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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鉴定考生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怎么填写

考生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怎么填写

考生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怎么填写

现实表现及个人情况鉴定表

×××,女,年出生,学历,于年2月应聘到我公司设计部门,从事景观设计工作。

该职员在我公司工作期间,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组织纪律性高;勤勉务实,任劳任怨,工作作风严谨细致;团结同事,乐于助人,组织协调能力强;待人谦和真诚,处事公道,生活作风朴实,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已,是一名优秀的职员。

一、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该职员进入设计部后,为尽快适应新工作,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推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书本和视频等扎实学习专业必备知识和技巧,增强专业技能。

另一方面,她通过向身边同事学习工作方法、为人处事,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水平。

通过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干促学,以学促用,个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工作本领得以增强。

二、勤勉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该职员在设计部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

有较强的办事能力、创新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管是领导安排的工作还是同事交办的事情,都能保质保量的及时完成。

在她与其他职员之间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设计部门迈出了新的台阶。

三、品行纯实,积极为集体利益着想

该职员品德行为端正,与同事之间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不挑拨矛盾,不计恩怨。

工作上即使受到委屈能够顾全大局。

在工作中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有大局观,善于协调配合。

严格要求自已,注意维护自身良好形象。

不足之处:

工作经验不够丰富;业务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还不够大胆。

浙江×景观有限公司

xx.7.20第二篇、山东大学综合素质细则

考生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怎么填写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

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

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六条参加“第二校园经历”及“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其在外交流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xx‟8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测评流程

第七条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

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

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

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

辅导员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

(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

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

(三)学院审查:

辅导员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

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学生工作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结果造册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学校终审:

学院向学校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四、测评内容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x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x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x10%。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二)基础性素质

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60分。

学生加减分依据该学年《管理学院学生日常表现记录表》(附表一)中的记录执行,办法具体如下:

(1)课堂纪律(基准分20分,满分20分)

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

每学期末,以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到课信息为主要依据,班委课堂秩序情况记录及辅导员不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作为重要补充。

①迟到或早退,每人次减1分;

②旷课,每人次减2分;

③违反课堂纪律,每人次减4分。

注:

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请病假必须由校医院证明及辅导员或任课老师签字,请事假必须由辅导员或任课老师签字,口头请假无效,班委准假无效,学生捎假无效,请假条事后应交班长统一备案,凡请假无假条者按旷课论处。

(2)宿舍表现(基准分15分,满分20分)

宿舍表现是对学生宿舍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宿舍卫生、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进行认定。

本项得分以学校宿管中心提供的学生宿舍卫生成绩为主要依据,学院、班委、舍长对学生宿舍表现情况(包括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校人员等违纪行为)的日常记录以及辅导员不定期宿舍检查记录作为重要补充。

①校级卫生检查不合格,每人次减1分;校级卫生检查优秀,每人次加1分;

②因使用违章电器或有其他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行为而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4分。

注:

若各级检查结果能够明确指出宿舍内某床位具体责任,则仅该床位学生扣分,若宿舍整体有问题或检查结果未明确标明责任则宿舍所有成员同时扣分。

(3)集体活动情况(基准分0分,满分15分)

集体活动是对学生参与各项活动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参与组织活动、团体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

辅导员及班委针对各项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学生参与情况。

①学校、学院、班级及团支部组织的各类学生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加1分,未请假不参加的减1分,由各辅导员及班委要做好日常记录并向学生公示。

②按要求由部分学生参加或充当观众的校级及院级活动,凡主动参加且圆满完成任务者,每人次加1分,以学院公示名单为准。

注: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必须请假,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凡因公请假者凭请假条加分,凡请病假及其他因私事假者,仍需例行请假手续,但不再加分。

校级及院级活动请假必须由辅导员签字,班级及团支部活动请假必须由班长及团支书签字,口头请假无效,学生捎假无效,请假条事后应交班长统一备案,凡请假无假条者按缺勤论处。

(4)体育达标部分(基准分0分,满分5分)

体育达标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考察,主要以体育学院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准。

体育学院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成绩对学生体育

达标情况进行认定打分。

凡体育达标测试成绩合格者,每人次加5分。

(5)各类违纪处分部分

①受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4分。

②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8、24、30、60分。

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

注:

学生处分办法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思想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

评议要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

“评议”最高分计40分。

评议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学生自评占10分,学生互评占20分,辅导员评议占10分。

