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及保洁承包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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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及保洁承包合同书
农村公路养护及保洁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确保路容路貌和公路安全畅通,实现我县公路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根据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精神,甲方将条某县境内的公路日常养护与保洁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范围、期限、承包费
1、地点:
2、路段内,路面宽7—9米。
3、本次公路日常养护保洁权承包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一年。
4、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费为元(大写:
),经业主检查验收后,每月一次(26日-30日)进行计量支付,考核中的奖惩款项与承包费用一同兑付。
5、甲方所属基层交管所为所辖区公路养护第一责任人,代表甲方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全权负责辖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公路处养护科不定期对全县公路养护进行考核。
二、合同段内的工作内容及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确保养护作业质量达标。
1、路面及路面附属物:
需每天打扫、清理,全天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无积水、无积雪、无杂物;绿化带内无杂草,路面及路肩无垃圾等废弃物;堆积物在2立方米之内的乙方自行清除,2立方米以上及时报告甲方另行安排处理,并做好现场安全警示;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发现路面坑槽,及时采用冷补料填平压实,保持路面平整;发现路缘石歪斜,及时整修,保持顺直。
严禁附近村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集市贸易和摆摊设点。
2、路基及路基附属物:
路肩(包括平、低、高路肩)须及时清理、整修、加固,草皮、杂草及时修剪,高度不能超过15厘米,经常保持平整、坚实、美观、边缘线顺直、宽度符合原设计标准;维修零星坍方,填补路基缺口;内外边坡须经常清理、整修、修剪杂草,保持饱满、顺直、无杂物、无缺损、杂草高度不超过15厘米,及时修复边坡水毁或损坏,出现2立方米以内的水毁或人为损坏乙方自行修复,2立方米以上的及时报告业主另行安排处治;排水系统(包括土方边沟、浆砌边沟、泄水槽、截水沟、道口生产涵)应经常清理,并每年汛期前全面检查疏通一次,始终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排水畅通,防护墙、护坡须经常清理,保持无滋生杂草,无杂物;平交道口应日常清扫、整修,保持干净、平整、无杂物、无积水。
3、桥涵及附属构造物:
桥梁须经常清扫、疏通、整理或刷洗,保持桥面清洁、无泥砂、无积水、无杂物,泄水孔无淤塞,伸缩缝无泥沙、杂物,锥护坡无滋生杂草、无杂物,桥栏(帽石)整洁,两端警示桩要经常清洗、修整,保持整齐、清洁、醒目,发现丢失或损坏的及时报告甲方;涵洞须经常清理、清淤,保持整洁、畅通;发现桥涵病害(裂缝、变形、破坏等)当日报告甲方。
对桥涵标志牌要经常清理、清洗,保持整洁、无广告痕迹。
发现丢失或损坏及时报告甲方。
4、绿化:
行道树应随时清除主干萌发芽,按标准随时修剪;各种灌木应随时清除灌木内杂草和垃圾,并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每年6月、10月各进行一次整形修剪;随时修剪路肩杂草,保持高度15厘米以下;对绿化植物旱时及时浇水,涝时及时排水,确保生长旺盛、无死亡;加强管理,发现丢失、病虫害等及时报告甲方。
5、沿线设施:
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桩、警示桩、安全墩、标志牌等失、无广告痕迹,发现丢失、损坏等设施应经常清洗、扶正或补栽,始终保持表面清洁,无歪斜、无缺当天报告业主。
6、恶劣天气养护:
坚持雨中上岗、雪中上岗,及时清除中面积水、积雪、积冰,及时撒防滑砂、融雪剂;发现除情及时报告甲方;协助甲方做好公路抢险工作。
7、其它:
乙方有义务举报并制止侵占公路、损坏公路、破坏公路设施行为,有责任协助路政人员清理路政事案现场,甲方将按照路政管理规定标准给予10%的奖励(含税)。
8、安全文明生产:
养路人员上路作业时须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安全服上衣前后须印染本公路名称,并由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在公路上作业时须按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企业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基层交管所及公路处养护科行使权力和义务,交管所全权负责辖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公路处养护科不定期对全县公路养护进行考核;
2、有权依照《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路的产权不受损失;
2、有权对承包企业作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有权对乙方承包的路段检查、考核,发现病害及缺陷,以病害通知单、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决定奖惩;
4、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公路日常养护知识岗前培训,使乙方能够掌握日常养护常识和技能;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
6、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正常的公路日常养护作业保洁权;
