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廖益新版 28章书上课后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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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廖益新版28章书上课后题

第二章

40.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

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

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

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

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40题)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C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

对第一份合同,甲公司依约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即要求由付款交单方式变更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同意了这一变更,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后30天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选项B错误。

预期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

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

本题中,对第二份合同,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公约规定,中止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42.甲国A公司(卖方)与中国B公司采用FOB价格条件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货物保质期为交货后一年。

B公司投保了平安险。

货物在海运途中因天气恶劣部分损毁,另一部分完好交货,但在交货后半年左右出现质量问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有关贸易惯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42题)

  A.A公司在陆地上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完成交货

  B.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

  C.对交货后半年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因风险已转移,A公司不承担责任

  D.对海运途中损毁的部分货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答案】B

  【考点】FOB术语、平安险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FOB,意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自船舷时转移,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

  选项C错误,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质量担保义务,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的规定相符。

  选项D错误。

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

应当注意,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在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内,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其承保的责任范围。

本题中,货物在海运途中因天气恶劣导致的部分损毁是单纯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86.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由于甲公司在履约中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乙公司决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86题)

  A.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乙二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B.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公司损害赔偿的责任

  C.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也因宣告合同无效而归于无效

  D.如甲公司应归还价款,它应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答案】AD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解除合同”的英文表达直译为“宣告合同无效”。

根据公约第49条的规定,当卖方在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依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公约第五节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主要是使双方要回复到原来的地位。

根据公约第81条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应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仍应负责。

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他规定。

  选项D正确。

根据公约规定,解除合同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所获得的收益。

 87.甲公司(买方)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

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

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

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多选第87题)

  A.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把障碍及其影响及时通知甲公司

  B.乙公司解除合同后,不再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不交货,无论何种原因均属违约

  D.甲公司有权就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

  【答案】AD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80条对免责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免责的条件是:

①不履行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不能控制的障碍所致。

例如,战争、禁运、风暴、洪水等。

②这种障碍是不履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

③这种障碍是当事人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

免责的通知,根据公约第79条第(4)款的规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

如果对方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仍未收到通知,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对由于对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免责的后果,根据公约第79条第(5)款的规定,免责一方所免除的是对另一方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受损方依公约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不受影响。

由上述规定可知,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原因是遇到了其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符合公约规定的免责的条件,其不交货不属于违约。

乙公司有通知的义务,因为乙公司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将障碍及其对它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所以乙公司对由于甲公司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失应付赔偿责任,甲公司有权就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

5.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守约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原合同价与转卖合同价之间的价差

B.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合同价与市价之间的价差以及其他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C.守约方可获得的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D.守约方有权对其实际遭受的、违约方缔约时理应预料到的所有损失获得赔偿

答案:

D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5条规定,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在宣告无效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或者卖方已以合理方式把货物转卖,则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76条规定,

(1)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它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适用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

(2)为上一款的目的,时价指原应交付货物地点的现行价格,如果该地点没有时价,则指另一合理替代地点的价格,但应适当地考虑货物运费的差额。

因此,B项说法正确。

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77条规定,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

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因此,D项说法错误。

第三章

5、.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

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答案】D

【详解】《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依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

(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

(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押;(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损害;(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包装不当;(15)标志不清或不当;(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

可见,《海牙规则》没有规定承运人对迟延可以免责,故A错误;《维斯比规则》的内容主要是时《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没有规定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故B错误;《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火灾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负赔偿责任,但索赔人需证明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有过失。

《汉堡规则》所规定的延迟交付是指在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或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未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

故C错误;《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限额为延迟交付应付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故D正确。

所以本题答案为D。

44.海运单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特别是航程较短的运输中产生出来的一种运输单证。

关于海运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海运单是一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B.海运单不具有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作用

C.第三方以非法的方式取得海运单时无权提取货物

D.海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收货人凭海运单提取货物

答案:

C

  解析:

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又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所以A项错误。