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个人自评。

每年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向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书面提交上学年《管理学院学生操行评定自评报告》(附表二),从评议工作要求的各方面内容进行个人总结,并自己申报自评等级,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其中“优”计10分,“良”计8分,“中”计6分,“差”计0分,该学年受通报批评的学生自评等级不能为“优”,受处分学生自评等级不能为“优”或“良”。

(2)学生互评。

每年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由辅导员带领各班级召开操行评定民主互评班会,组织学生们根据评议工作要求的各方面内容进行互评,互评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计20分、15分、10分、0分,其中“优”的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

该学年受通报批评的学生互评等级不能为“优”,受处分学生自评等级不能为“优”或“良”。

(3)辅导员评议。

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相关班级辅导员根据评议工作要求的各方面内容为每名学生进行综合评分,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优”计10分,“良”计8分,“中”计6分,“差”计0分。

其中“优”等级不超过班级人数50%。

该学年受通报批评的学生等级不能为“优”,受处分学生等级不能为“优”或“良”。

3、操行评定成绩记录办法。

根据“记实”和“评议”分值之和确定操行评定成绩及等级,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

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

记分时按学生实得成绩记录。

在定量计分的基础上,学年内受学校、学院及各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处分的,其“操行评定”等级不能评“优”;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操行评定”等级最高为“中”,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操行评定”等级为“差”。

学年学生操行评定成绩登记应在本学年结束后新学年开学后第一周内确定完毕。

(三)发展性素质

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四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

具学院任课的各项发展性素质内容详见附表三,体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参考标准附表四。

(1)发展性素质每类测评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上限分值总和为200分。

学生若累计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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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一指标下不同得分点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每个指标得分上限。

同一得分点若包含不同级别获奖项目,则以最高分计。

(3)获奖最高等级为金奖或特等奖的与一等相对应,依次类推,获奖等级不超过四级。

(4)学生所获奖励须提供带有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学院印章的证明材料。

学生参与相关科技、学术、技能、文化、知识活动和竞赛,需提供相关参加活动及参赛证明,如无证明材料需附参与活动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5)凡由我院以外的其他学院、学生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或授予的奖励,非由学校主办该学院或学生组织承办的,不予认定,以证书盖章为准。

(6)学生参与的各类科技、学术、技能、文化、知识活动和竞赛,以附表2学院承认的活动名单为准。

(7)其它未涵盖的发展性素质项目及特殊情况,由班级及个人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学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加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解释执行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并具体执行与落实。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从自xx年9月开始施行,xx级以上各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仍按原办法(山大学字【xx】125号)执行。

第三篇、综合素质答辩管理制度

考生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怎么填写

毕业生综合素质答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xx[中发16号文]),以《大学生成长手册》为指导,促进学生在思想政治、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和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满足社会、行业和企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教育的高职毕业学生。

以《大学生成长手册》为依据,三年总分低于192分者,不得参与答辩。

第三条综合素质答辩是对学生素质的综合考核,是在校学习阶段的最后一个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环节,是对学院素质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

二、综合素质答辩的工作流程

第四条综合素质答辩工作共分为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撰写论文、评审论文和论文答辩三个阶段。

第五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答辩的领导和组织机构:

成立分院毕业生综合素质答辩领导小组(下简称“分院答辩领导小组”)。

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组长,分管学生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组成,负责确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答辩时间和具体要求,学生综合素质答辩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成立“分院素质答辩工作小组”(下简称“答辩工作小组”)。

由学生工作副院长、学工办主任、教研室主任、毕业班主任(答辩指导教师)等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

“答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大学生成长手册》确定答辩资格、组织答辩,听取学生陈述,严格评审,根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要毕业实习前通知学生。

第七条学生综合素质答辩的指导教师为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对毕业生素质论文提出评阅及修改意见。

学生在答辩前2周将论文及电子文稿送交指导教师。

第八条答辩结束后1周内以电子版的方式,将答辩成绩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综合素质答辩的具体要求

第九条各科室、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答辩工作,认真研究和落实“答辩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

第十条各班对毕业生要进行专门教育,要求毕业生必须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论文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民族团结美德、校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五德”方面的体会、收获和不足,重点是职业道德;“三观”、“荣辱观”“六爱”等方面;

(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

传统文化、人文知识、自身修养,重点是对校训、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企业理念的认识和理解;

(三)身心健康素质:

包括心理健康、意志品质、同学关系、人际交往、挫折与应对。

(四)能力方面:

技能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体育能力、文艺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管理服务能力、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创业能力、就业能力等。

