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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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河北省传染病医院(病区)

建筑设计规范

为加强我省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提高全省传染病医院(病区)工程项目建设的科学决策水平,合理确定、正确掌握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规模及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卫生部《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讨论稿)和《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点》(讨论稿),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一)建设规模:

市级传染病医院及县级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城市规模与等级,医院服务半径与服务人口,依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现有可利用卫生资源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并应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统一规划。

(二)病种比例:

传染病医院病种比例原则可按呼吸道传染病40%、消化道传染病40%,其他类型传染病20%分区考虑,但应满足当地各类传染病防治的需要。

(三)配套设施:

市级传染病医院的配套设施应根据总体规划和建设规模按比例合理确定。

县级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配套设施应尽量利用医院内原有设施或与院区内其他单位合建。

(四)医疗废弃物处理:

1、医用垃圾应集中收集,送至城市集中医疗垃圾厂集中处理;

2、病患者污物及其他污染废弃物,由病区各病房的污染通道收集密封后,送至污物间集中,再转运至焚烧炉或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焚烧;

3、院内条件允许建立焚烧炉时,应建在院区下风向一侧。

二、建筑面积指标

(一)传染病医院(病区)建筑面积指标:

见表1。

传染病医院(病区)建筑面积指标(m2/床)表1

传染病院

传染病区

建设规模(床位数)

60床

100—500床

10-30

40

60

60以上100以下

建筑面积指标

50

70

23

25

28

35

注:

表中所列指标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的最低建筑面积指标。

具体项目可根据传染病医院等级,收治传染病类别及需要和可能确定,并报有关部门核实批准。

(二)传染病医院各类用房面积比例:

见表2。

传染病医院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表2

门、急诊部

>14

住院部

42

医技科室

19

保障系统

10

行政管理

7

院内生活

8

注:

1.使用中可在不突破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作必要的调整。

2.医疗区内一般不安排生活设施,如确实需要,应在医疗区外就近安排。

3.传染病医院与综合医院相比,门诊量与急诊量较小,但要求面积适当增加。

医技部门一般结合专业需求配置,可参照综合性医院调整。

(三)手术室:

1、传染病医院应设置手术室,可按每100病床1间设置;

2、手术室设刷手间、敷料器材间、小型压力蒸气灭菌器消毒室,出入口必须设强制卫生通过室;

3、手术室应邻近护理单元布置。

(四)ICU病房:

市级传染病医院应设置ICU病床。

具体设置比例参照表3执行。

传染病医院ICU病床设置规模表3

类别

城市

病床规模

ICU病床占医院总病床%

市级

50万人以下

60

4

50-100万人

100

4

100-200万人

200

5

200-400万人

300

5

(五)负压病房:

省会城市的传染病医院应设置负压病房,其他设区市也可酌情设置。

负压病房的设置比例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

省会传染病医院应设置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其他设区市应设置相当于生物安全二级的实验室。

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三、传染病医院选址

(一)新建传染病医院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远离人口密集区域;

2、选择城市交通比较方便地段,以利病人就诊治疗;

3、选择比较平坦,地势较高,地基良好地段;

4、选择有比较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

5、远离易燃、易爆及有害气体生产、贮存场所;

6、远离食品和饲料生产、加工、贮存,家禽、家畜饲养、产品加工等企业;

7、远离幼儿园、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或场所;

8、特别注意环境保护要求,除防止外环境对院区干扰外,尤其注重院区污、废水排放,医疗废弃物等处置,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安全。

(二)在县级综合医院内设置独立传染病区时,选址应位于医院下风向一侧,并应与院内其他医疗用房的卫生间距应大于30m。

传染病区应设相对独立的主入口,并与专设的传染病门诊相连接。

四、规划建设用地

(一)传染病医院及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总体规划与建设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并满足卫生隔离要求;

2、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并应考虑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紧急扩展用地的需要,做到平战结合,保证紧急需要;

3、合理确定功能分区,科学组织人流物流,做到洁污分区无交叉。

(二)传染病医院的总平面规划,应根据地形地势、院区用地范围等合理规划、布置。

在保证使用功能与传染病防护隔离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建筑物应合理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

后勤保障部门宜设在使用负荷中心。

(三)新建传染病医院(病区)床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

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用地指标(m2/床)表4

建设规模(床位数)

12-30床

30-40床

40-100床

100-500床

建设用地指标

130

130

130

125

注:

1.表中指标为传染病医院七项(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后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及院内生活用房)基本建设内容所需的最低用地指标。

当规定的指标确实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按不超过11m2/床指标增加用地面积,用于传染病预防监测,科学研究用房建设及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紧急扩展用地的需要。

