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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原理与设计方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

居住区规划设计概念

一、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目标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目标是在“以人为核心”的指导原则下,建立居住区不同功能同步运转的机制;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建设文明、舒适、健康的居住区,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保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二、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居住的物质舒适性和精神的享受性

三、居住的物质舒适性

舒适性包括卫生、安全、方便、舒适。

这是居住区舒适性的基本舒适性内容。

(一)卫生

包括生理健康卫生和环境卫生

1.空气环境

2.日照条件

3.水环境

(二)卫生

安全包括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火安全、防灾减灾和抗灾等

(三)方便

(四)舒适

舒适指健康环境与居民生理、心理要求的适应与和谐

四、邻里单位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建筑物西萨·佩里以控制居住区内部的车辆交通、保障居民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宁为出发点,首先提出了“邻里单位”的理论,试图以邻里单位作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从而改变城市中原有居住区组织形式的缺陷。

六条基本原则:

(1)邻里单位周围为城市道路所包围,城市道路不穿过邻里单位内部;

(2)邻里单位内部道路系统应限制外部车辆穿越,一般应采用尽端式,以保持内部的安静、安全和交通量少的居住气氛;

(3)以小学的合理规模为基础控制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使小学生上学不必穿过城市道路,一般邻里单位的规模约5000人左右,规模小的邻里单位约3000-4000人;

(4)邻里单位的中心建筑是小学校,它与其它的邻里服务设施一起布置在中心公共广场或绿地上;

(5)邻里单位占地约160英亩(合64.75公顷),每英亩10户,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半英里(0.8千米);

(6)邻里单位内的小学附近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

五、居住小区的基本特征

(1)以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如河流)划分,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

(2)小区内应设有一整套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3)小区规模一般以设置小学的最小规模为其人口规模下限的依据,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最大的服务半径作为控制用地规模上限的依据。

我们将“城市居住区”一般简称为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又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同时,还将“居住小区”定义为“一般称为小区,是指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界限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件有一套能满足改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六、居住组团

居住组团的基本特征为:

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地块不为小区道路穿越,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绿地。

它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

规模:

1000-3000人,户数:

300-700户,用地:

4-6公顷

七、居住区

将四五个或更多居住小区组织起来,居住小区仍保持其独立性,另外增设更加完善的公共中心,这种住宅区被称为居住区。

它是一个城市中住宅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

规模:

人口30000-50000人,户数10000-15000户,用地:

50-100公顷

八、扩大小区

扩大小区,就是在干道间的用地内(一般约100-150公顷)不明确划分居住小区的一种组织形式。

其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服务设施)结合公交站点布置在扩大小区边缘,即相邻的扩大小区之间,这样居民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可有选择的选择的余地

九、居住综合体

所谓居住综合体,是指将居住建筑与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组成一体的综合大楼或建筑组合体。

十、居住综合区

所谓居住综合区,是指居住和工作环境布置在一起的一种居住组织形式。

它有居住与无害工业结合的综合区,有居住与文化、商业服务、行政办公等结合的综合区。

十一、社区的住区

社区,按社会学解释:

社区是指一定地域内人们相互间具有一种密切的社会关系(即人际关系)。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了形成社区的四个条件:

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有相近的文化、价值认同感。

社会关系是指一定地域内居民之间有相互交往与协作;

公共服务设施则保证了居民有生存与生活的物质基础;

文化价值认同感表现为居民相互认可的生活方式、共同认可的社会公德、相同或互不冲突的习俗和宗教信仰;

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则反映了社区居民的居住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内,它没有明月的规模大小,既可以是居民区,也可以是居住单元或其他组织形式。

住区是对所有现代居住组织形式的统称。

现代城市生活方式的不断发展,要求居住的组织形式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把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单位、扩大小区、居住综合体等各种居住组织形式统称为住区。

十二、居住区与社区

社区具有物质形态空间与社会空间的双重内涵。

居住区、居住小区主要强调了物质、地域空间,而忽略了建立在主体间交往互动居处上的社会文化及地域归属感内涵。

但人是社会人,城市中的一切活动均有其社会背景,人们的居住空间必然也是一个以社会成员为元素、社会活动为内容、社会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空间与物质形态空间的复合体。

第二章:

不同类型的居住区

一、居住区的特点

居住区具有社会性和物质性两大特点

城市居住区是在农村聚居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二、农村型居住区

农村型居住区主要分布在非城市区域,与广阔的田野及大自然相伴,也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村庄”。

农村型居住区是文明等级相对较低的聚居类型;

空气质量与环境清较好

农村型居住区具有的共性:

形成机制:

是缓慢生活形态的直接呈现

空间肌理与住屋形态:

具有整体涌现的景观之美

建筑层数:

大多是低层,“砖石”型文化分布地域会出现多层房屋较多的情况

建筑材料:

与当地的自然条件高度整合

三、城市/城镇型居住区

1、由于城市型居住区通常蔓延成片(而不像农村型居住区那样小块分散),所以其总体数量远小于农村型居住区,但是实际的人口规模已经超越后者,且呈上升趋势;

2、与古代不同,那时候的文化模式与生活方式虽然较为单一。

住宅的面貌却因为房屋主人的不同而呈现出总体统一下的个体差异,当代的生活方式虽然比较多样,但是很多住宅的个体差异几乎被消减到了极限。

3、城市型居住区的土地利用强度远远高于农村型居住区

4、城市型居住区的环境质量常常低于农村型居住区

5、城市型居住区环境质量较差的根本原因是结构性而不是要素性的

6、城市型居住区的人口组成、社会结构、社区关系与文化背景等都比农村复杂很多。

四、郊区型居住区

一部分郊区型居住区是以前的农村型居住区对城市进行相对位移的结果;另一部分不是,它们是从城市扩张出来的,患者逃离城市(污染与喧嚣)的目的将城市(污染与喧嚣)带往农村。

1、郊区型居住区一般会位于比较优越的自然环境,对车行道路系统有强烈的依赖。

2、郊区型居住区的土地使用强度一般较低,居住建筑以联排和独立别墅为主。

3、郊区型居住区一般用地规模较大,否则难以支持必要的生活设施与形成基本的同质生活氛围,且功能组成较为纯粹,主要是居住(建筑),不像有些城市型居住区包含着多重功能。

五、不同地形地貌的居住区

1、平底居住区

顾名思义,平地居住区指的是主要修建在平地上的居住区,大多是平原、盆地或者高原坝子等地区民族的文明结果。

平地居住区的交通组织一般比较流畅便捷,用地地形的制约少,也便于规划设计师进行个性化的创造。

2、山地居住区

山地居住区指的是主要修建在山地区域的居住区。

3、滨水居住区

滨水居住区就是沿着水域岸线修建的居住区。

依着水位的季节性起落,滨水居住区与水的空间距离有远有近,有密有疏,并且受到所属地域的风土、植被、地形地貌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

滨水居住区的建造都会把水系作为主要的景观方向,住宅布局会考虑到视野上对水景的享受,不仅仅是享受,更是利用。

六、经历不同时间历程的居住区

1、新居住区

新居住区通常指的是刚刚建成或者建成时间较短的居住区。

它们一般代表了当下社会的居住观念,并暗示了将来的发展趋势。

着眼于当下来看,我国城市最为通行的是前身来自于前苏联的居住小区模式,更早的起源是佩里的邻里单位。

2、旧居住区

与新居住区相对,旧居住区通常指的是建成时间较长的居住区。

七、属于不同社会集群的居住区

1、主流居住区

主流居住区是为社会主流建造的居住区。

大量的住区房地产开发建设所针对的购买群体正是社会主流,其构成通常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及其追随者,中产阶级是其中的中流砥柱。

主流的意识形态是受社会精英阶层影响和左右的,所以当下高档的精英居住区模式常成为主流居住区追逐和模仿的对象。

2、边缘居住区

边缘是与主流相对的概念,在一个社会中既然存在主流也就存在边缘,为边缘人群体所占有的居住区也就是边缘居住区。

边缘居住区大体分为两类,一类可称为主动型边缘居住区,主要指那些主动背离社会主流的人们集结成的居住区,另一类则是被动型边缘居住区,主要由缺乏足够的生活竞争力与生活条件而不得已脱离社会主流的群体集结而成,常常也被称为贫民窟。

被动型边缘居住区的来源主要有两种:

城市旧城中遗留下来的旧贫民区与城市新近发展过程中主要在城乡结合部形成的新贫民区(后者也包括城中村)。

被动型边缘居住区的建筑与空间形态自由随机,内部功能混杂且齐全,具有独特的地缘性社会支持网络与社区文化,能为居民提供自发的社会帮助,潜在减轻政府机关的负担与社会对立冲突。

八、不同经济层次的居住区

居住区的面积较大,其内居住众多(3万-5万人),无论从开发商投资风险还是社会稳定、文化交融的角度来看,都不宜将这么大的规模设定为单一的经济层次,所以一定的居住区中往往高、中、低多档次结合,且以中档为主。

1、高档居住区

高档居住区主要分布于城市的两大地域,一是城市中心,尤其是CBD及其附近,二是城市边缘的郊区。

前一种高档居住区的建筑以高层为主,住区总体规模较小,便于居住者享受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设施和管理日常的工作业务;后一种高档居住区往往是较大规模的低层别墅区,占有着美好的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以获得宁静的居住氛围。

2、中档居住区

社会主流中的大多数都会居住在中档居住区中,这一类居住区的品质直接反映了社会的整体支持能力。

中档居住区的设计和建设遵循着当时社会的通行规范与标准。

3、低档居住区

低档居住区主要是为社会中的低收入者建造。

低档居住区之所以低档,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居民的社会竞争力较弱,这造成了他们的自我期望值较低,对社会失望度较高、潜在的破坏欲望较为强烈等心理特征,所以和大多数边缘居住区一样,低档居住区一直是社会管理机构较为关注的领域。

九、不同社会容纳度的居住区

1、封闭式居住区

封闭式居住区明确地采用专门的空间与管理办法将自身领域与外界进行一定程度的隔绝。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下,不可能让所有的小区都开放,需要强调的是,健康型城市鼓励的是开放包容而非封闭敌对,这是城市发展的社会方向问题。

2、开放式居住区

相对于封闭式居住区,开放式居住区不采用专门的方法将自身领域与外界进行一定程度的隔绝。

十、不同功能混合型的居住区

1、纯化型居住区

在纯化型居住区的内部,居住是占有数量与强度上有绝对优势的城市功能,其他城市功能所占比例非常小。

总体上看,纯化型居住区在城市中形成了一片广大的居住领域。

2、混合型居住区

与纯化型居住区相对,混合型居住区内部除了足够的居住领域外,还有数量较多的其他城市功能,住区的整体功能状态时混合的。

十一、不同建设方式的居住区

1、自建居住区

一般而言,自建居住区的建筑一低层为主,外观多遵循当时的社会主流观念,但在当代及未来,个性化的追求将使居住区的面貌越来越丰富多彩。

2、他建居住区

他建居住区主要指由专门机构建造的居住区。

他建居住区采用批发建设的方式,相似性成为了其主要特征之一。

因向社会开放销售,他建居住区的居民来源除购房能力外不受其他限制,所以相互间较为陌生,不易拥有积极的社区氛围,物业管理机构多通过主办公共活动等方式来帮助形成社区感。

十二、不同层数类型的居住区

1、低层居住区

我国古代的居住区大多数是底层的,也就是三四层以下;甚至还是负层数的。

低层建筑的造价一般比多层低,但在大都市,低层住宅里却会住着相对富有的人,这是因为土地的价值是最高的,对土地的占有力反映了人们的社会权力。

2、多层居住区

所谓多层,通常指3层以上、8层(24m)以下。

3、高层居住区

在我国,高层住宅一般分为两种:

中高层和高层,100m以上的超高层还很少。

规范规定,住宅建筑7层以上(含7层)必须设电梯,12层以上(含12层)至少设2部电梯。

4、层数混合性居住区

十三、不同建筑密度的居住区

1、高密度居住区

2、中密度居住区

居住区密度接近20%时基本为低密度居住区,接近40%则多为高密度居住区。

但大多数居住区的密度中等,不太高也不太低,受国家规范的控制与引导一般在30%到35%左右的范围内浮动,是为中密度居住区。

从密度数值中可以看出,中密度居住区的住宅建筑一般占用地的1/3左右,适当的建筑占地、绿地、道路与活动场地等的比例关系正是该类住区的特色所在。

3、低密度居住区

十四、不同居住社群的居住区

1、非专类居住区

2、专类居住区

第三章:

居住区的规划结果与形态

一、什么是规划结构的研究

规划结构的研究、调整是确定是一项包含有创造性活动的工作过程,是根据居住区的功能要求,综合解决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公共绿地等相互关系而采取的组织方式。

二、影响居住区规划结构的主要因素

居住区的规划结构主要取决于居住区的功能要求,而功能要求必须满足和符合居民的生活需要,因此居民在居住区内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是影响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决定因素。

一般情况下,居住区的构成要素可以划归为用地、设施、交通、景观、空间五个部分。

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置方式和城市道路(包括公共交通的组织)是影响居住区规划结构的两个重要方面,也是居住区规划结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用地规模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和组团三级。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户数(户)

10000-16000

3000-5000

300-1000

人数(人)

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

居住区的内各项用地的配置应在分级配置建议的基础上,考虑居住区的职能侧重、居住密度、土地利用方式和效益、社区生活、户外环境质量和地方特点等多方面因素。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55-65

70-80

2、公建用地(R02)

15-25

12-22

6-12

3、道路用地(R03)

10-18

9-17

7-15

4、公共绿地(R04)

7.5-18

2-15

3-6

居住区用地

100

100

100

四、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布局

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按使用性质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共八大类50项,以居住人口规模进行配建。

1、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影响

居住区中心主要由文化及商业服务设施组成,一般宜相对集中布置(有沿街线状布置、独立地段成片集中布置、沿街和成片集中相结合等方式),以形成居住区中心。

2、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影响

商业中心和教育中心往往并不重合,其空间位置由各自的服务半径控制,有时甚至会有单向服务的布置形式。

3、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

幼托是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占地面积最大的项目,因此也影响着居住组团的规划布局;其布局原则是独立设置,环境安静,接送方便。

而组团级商业设施面积小,布点灵活,面广,一般设在组团路口,还可与其他设施联合布置。

五、道路系统

居住区道路是城市道路的延续。

是居住空间和环境的一部分,它在规划结构中作用极为重要:

既是住区的空间骨架,支撑起住区中的各个功能区;同时它又是居民进行日常生活活动的通道,有着其最基本的交通功能。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周边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等,道路系统的组织有人车混流和人车分流等形式,路网布置有半环式、环通式、尽端式以及以上三种基本形式相结合的混合式、自由式等多种形式。

道路系统形式

布置方式

图示

特点

1、半环式

(a)

车行分区明确,区内联系不便

2、环通式

(b)

车行、人行通畅,组团划分明确,但居民易受交通干扰

3、尽端式

(c)

减少车辆穿越干扰,节约道路面积,自行车交通不通畅

4、混合式

居住区道路应满足区内避免过境车辆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火车和垃圾车等通行。

六、绿地系统

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中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还应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化。

居住区绿地的三大功能:

使用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

公共绿地包括:

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

七、空间与景观系统

居住区各层次生活空间应遵循:

私密空间——半私密空间——半公共空间——公共空间逐级衔接的布局组合原则。

居住区力求塑造的可识别性的、具有特色空间景观的居住区形象可以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传承文脉的延续

(2)整体性的规划原则

(3)各层次外部空间的衔接

八、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基本形式

1、以居住小区为基本规划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居住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一定的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不仅能够保证居民生活的方便、安全和区内的安静,而且还有利于城市道路的分工和交通的组织,并减少城市道路密度。

居住小区的规模主要根据公共服务设施成套配置的经济合理性、居民使用的安全和方便、城市道路交通以及自然地形条件、住宅层数和人口密度等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居住小区的规模以一个小学的最小服务人口规模为人口规模的下限,而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为其用地规模的上限,居住小区的直接组成单元为住宅院落。

通常情况下,居住小区的人口规模为10000-15000人、3000-5000户,用地面积10-65公顷(人均用地10-43平方米/人)

2、以居住组团为规划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

居住组团是指被小区级或居住区级道路分隔,并与一定的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这种组织方式一般不划分明确的小区用地范围,居住区直接由若干住宅组团组成,也可以说是一种扩大小区的形式。