7、必须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8、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履行的全部条款。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为该路段的公路日常养护保洁权的承包人,享受本合同赋予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本路段有如下的权利:
(1)有权依照合同规定行使养护保洁权;
(2)有权依照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3、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到如下义务:
(1)必须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标准;
(2)自觉依照《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路产路权;
(3)自觉接受甲方(包括交管所、养护科)的检查、指导、监督及有关通知精神;
4、乙方应逐步推广机械化养护;
5、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履行的全部条款。
五、考核与奖惩
为确保公路养护工作各项标准的落实,甲方每天对所辖路段进行巡查,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路面及路面附属物
1.1每天打扫清理,全天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上有积水、有积雪、有泥沙、有杂物等,每平米扣现金0.2元;未及时清除2立方米以内的堆积物,每处扣20元;2立方米以上未及时报告交管所,每处扣20元;未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扣20元;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发现路面有坑槽、沉陷,未能随时采用冷补料填平压实,未保持平整,每处扣20元。
1.2发现路缘石歪斜,未及时整修,保持顺直,每米扣5元。
2、路基及路基附属物
2.1路肩(包括平、低、高路肩)未及时清理、整修、加固,杂草未及时修剪,高度超过15厘米,每平方扣0.1元;不能经常保持平整、坚实、美观、边缘线顺直、宽度符合原设计标准,每平方扣0.1元;
2.2内外边坡不能经常清理、整修、修剪杂草,不能保持饱满、顺直、无杂物、无缺损、杂草高度不超过15厘米,每米扣0.5元;出现2立方米以内的水毁或人为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每处扣20元;2立方米以上的未及时报告业主,每处扣20元;
2.3土方边沟未随时清理,并每年汛期即6月份前未全面检查彻底疏通一次,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2元;
2.4浆砌边沟未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2元;
2.5泄水槽未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0.5元;
2.6截水沟未随时清理,每年汛期即6月份前未全面检查彻底疏通一次,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2元;
2.7生产涵未随时清理,每年汛期即6月份前未全面检查彻底疏通一次,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处扣10元;
2.8挡墙未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滋生杂草、无裸露基础现象,每处扣10元;
2.9护坡未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滋生杂草、无杂物、无裸露基础现象,每处扣10元;
2.10平交道口未经常整修,不能保持干净、平整、无杂物、无积水,每处扣20元;
3、桥涵及附属构造物
3.1桥梁须经常检查、清理、疏通,不能保证桥面清洁、无泥砂、无积水、无杂物,泄水孔无淤塞,伸缩缝无泥沙、杂物,锥护坡无滋生杂草、无杂物,桥栏(帽石)整洁,两端警示桩整洁、醒目,每发现一处扣5元;
3.2涵洞须经常清理、清淤,不能保持整洁、畅通,每座扣50元;发现桥涵病害(裂缝、变形、破坏等)当天不能报告交管所或养护科,每座扣50元。
4、绿化
4.1行道树不能随时清除主干萌发芽,每棵扣0.1元;
4.2各种灌木应随时清除灌木内杂草和垃圾,并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每年6月、10月各进行一次整形修剪,未修剪或修剪效果不好,每平方扣0.5元;
4.3,路肩杂草随时修剪,草高于15厘米,每平方扣0.2元;对绿化植物旱时及时浇水,涝时及时排水,不能保持生长旺盛、有死亡,每平方扣0.2元;加强管理,发现丢失、病虫害等未及时报告交管所,每平方扣0.5元。
5、沿线设施
5.1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桩、警示桩、安全墩、标志牌等设施应经常清洗、扶正或补栽,不能保持表面清洁,有歪斜、有缺失、有广告痕迹,每发现一处(根)扣3元;发现丢失、损坏等当天不能报告交管所,一处(根)扣5元。
6、恶劣天气养护
6.1坚持雨中上岗、雪中上岗,及时清除中面积水、积雪、积冰,及时撒防滑砂、融雪剂;保洁员雨雪天不上岗,发现一人次扣20元;雨雪天未上路巡查的每次扣100元;
6.2发现道路险情未及时报告交管所,每次扣100元;不能协助交管所做好公路抢险工作,或根本不在现场,每次扣1000元。
7、其它
7.1乙方有义务举报并制止侵占公路、损坏公路、破坏公路设施行为,发现路损事案及违章建筑等侵权行为不制止、不汇报每次扣20元;有责任协助路政人员清理路政事案现场,不协助每次扣50元;
7.2基层交管所行使养护监管职能,承包人不服从管理,每次扣500元,严重的将终止合同,并不得参加下年养护保洁投标;
7.3保洁员不得将清扫垃圾倒入路肩内,每发现一次扣20元;
7.4能及时完成交管所或养护科交办的其它任务,不及时或不完成的每次扣200元;
7.5保洁员未着标志服上路作业的,每人次扣10元;
7.6未按规定建立内业资料档案,内业资料下月月初上报,必须完备、真实、无错误,每缺项或不切实际编造,每项扣100元,资料不清晰、每错一处扣10元;
7.7承包人每天在所辖路段至少巡路一遍,辖区交管所予以确认,否则每次扣100元;
7.8在市局半年及年终检查中,量验里程中因未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而导致扣分情况的,按百分制90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现金500元,每提高1分奖励现金1000元。