2.表中指标包括必要的隔离警戒用地。

(四)新建传染病医院的建筑密度宜掌握在25%~30%,绿地率不低于35%;改扩建的传染病医院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5%,绿地率同新建。

五、建筑布局与设计要求

(一)传染病院总平面布局:

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分设清洁区、半污染区及污染区。

污染区设在总平面的下风向,安排接诊区、检验、X线、CT等医技科室区、疑似病区、确诊区、重症监护室、医用垃圾焚烧装置、太平间及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应根据具体条件,选择在院区隔离区边缘地段,以便于管理和定期化验。

院区要设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隔离墙;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应设在总平面的上风向。

院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汽车清洗消毒场,以便对进出院区的车辆实施清洁消毒。

(二)建筑层数、室内高度与结构:

1、传染病医院可以多层建筑为主,在用地紧张的市可考虑建高层。

四层及四层以上门诊部及病房楼应设立电梯,并应设有独立的污物电梯。

楼梯设置应符合防火疏散、功能分区及《综合医院建设设计规范》要求。

县级综合医院的传染病区,在用地允许的情况下应以单层建筑为主。

2、多层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县级传染病区采用砖混结构时,应采取抗震措施。

3、建筑物室内净高(天花板至地面)以3米左右为宜,天花板以上要留足配套设备安装的空间。

(三)传染病房平面布局与设置要求:

1、传染病房建筑平面布局要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要设前、中、后三道走廊。

中走廊为半污染区,以此为界向前为污染区,向后为清洁区,前外走廊净宽不小于2500mm,中走廊2000mm,后走廊1200-1500mm;

2、医务人员及患者分别使用不同通道。

医务人员使用后走廊(清洁区)及病区中走廊(半污染区)。

医务人员进出病区须经强制卫生通过室,通过室应包括更衣室、淋浴室及厕所等卫生设施。

医务人员由病区走廊进出病房需经缓冲间,缓冲间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错位门。

患者通过前外走廊(污染通道)进入病房;

3、前外走廊与中走廊之间设住院病房,在其前后分设门口。

前门口宽不小于1400mm,设置大小双扇门,供病人出入;后门口宽1000mm,供医护人员进出;

4、单病房面积以容纳不大于两张病床为宜(呼吸道传染病区以单病床房间为主,消化道传染病区以双病床房间为主),床边应留足放置床边X光机、呼吸机等设备的空间。

所有病房均带独立的卫生间,设大便器、淋浴器、流动洗手设施等。

排水点应有良好的水封;盥洗间、淋浴间、厕所要严格做好防渗漏处理;

5、在病房的后墙上向中走廊开设双层密闭传递窗,用于为患者传递药物等;在病房的前墙上与前走廊之间分别设置检验标本存放夹层柜和污染衣物收集夹层柜通道;

6、中走廊与后走廊之间设医师办公室、护士办公室、治疗室、病区化验室、病区小药房、值班室、贮藏室等用房。

这些房间根据需要可分别或同时向中走廊及后走廊开设门口,门宽不小于1000mm;

7、病人入院处置室设在前走廊的入端口,向前走廊方向开设两个门,门宽均为1400mm,一门为病人入室门,一门为病人经处置室后送进病房的通道,两门之间在前走廊处设病区隔离门,双扇门宽1400mm,为常闭门,向中走廊之间设缓冲间和双玻观察窗;

8、病人配餐间设在病房的末端,中间设隔离墙,将此间分隔为前后两间。

向前走廊开门的一间为病人取餐间,向中走廊开门的一间为配餐间,中间隔墙上设送饭窗口。

餐车不进入病区;

9、污物处理间与配餐间并排设在病区末端,平面布局与配餐间相同,其中间的隔墙中部留洞,待安装可双向开启的污染物消毒灭菌装置;

10、中走廊末端设痊愈病人出院处置室,该室后门开向后走廊;

11、呼吸道、消化道及其它类型传染病病房应分栋或分层设置。

呼吸道传染病每护理单元(病区)设20床为宜,消化道及其它类型传染病每护理单元(病区)设30床为宜。

(四)重症监护室(ICU)建筑设计与配置要求:

1、重症监护室(ICU)应设在病区相对独立的区域内;

2、重症监护室(ICU)的出入口必须设强制卫生通过室;

3、重症监护室(ICU)内不设护士值班室,医护人员工作室与监护室间设大面积玻璃观察窗或远程监护设备;