海运单具有提单所具有的货物的收据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的作用。

所以B项错误。

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使第三者在非法得到海运单时不能提取货物。

所以C项正确。

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提货时无须凭海运单,而只需要证明其身份。

 43.中国甲公司以CIF价向某国乙公司出口一批服装,信用证方式付款,有关运输合同明确约定适用《海牙规则》。

甲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

两天后,甲公司接乙公司来电,称装船的海轮在海上因雷击失火,该批服装全部烧毁。

对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

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解析:

本题考核CIF术语、《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免责规定。

  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

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本题中已经装船,风险转移给乙公司。

根据《海牙规则》,由于雷击失火,承运人免责。

所以,应由乙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选项C错误。

此时甲公司没有过错,不需要退还货款给乙公司。

43.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43题)

  A.平安险项下赔偿的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只包括实际全损

  B.保险人的责任期间自保险合同订立时开始

  C.与平安险相比,水渍险的保险范围还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

  D.附加险别可独立承保

  【答案】C

  【考点】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解析】选项A错误。

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项下赔偿的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选项B错误。

保险责任的期间也就是保险期间,有三种确定方法:

(1)以时间来确定,例如规定保险期间为1年,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2)以空间的方法来确定,例如规定保险责任自货物离开起运地仓库起至抵达目的地仓库止。

(3)以空间和时间两方面来对保险期间进行限定的方法,例如规定自货物离开起运地仓库起至货物抵达目的地仓库止,但如在全部货物卸离海轮后60日内未抵达上述地点,则以60日期满为止。

  选项C正确。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选项D错误。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是投保人在投保主要险别时,为补偿因主要险别范围以外可能发生的某些危险造成的损失所附加的保险。

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承保,它必须附于主险项下。

45.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

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

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

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45题)

  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

  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

  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考点】《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无正本提单交货

  【解析】选项A错误。

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由于天灾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免责。

因此,甲公司对该雷击造成的货损不承担责任。

  选项B错误。

《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选项C正确。

《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

《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第四章

 46.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

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

  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

  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信用证的相关规定。

选项A、C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第1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实体审理,认定构成信用证欺诈并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条的情形的,应当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所以,这两个选项表述都不完整。

选项B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选项D错误。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没有规范担保问题。

4.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农产品的合同,付款采用托收方式。

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

货到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维塞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

后该批农产品全部变质。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修帕公司承担责任

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

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答案:

C

解析:

《托收统一规则》第26款(3)a.规定:

“代收行必须无延误地对向其发出托收指示的银行寄送付款通知,列明金额或收妥金额、扣减的手续费和(或)支付款和(或)费用额以及资金的处理方式。

”所以C是正确的。

15.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如果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完成对指定银行的交单义务,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开证行应予承付?

A.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B.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

C.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承兑,指定行承兑但到期不付款

D.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

答案:

ABCD

解析: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7条规定,开证行责任

a.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方,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如果信用证为以下情形之一:

i.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

ii.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

iii.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iv.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虽然承兑了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v.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b.开证行自开立信用证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责任。

c.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给开证行之后,开证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

对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下相符合单金额的偿付应在到期日办理,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在到期日之前预付或购买了单据,开证行偿付指定银行的责任独立于开证行对受益人的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第五章

11.在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下,反倾销税可以追溯征收。

该反倾销税可适用于下列哪些产品?

A.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进口的产品

B.发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

C.提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进口的产品

D.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

答案:

AD

解析:

反倾销税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并且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对实施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间追溯征收的,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

即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应予退还或重新计算。

因此,A项正确。

《反倾销条例》第36条规定:

“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可以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违反价格承诺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所以D是正确的,BC两项都是错误的。

13.根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个人须委托具有资格的法人企业才能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B.对外贸易经营者未依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C.有足够的资金即可自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D.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国务院主管部门办妥审批手续后方能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答案:

ACD

解析:

《对外贸易法》第8条规定: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据此,个人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对外贸易业务,因此,A项说法错误。

《对外贸易法》第9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因此,B项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8条的规定,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需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而非是有足够的资金即可自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也并非只有向国务院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因此,CD项说法错误。

45.中国某化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类化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申请。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

  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反补贴措施的规定。

  选项A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32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

  选项B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20条的规定,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

  选项C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3条规定,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选项D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1条,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44.国内某产品生产商向我国商务部申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共有100多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4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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