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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3:

兵团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为配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现代化中长期建设规划》的实施,客观评价兵团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准确判断兵团农业现代发展态势和方向;进一步调动兵团各级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特制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为了2015年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重大突破,在指标选取上增加了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的比重,并适当调高这些指标的权重,该指标体系基本能反映兵团当前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随着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尤其是到2015年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以后,为促进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指标体系的指标和权重应作适当调整。

一、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2011-2020)由物质装备水平、农业科技水平、农业结构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职工生活水平、持续发展水平7部分组成,共包含23项二级指标(见表1)。

表1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物质装备水平

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

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农业科技水平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农业科技人员占团场职工比重

%

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

农业结构水平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

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

-

经营管理水平

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

%

规模化养殖比重

%

职均管理耕地面积

“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

%

职均农业增加值

元/人

土地生产率

元/亩

社会化服务水平

大宗农资(专业化公司)统一采供比重

%

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

%

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

%

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

%

职工生活水平

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

城镇化率

%

可持续发展水平

森林覆盖率

%

农业用水比重

%

二、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说明

(一)指标体系说明

1、物质装备水平:

由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3项指标组成。

2、农业科技水平:

由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科技人员占农业职工比重、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3项指标组成。

3、农业结构水平:

由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和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3项指标构成。

4、经营管理水平:

由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规模化养殖比重、职均管理耕地面积、“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职均农业增加值、土地生产率6项指标构成。

5、社会化服务水平:

由大宗农资(专业化公司)统一采供比重、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和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4项指标构成。

6、职工生活水平:

由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2项指标构成。

7、可持续发展水平:

由森林覆盖率和农业用水比重2项指标构成。

(二)分项指标涵义

1、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高标准农田面积与总耕地面积之比。

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高标准农田面积/总耕地面积×100%

高标准农田是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配套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基地。

主要指标如下:

(1)灌排设施配套。

水源安全可靠有保证,灌排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在90%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85%。

田间采用高新节水灌溉技术,喷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8,微喷灌区不低于0.85,滴灌区不低于0.9。

灌溉计量到条田,农田地下水位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

(2)农田平整肥沃,集中连片。

条田或条田群面积300亩以上,属于现有基本农田。

土壤熟化厚度大于30厘米,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0.8%,农田无缺苗的盐碱斑。

有配套的用地养地措施。

(3)田间道路畅通。

田间机耕道路与连队公路相连接,路面宽度、铺设应满足农业机械行走、作业、运输的要求。

(4)农田林网健全。

按照兵团农田防护林建设技术规范,农田林网健全。

(5)产出效益较高。

与建设达标前三年的当地农田平均水平相比,单位面积产出率应提高5-15%。

2、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采用高新节水灌溉面积与总耕地面积之比。

反映农田水利建设总水平,尤其是先进农田水利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水利资源利用状况的反映。

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高新节水灌溉面积/耕地面积×100%。

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环节机械化生产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重。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机械化生产工作量/总工作量×100%

4、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农业发展中科技进步贡献的份额,这是衡量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指标。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产出增长率-劳动份额×劳动增长率-资本份额×资本增长率)/农业产出增长率×100%

5、农业科技人员占团场职工比重:

农业技术人员与农业劳动力之比,体现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其中,农技人员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企业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民技术员、农业科研人员和农业教育人员。

农业科技人员占团场职工比重=农业科技人员数/团场农业职工总人数×100%。

6、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

反映兵团农业职工劳动力的平均文化程度,这是反映农业科技水平的通用指标。

7、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反映了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程度。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畜牧业产值/农业总产值×100%

8、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反映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程度。

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果蔬园艺业产值/农业总产值×100%

9、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

当年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之比,反映农业外部结构的合理化程度。

10、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

农业产业化带动的农工数量占农工总数量的比例。

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数量/农工总数量×100%

11、规模化养殖比重:

规模化养殖畜禽数量占总畜禽数量的比例。

规模化养殖比重=规模化养殖畜禽数量/总畜禽数量×100%

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如下:

奶牛养殖规模300头以上,生猪养殖年出栏1000头以上,羊养殖年出栏1000只以上,肉牛养殖年出栏200头以上,蛋鸡养殖规模5000只以上,肉鸡养殖年出栏30000只以上。

12、职均管理耕地面积:

平均每个农业职工管理的耕地面积。

职均管理耕地面积=总耕地面积/农业职工数量

13、“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

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基地面积占食用作物(含果树)种植面积的比例。

“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基地面积/食用作物种植总面积×100%

14、职均农业增加值:

农业职工平均农业增加值,反映的是劳动生产率水平。

职均农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农业职工数量

15、土地生产率:

平均单位面积土地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农产品产值,反映的是土地的生产水平。

土地生产率=农业产值/耕地面积

16、大宗农资(专业化公司)统一采供比重:

由师、团统一采供的化肥、农膜、滴灌带和种子等大宗农资的数量占大宗农资总用量的比例。

大宗农资统一采供比重=师团统一采供大宗农资数量/大宗农资总用销量×100%

17、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

建立综合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师占全部师的比例。

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建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师数量/师总数量×100%

18、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

团对师级农业科技服务的满意程度和师对兵团级农业科技服务的满意程度。

其中团对师级满意度的比重为60%,师对兵团级满意度的比重为40%。

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团对师级满意度×60%+师对兵团级满意度×40%。

19、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

师及以上农业产业集团销售农产品数量占当年农产品总产量的比例。

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师及以上农业产业集团销售农产品数量/当年农产品总产量×100%

20、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

农牧工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获得的总收入,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21、城镇化率:

居住在团部及以上城镇职工占总职工的比重。

城镇化率=居住在团部及以上城镇职工数量/职工总数量×100%

22、森林覆盖率:

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

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23、农业用水比重:

农业消耗水资源数量占水资源总消耗量的比例。

农业用水比重=农业用水量/水资源总消耗量×100%

(三)指标权重说明

根据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出专家打分评价表,并提供了一些必要的定性分析资料,聘请国内知名农业现代化研究专家,分别对各个指标进行打分,初步得到每个层次各指标的权数;在初步确定各指标权重的基础上,根据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初步确定的指标进一步修改,使之更加符合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最后确定各指标权重。

1、一级指标权重的确定

(1)物质装备水平:

根据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程度,给予0.12的权重。

(2)农业科技水平:

根据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科技发展现状,给予0.11的权重。

(3)农业结构水平:

根据畜牧业发展相对滞后,农业产业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的情况,给予0.16的权重。

(4)经营管理水平:

这是农业现代化面临的制约因素,也是未来兵团农业发展需要首先突破的领域,考虑到经营产业化在农业现代化的最重要作用,给予最高的0.28的权重。

(5)社会化服务水平:

这是未来农业现代化需要重点突破的重要领域,给予0.14的权重。

(6)职工生活水平:

这是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结果的评价,根据其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给予0.11的权重。

(7)可持续发展水平:

良好的生态是农业发展的基础,考虑到该指标的重要性,给予0.08的权重。

2、二级指标权重的确定

确定一级指标的权重后,在充分征求农业经济专家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二级指标在各一级指标中的重要性与地位不同,确定二级指标权重。

具体指标权重见表2。

表2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分布表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权重

物质装备水平

0.12

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0.35

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0.35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0.3

农业科技水平

0.11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0.35

农业科技人员占团场职工比重

0.3

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

0.35

农业结构水平

0.16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0.3

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0.3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

0.4

经营管理水平

0.28

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

0.19

规模化养殖比重

0.17

职均管理耕地面积

0.16

“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

0.16

职均农业增加值

0.18

土地生产率

0.14

社会化服务水平

0.14

大宗农资(专业化公司)统一采供比重

0.3

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

0.15

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

0.25

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

0.3

职工生活水平

0.11

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

0.7

城镇化率

0.3

可持续发展水平

0.08

森林覆盖率

0.6

农业用水比重

0.4

(四)指标目标值的确定说明

1、分项指标目标值的确定方法

第一步:

从兵团发展现状出发,以引领兵团农业现代化发展为目的,初步确定指标的目标值;

第二步:

从动态的角度考虑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借鉴国内农业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相关指标值;

第三步:

采取德尔斐法,即在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目标值。

2、分项指标目标值的确定

兵团农业现代化各指标目标值分布见表3:

(1)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目标值≥85,根据当前水平及“十二五”规划要求确定。

(2)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目标值≥92,根据当前水平及“十二五”规划要求确定。

(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目标值≥95,根据当前水平及“十二五”规划要求确定。

(4)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目标值≥63,根据“十二五”规划并结合科技局意见确定。

(5)农业科技人员占团场职工比重(%):

目标值≥5,高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近指标的目标值(4%),同时根据兵团农业科技人员编制确定。

(6)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目标值≥12,根据发达国家水平及兵团实际情况确定。

(7)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目标值≥30,根据全国水平及兵团当前水平确定。

(8)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目标值≥30,根据全国水平及兵团当前水平确定。

(9)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

目标值≥2:

1,根据我国平均水平确定。

(10)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

目标值≥90,根据兵团产业大集团战略的发展确定。

(11)规模化养殖比重(%):

目标值≥80,根据当前水平及“十二五”规划要求确定。

(12)职均管理耕地面积(亩):

目标值≥80,根据当前水平及不同作物管理定额确定。

(13)“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

目标值≥85,根据当前水平及“十二五”规划要求确定。

(14)职均农业增加值(元/人):

目标值≥120000,根据当前水平、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和劳动力转移,确定应达到的水平。

(15)土地生产率(元/亩):

