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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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操作规程
编制:
实施:
1目的……………………………………………………………………4
2范围……………………………………………………………………4
3期间核查………………………………………………………………4
3.1侧滑试验台期间核查…………………………………………4
3.2车速表试验台期间核查………………………………………5
3.3轴(轮)重仪期间核查………………………………………6
3.4制动试验台期间核查……………………………………………8
3.5不透光烟度计期间核查…………………………………………12
3.6排气分析仪期间核查……………………………………………12
3.7前照灯测试仪期间核查…………………………………………17
3.8声级计期间核查…………………………………………………18
3.9汽车底盘测功机期间核查…………………………………19
3.10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底盘测功机期间核查………………………22
3.11简易瞬态工况排气检测系统测功机期间核查…………………25
3.12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不透光烟度检测测功机期间核查……283.13流量分析仪期间核查……………………………………………32
4实施………………………………………………………………34
附:
期间核查记录表…………………………………………………35
附录1侧滑检验台核查记录………………………………………35
附录2车速表检验台核查记录………………………………36
附录3轴(轮)重仪核查记录………………………………37
附录4制动检验台核查记录………………………………39
附录5不透光度计标定核查记录………………………………39
附录6废气分析仪核查核查记录(稳态工况法)……………40
废气分析仪核查记录(双怠速法)…………………41
HC/CO气体测试仪………………………………42
附录7前照灯检测仪核查记录………………………………43
附录8声计级核查记录…………………………………45
附录9不透光度计核查记录………………………………46
滤纸烟度计校准A…………………………………47
滤纸式烟度计B…………………………………48
附录10扭力传感器核查记录A……………………………49
扭力传感器核查记录B……………………………50
附件11温湿度、大气压校准………………………………51
附件12期间核查记录(核查标准法)……………………52
附件13期间核查记录(设备比对法)……………………53
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本站对所有主要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侧滑检验台、车速表检验台、轴(轮)重仪、制动检验台、不透光烟度计、排气分析仪、测功机等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
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核查。
3期间核查
3.1侧滑检验台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8-2009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值误差:
不大于±0.2m/km。
零点漂移:
每隔5min观察1次,15min内不大于0.2m/km。
示值
误差不超过±0.2m/km。
示值重复性误差:
不超过0.1m/km。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百分表0~10mm,2级(±2%)
(4)核查方法:
在左台(或右台)安装好百分表和挡板,计算机进入标定界面,选(点)标定状态,点清零键,用微动工具缓缓推动滑板,当侧滑台示值为3m/km、5m/km、7m/km时,分别读取百分表示值。
向内、向外各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i=xi-Si/L
式中:
△i——第i测量点的示值误差(m/km);
xi——第i测量点的侧滑台示值(m/km);
Si——第i测量点百分表3次示值的平均值(mm);L——滑板沿机动车辆行进方向的纵向长度(m)。
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左(右)台分别标定。
选(点)停止状态,结束核查工作。
(5)核查周期
侧滑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
3.2车速表检验台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9-2009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值误差:
不大于±0.5km/h。
零点漂移:
15min内不大于±0.5km/h。
