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评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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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评语
辩论赛评语
1.辩论赛的点评
今日有幸作为评委参与这个辩论赛,辩论结束时让我点评,有点紧急。
正方是xxx,辩题《诚信次要靠自律》;反方是xxx,辩题《诚信次要靠他律》。
点评:
今日能参与这次辩论赛,感到特别荣幸。
同时也为辩手们的精彩论辩和场内的高涨气氛所感动。
我把本人的感受总结三点:
第一、正反方的一辩都能奇妙地切入各自的论题,正方强调谎言,把谎言和诚信联系得很紧密,反方紧紧把握住谎言的定语善意,让善意和他人的利益和维系人际关系联系在一起。
其次、最精彩的是自在辩论阶段,双方的辩手抛开稿子,短兵相接,发觉对方的漏洞或失误,紧追不舍,但是守方也能快速转移话题,避开锋芒,转守为攻,高潮此起彼伏,掌声接连不断。
第三、辩论双方彼此以礼待人,表现的特别友好。
正反双方内部都特别团结,协作默契,这种精神正是现代社会需要具备的一种特别重要的素养,值得提倡和发扬。
虽然辩手在辩论的过程中精彩不断,但是还有不足之处,可能在场的各位也看得比较清晰,就留给你们在下面评判吧。
感谢大家!
2.辩论赛技巧结课评语
一、辩论赛中应当留意的问题
1.正方一辩的发言时间掌握:
正方一辩是整场辩论的第一个发言者,他没有驳斥的对象,要做的只是把事先预备好的稿子认仔细真地念好。
不过,假如能在念出最终一个字时,恰恰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
这一点极难,所以不必强求。
正方一辩还有一些战术,如在发言结尾向对方提出好几个问题,以图扰乱对方一辩发言,但对方如稍有阅历,一般是避而不答,于是反而简单暴露本方的攻击点。
一辩还常在结尾时说:
“关于***将由我方二辩、三辩作进一步的阐述。
”这种做法优点是在协作上显得连贯,缺点是可能会破坏一辩的全体气概。
假如时间已到而稿子还未念完,可以把论点反复一遍,然后坐下。
2.掌握驳论的的比例:
除正方一辩外,其余辩论队员都面临着如何在发言中处理驳论与立论的关系,初学者易犯的毛病:
一是明明听到对方漏洞百出,却不知从何下手,好象武学中的全是空门,竟然成了没有空门;二是晓得应当驳斥哪一点,一站起来就面红耳赤,恨不得一棍子把对方打死,但是由于无法有效地组织语言,说起来吞吞吐吐,观众看了都替他焦急。
驳论应当留意的问题是:
①事先有所预备,对方可能从哪点攻击,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把想到的驳论分点写在卡片上,对方谈到哪一点,就抽出哪张卡片放在稿子开头;②首先驳斥对方的常识性错误及口误,如对方背错了某句诗词或在某句话中漏掉了一些关键字而导致意思截然相反,都应当抓住机会予以痛击;临场驳斥要留意对方发言中的开头一段,由于时间有限,假如驳斥其结尾,往往来不及组织语言;③反对的对象不要太过分散,不超过3点;④最好是针对前一个发言者进行驳斥,假如两头已经隔了几轮发言,驳斥的效果会减弱。
当然,对方的严重漏洞或关键的论点、论据例外;⑤的确觉得反对有困难可以只立论。
3.语言通俗化、口语化:
初看辩论的人可能会觉得那些辩论稿满篇都是听不懂的新名词的辩手才是高手,其实恰恰相反。
前面已经说过,辩手经过预备之后,对辩题的理解往往比评委深刻,这时,既要深得入,又要浅得出,发言时要避开使用公用术语,即便用也要作说明,此外,要多使用比方、举例、排比等手法。
假如能在发言中以幽默的语言或大义凛然的陈词引起观众的笑声和掌声,对评委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自在辩论。
4.概念的模糊和清楚:
其实不光是概念,许多场合都需要模糊的语言让对方找不到靶子,这好像和第3点有点冲突,但第3点指的是一般状况,而这里指的却是特别状况。
举个例子:
在“法治能消退腐败”的训练赛中,我持正方立场,这时我方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怎样给消退下一个定义,消退的权威定义是使不存在,假如同意这个定义,明显不利;假如不同意,这个定义又实在太难驳倒,甚至很难防守。