素质答辩论文可以是在学院三年专业素质、德育素质、职业素质、社团文化、文体活动、干部生涯等全面或某一方面的认识、收获、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十二条论文参考题目:

(一)生命中有个三年如此精彩;

(二)大学教会我„„

例如:

感恩、珍惜、诚信、责任、做人、做事、合作、学习、生存、发展等;

(三)大学培养了我的„„

例如:

职业道德、修养、沟通能力、抗挫能力、交往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等;

(四)快乐的感觉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五)真心对待每一天、每个人、每件事;

(六)„„对我的影响

例如:

职业道德、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企业理念

第十三条可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题目。

要求每名毕业生认真回顾自己三年的校园生活,撰写自己对学校的生活、学习和思想、活动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对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进行全面总结,展示自己积极的生活态度,展示自己面对压力和痛苦时的思考,展示自己走向成熟时的每一点收获,寻找弥补不足,调整发展方向,达到全面提高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目的。

第十四条论文规格要求。

(一)综合素质答辩论文可由学生自己命题,采用记叙文、议论文等多种形式。

(二)字数要求xx—3000字;A4纸打印标题,宋体小二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1.25行距;用分院统一设计的专用封面装订。

第十五条论文答辩要求。

论文答辩共分为二个阶段:

(一)个人陈述阶段:

时间5分钟以内。

(二)交流答辩阶段:

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时间5分钟以内。

四、综合素质答辩的评分标准

第十六条综合素质答辩的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答辩的最终成绩由现实表现、书面总结、交流答辩、毕业在校期间表现四部分成绩组成,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

结构分的构成:

现实表现的评分占30%、书面论文的评分占30%、交流答辩的评分占30%,在校期间表现评分占10%。

总成绩=现实表现成绩×30%+书面总结成绩×30%+答辩成绩×30%+毕业在校期间表现分成绩×10%

各环节成绩和最后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一)在校期间表现成绩:

由年级(专业)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三年来思想道德文化,参与活动、个人表现(参考成长手册)等方面的实际表现情况给出,满分100分,在评定此项成绩时,要结合学生平时的具体表现进行。

(二)书面论文成绩:

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书面论文情况给出,满分100分。

(三)论文答辩成绩:

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在班内现场交流答辩的实际情况给出,满分100分。

(四)在校期间表现:

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情况、参加活动、参加劳动和行为表现等实际情况给出,满分100分。

各环节评分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综合每名学生的现实表现、书面总结、交流答辩和在校期间表现的得分情况,给出最终成绩,并以集体讨论的形式予以落实,同时填写《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综合素质答辩鉴定表》。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答辩的最终成绩分为四个等级:

优(90分以上)、良(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和待考察(60分以下)。

第十八条对于成绩评定为待考察的同学,指导老师要结合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并由本人申请、分院组织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按缓发毕业证处理。

答辩完成后将学生综合素质答辩的最终成绩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第十九条学生在毕业生返校答辩期间严重违纪者,综合素质答辩不及格;对于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毕业前不能解除处分者,综合素质答辩不及格。

第二十条综合素质答辩不合格者,予以缓发毕业证处理,毕业后一年参加相关内容重修考试。

附件1: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综合素质论文

线题目:

指导教师:

分院专业班级姓名

附件2:

第四篇、综合素质测评

考生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怎么填写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

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成。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

辅导员为所带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

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

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三、测评流程

第五条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

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

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

辅导员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

(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

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

(三)学院审查:

辅导员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

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学生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结果造册报学生处备案,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学校终审:

学校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四、测评内容

第六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

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x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x10%+发展性素质

测评成绩x10%。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二)基础性素质

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

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

录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60分。

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

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

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到课信息,班委成员进行课堂秩序情况记录,辅导员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

宿舍表现是对学生宿舍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宿舍卫生、遵守校规校纪等

方面进行认定。

宿管中心提供学生宿舍卫生成绩;班委、舍长记录学生宿舍表现情况,对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校人员等违纪行为进行上报和记录;辅导员定期到宿舍检查,掌握学生宿舍表现信息。

集体活动是对学生参与各项活动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参与组织活动、团

体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

班委针对各项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学生参与情况。

体育达标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考察,主要以体育学院的体育达标测试成

绩为准。

体育学院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成绩对学生体育达标情况进行认定打分。

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减分:

受学校职能部门通

报批评的,每人次减5—8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0、20、30、40分。

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

其他减分项目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减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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