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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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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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通用模板

Makeallthestaffknowwhattheyshouldandshouldnotdo,clarifytheirresponsibilities,andfullymobilizetheenthusiasmofallthestafftobecomethedrivingforcefortheproductionandoperationoftheenterprise.

撰写人/风行设计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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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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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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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通用模板

使用说明:

本管理制度文档可用在管理中,为使全体人员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所担负的职责对整个企业工作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把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动力。

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运营、建设施工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落实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扬尘治理等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及厂站、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办法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工程建设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五条运营管理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运营类项目、厂站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六条其他项目管理部门

  对管辖范围厂站、项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主管部门、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策划并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对各部门及其所管辖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辖厂站、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项目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十条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本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如:

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责任,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应按规定健全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有监理的项目,应要求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细则,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并进行复查。

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二)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

应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外运时,运渣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冲洗除尘和号牌清晰,做到运渣车辆不带泥出门。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应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规定。

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各项目管理部门、各厂站、项目和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细则或要求,对相关内容及要求予以调整或删减

  第十三条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作业环节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现场配备职业危害检测监测、报警等设备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健康保护警示标志等。

作业人员穿戴符合标准规范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如:

防尘口罩、耳塞、面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进行职业病筛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并妥善存档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推行“8S管理

  有条件的部门或厂站、项目,应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有序推进“8S“管理,创造优雅的生产和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高质量、精密化产品,减少浪费、节约物料成本和时间成本。

通过推行”8S“建设。

  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

  2、提高生产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

  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

  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第十五条“8S“推进计划

  鼓励逐步推进,有序推进,达到条件的优先实施,从3S逐步推进到8S。

  1、先推进“3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2、3S达到要求后,推进“4S”、4S达到要求后,推进5S,以此类推,有序推进到6S、7S、8S。

  第十六条“8S“管理内容

  8S,即在生产现场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管理。

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

  整理:

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整顿:

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清扫:

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清洁:

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素养:

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安全:

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节约:

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冲洗设施宽度略大于大型车辆宽度,每侧可设置上、中、下三层喷头,上层喷头高度为2.0米,中层喷头高度为1.2米,下层喷头高度为0.5米,每侧每层喷头不少于8个,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0.5米,总喷头数量不少于48个,喷头须固定牢固),冲洗区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大于8米的麻袋。

确无条件设置立体冲洗设施的市政项目,1公里施工区间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第十八条裸土覆盖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及时清运。

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以外作业时,裸土应进行绿化或采用人工草坪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围墙或围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米。

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第二十条喷淋装置

  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安装有塔吊的,应在塔臂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

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设置不少于1道雾状喷淋装置。

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

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一条土石方开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

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二条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临时硬化。

进行基坑开挖作业时,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硬化。

  第二十三条封闭运渣

  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运输或设置密闭垂直清运通道,不得高空抛撒建渣,做到工完场清,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在线监测

  主管部门有在线监测要求的项目,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未达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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