由优级降为良级路,扣1000元,由良级降为次级路,扣1000元,由优级降为次级路,扣2000元;
7.9在市局“链条式责任目标管理”检查中,县交通局夺得“公路管理杯”,且在日常保养承包路段未被扣分的,奖励企业2000-6000元,在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中优先考虑;未夺得“公路管理杯”,视情况扣罚日常保养承包企业2000-5000元;
7.10承包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公路失养,群众意见大并且不改正的,县交通局有权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7.11甲方对保洁公司的奖惩,保洁公司应予以签字认可。
如保洁公司不予签字,甲方巡查人员应上报公路处养护科,养护科科长经现场查验后,确认情况属实,由养护科科长签字,病害通知单认定的奖惩项目即可兑现。
六、日常保养检查考核办法
1、交管所通过每天的巡查、公路处养护科不定期周巡查和月底检查等方式,每月对承包人进行考核,与经济利益相挂钩(考核表见附件3)。
2、交管所成立考核组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组由所长和其他两名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有关要求客观公正的进行考核。
3、交管所考核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并督促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的,交管所考核组填写《处罚决定书》(见附件2)做出处罚决定。
4、甲方每月26-28日对交管所各项工作进行综合验收,并填报公路养护保洁费用支付单(见附件4)。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3、乙方将承包的路段转包他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如未按规定的工作内容作业或完不成规定的作业内容连续达1个月,乙方负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发生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发生纠纷时,可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诉讼解决。
八、附则
1、乙方内业资料完备、真实,上墙图表及各类制度健全。
2、人员录用:
乙方在招用保洁员时,甲方原有的养路员工,只要其愿意继续工作,乙方优先录用;
3、安全作业: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上路作业,保洁员应穿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严禁违章作业,并承担由于企业施工中的生产事故、质量事故、作业不当引发的行车事故、群众投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雇佣人身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并由乙方自行处理;
4、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及时向甲方通报灾害情况;
5、本合同期满后,另行组织招标;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附件1
某县县乡公路日常保养工程
整改通知单(存根)
编号:
公司:
经检查,你部所承包线K+至K+路段存有
问题,根据《县乡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办法》规定,限日内整改完毕。
交管所(章)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字:
所长签字:
承包企业签收人:
年月日
某县县乡公路日常保养工程
整改通知单
编号:
公司:
经检查,你部所承包线K+至K+路段存有
问题,根据《县乡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办法》规定,限日内整改完毕。
交管所(章)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字:
所长签字:
承包企业签收人:
年月日
附件2
某县乡公路日常保养工程
处罚决定书(存根)
公司:
经核实,你部因所承包线K+至K+路段存有
问题,编号通知单在日内整改完毕,根据《县乡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办法》规定,罚款元,从本月计量中扣缴。
交管所(章)
年月日
考核组人员签字:
所长签字:
承包企业意见:
同意□有异议□(如有,以复核意见为准)
签收人签字:
年月日
复核意见:
复核人员签字:
年月日
某县乡公路日常保养工程
处罚决定书
公司:
经核实,你部因所承包线K+至K+路段存有
问题,编号通知单在日内整改完毕,根据《县乡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办法》规定,罚款元,从本月计量中扣缴。
交管所(章)
年月日
考核组人员签字:
所长签字:
承包企业意见:
同意□有异议□(如有,以复核意见为准)
签收人签字:
年月日
复核意见:
复核人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月保养工程计量支付申验单
承包企业名称:
单位
项目
施工自检情况
申报费用(元)
承包企业计量申请
路面及附属物
路基及附属物
桥涵及附属物
绿化
沿线设施
施工管理
1、保养工程合同总价:
元
承包企业(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2、保养工程合同月价:
元
3、本月累计计量支付:
元
4、本月申请支付:
元
月保养工程计量支付单
单位
项目
日常保养质量缺陷
扣除费用(元)
实际计量(元)
交管所日常巡查及月度初验情况
路面及附属物
路基及附属物
桥涵及附属物
绿化
沿线设施
施工管理
小计
单位(章):
交管所所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月保养工程计量支付申验单
承包企业名称
企业项目部经理
承包作业路段
承包里程(km)
各交管所初检情况汇总
合计扣除费用额:
元
县局月度验收情况
合计扣除费用额:
元
本月
计量支付结果
中标合同总价:
元
单位(章):
局分管领导(签字):
养护科长(签字):
年月日
中标合同月价:
元
本月前累计计量支付:
元
本月申请计量支付:
元
本月扣除费用合计:
元
本月最终计量支付: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