车速台示值误差不超过±3%。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测(转)速仪60km/h以上±0.5%(2000r/min以上)。
(电子计数)
(4)核查方法:
将汽车驱动轮安置在车速台滚筒上,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计算机进入软件标定界面,选中“车速”,点击“标定”,就进入车速标定界面。
选中“标定状态”,点击“清零”,由汽车驱动车速台滚筒稳步加速旋转,在车速台示值分别约为40km/h时用测(转)速仪测量实际速度(转速)。
重复测量3次,按下面公式计算各点每次示值误差:
δ=(V/Vo-1)100%
式中:
δ——车速台示值误差;V——车速台示值(km/h);Vo——测速仪测量速度值(km/h)。
δ=(V·105/6πDn-1)100%
式中:
n——转速仪测量转速值(r/min);
D——车速台主滚筒标称外径(mm)。
将各点3次测量计算出的示值误差取以平均值作为该点核查值,应符合不超过±3%的要求。
(5)核查周期
车速表检验台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
3.3轴(轮)重仪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014-2006轴(轮)重仪检定规程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GB/T11798.7-2001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空载变动性:
不大于0.1%Max。
零点漂移:
30min内不大于0.1%Max。
示值误差:
当测量值不大于10%(F.S):
±0.2%(F.S),测量值大于10%(F.S):
±2%。
重复性误差:
不大于该秤量点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示值间差:
不大于该秤量点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用砝码核查的。
一组轴(轮)重仪要求2000kg砝码,准确度±0.1%。
或用测力传感器核查的。
压力传感器测量范围不小于轴(轮)重仪50%(F.S),准确度为2级。
反力架、千斤顶等核查用辅助工具。
(4)核查方法:
进入计算机软件标定界面,选中“制动”(轴重与制动在同一标定界面),点击“标定”,就进入轴重标定界面,选中“线性标定”,以及“标定项目”中的左(或右)重量,然后选中“标定状态”,点击“清零”,接着开始对台体加力,并观察计算机示值。
a.用砝码核查
按选定测试点加载砝码,示值误差按下式计算:
△i=(xi-mig)100%/mig
式中:
△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
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N);
mi——第i测量点加载砝码质量值(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b.用测力传感器核查。
当现场核查条件有限时,允许采用压力传感器核查。
安置反力架、压力传感器及千斤顶等。
通过千斤顶施加载荷,在压力传感器示值达到测试点时,读取轮重仪示值。
按下式计算轮重仪示值误差:
式中:
△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
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
(应去除压力传感器、千斤顶、衬板等载荷值)(N);
Ai——第i测量点时压力传感器仪表示值(N)。
在轴(轮)重仪台面上依次叠放千斤顶、压力传感器及反力架,并保持压力通过传感器轴线垂直作用在承载台板上。
通过改变千斤顶作用力,读取压力传感器及轴(轮)重仪示值,按上式计算轴(轮)重仪示值误差。
(5)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
3.4制动检验台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6-2009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GB/T11798.2-2001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空载变动性:
±0.2%F.S(额定承载质量≤3t的制动台);±0.2%F.S(额定承载质量>3t的制动台)零点漂移:
30min内不大于±0.1%F.S。
示值误差:
±22.5N或各测试点给定植的±3%(额定承载质量≤3t的制动台);±0.00075mg或各测试点给定植的±3%(额定承载质量>3t的制动台)。
这里m为额定承载质量,mg为额定载荷。
重复性误差:
2%。
示值间差:
3%。
(示值误差制动力不大于4%(F.S)的:
不超过±0.4%(F.S);制动力大于4%(F.S)的:
不超过±5%。
)
(注:
13t制动台满量程F.S为40000N,3t制动台F.S为10000N。
)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制动台标定支架及砝码,砝码准确度±0.1%。
