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62368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80.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docx

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最终版

2018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

英语翻译:

ElectronicProductDesignandProduction

赛项组别:

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在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下实现对电子产品在规定设计方案(规定原理图与结构要求)下的工艺能力和职业素质,包括对常用电子产品制作工具的应用、电子产品的辅助设计能力、电子产品软硬件调试能力、电子产品的加工方法和工艺的操作技能、电子仪器仪表的使用、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安全、环保等意识,引导高职院校关注现代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与技术应用方向,指导和推动电子信息类专业开展现代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方向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快电子信息类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增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为6小时。

各竞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竞赛内容”规定的竞赛任务。

采用印刷线路板图绘制、硬件焊接组装和调试、任务与功能实现(软件的编写和调试)同步竞赛的方法进行。

绘制的线路板不加工,对线路板电子稿进行评分;绘制的线路板与焊接安装用线路板约束条件不同(约束条件指线路板安装尺寸、形状、接线口位置);编程选手采用已有的硬件套件进行编程,完成控制器的功能要求。

2.参赛选手分工:

按照线路板绘制,硬件焊接组装和调试,软件编程、调试等工作内容,由参赛队自行安排分工,可同步进行。

3.竞赛起止时间为8:

30-14:

30,14:

30各参赛队停止比赛,递交比赛作品和文档。

(二)竞赛内容

根据职业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的培养要求,本赛项以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为竞赛内容,以Cortex-M3系列STM32F103ZET6单片机或51系列IAP15W4K61S4单片机为主控制器来全面考查参赛选手在线路板绘制焊接装调、电子产品的整机安装与调试、微处理器编程和功能调试、职业素养等多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

各参赛队根据大赛组委会给定竞赛任务书要求,在赛场内完成全部竞赛内容。

竞赛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线路板的绘制(25%):

按照竞赛设计任务书,利用给定的电路原理图、约束条件和Altium软件,绘制印刷线路板图。

2.硬件的焊接组装和调试(25%):

利用竞赛提供的线路板和元器件套件,完成竞赛作品硬件焊接、组装接线和硬件调试等工作。

3.软件的编程和调试(40%):

利用竞赛提供的硬件套件搭建与赛题一致的系统,进行微处理器的软件编程和调试工作,完成电子产品的功能要求。

4.职业素养(10%):

规范操作、工具摆放、工位整洁、团队合作、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和企业生产“5S”原则。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并进行排序。

(二)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3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

(三)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竞赛期间不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时间为8:

30-14:

30,14:

30各参赛队停止比赛,递交比赛作品和文档。

评分时间为当天的15:

00-19:

00。

比赛当天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

(二)竞赛日程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比赛

前一天

12:

00~13:

00

赛前准备

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

15:

00~17:

00

裁判与工作人员培训;

赛场检查并封闭。

19:

00~20:

00

召开参赛队伍领队会,并抽取第二天进赛项顺序号。

比赛日

7:

50~8:

15

检录入场

裁判、现场裁判、技术支持及工作人员就位。

参赛队到场安检,抽取工位号,根据工位号选手入工位。

08:

30

比赛开始。

08:

30~09:

00

竞赛任务

参赛队确认竞赛任务、核对检查竞赛套件、更换补领元器件。

11:

30~12:

30

承办院校饮食提供(赛场全体人员及参赛学生、指导教师)。

14:

30

全体参赛队比赛结束,提交各种文件。

15:

00~19:

00

成绩评定

由裁判长组织裁判员按照比赛序号进行现场评分,评分时参赛队队长进行现场演示成果,1名指导教师参与评分过程,最终由参赛队长和指导教师在评分表签字确认。

19:

00

成绩公示

裁判长公布成绩及排名。

1.正式比赛日前一天赛前准备,15:

00-17:

00在赛场指定地点召开裁判及工作人员培训,最后对竞赛场地全面检查并封闭。

19:

00~20:

00在指定地点召开参赛队伍领队会,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参加,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并抽取第二天进行赛项顺序号。

2.参赛队在比赛日当天7:

50到达赛项指定检录地点,8:

00-8:

15接受检录进行自带设备工具检查,并按规定抽取参赛号,进入赛位。

3.竞赛阶段

8:

30-9:

00期间,参赛队核对检查竞赛套件元器件无缺件、无损坏后,在元器件确认表上签字,若竞赛套件内元器件数量和型号与竞赛套件清单的参数不符,应在9:

00之前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更

换或补领按评分标准扣分。

 

(三)竞赛流程图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队及参赛选手资格:

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场上队长1名)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

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

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赛。

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必须是四、五年级的在籍学生。

参赛选手的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至时间以2018年5月1日为准。

2.组队要求:

每个院校限报1支参赛队,不允许跨校组队。

3.人员变更: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或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院校教务处于相应赛项开赛3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人员需满足本赛项参赛选手资格并接受审核;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不得补充参赛选手。

4.各院校教务处负责本校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承办单位在比赛前一天12:

00~13:

00提供各参赛队自愿有序地熟悉场地和设备。

2.熟悉场地期间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赛场要求

1.参赛选手在比赛当天7:

50分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

竞赛计时开始后,选手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赛位由比赛当天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裁判人员同意。

选手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不安排专门用时,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计时工具,以赛场设置的时钟为准。

4.参赛队在竞赛前一天到赛场熟悉竞赛场地,竞赛当天检录后抽签决定竞赛工位。

5.参赛队自备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在竞赛当天经裁判人员检查后带入竞赛场地。

6.为保障公平、公正,竞赛现场实施网络安全管制,防止场内外信息交互。

各参赛队不得将手机、U盘、移动硬盘等带入竞赛场地否则按作弊处理。

7.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

8.竞赛队提交竞赛作品及技术文件

竞赛作品及技术文档于比赛当天下午14:

30同时上交赛项裁判组进行评审。

各队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2018LN××”(××为2位数字,即竞赛队工位号)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采用统一命名规则(类型名+工位号),不得以其它名称命名电子文件。

因保密要求,在全部文件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参赛选手姓名、参赛号等信息;电子文件名称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参赛队信息的,该队该项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参赛队提交的电子文件均采用裁判组提供U盘提交。

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人员在监考记录单中情况记录栏做记录,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9.遇事应先举手示意,并与裁判人员协商,按裁判人员的意见办理。

10.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中止该队比赛;如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比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1.参赛队若要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文件),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裁判要求签名时不得拒绝。

13.完成工作任务及交接事宜或竞赛时间结束,应到指定地点,待工作人员宣布竞赛结束,方可离开。

(四)成绩公布

比赛成绩经严格评分工作程序评定并于当天公布(初步19:

00,具体以当天评判时间进度为准)。

七、竞赛环境

技能竞赛环境

1.竞赛在室内进行,场地应通风良好。

净高不少于3米,采光照明良好。

2.竞赛在室内进行,每个竞赛工位不小于3m×3m,工位标明编号,工位内粘贴安全操作须知。

配备220VAC/50Hz交流电源插座不少于4个,具有电源保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

3.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候考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

4.场地内部消防设施齐全,应有不少于2处的人员疏散大门。

疏散通道畅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场地旁边应有能进入医疗、消防等急救车辆通道。

5.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医疗、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等人员,以防突发事件。

6.竞赛工位配备有交流电源、操作台及座椅等,参赛队在竞赛工位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

八、技术规范

(一)专业教学要求

本次技能大赛根据“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要求涉及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子CAD技术、单片机技术应用、电子产品工艺、电子设计制作、等相关课程的知识点和技能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本赛项遵循以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电子元器件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6-01-33)

2.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4-02)

3.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4-03)

4.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3-10-02)

5.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X2-02-13-06)

6.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1-02-055)

7.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X6-26-01-42)

九、技术平台及工具

(一)技术平台

1.笔记本电脑(双核以上处理器,4G以上内存,500G以上硬盘,千兆网络接口,USB接口,WIN7/WIN8/WIN10操作系统),STM32仿真器(J-LINKV8)和51单片机仿真器(串口下载线)。

(学校参赛队伍自带)

2.电脑须预装操作系统(Windows)、2010版及以上Office软件、PDF文档阅读软件、编程软件(支持ST公司的STM32F103芯片或51单片机)、AltiumDesigner13版及以上软件等。

(学校参赛队伍自带)

3.仪器配置及常用电子制作工具配置具体要求说明(学校参赛队伍自带)

为保证大赛顺利完成,以下仪器设备及常用电子制作工具由各参赛院校按照要求自己准备,比赛时带入自己的比赛工作区。

稳压电源(1台/组:

0~30V/0~3A,两路输出);

信号发生器(1台/组:

0~30MHz,幅度10Vp-p,可输出正弦波、方波和三角波);

示波器(1台/组:

双踪,50MHz以上示波器);

万用表,尖嘴钳、偏口钳各1把,一字口、十字口螺丝刀各1把,镊子1把,卡尺1把,壁纸刀1把,手动吸锡器1个,配有烙铁架的电烙铁1把(不同烙铁头),插座(根据自己用电设备的多少准备)、带有助焊剂的焊锡丝1卷等常用电子制作工具。

注明:

三台笔记本电脑需要组建内部局域网,需要自带网线和交换机。

(二)场地要求

按参赛队数布置比赛工作区,并预留1-2个备用比赛工作区,每个比赛工作区面积在9㎡左右并标明编号。

赛场场地实施无线信号屏蔽,禁止使用无线路由、无线交换设备及无线通讯设备,各参赛队之间可以使用有线网络进行信息传输(各参赛队自己组建有线局域网),请不要使用无线鼠标。

另外,设置裁判会议室兼休息室1间。

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lux)、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电源,备有应急的备用电源。

