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物业邀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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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物业邀标文件
》》》住宅小区项目
招标文件
2013年10月
附件:
物业招标评分表
评分汇总表
物业管理邀标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按照政府有关文件,物业管理公司将提前介入,现特邀请贵公司准备相关的物业管理资料、方案前来投标。
1、邀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住宅小区用地总面积31738.89㎡,其中有效用地面积25896.2㎡、规划路幅4421.58㎡、绿化用地1421.1㎡,住宅小区由8栋住宅组成,层数均为13层,住宅总户数374户。
总建筑面积约79688.97㎡,其中地上63042.69㎡,地下16646.28㎡。
2、项目开工日期:
2012年10月29日。
3、邀标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8号华天苑9栋901室
4、邀标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18日,逾期不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5、开标时间:
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
00时。
6、开标地点:
长沙市房产协会
7、凡对本次邀标提出询问,请在2013年11月21日前与润江置业有限公司联系。
8、招标人名称:
湖南》》》置业有限公司
9、招标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8号华天苑9栋
902室联系人:
张明联系电话:
》》》》》》
湖南》》》》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物业邀标会组织活动方案
为了组织安排好》》》》住宅小区物业邀标大会活动,公司成立了邀标会组委会,并制定本方案。
一、邀标会组委会
组长:
尹剑平
副组长:
姚再兴
成员:
秦利嘉、张明、朱雅
二、活动安排
1、2013年11月1日前发布邀标书;
2、2013年11月22日
上午10:
00时公开开标,主持人:
朱雅;
3、2013年11月25日公布中标人。
三、活动要求
1、准备充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开标当天工作人员要求全部到位,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大方。
湖南》》》》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物业邀标大会议程
一、宣布物业邀标大会开始(开发商);
二、介绍到会的领导及专家(5人);
专家组成员:
三、验证专家组成员的合法性;
四、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五、由投标单位进行情况介绍;(每家单位限8分钟)
六、评委当场打分、亮分,计分;
七、公布评分结果,宣布大会结束;
八、开发商对前三名进行复查,进入洽谈阶段;
九、2013年11月25日前按“递补原则”,择其一中标单位,予以公布。
湖南》》》》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物业管理邀标相关说明
一、物业概况
1、名称:
》》》》住宅小区
2、地理位置:
东临》》》,南临》》》》,西临》》》,北临》》》,距省政府约1公里,距省厅约1.4公里。
3、建筑设计:
住宅总户数374户(建筑面积约60755m2),地上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建筑面积、屋顶机房、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商铺和架空层;地下建筑面积包括车位、厨房、配电间、消防泵房、空调热水设备用房。
4、面积:
①小区总用地面积:
31738.89m2,其中有效用地面积:
25896.2m2;规划路幅:
4421.58m2;绿化用地:
1421.1m2②总建筑面积79983.4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3108.77m2(其中:
物业管理用房360m2),地下建筑面积:
16874.69m2
其中设备用房面积约1095m2,人防面积6991.6m2。
5、车位:
住宅小区地上停车位12个,地下382个。
6、设备及其他配套设置:
①智能化工程:
*高速信息通讯系统:
该系统包含语音、数据网、有线电视网等系统设备。
*安保系统:
该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红线报警、实时监控、电子巡更系统、可视楼宇对讲机等子系统。
*消防系统:
该系统由消防泵房设备、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通讯系统、防排烟及加压送风系统、消防联动等组成,消防控制室设在一层。
*远程传抄系统:
采用表计户外计量,将每一住户的煤气、电量使用读数传输到户外计量端口,通过网络技术采集上述数据,免却上门抄表的不便。
*车库管理系统:
属机电一体化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
由出入口票据验读器、电动栏杆、自动计价收银机、泊位调度控制器、车牌识别器以及管理终端组成,对出入车辆从买票(读卡)、放行、引导、停车及收费(读卡)、放行实行自动化管理。
②电梯:
承载力≥1000Kg客运电梯15台(兼作消防客梯)。
③垃圾站:
设有地埋式垃圾站一个。
④出入口:
车行出入口两个,人行出入口一个。
⑤水电系统:
小区供电接入公变系统,由长沙市电业局统一管理;IC卡水表入户,一户一表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⑦绿化:
绿地率40.1%,绿化面积10384.38m2。
二、承包方式
全权委托,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三、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具有物业管理资质企业,且达到三级物业管理及以上服务标准。
四、物业服务与管理目标
1、采用先进管理模式,体现“以人为本”的物业服务与管理理念,在物业内营造出高雅、和谐、亲近、美好的办、居环境,享受高品味的人文环境。
2、标的物业服务和管理标准,应标企业按《湖南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竞标并承诺。
五、物业服务与管理内容及要求
1、对管理区域提供针对物业及其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保洁、安全护卫、绿化、报修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和管理。
2、对管理区域提供车辆、环境、档案、社区文化的管理。
3、政策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4、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六、前期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
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参与设计图纸相关物业管理部分的会审、质量管理、选择关键设备、督促公建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和如期实施。
其它还有:
*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促使物业建造质量和验收效率的提高。
*收集技术档案,熟悉管理区域环境及其他社区有关职能部门。
*帮助开发商制定“业主公约”,了解业主情况。
*参加管理区域前期验收。
在接收物业前应提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综合报告”。
1、基本管理:
(1)房屋建筑机器附属设备、设施、相关场地的维护和管理,使之完好率达到100%。
(2)物业资料的档案管理。
2、专项管理:
(1)前期装潢施工管理;
(2)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助成立本物业业主委员会;