最终我方采纳了这样的定义:
法治能消退腐败,指的是法治的惩治、防备、监督、训练几种功能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实战效果颇佳,对方没有什么好方法指出我方这个定义错在何处,结果在枝节问题上作了大量的纠缠。
可以看出,概念模糊化目的是为了防守,这种概念的本意对已方是不利的又或者无法定义精确。
相反,概念的清楚是为了攻击,如上例中反方当然要旗帜鲜亮地提出消退就是使不存在,使腐败现象为零,这样才能加强攻击的力度。
5.煽情:
煽情是辩论中的常用战术,自在辩论中也应用颇多,但由于自在辩论中个人发言时间很短,使这种战术的应用遭到限制。
大规模煽情一般消失的规范发言中。
煽情时首先要投入感情,可谓慷慨激扬之时,声嘶力竭;沉痛哀伤之处,气若游丝。
但也要留意不行过火,以不影响本人发言为度,切不行泣不成声,拍桌子等等,煽情内容也要留意有规律性,比如“法治能消退腐败”中,反方在对腐败问题痛心疾首之后,说“腐败如此严峻,单靠法治独木难支”是有效的。
而在“应当鼓舞购买私人小汽车”中,反方大谈农村失学严峻,去煽盼望工程的情,就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了。
6.豹尾:
以往发言稿结尾都比较平淡,往往是把本方论点反复一遍,自从《狮城舌战》出版之后,许多辩手仿照复旦四辩在结尾以一句气概宏大的名言、俗语、诗词来结尾,这值得一试,但要留意这句话必需和论点亲密相关,而且一般由一辩和四辩来说。
自在辩论的战术:
自在辩论是整场辩论赛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大多数评委是依据自在辩论的胜败来打算竞赛的胜败的。
正由于有了自在辩论,辩论和演讲也才有着质的区分,这么说是毫不过份的。
在两支势均力敌的辩论队之间,自在辩论的随机应变成分很高,经常会让人觉得事先预备的东西全用不上,而且,由于气氛紧急激烈,即便是高手有时也难免气急败坏,于是打到哪里算哪里,双方都死钻牛角尖,过多纠缠细节问题,把战略战术忘个精光。
因而,一方面要注意平常的自我训练;一方面要尽力在赛场上保持冷静,以求胜利地运用战术。
3.评委对辩论赛点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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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对辩论赛点评词辩论赛(语言表达力量的竞赛)1、开场白辩论赛也叫论辩赛,还叫做辩论会。
它在形式上是参赛双方就某一问题进行辩论的一种竞赛活动,实际上是围绕辩论的问题而绽开的一种学问的竞赛,思维反映力量的竞赛,语言表达力量的竞赛,也是综合力量的竞赛。
辩论赛的核心词汇就为一个“辩”字,也正如这个辩,两头一个“言”,两边各自一个“辛”,双方的辩手都是势均力敌,每一方都有本人的论点和论据,双方的观点都不能完全客观地评判谁对谁错,二者都有道理,双方的辩手就凭仗本人的能言善辩,凭仗本人的思维力量,争取这场辩论赛的成功。
2、注释必需围绕双方对辩题的立论、论点、论据、论证方法、评议表达等方面来点评,不必面面俱到,但应客观公正,具有劝说力,既指出其胜利之处,也指出其不足或需要改进之处。
辩题分析:
今日的辩题有点难度,正反立场的对立性并不是e69da5e887aa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433623736很明显,任何一方都很简单迷失本人的立场,甚至可能为对手做嫁衣。
双方表现:
从辩论的整个过程来看,双方表现都很优秀,辩得很精彩,能较好把握己方的立场和辩论策略。
各位辩手思路清晰,反应灵敏,充分展现了本人的才华,充分发挥了团体合作的精神,但还是存在某些疏漏和差错,使得辩论有时会脱离主题,陷入不必要的争辩。
从一开头的立论来看,相较于反方,正方在概念界定和论证思路上清晰明白,层次感很强,能够抓住辩题的核心问题所在,应当说的确给反方制造了不少的压力,反方则显得有点乱,其次点和第
4.辩论赛评委点评
今日的辩题有点难度,正反立场的对立性并不是很明显,任何一方都很简单迷失本人的立场,甚至可能为对手做嫁衣。
从辩论的整个过程来看,双方表现都很优秀,辩得很精彩,能较好把握己方的立场和辩论策略。
