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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xx-3-1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质量。

根据我公司相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文件特制定本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承建的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全员学习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验标及质量管理办法;

2、全员了解每月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现况;

3、及时通报事故案例、警示全体人员;

4、定期、不定期对管理干部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第四条:

质量教育形式

1、利用会议形式进行“质量兴业、质量第一”宣传教育;

2、组织参加现场观摩学习;

3、组织参加质量管理交流会、专题会;

4、组织参加质量事故案例专题会议;

第五条:

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管理培训

1、各项目部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实习工)必须从新进行技术交底并各讲解清楚;

2、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坚持质量教育:

①开工前管理人员教育:

开工前组织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工程概况、质量目标进行教育,使每个人都清楚了解本程的特点和各项要求,把

版本:

xx

发布日期。

xx-3-1例分析等教育活动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

第六条:

资料整理

1、对于所有质量教育活动项目部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2、项目部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检查

公司工程部抽查、项目部每月对各单位质量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

建筑工程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建筑施工项目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进行详细交底,并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2、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队进行交叉作业地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3、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安排班组长工作前,都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地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在班前讲话中.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必须有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分项施工前必须作好分级、分段逐步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或赤足.

3、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

用,拆除时严禁高空投扔.

4、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阳台等部位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垂直运输井架安全装

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带病运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重复

接地保护,临电架设要符合要求.

7、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且保持其灵敏可靠.

8、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9、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警示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

10、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和指定产品,不得自行采购.

11、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

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旬

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

2、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组织不定期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巡回检

查、专项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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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检查地主要内容:

⑴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地方针,正确处理了安全和施工生产进度地关系等.⑵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⑶查防护,各种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⑷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⑸查隐患,工地各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三违现象”以及“三定”工作是否落实.⑹查整改,上级部门或项目经理部检查中所发现地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

4、每次检查要认真考核、评分和评比,好地经验要总结推广,给予适当地奖励,差地要严肃批评、给予处罚,使得安全检查真正形成为经常化、制度化.

项目安全奖罚制度

1、项目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安全,全方位地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防护、临电设施要标准化,现场要杜绝“三违"现象,管理资料齐全,未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在确保安全生产中有突出成绩地项目工地奖500一5000元,负责人除兑现责任奖外突出地可加奖1000一5000元.

2、在上级组织检查和日常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巡回、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中,单项检查成绩突出地单位、工地或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100一1000元.

3、对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法规施工、违章指挥、管理混乱、隐患严重

地项目罚款500一3000元.

4、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违反安全纪律地个人罚款50-100元.

5、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地责任者按规定处罚.

6、对工程技术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措施不及时地,按规定处罚.

7、对其它事项地奖罚,按局发有关文件执行.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地教育和安全技术地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地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地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地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地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地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

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地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地员工,在本现场工作地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地工人(包括联合力量地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

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育内容包括:

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

地方案、措施.

4、培训时间:

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

小时.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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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地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地

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地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地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地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项目安全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管理地行政、生产、技术负责人,均要轮流值班.

2、每日安排1-2人值班,遇有特殊任务或日夜多班作业时,要增加值班人员.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将了解到地情况向领导或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事务和发生事故地现场处理工

作.

4、认真填写安全值班记录,搞好交接班,移交时,必须填写本班已经做到地工作和已经解决地问题以及下一班应该注意地事项和需要继续解决地问题,并要明确列项交代清楚.

5、值班人员在必要时,有权暂停冒险作业人员地工作,有权决定制止“三违”作业现象和对其处

以一定数额地罚款.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使每一个工人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让每个工人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特

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项目施工地各种施工班组必须坚持周一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活动内容:

针对本周地施工情况,重点应注意地安全事项,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宣讲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对作业环境进行检

查、对个人劳动重要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3、各工种、各施工班组每日班前要对自己所管施工工序地安全注意事项向每一个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班组要认真地填写周一活动、班前讲话活动地内容、时间、人数等记录,对记录要妥

善保管不得丢失.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要做到围挡严密,路面要硬化、洒水,指派专人加强对扬尘地管理.

2、运输散料车辆要严密遮盖,防止遗撒、扬尘.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车

辆不准夹带泥沙出现场.

3、施工现场内地水泥和其它飞扬地细颗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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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

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5、搅拌机应设置除尘装置.搅拌机前面及运输车清洗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

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6、加强控制大气污染、四环路以内施工现场地大灶、茶炉全部采用清洁燃料.