4、重症监护室(ICU)旁设专用污物污洗间,该间为通过式房间,一端以门与重症监护室(ICU)分隔,另一端要直接对污染通道。

(五)负压病房设计要求

1、设计原则

(1)平面设计要合理布局,科学组合,严格做到人物流分开、洁污分开、避免交叉。

(2)整体构造必须实现高度密封。

所有门扇向外开启,装有密封条,备有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门,达到负压稳定。

(3)确保送排风系统净化效果,严格做到空气高度净化,安全排放。

排出风口设在高于本建筑物和相邻建筑物屋顶2米以上。

室内负压环境适度,达到感觉舒适,无噪音、无异味,采光照明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选材要求

(1)屋顶与墙体应选用承压强度高、面层平整光洁、耐磨、防腐、防水、防火、不积尘,易擦洗、整体无接缝的材料。

(2)阴、阳角构件必须采用弧形过度,选用连接紧密不留缝隙的材料。

(3)地面选用防滑、耐磨、抗渗、抗化学剂浸蚀、抗静电、易保洁无缝隙的整体材料。

(4)门窗选用密封性能好,强度高不变型、防火、防腐、光洁、易清洗的材料。

(5)玻璃选用平整度透光度高的钢化玻璃,门锁、把手等辅件也要选用耐火性、防蚀性能好的产品。

(6)空气净化过滤器,应选用净化度999级(99.999%)、通风效果好、配有净化失效预报警装置及更换安装方便的产品。

(六)综合医院传染病门诊平面布局原则:

1、要与普通门诊严格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呼吸道、消化道和其它传染病诊室要分区设置,每个诊室均为一个独立的隔离单位;

3、传染病门诊应附设挂号分诊室、收费室、小药房、治疗室及小规模化验室、X光室、观察室、病人厕所、工作人员更衣室、洗手设备等;

4、要设能使入院病人进入传染病区的专门通道。

(七)传染病医院门诊部、急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建筑装修、建筑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1、内外门窗应使用气密性、防水构造良好的产品,门、墙角及走廊双侧及转角处,应采取防碰撞措施;

2、医院主要通道以及卫浴间应按照无障碍要求进行设计;

3、内墙装修应采用色彩明亮,线条简洁,防止积垢,便于清洁,无毒安全的材(涂)料,踢脚线不留退台与墙体形成垂直平面;

4、顶棚便于清扫、防积尘;照明应采用防眩光吸顶灯;紫外线消毒灯每间房设置1个,走廊每4米设置1个,治疗室、ICU、手术室及缓冲间、病人出入院处置室、化验室等房间和区域,均应设置紫外线消毒灯,并与其它照明灯分别用开关控制。

5、手术室、化验室内墙应采用耐擦洗,难结污、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阴阳角接缝处应设大弧度,以免积灰。

6、放射科,X线、CT机房等应采取射线防护措施,采用相应厚度铅板或实心砖墙,双面抹含钡砂浆保护层,设铅板夹芯门及铅玻璃观察窗。

7、化验室根据检验仪器设备装配需要设直排风管道系统,采用动力负压排风或过滤后外排风形式,排风口要高出建筑物屋顶一定的高度。

8、病房外走廊、病房内等患者通行的地面和病房卫生间、备餐间、污物间均应选用防滑的整体性地面材料。

9、医护人员使用的洗手盆、洗脸盆、化验盆等均应采用非接触龙头,感应开关;小便器应采用感应开关,大便器应采用脚踏开关或感应开关。

10、院内所有区域,应尽量考虑自然通风的条件。

在设计设置中央空调和机械通风系统时,应进行严格计算,合理组织气流,保证污染区负压,避免污染空气流向半污染区及清洁区。

11、设计双路电源100%负荷供电,且一路检修或故障时,另一路不断电。

配线管槽或桥架穿越隔墙处应密封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12、消防系统按规范要求设置,要合理布置室外消防通道,注意埋设室外消防火栓,并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八)中央供给系统:

市级传染病医院病房内可设置中央吸氧系统;设置中央吸引系统时要考虑便于清理消毒及日常维修,并采取防止逆行污染措施。

(九)污水处理:

1、传染病医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要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可参照下图:

 

 

2、传染病医院(病区)的化粪池均应设加药消毒装置。

3、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的污水应进行单独消毒、无菌处理后方可排入医院总排水系统。

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传染病医院的投资估算,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

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设施的平均建安工程造价,可参照本地区相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住宅平均建筑造价的1.5~2倍确定。

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如负压病房、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放射检查等功能用房,其建安工程造价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传染病医院(病区)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可参照表5的指标确定。

 

传染病医院(病区)每平方米主要建筑材料消耗参考指标表5

材料

结构类型

钢材

水泥(kg)

木材(M3)

框架

50—60

230—260

0.03—0.04

砖混

25—30

170—200

0.03—0.04

七、其它

本指导意见未述及的各相关专业要求,应按照《综合医院建设设计规范》及国家其它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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