各位辩手思路清晰,反应灵敏,充分展现了本人的才华,充分发挥了团体合作的精神,但还是存在某些疏漏和差错,使得辩论有时会脱离主题,陷入不必要的争辩。
从一开头的立论来看,相较于反方,正方在概念界定和论证思路上清晰明白,层次感很强,能够抓住辩题的核心问题所在,应当说的确给反方制造了不少的压力,反方则显得有点乱,其次点和第三点实际上是在反复说明消费者识别假货的力量,而且直到第四点才提出:
“在权力制衡匮乏的社会,公权力打假有被私人随便租用的倾向,执法者打假很简单演化为假打、护假、帮假。
”这一观点,一方面可以为反方的立场供应了一个特定的现实背景,实际上反方后来在总结陈词的时候也强调了这一背景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对公共机构权力干涉的怀疑,也正是反方应着力论证的要点所在。
但是,反方最终才提出这一观点,或许反方认为最强大的武器应当最终亮出来,但是要留意的是,既然是理论的现实基础,就应当一开头就提出来,否则人们会认为这种特定情形只不过是证明己方立场的一个特例、一个证据而已。
因而,在立论上,正方比反方表现要好些。
当然,正方的立论也存在些许问题,次要是在概念界定上,正方选择了一个不利于己方立场的界定,一个比较狭隘的”假货”的定义.正方的优势好像并没有保持下去,正方在攻辩和自在辩论阶段反复使用了偷换概念、任意转变己方的界定、有意误会对方意图的方法,虽然在技巧上会产生肯定的反对效果,但实际上却在不断转变本人的立场,特殊是在几个基本概念的含义问题上。
比如,假货的概念,正方一开头的界定是:
在生产、销售环节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但是在后来的辩论中,正方提出了”假而不劣”的说法,而从一开头的界定来看,”假而不劣”恰恰不是正方所界定”假货”,假如一开头就将”假而不劣”的情形涵盖其中,而且重点就这种情形论述消费者打假的力所不能及之处,这样正方会具有更明显的优势,在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上也会处于上风。
还有如”执法者”的概念,虽然正方在立论中没有明确界定此概念,但是从其详细用语来看,正方所说的执法者是一个狭义的概念,而非广义,在其行文中,消失了执法者”既乐观自动地实行各种专项措施打假,又能在接到受害人举报的状况下作出反映,实行相关处理方法”,”执法者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可以实行大力度多层次的打假措施。
除了查抄、罚款等强制措施之外,还可以实行宣扬、训练消费者,督促行业协会自律等手段。
”
这些所描述的当然是一种狭义的执法者,而且反方也并未反对这种说法,这说明,一开头双方就执法者概念达成了共识,正方事后的更改只能使本人陷入被动。
消费者与人民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正方有意误会的结果,反方在20:
05:
22所说的是“人民大众”,而正方在20:
06:
51的发言中却换成了“人民群众”。
当然,反方有些用词也不是很妥当,比如”意识形态”、”意识流”。
反方有时并未正面回答正方的提问,比如,正方二辩问道消费者如何构成合力时,反方仍旧从消费者个体的识别力量、发觉假货的机会、利益相关性上来回答,并未回答这些力量、利益、机会如何构成“合力”的问题,有点绕。
另外,在材料的征引上,双方都显得不是很充实,在统计数据和现行制度上的征引有所欠缺。
双方立场的论证和反对都有点漂移的感觉。
在论辩过程中,双方都能抓住次要的问题所在,并且都能围绕己方的立场和论据绽开辩论,只是有时矛头所向可以调整得更好,如正方完全可以将“打假应当次要靠执法者”这一命题置于一般性的、普遍的意义之上,从而摆脱反方在“特定现实背景”上的诘问。
反方也可调整角度,从普遍适用的意义上揭露“次要靠执法者”所遭到的局限和可能带来的弊端。
总体来看,辩论很精彩,双方唇枪舌剑,不时出现亮点,让人会心一笑。
比如,在20:
16:
32反方三辩连续提了两个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很有冲击力的,正方三辩在20:
20:
35的回答正可谓反应灵敏,虽然被裁判警告不得反问,但却直指反方的疏漏,打假效果不佳要归结责任,的确很难证明“次要靠谁”的问题。
在20:
48:
28正方提出“执法者也是人民”之后,反方四辩马上提出:
“执法者也是人民那就是说执法者也是消费者咯,那执法者打假的手段也就是消费者打假的手段之一啊”。
其他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情形,就不逐个列举了。
总之,这次能有幸参加这次活动,感受颇多,特殊是由于这品种型的网络辩论会还是第一次举办,能够参加这一摸索过程,实感荣幸,能够有机会和同学们沟通,又恰是本人很喜爱的一种方式,盼望这次辩论会顺当结束,将来越办越好,湖南高校的法律学子有更多机会相互沟通。
5.辩论赛评委点评
今日的辩题有点难度,正反立场的对立性并不是很明显,任何一方都很简单迷失本人的立场,甚至可能为对手做嫁衣。
从辩论的整个过程来看,双方表现都很优秀,辩得很精彩,能较好把握己方的立场和辩论策略。
各位辩手思路清晰,反应灵敏,充分展现了本人的才华,充分发挥了团体合作的精神,但还是存在某些疏漏和差错,使得辩论有时会脱离主题,陷入不必要的争辩。
从一开头的立论来看,相较于反方,正方在概念界定和论证思路上清晰明白,层次感很强,能够抓住辩题的核心问题所在,应当说的确给反方制造了不少的压力,反方则显得有点乱,其次点和第三点实际上是在反复说明消费者识别假货的力量,而且直到第四点才提出:
“在权力制衡匮乏的社会,公权力打假有被私人随便租用的倾向,执法者打假很简单演化为假打、护假、帮假。
”这一观点,一方面可以为反方的立场供应了一个特定的现实背景,实际上反方后来在总结陈词的时候也强调了这一背景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对公共机构权力干涉的怀疑,也正是反方应着力论证的要点所在。
但是,反方最终才提出这一观点,或许反方认为最强大的武器应当最终亮出来,但是要留意的是,既然是理论的现实基础,就应当一开头就提出来,否则人们会认为这种特定情形只不过是证明己方立场的一个特例、一个证据而已。
因而,在立论上,正方比反方表现要好些。
当然,正方的立论也存在些许问题,次要是在概念界定上,正方选择了一个不利于己方立场的界定,一个比较狭隘的”假货”的定义.正方的优势好像并没有保持下去,正方在攻辩和自在辩论阶段反复使用了偷换概念、任意转变己方的界定、有意误会对方意图的方法,虽然在技巧上会产生肯定的反对效果,但实际上却在不断转变本人的立场,特殊是在几个基本概念的含义问题上。
比如,假货的概念,正方一开头的界定是:
在生产、销售环节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但是在后来的辩论中,正方提出了”假而不劣”的说法,而从一开头的界定来看,”假而不劣”恰恰不是正方所界定”假货”,假如一开头就将”假而不劣”的情形涵盖其中,而且重点就这种情形论述消费者打假的力所不能及之处,这样正方会具有更明显的优势,在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上也会处于上风。
还有如”执法者”的概念,虽然正方在立论中没有明确界定此概念,但是从其详细用语来看,正方所说的执法者是一个狭义的概念,而非广义,在其行文中,消失了执法者”既乐观自动地实行各种专项措施打假,又能在接到受害人举报的状况下作出反映,实行相关处理方法”,”执法者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可以实行大力度多层次的打假措施。
除了查抄、罚款等强制措施之外,还可以实行宣扬、训练消费者,督促行业协会自律等手段。
”
这些所描述的当然是一种狭义的执法者,而且反方也并未反对这种说法,这说明,一开头双方就执法者概念达成了共识,正方事后的更改只能使本人陷入被动。
消费者与人民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正方有意误会的结果,反方在20:
05:
22所说的是“人民大众”,而正方在20:
06:
51的发言中却换成了“人民群众”。
当然,反方有些用词也不是很妥当,比如”意识形态”、”意识流”。
反方有时并未正面回答正方的提问,比如,正方二辩问道消费者如何构成合力时,反方仍旧从消费者个体的识别力量、发觉假货的机会、利益相关性上来回答,并未回答这些力量、利益、机会如何构成“合力”的问题,有点绕。
另外,在材料的征引上,双方都显得不是很充实,在统计数据和现行制度上的征引有所欠缺。
双方立场的论证和反对都有点漂移的感觉。