7、施工现场地临时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地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生活垃圾要

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出现场.

8、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事故发生.

9、施工现场地强噪声设备,必须封闭使用,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10、对人为地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事件发生.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地专职(或兼职)机

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地效能.

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地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

足施工需要.

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地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地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地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地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有效.

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地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

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地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地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地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地

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

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地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地教育和技术培

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

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

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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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

批.临电工地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地指导下进行.

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地每年

进行一次验收.

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

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地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地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地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地要求在定点厂家购

买.

配电箱地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地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

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

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地行为.

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地或保护装置不全

地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地人员必须戴好绝缘

手套.

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地

摇测记录.

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地内业资料和台账.

项目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

查、处理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

及有关领导和部门.

2、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受伤者,对受伤者地受伤部位作出判断,有选择地送往专业医院抢救,同时要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分包工程项目经理要同时向总包项目经理报告.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和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组

织人力和物力保护好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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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报告地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时间、地点.⑵、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情程度、伤亡者姓名.

事故现场采取地控制措施.⑷、

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⑸、

同时准备好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所需要地各种资料.

5、事故发生以后,项目要立即成立有有关领导参加地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对事故发生过程地调查分析与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事故地真实情况,配合其对事

故地调查与处理.

6、事故发生以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地原则,吸取教训,搞好整改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

认真履行合同,让顾客满意;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持续改进,创建精品工程。

(1)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投诉率为零。

(2)产品(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确保产品(工程)合格率100%。

(3)产品(工程)优良率85%以上。

(4)产品(工程)质量零事故。

2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

信守合同

精心施工

争创优质

质量方针是公司的质量宗旨和方向,体现公司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追求,是公司内部各项重要质量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对业主的慎重承诺。

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是产品质量的保证,把质量管理放在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致力于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别注重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和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以产品质量一流的先进水平为目标,通过科学严密的管理,精心的施工策划,严谨的工作作风,向业主提供一流的产品。

坚持和倡导“对工程质量一丝不苟”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通过经常性的质量教育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

3质量管理责任制度3.1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

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4)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5)对在建工程的质量进行巡查、监控,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6)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

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

(7)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3.2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3)确定在建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4)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

(5)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6)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3.3质检工程师质量管理责任制

(1)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2)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3)参加图纸会审。

(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5)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6)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7)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8)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9)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

(10)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及质量分析。

3.4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制订项目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

(2)定期检查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3)严格按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4)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项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项目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组织施工员、班组负责人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

(6)对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7)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检、交工验收。

(8)负责物资进场验收,工程分包工作。

3.5质检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制定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2)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半产品的使用。

(3)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重要部位、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和施工班组间交接检查。

(4)加强工程质量业务管理,建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台帐。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6)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内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对工程进行预隐检查,办理主体结构的完工和签订手续。

(7)参加上级质量部门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现场会,并负责介绍情况和提供所需的各项质量资料。

(8)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质量小结。

4质量管理基本制度4.1质量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

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2)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量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仓库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施工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

(3)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

(4)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4.2质量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

(5)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6)建立样本制。

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

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7)建立三检制度。

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止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8)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担。

(9)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4.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

(1)竣工验收验收。

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公司进行预检收,达到合格标准要求后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报业主、监理等部门共同验收。

(3)分项工程验收。

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基础上,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共同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4)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基本单位,也是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实行“三检制”:

施工完成后施工班组先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质检员组织后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交接检,最后由质检员邀请监理进行验收。

4.4成品保护制度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与班组签订产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

同时加强员工产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2)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产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产品有污染或损坏。

(3)对进场的设备、半产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4.5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控制制度

(1)建筑材料、永久装置性器材和工程设备的采购部门,在采购活动中要按照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采购,因故需要调整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时,需获得合同文件规定授权部门的同意,并更改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采购。

(2)材料和设备采购必须订立采购合同,并且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违约处罚条款。

(3)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通过改善管理手段,拓宽信息渠道,建立材料、设备信息库,及时掌握各类建材及设备的质量、价格信息,保证采购活动科学合理并满足工程需要。

(4)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要实行邀请招标采购,招标邀请的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并且其质量管理体系、供货业绩、社会信誉良好的单位。

(5)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永久装置性器材和工程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6)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②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③清晰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④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⑤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要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要附有线路图;⑥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要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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