核查用仪器设备
主要技术要求
(1)制动台测力仪
±0.1%
专用测力杠杆
力臂误差不大于±0.3%
或
(2)砝码
±0.1%
专用砝码杠杆
力臂误差不大于±0.3%
(4)核查方法:
将标定支架用连接销固定在测力臂上,用调平螺栓调整至支架上平面水平。
核查前必须断开滚筒电机的电源以确保安全。
计算机进入软件标定界面,选中“制动”(轴重与制动在同一标定界面),点击“标定”,就进入制动标定界面,选中“线性标定”,以及“标定项目”中的左(或右)制动,然后选中“标定状态”,点击“清零”,待计算机显示稳定后,给吊蓝分别逐步加砝码至25kg,50kg,100kg,200kg。
然后逐级减载至零。
重复3次,分别读取各点相应的制动台示值。
(或按制动台满量程的4%,20%,100%(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另选择几个测量点,以保证总测量点数不少于6点)逐级加载至满量程;然后逐级减载至零。
重复3次,分别读取各点相应的制动台示值。
)
各测量点示值误差的计算:
采用测力仪核查时:
式中:
△i——第i测量点绝对示值误差;
fi——第i测量点时制动台3次示值(增载减载分别计算)的平均值(N)
Fi——第i测量点时,测力仪示值(N)
L——测力杠杆等效力臂长(mm);
R——制动台主滚筒半径(mm)。
a.对不大于4%(F.S)的测量点计算示值引用误差
δ=△/(F.S)×100%
式中:
δ——示值误差。
b.对大于4%(F.S)的测量点计算示值相对误差
采用砝码核查时:
△i=fi-Mi·g·L/r
式中:
Mi——第i测量点时,加载砝码质量(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对不大于4%(F.S)的测量点按公式下面计算示值引用误差。
以上各核查点示值误差均应分别符合要求。
△i=fi-Mi·g·L/r
式中:
△i——第i测量点绝对示值误差;
fi——第i测量点时制动台3次示值(增载减载分别计算)的平均值(N)
Mi——第i测量点时,加载砝码质量(kg);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L——测力杠杆等效力臂长(mm);
r——制动台主滚筒半径(mm)。
(5)核查周期
制动检验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
3.5不透光烟度计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76-2010不透光烟度计。
(2)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点漂移:
Ns不超过1.0%(绝对误差)
示值误差:
不透光烟度计的Ns最大允许测量误差为±2%(绝对误差)。
重复性误差:
Ns不超过1.0%(绝对误差)。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滤光片
(4)核查方法:
不透光烟度计在核查前应先用擦镜纸清洁下位机通道两端凸透镜,进入“滤光片检查”界面,按“校准”键,校准后将滤光片插入下位机底部的引导槽中,观察屏幕上显示的不透光度值,重复测量3次,分别求出各平均值与相应标准值之差,并按要求进行判定。
(5)核查周期
不透光烟度计核查周期一般为1个星期,烟度计由于使用频次很少时,核查周期可调整为1个月。
3.6排气分析仪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88-2007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及响应时间
组份、误差、响应、相对示值误差、响应时间(s)、CO、CO2、HC、NO、O2、±3%≤8s、±3%≤8s、±3%≤8s、±4%≤15s、±5%≤12s零位漂移或量距漂移:
1h内应不超过仪器示值允许误差。
重复性误差:
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其示值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的1/2。
(3)核查用仪器设备:
CO、C3H8、CO2、NO、N2混合气体标准物质(包括低量程和高量程)
O2、N2余量零气
(4)核查方法:
方法一:
1)仪器完成预热后点击进入主菜单界面,选中“日常维护”进入气体校准界面。
2)选择主界面—日常维护—分析仪日常鉴定—气体校准,进入气体校准界面
a)点击“开始校准”按钮,废气分析仪进行调零;
b)按提示将符合d)规格要求的高量程气体接到校准气入口,打开标准气瓶上的阀门以及调压器上的阀门,调节其输出压力位0.02Mpa;
c)校准完成后,将符合d)规格要求的低标气体到检查气入口,打开标准气瓶上的阀门以及调压器上的阀门,调节其输出压力为0.02Mpa,当读数稳定后(从通气开始至少20秒),记录气体读书和PEF;
d)检定用标准气体规格如下,准确度一起要求为±1%,配比容许误差范围为±5%。
3)完成检查后查看结果是否合格。
(如果不合格再重复以上步骤)
4)此方法适用于南华设备
5)选择设备标定界面-五气分析仪日常标定检查-输入标称值-标定-输入检查气标称值-开始检查-完成
a)点击“开始校准”按钮,废气分析仪进行调零;
b)按提示将符合d)规格要求的高量程气体接到校准气入口,打开标准气瓶上的阀门以及调压器上的阀门,调节其输出压力位0.02Mpa;