(3)配合属施工单位合同维护期内的绿化、绿地管理;
(4)治安管理;
(5)车辆管理。
3、特色服务:
发挥自身的特点和强项,实施特色服务并“以业养业”。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加盖公章后密封)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概况、业绩等简介(4)投标承诺书(5)联合调度中心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2、投标书编制内容及要求
(1)公司简介、业绩,目前管理服务状况,财务状况(前一年度财务年报)。
(2)提供应标企业主要相关专业人员,技术人员资料。
(3)提出项目管理模式及经营理念,包括本标的项目经营的总体思想管理框架、管理理念等综合方案。
(4)符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对本标的项目物业管理的工作计划以及具体制度和控制,物资装备。
(5)拟配备于本标的项目物业管理处、出任各部门负责人的名单,个人简历,专业资格和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编制物业管理前期介入费用(“附加应标价①”)、开办费用(“附加应标价②”)和前期物业管理收费的详细目录、测算单价(“应标价”)以及收费依据、收支预算方案。
开办费用计算列项时,请注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规定折旧年限分摊计入年费。
(7)专项管理和特色管理。
(8)其它物业服务与管理的目标和承诺。
物业管理评标细则
一、评标成员组成
1、评委会:
由长沙市住建委、房屋协会抽3名专家、湖南》》置业有限公司2人,人数为5人组成。
2、专家组成员实行抽签甄选,采取邀标方式,凡资格审查入围的单位,其单位是专家组成员的实行回避制度,不参与此次评审活动。
3、专家组成员坚持的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禁止打印象分、人情分、照顾分。
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评标成员资格。
4、中标签约递补原则:
本次评标坚持递补原则,即专家评审组按照评比分数,按序号划分为签约单位。
第一名中标单位,若因个别条款与邀标方协商不成,即视为自动放弃;依次由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单位递补。
二、评标细则
(一)评标原则:
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标书、企业综合经营情况和答辩情况实行记分制,获得最高分的物业公司为中标。
记分为:
标书50分,答辩15分,投标报价15分,企业信誉20分。
(二)评标、决标程序方式:
1、时间:
于2013年11月22日举行开标、评标、决标会议,11月25日公布中标公司。
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1)合同按长沙市房管局印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文本为基准。
(2)中标公司应在中标10日内和邀标方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邀、投标文件中的目标、要求和应标企业答辩过程中的说明和承诺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
本邀标书未尽事宜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邀标方与应标企业另行商定。
三、前期物业管理评标细则
(一)评标原则:
1、评标时由评委对投标标书、答辩、投标报价三项进行综合评定。
2、企业信誉由邀标工作小组负责到投标单位受托物业现场进行调查后,会商计分。
3、若出现3家总得分相同而影响到评定结果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单位再行评定后确定。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与服务费收取标准存在严重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投标报价分项得分为零。
5、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或采取任何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二)计分方法
标书、答辩、投标报价、信誉四大项分别以百分制评分,四大项权重系数为50∶15∶15∶20。
前三大项计分时,按各大项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出分值;分值之和为该大项总分;大项总分乘以对应的权数后加和,得出投标单位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计算公式:
投标单位综合得分=标书平均分×50%+答辩平均分×15%+投标报价平均分×15%+信誉平均分×20%。
(三)评标项目
评标项目分为标书、现场答辩、投标报价、企业信誉四项,分别按百分制计分。
1、标书(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50%)
(1)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
(65分)
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对照《湖南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细致周密、先进可行的管理原则,逐项进行评分。
(2)管理服务整体方案。
(25分)
对投标单位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及本物业的特点,为达到所承诺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出的整体设想及管理方案,以及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物业区域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计分。
(3)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5分)
对拟派驻的管理处主任及其他人员管理水平、专业素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4)方案特点及亮点。
(5分)
由于标书评标项目的局限性,为突出评价标书的特点及亮点,设置该分项。
评委在评定该分项时,可根据投标单位在管理方案中能够对实际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先进突出的管理特点及亮点进行评分。
2、现场答辩(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15%)
各投标单位答辩人限于投标单位经理、拟定的项目管理处主任二人。
答辩时,先由投标单位答辩人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概况、管理业绩及投标书的主要内容(限5分钟),再由评委进行提问,提问内容限于标书及“》》》》住宅小区项目”的管理事项(约30分钟)。
根据答辩评分标准,以及答辩人的仪容仪表(10分)、时间掌握(10分)、语言简洁(10分)、逻辑性强(10分)、回答准确(20分)、情况熟悉(15分)、工作思路(15分)及综合印象(10分),评出答辩分。
3、投标竞价(100分,综合得分15%)
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开办费金额、前期物业管理补贴金额三大分项由评委评分。
(1)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70分):
(2)开办金额(15分);
(3)物业管理补贴金额(15分)。
4、企业信誉(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20%)
(1)企业信誉分别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对投标单位现托管的一个以上受托项目采取调查、访问,随机调查10户业主(使用人),以10户回答问题的汇总平均作为投标单位该项总分。
(2)查、访问分项内容为:
安全保卫(15分)、环境绿化(15分)、卫生保洁(12分)、维修维护(15分)、便民服务(8分)、服务质量(15分)、社区文化(10分)、综合评价(10分)。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草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下称甲方):
》》》》置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的基础上,甲方将其投资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79983.46m2,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本委托合同适用法规是《物业管理条例》,委托期限为
年。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屋顶、外墙面、楼梯间、电梯间厅、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共用的排水管道、共用照明、有线天线、高压泵房、发电机房、电梯、楼内(室外)消防设施、设备、变配电设施设备、水箱。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区内道路、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垃圾间。
第七条公用场地、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楼宇(整体或局部)保质期内发生的维护及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或甲方协调有关建设安装单位负责。
第十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组织防火、防风、防盗等。
第十三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停车费;
3、其他按规定应收取的费用。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有偿代理甲方空置房屋租售(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2、代收代缴水电费及其他需要代收代缴的费用;
3、代理业主房屋出租、置换、转让。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九条委托管理期限为自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为期年。
年内,乙方须与小区业主签订新的委托管理合同,乙方与业主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委托管理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被小区业主接纳,而被业主大会解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督促乙方拟定物业管理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年度物业管理方案服务计划;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竣工图纸、档案、资料等,并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
7、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0日内,将业主或使用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乙方现场管理负责人;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协助完成乙方与业主签订业主公约;
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负责制订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物业管理制度;
2、在甲方协助下,按法律规定和业主签订业主公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物业公司下属的专业分支机构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权利转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6、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签订装修协议;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小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接收甲方推荐职工人,并负责培训上岗,经培训后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11、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制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设置物业管理派出机构,负责联合调度中心办公楼和住宅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制订各项管理制,确保履行合同,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自乙方正式入驻实施物业管理之日起,住宅房屋管理费用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维修养护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置房屋按相应标准半价收费。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任何调整,应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特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收费标准须经当事人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收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乙方和受益人协商执行。
第二十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大中修、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由乙方制定方案、费用构成报请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审批,乙方组织实施,所需费用从物业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合理分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有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服务规范的管理目标。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期内仍未达管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保质期内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质量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乙方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业主使用不当造成质量事故,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若对产生质量事故直接原因发生争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甲方应提前10天内,通知乙方入驻,自入驻之日起30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双方对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国家和湖南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送湖南省长沙市房管局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