目标值≥4000,参照我国部分发达地区的水平。

(16)大宗农资(专业化公司)统一采供的比重(%):

目标值≥90,根据未来发展趋势确定。

(17)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

目标值=100,根据未来农业信息化发展趋势确定。

(18)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

目标值≥80,根据当前水平及未来发展要求确定。

(19)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

目标值≥80,根据发达国家水平确定。

(20)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目标值≥25000,借鉴世界银行公布的2008年收入分组标准水平,参考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1)城镇化率(%):

目标值≥70,参考联合国及世界银行关于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指标及“十二五”规划要求确定。

(22)森林覆盖率(%):

目标值≥20,兵团生态状况和兵团省级森林资源调查规划确定。

(23)农业用水比重(%):

目标值≤90,根据兵团情况并结合水利部门意见确定。

表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值分布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2010年值

2015年值

2020年值

物质装备水平

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

64

75

85

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

54.9

80

92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90

93

95

农业科技水平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57.89

60

63

农业科技人员占团场职工比重

%

3.45

4

5

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

10.5

11

12

农业结构水平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

13.5

20

30

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

20.6

30

30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

-

0.49

1.2

2

经营管理水平

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

%

23

60

90

规模化养殖比重

%

25

50

80

职均管理耕地面积

45

60

80

“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

%

50

75

85

职均农业增加值

元/人

56000

92200

120000

土地生产率

元/亩

3056

3500

4000

社会化服务水平

大宗农资(专业化公司)统一采供的比重

%

60

80

90

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

%

0

50

100

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

%

40

60

80

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

%

20

60

80

职工生活水平

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

8782

16000

25000

城镇化率

%

49.6

60

70

可持续发展水平

森林覆盖率

%

17.09

18.5

20

农业用水比重

%

95

92

90

(五)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方法

1、数据的标准化

采用标准值法对指标数据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是首先找到一个较为合适的目标值,如果该指标达到这一目标值,视为该指标达到了现代化水平,然后对该指标除以标准值,计算出各指标的标准化值。

假设个体指标为Xji,标准值为Xjo,那么在不同指标(j)在不同时点上(i)的Zji,Zji为被评价方案标准化后的值。

则标准化计算公式为:

Zji=Xji/Xjo(标准值=实际值/目标值)

如果指标Xji>Xjo,那么给定Xji=Xjo,使Z标准化结果不超过1;如果Xji<0,则定义为Xji=0,使Xji为非负结果。

2、对现代化发展水平得分的计算

在确定各分项指标的标准值后即可计算各一级二级指标的得分。

计算公式为:

该指标农业现代化得分=该指标实现程度×权重,各个指标的得分值实行封顶计算,指标实际值大于标准值时只按标准值计算。

3、计算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

各个指标得分值的加总即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

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是衡量和判断农业现代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用来总体判断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水平,以及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标准值的差距。

农业现代化得分=物质装备水平得分×权重+农业科技水平得分×权重+农业结构水平得分×权重+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分×权重+社会化服务水平得分×权重+职工生活水平得分×权重+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分×权重

(六)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阶段划分

对农业现代化进行评价的目的就是分清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发展所处的阶段和水平,找出该国或地区与当时农业现代化水平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家或地区的差距,从而加以调整该国或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农业发展阶段理论以及发达国家所走过的历程看,一般可将农业现代化划分为准备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基本实现阶段和完全实现阶段,代表农业现代化程度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

这5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

准备阶段:

农业发展水平很低,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0-0.3分。

起步阶段:

农户已解决温饱问题,农业发展水平与发达省区存在很大差距,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0.3-0.5。

发展阶段:

物质装备水平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土地产出水平与劳动生产率较高。

但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还不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环境仍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

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0.5-0.7分。

基本实现阶段:

农业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农业产业化程度比较高,劳动生产率水平提升较快,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0.7-0.9。

完全实现阶段:

农业、农村工业、农村城镇化与资源环境进入了比较协调发展的阶段。

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0.9分以上。

各阶段评分如表4所示:

表4农业现代化进程划分

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

评价得分范围

准备阶段

0—0.3

起步阶段

0.3—0.5

发展阶段

0.5—0.7

基本实现阶段

0.7—0.9

完全实现阶段

0.9以上

(七)数据的获得

兵团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数据主要通过查阅各类统计年鉴(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农村统计年鉴)并计算、由兵团农业主管部门协助查找等途径获得。

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森林覆盖率3个指标可以从各类统计年鉴直接查找。

职均农业增加值、职均管理耕地面积、土地生产率、城镇化率、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果蔬园艺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例8个指标可以在年鉴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计算获得。

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科技人员占团场职工比重、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工的比重、规模化养殖比重、“三品”认证基地面积的比重、大宗农资(专业化公司)统一采供的比重、农业信息平台服务覆盖率、农业科技服务满意度、集团销售农产品的比重、农业用水比重12个指标由兵团农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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