c)校准完成后,将符合d)规格要求的低标气体到检查气入口,打开标准气瓶上的阀门以及调压器上的阀门,调节其输出压力为0.02Mpa,当读数稳定后(从通气开始至少20秒),记录气体读书和PEF;
d)检定用标准气体规格如下,准确度一起要求为±1%,配比容许误差范围为±5%。
6)完成检查后查看结果是否合格。
(如果不合格再重复以上步骤)
7)本方法适用于汇银设备
8)选择设备标定-VMAS日常标定检查-气体标定-单点标定-输入标称值-通入标准气(高标气)-写标称值浓度-开始标定-气体检查-输入检查气标称浓度-开始读数-查看结果
9)完成检查后查看结果是否合格。
(如果不合格再重复以上步骤)
10)本方法适用于南华设备
11)
流程图:
不合格
合格
12)注意事项:
a)标准气体为危险物品,使用时应轻拿轻放。
b)把标气压力控制在0.02MPa内,防止损坏分析仪内部气路。
c)标定时注意通风;不要将废气放入操作室内,避免人员中毒。
d)标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阀,防止有毒气体泄漏
方法二:
仪器调零后,用标准气体对仪器进行最大允许误差核查。
重复读取三次,取算术平均值,按下式计算最大允许误差:
△a=Ca-Cs△b=(Ca-Cs)100%/Cs
式中:
Ca——实际读数算术平均值;
Cs——标准气体浓度值;
△a——绝对误差;△b——相对误差。
重复性误差是指测量数据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和标准值之比。
该计算值均应符合第
(2)条规定的示值误差要求。
核查操作步骤:
1)先连接好标准气瓶与调压阀,为核查作准备。
2)按“↓”键,进入“动作检查”界面,把光标移动到【通空气】选项。
3)按“F”键,通入空气,排净气室内的残留废气,主界面尾气项数据应符合要求。
4)按“M”键,停止通入空气,仪器恢复为测量主界面。
5)按“↓”键,进入“动作检查”界面,把光标移动到【通检查气】选项,按“F”键。
6)把标准气插入通检查气孔,打开标准气瓶阀门至前气压表压力约为2~5Mpa,然后慢慢开启调压阀阀门,使后气压表输出压力调整在0.1MPa左右,观察主界面示值。
7)当示值稳定后,读取主界面数值,按“M”键,停止通入检查气,仪器恢复为测量主界面,并关闭调压阀,取下通气管。
8)低量程和高量程分别核查,核查完成后进行一次【通空气】或空气调零,排净气室内的检查气。
(5)核查周期
气体测试仪CO、CO2、HC、NO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O2由于置信度较高核查周期可调整为6个月。
3.7前照灯检测仪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745-2002汽车前照灯检测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发光强度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发光强度的示值误差不大于±12%。
光轴偏移值(角)±4.4cm/dam(±15′)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前照灯仪校准器;钢卷尺,测量范围5m,分度值1mm。
(4)核查方法:
安置前照灯仪校准器。
a.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将校准器光轴偏移值(角)置于零。
校准器的发光强度按8,10,15,20,30kcd逐次改变,并读取前照灯仪相应发光强度5个示值。
重复3次,按公式
(1)计算前照灯仪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的各测量点发光强度示值误差,应符合的要求。
式中:
δi——第i个测量点发光强度的相对示值误差,i=1,…,5;
——第i个测量点前照灯仪发光强度3次读数的平均值,kcd;
I0i——第i个测量点校准器的标准发光强度,kcd。
光轴偏移值(角)不为零时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b.光轴偏移值(角)示值误差
将校准器发光强度置于15kcd,分别设定校准器不同的光轴偏移值(角),让前照灯仪自动跟踪测量,示值稳定后读取前照灯仪光轴偏移值(角)的示值。
分别计算示值误差。
(5)核查周期
前照灯检测仪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
3.8声级计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88-2002声级计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整机准确度不超过±2dB(A)。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声校准器,标称输出值94dB(A),2级
(4)核查方法:
开启声校准器,置于94dB(A)档,连接被核查,读取声级计示值。
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声级计整机准确度:
△=x-S
式中:
△——声级计整机准确度,dB;
x——声级计示值,dB;
S——校准器输出值,dB
整机准确度测量结果不超过±2dB(A)。