居住组团的人口规模为1000-3000人、300-1000户,用地面积0.8-9公顷(人均用地8-30平方米/人)。

组团内一般设有居委会、卫生站、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服务站、小商店(或代销点)、托儿所、儿童或成年人活动休息场地、小块公共绿地、停车场库等,这些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和内容基本上都是为本组团居民服务的。

其他的一些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则根据不同的特点按服务半径在居住区范围内统一考虑,均衡、灵活布置。

3、以住宅组团和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相应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整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资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即居住区由若干个居住小区构成,每个小区由2-3个住宅组团组成。

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为30000-50000人,10000-16000户,用地面积51-235公顷(人均用地17-47平方米/人)。

九、结构等级

由规划结构的基本类型,继而可以演化出居住区的一般等级结构:

1、二级结构:

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居住区——居住组团(以居住组团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2、三级结构:

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以居住组团和居住小区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2、独立组团结构

十、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布局形态

1、“中心式”布局形态

2、“围合式”布局形态

3、“轴线式”布局形态

4、“隐喻式”布局形态

5、“片块式”布局形态

6、“集约式”布局形态

第四章:

居住区的建筑构成

一、公寓式住宅

在一幢住宅建筑内通过公共交通空间(公共楼梯、公共走道、公共电梯)将多户住宅组合在一起的称为“公寓式住宅”。

二、独立式住宅

户与户之间不设置公共交通相互联系的住宅称为“独立式住宅“。

其中独户建造的为独院式住宅。

不设公共交通,但户与户作水平组合的为联排式住宅。

三、户型

户型是根据住户家庭人口构成(如人口规模、户代际数和家庭结构)的不同而划分的住户类型。

四、套型

套型则是指为满足不同户型住户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计的不同类型的成套居住空间。

五、住宅套型设计目的

住宅套型设计目的就是为不同户型的住户提供适宜的住宅套型空间。

六、低层住宅设计

(一)低层住宅的类型与特点

低层住宅是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建筑,低层住宅一般可分为独立式、并联式和联列式三种。

低层住宅的优点:

低层住宅住户的生活活动空间接近自然环境,符合人类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低层住宅的低层数和小体量轻易形成亲切的尺度,使其与地形地貌、绿化、水体等自然环境有较好的协调性;其自重较轻,结构施工技术简单,有利于节约造假。

低层住宅的缺点:

密度较低,不利于节约用地;低层和顶层面积较多,增加了地基和屋顶的处理量;较大的建筑覆盖密度和较小的人口密度不利于道路、管网及其他设施的使用效率。

(二)低层住宅的套型设计

低层住宅套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按照各种住宅户型的功能要求进行房间的组合、组织平面交通及垂直交通、充分利用空间、协调室内外环境等。

(三)低层住宅的组合方式

低层住宅的组合即是对低层住宅各户之间的组合关系进行设计,一般有水平组合和垂直组织两种。

七、多层住宅设计

多层住宅一般指4-6层住宅。

多层住宅必须借助公共楼梯解决垂直交通,有时还需设置公共走廊解决水平交通。

(1)将若干单元组合拼接起来,就形成一栋住宅,单元组合体应做到:

1、满足建设规模及规划要求,应按照规划要求的层数、高度、体形等进行设计,并提出相应考虑对总建筑面积及套型等的要求。

2、适应基地特点。

组合体应与基地的大小、形状、朝向、道路、出入口等地段环境相适应。

(2)单元组合拼接方式常见的有:

1、平直组合

2、错位组合

3、转角组合

4、多向组合

(3)多层住宅的平面类型及特点:

多层住宅的平面类型较多,按交通廊的组织可分为梯间式、外廊式、内廊式、跃廊式;按楼梯间的布局可分为外楼梯、内楼梯、横楼梯、直上式、错层式;按拼联与否可分为拼联式与独立单元式(常称点式);按天井围合形式可分为天井式、开口天井式、院落式;按其剖面组合形式可分为台阶式、跃层式、复式、变层高式等。

八、高层和中高层住宅设计

目前我国把7-9层的住宅称为中高层住宅,而把10层及10层以上并设置电梯为主要交通工具的住宅称为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的平面类型

与多层住宅不同,高层住宅的平面布局因受垂直交通(电梯)和防火疏散要求的影响较大,其平面类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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