在论辩过程中,双方都能抓住次要的问题所在,并且都能围绕己方的立场和论据绽开辩论,只是有时矛头所向可以调整得更好,如正方完全可以将“打假应当次要靠执法者”这一命题置于一般性的、普遍的意义之上,从而摆脱反方在“特定现实背景”上的诘问。
反方也可调整角度,从普遍适用的意义上揭露“次要靠执法者”所遭到的局限和可能带来的弊端。
总体来看,辩论很精彩,双方唇枪舌剑,不时出现亮点,让人会心一笑。
比如,在20:
16:
32反方三辩连续提了两个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很有冲击力的,正方三辩在20:
20:
35的回答正可谓反应灵敏,虽然被裁判警告不得反问,但却直指反方的疏漏,打假效果不佳要归结责任,的确很难证明“次要靠谁”的问题。
在20:
48:
28正方提出“执法者也是人民”之后,反方四辩马上提出:
“执法者也是人民那就是说执法者也是消费者咯,那执法者打假的手段也就是消费者打假的手段之一啊”。
其他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情形,就不逐个列举了。
总之,这次能有幸参加这次活动,感受颇多,特殊是由于这品种型的网络辩论会还是第一次举办,能够参加这一摸索过程,实感荣幸,能够有机会和同学们沟通,又恰是本人很喜爱的一种方式,盼望这次辩论会顺当结束,将来越办越好,湖南高校的法律学子有更多机会相互沟通。
6.辩论赛的评委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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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评委点评现代辩论赛在辩论完毕之后都有一个评委点评的环节。
评委就辩论双方的是非成败进行评述,如能评述到位,可有升华主题,画龙点睛之效。
辩手们的紧急与着急是评委们无法想象的,在辩论赛场上,辩手们拼尽心智的去辩论,本身就是一场语言盛宴,文化大餐。
这个时候,作为评委,第一,你必需晓得你的点评的每一句话可能都会给心神正处于高度紧急的辩手们带来很大的影响,假如点评的偏颇了,辩手们可能从第一句就开头在心理反对,或者质疑评委们不公正,所以点评语言必需谨慎。
其次,假如作为一个评判者说得都没有场上的竞争者好,或者根本就没有说到重点,语无伦次,所指非真,给原来的文化大餐带来带来了一点不好的味道,不只会让场上的辩手们心里不舒适,还可能影响观众们的心情,瞧:
他这样还来做评委呢!
这还不算最蹩脚的,最蹩脚的是,假如点评不到位,直接让辩手和观众质疑整个评委团是不是所谓的“专业”,“懂辩论”,有没有力量去做一个公正公正的评判。
如此一来,其他的评委要一起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3623764跟着受影响,辩论赛的主办方的水平也要跟着一起被质疑了。
所以,从任何角度来说,辩论赛的点评,绝不是一件简洁的事情。
一次好的辩论点评,能将辩论主题升华,甚至比辩论本身更有味道。
由于在点评的环节,辩论双方和场上的观众的心态是放松的,他们很想听听评委会说些什么。
而这时候评委恰如其分地指出问题所在,并做出有高度,有深度的总结,无疑
7.辩论赛的点评拜托各位大神
今日有幸作为评委参与这个辩论赛,辩论结束时让我点评,有点紧急。
正方是xxx,辩题《诚信次要靠自律》;反方是xxx,辩题《诚信次要靠他律》。
点评:
今日能参与这次辩论赛,感到特别荣幸。
同时也为辩手们的精彩论辩和场内的高涨气氛所感动。
我把本人的感受总结三点:
第一、正反方的一辩都能奇妙地切入各自的论题,正方强调谎言,把谎言和诚信联系得很紧密,反方紧紧把握住谎言的定语善意,让善意和他人的利益和维系人际关系联系在一起。
其次、最精彩的是自在辩论阶段,双方的辩手抛开稿子,短兵相接,发觉对方的漏洞或失误,紧追不舍,但是守方也能快速转移话题,避开锋芒,转守为攻,高潮此起彼伏,掌声接连不断。
第三、辩论双方彼此以礼待人,表现的特别友好。
正反双方内部都特别团结,协作默契,这种精神正是现代社会需要具备的一种特别重要的素养,值得提倡和发扬。
虽然辩手在辩论的过程中精彩不断,但是还有不足之处,可能在场的各位也看得比较清晰,就留给你们在下面评判吧。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