(5)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
3.9汽车底盘测功机期间核查
南华底盘测功机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865-94汽车底盘测功机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力检查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砝码15kg个×6
(4)核查方法:
仪器完成预热后点击进入主菜单界面,选中“功能选择项”进入功能选择界面。
1)选择主界面—日常维护—测功机日常检定—力检查,进入力检查界面
a)工具:
标定杆,砝码6个
b)工具安装:
如力校准方式安装检查工具,并进行平衡调整。
c)步骤:
d)不安装任何校准工具,点击“开始检查”,系统将进行偏差调整;
e)安装校准工具荷进行平衡调整,然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进行校准设备补偿;
f)分别放置砝码并记录力的示值,点击“下一步”
g)移去砝码荷和校准工具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进行偏差调整,完成力检查。
2)完成检查后查看结果是否合格。
不合格
合格
(5)注意事项:
a)检查过程中对校准工具轻拿轻放。
b)记录示值时勿移动校准工具。
(6)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汇银底盘测功机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865-94汽车底盘测功机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扭矩传感器标定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砝码10kg个×9
(4)核查方法:
仪器完成预热后点击进入主菜单界面,选中“功能选择项”进入功能选择界面。
1)扭力传感器标定
a)工具:
标定杆,砝码9个,插条
b)工具安装
注意:
插条是否插入校准杆中
c)步骤:
①不安装任何校准工具,点击“开始标定”,系统将进行偏差调整。
②放入拉杆,点击确定。
③放入1-9号砝码。
④移去1-9号砝码。
⑤移去拉杆,标定完成。
2)完成检查后查看结果是否合格。
流程图:
不合格
合格
(5)注意事项
a)检查过程中对校准工具轻拿轻放。
b)记录示值时勿移动校准工具。
(6)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10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底盘功机期间核查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53-2003《测功装置》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值误差:
综检底盘测功机不超过±1个字。
速度示值误差:
综检底盘测功机不超过测试点给定值的±1.0%。
扭力示值升程误差、回程误差:
综合线底盘测功机当测量值小于1400N(20%F.S)时,不超过测试点给定值的±7.0%;当测量值大于等于1400N(20%F.S)时,不超过测试点给定值的±3.5%。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测(转)速仪60km/h以上±0.6%(2000r/min以上)。
(电子计数)测功机标定支架及砝码。
(4)核查方法:
计算机进入软件标定界面
A、对速度(转速)核查时
将汽车驱动轮安置在测功机滚筒上,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由汽车驱动测功机滚筒稳步加速旋转,在测功机示值约为40km/h时用测(转)速仪测量实际速度(转速)。
重复测量三次,按下面公式计算各点每次示值误差
δ=(V/Vo-1)100%
式中:
δ——测功机速度示值误差;
V——测功机速度示值(km/h);
Vo——测速仪测量速度值(km/h)。
或δ=(V·105/6πDn-1)100%
式中:
n——转速仪测量转速值(r/min);
D——测功机主滚筒标称外径(mm)。
将各点三次测量计算出的示值误差取以平均值作为该点核查值,应符合第
(2)条规定的示值误差的要求。
B、对扭力核查时
将标定支架用连接销固定在测力臂上,用调平螺栓调整至支架上平面水平。
按空格键将扭力信号清零,待计算机显示稳定后,给吊蓝分别逐步加砝码至20kg,40kg,60kg,80kg,100kg;然后逐级减载至零,分别读取各点相应的扭力示值。
各测量点示值误差的计算:
采用砝码核查时
△i=fi-Mi·g·L/r
式中:
△i——第i测量点绝对示值误差;
fi——第i测量点时扭力示值(增载减载分别计算)(N)Mi——第i测量点时,加载砝码质量(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L——测力杠杆等效力臂长(mm);
R——测功机主滚筒半径(mm)。
按下面公式计算相对示值误差(综合线底盘测功机力臂比k=7(即标定杆长度L/滚动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