交行政科核对;6.12在岗位上坐姿要正、站姿有精神,董事长、高管、客人及其家属进出时应立正行注目礼;6.13监督员工按有关打卡制度打卡,对插队、代人打卡、迟到、早退、旷工、打卡后到餐厅用早餐等情况进行
记录,严重者可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处罚;6.14进出厂区或在厂区范围严禁穿拖鞋(生活区除外);6.15不定时的巡逻宿舍搞好安全管理,制止违规现象发生,按作息时间控制照明开关;6.16在生活区内落实各制度的执行,制止赌博、打架等其它违纪事件。
6.17员工在厂区、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对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边扔的行为,保安应予以制止并处罚七、门禁规定7.1员工进出管制7.1.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必须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总经办处理;7.1.2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出门证,无出门证时,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7.1.3员工外出时须按照公司《安检门管理制度》进行例行安检,对违规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严重者可上报总经办进行处理;7.1.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携带物品外出,保安须凭总经办核准后的《物品放行条》,并严格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严禁带有公司产品样品、技术资料等物品;7.1.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带客人参观厂区,当班保安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上报总经办进行处理;7.1.6员工携带违禁物品不准进厂。
7.2车辆进出管制7.2.1外来车辆入厂时应在保安室登记,经确认同意进厂后,办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厂;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物品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放行条内填写清楚并签名,保安拿到物品放行条后,将车内所载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7.2.2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区值勤保安应正确、礼貌地指挥好车辆停放地。
7.3物品进出管制7.3.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宿舍时,须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与登记;7.3.2外协加工单位携带物料外出须由生产部调度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成品发货须由财务部统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保安检查单据各项目填写是否规范,签名是否真实等,核实单、物相符情况后方可放行;加工零件、样板、模具、工具等物品出厂,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放行条上注明清楚并签名确认,由总经办批准,保安核实单、物相符后方可放行;7.3.3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不能确定的须上报总经办进行处理;7.4外来人员进厂管制7.4.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