竞赛工位大致为3m×3m空间,参赛队在竞赛工位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

工位内操作台配置有单相220V交流电源插座。

仪器仪表和工具参赛队自备,赛场不另准备。

(三)关于网络

各个参赛队内部可根据需要组建局域网进行数据交换,也可用U盘进行数据交换(U盘由裁判人员提供),但不得采用无线方式和无线路由器。

赛场采用网络安全控制,严禁场内外信息交互。

十、成绩评定

1.印刷线路板绘制:

采用2个裁判对已加密的同一个文件进行各自评分,并计算该项的加权平均值为该参赛队的该项得分;

2.线路板的焊接和电子产品的装调:

采用2个裁判对已加密的比赛作品逐个打分,并计算该项的加权平均值为该参赛队的该项得分;

3.电子产品的功能实现:

由专家对各功能进行细化,规定每个功能的得分值,在比赛结束后,把各功能得分表发给裁判,由参赛队队长对功能逐一演示,2个裁判对功能的有无同时评判,并计算该项加权评分值为该参赛队的该项得分。

4.职业素养:

对参赛队5S进行考评,并计算该项的加权平均值为该参赛队的该项得分。

5.各项分值分布如下:

评分项目

比例

评分内容

比例

线路板的绘制

25%

按赛题要求和约束条件完成电子产品印刷线路板绘制

25%

硬件的焊接组装和调试

25%

印刷线路板焊接

25%

软件的编程和调试

40%

电子产品的软件编制与功能实现

40%

职业素养

10%

规范操作、工具摆放、工位整洁、团队合作、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和企业生产“5S”原则

10%

十一、奖项设定

本赛项以实际参赛队数量确定奖项:

一等奖占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队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队总数的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二、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赛项组委会及承办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大赛组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凭承办单位印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对于断电、防火、防水、疾病等突发情况的处置,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许随便携带书包进入赛场。

5.配备先进的仪器,防止有人利用电磁波干扰比赛秩序。

大赛现场需对赛场进行网络安全控制,以免场内外信息交互,充分体现大赛的严肃、公平和公正性。

6.大赛组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7.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承担单位负责。

3.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院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院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大赛组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承办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大赛组委会。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大赛组委会决定。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

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院校全称作为代表队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3.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4.参赛队对大赛组委会以后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

要按大赛组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说明会现场。

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5.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承办单位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6.各在比赛期间,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进食不符合卫生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各参赛队要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参加比赛前要求参赛队为参赛学生选手购买人身保险;

8.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做出裁决。

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任何媒体资料都不做参考;

9.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2.在整个竞赛的规定时段内,不允许教师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3.若发现指导教师通过通讯手段与竞赛场内参赛学生进行交互,则取消该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三)竞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核实身份。

3.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现场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

4.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5.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电路板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6.本赛项于竞赛当日8:

30-14:

30连续进行,共计6小时。

在8:

30-14:

30时间段内,均为比赛时间,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内。

选手中途离开赛场须经裁判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擅自离开作退赛处理,不得继续比赛。

7.竞赛套件由裁判(监考)发放给各参赛队,在比赛正式开始前,选手不得打开竞赛套件。

比赛开始30分钟内,比赛选手须对竞赛套件进行清点确认,若有缺件或器件损坏,应及时提出补齐或更换,如无异常由参赛队队长签字确认竞赛套件完整。

允许参赛选手30分钟后申请元器件等,但均需登记,相应扣分。

8.比赛过程中参赛队由于损坏、遗失等原因须补领元器件,须填写元器件领用表,由裁判确认同意后发放,但会影响比赛得分。

9.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0.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人员举手示意,并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1.比赛时,除赛题为纸质文档外,其它所有的技术文档均以U盘为媒介发放给参赛队。

每支参赛队通过U盘提交文件给裁判组。

12.各竞赛队按照赛项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3.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需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监考人员在监考记录单情况记录栏中做记录,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需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监考员确认。

(四)赛场管理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

裁判长1名,现场裁判6人。

每个竞赛现场裁判要秉公监考,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

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回避制度:

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不允许出现参加院校为现场裁判。

3.参赛队进入赛场,现场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五)选手报到须知

1.报到选手须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酒店,并向所在酒店负责人报到,并填写报到登记表。

2.选手报到后,请及时领取本大赛指南,以便了解大赛日程时间安排情况。

3.选手到达酒店后,请在房间休息,为了安全起见,请不要擅自外出,如有外出需要,请提前与指导教师沟通好。

(六)大赛抽签办法

1.本赛项统一编制工位号。

2.参赛队的工位号由进入赛场的参赛队队长抽取,然后填写工位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3.选手按抽取的工位号进入工位,完成比赛规定的工作任务。

十五、申诉与仲裁

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

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之内向大赛组委会赛项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诉。

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大赛组委会赛项负责人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人提出申诉。

大赛组委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申诉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申诉信息并严格遵守申诉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十六、竞赛直播

(一)在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由承办单位利用现代网络传媒技术对赛场的全部比赛过程直播。

(二)利用多媒体技术及设备录制视频资料,记录竞赛全过程,为宣传、仲裁、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政史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