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基础教育督查工作报告与县城居民住房保障基本情况报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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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基础教育督查工作报告与县城居民住房保障基本情况报告汇编

县城基础教育督查工作报告

一、学校概况:

原隶属于区教育局,乡中心小学是一所普通的农村中心小学。

20**年10月划归古塔区教育局管理。

学校座落在古塔区乡胜利村,下设3所村小,共计25个教学班,学生585人,职教师76人,其中中心校有12个教学班,学生380人,教师38人。

二、根据评估标准自检情况:

根据《省基础教育强县建设督导评估细则》,自查如下。

一、办学标准(满分40分,自查得分33分)

1、教师队伍(满分4分,自查得分2分)

(1)教职工编制。

根据区1996年编制为73人,现有在编教师87人,超编14人。

(区一直沿用1996年编制,一直未做调整),自查得分0分。

(2)教师资格。

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全部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

自查得分1分。

(3)年龄结构。

35周岁以下教师共计35人,占总数三分之一以上。

自查得分1分。

(4)学科分布结构。

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的一致性比例为96.05%,有三位教师为法律专业。

自查得分0分。

2、干部队伍(满分10分,自查得分9分)

(1)校长任职资格:

学校现有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中学一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1人未达到本科学历,有1人正在进行岗位培训。

自查得分0分。

(2)校长对教学关注程度:

校长每学年听课120节以上,参与教研活动20次以上。

自查得分4分。

(3)校长科研能力:

有2位校长具有县区级以上立项课题,每年发表论文1篇。

自查得分2分。

(4)校长行政素质:

校长具有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团结合作意识、民主作风、廉洁自律;具有共同愿景,民主氛围,分工明确,自查得分2分。

(5)班子建设组织机构:

机构健全。

自查得分1分。

3、学校管理(满分13分,自查得分12分)

(1)德育管理:

学校采用三位一体的德育途径,大力开发社会教育资源,与7路公交车站点、敬老院、解放锦州烈士陵园等建立联系,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制度;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完善,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德育工作融入到教学各个环节。

自查得分1分。

(2)教学管理:

学校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全开齐课程;具有备课、上课、实验、作业批改等制度;实验教学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有教师听评课制度。

自查得分5分。

(3)设备管理:

各种教学设备分类登记入册,存放科学。

自查得分1分。

(4)学籍管理:

学校暂时为进入古塔区学籍管理系统中。

自查得分0分。

(5)教科研管理:

学校设有科研室,建立了校本研训制度,定期开展校本研训活动,100%教师参加教科研。

自查得分3分。

(6)行政管理:

后勤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作息制度和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自查得分1分。

(7)财务管理:

学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小金库”,定期公布审计结果,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参加财务管理及其相关法律培训。

自查得分1分。

4、教育质量(满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普及率与合格率:

学校残疾儿童辍学率为0,学生合格率100%。

自查得分4分。

(2)体育、卫生、艺术:

按照要求做眼保健操、广播体操,阳光体育运动一小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95.8%,不低于95%。

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体育节;按照要求开设心理健康课;每学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常见病发病率低于2%,近视眼发病率低于4%。

自查得分6分。

二、办学条件(满分40分,自查得分13分)

(1)学校占地面积:

学校占地面积14400㎡,生均占地面积36㎡。

自查得分2分。

(2)学校建筑面积:

学校建筑面积2450㎡,生均建筑面积6㎡。

低于10㎡/生的标准。

自查得分0分。

(3)普通教室装备建设:

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有11个教室,一个班级暂时在语音教室上课。

教室内具有广播系统,不具备闭路电视接收功能,不能上网查询资料。

自查得分0分。

(4)专用教室级辅助用房、公共教室装备建设

A、科学教室及辅助用房:

学校有科学教室1个,面积54㎡,教学仪器库1个,面积18㎡;无其准备室、科学活动室、科学园地等辅助用房;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环境布置体现学科文化和学科教育。

自查得分1分。

B、音乐、美术、书法教室及辅助用房:

学校有音乐教室1个,面积72㎡,无美术、书法教室及辅助用房。

自查得分1分。

C、语言教室及辅助用房:

学校有语言教室1个,面积72㎡,现被改作学生普通教室。

自评分数0分。

D、计算机教室及辅助用房:

学校有计算机教室1个,面积54㎡,有20**年配置的电脑20台,生机比19:

1。

不能达到7:

1的标准。

自评得分0分。

E、综合实践活动教室及辅助用房:

学校没有综合实践活动教室及辅助用房。

自评得分0分。

F、多功能电化教室及辅助用房:

学校有多功能电化教室1个,面积72㎡,教室内设有大屏幕投影多媒体系统及卫星接收系统。

管理科学化,专业化。

自查得分1分。

G、图书室:

学校无图书室。

自查得分0分。

H、科技活动室:

学校无科技活动室。

自查得分0分。

I、心理专用教室:

学校无心理专用教室。

自查得分0分。

J、体育场所及辅助用房:

学校无体育活动室,田径场地、跑道设置、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均为简易设置,操场未实现塑胶或硬铺盖;体育器材库管理达标。

自评得分0.5分。

(5)办公用房装备建设

A、卫生室:

学校有卫生室一个,面积18㎡,有基本设施,管理科学化、专业化,学生健康档案齐全,环境布置体现专业化。

自评得分1分。

B、多媒体录播教室:

学校无多媒体录播教室。

自评得分0分。

C、卫星接收教室:

无专用卫星接收教室,与多功能电教室在一起。

只能接收远程教育信息资源和中央教育频道节目。

自评得分0.5分。

D、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总务仓库、维修管理室、传达值宿室等:

学校有教师办公室一个,面积36㎡,校长办公室兼会议接待室1个,面积54㎡,副校长办公室1个18㎡,主任室2个,18㎡,广播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1个,面积18㎡,传达值班室1个,面积18㎡,无德育展览室、维修管理室。

师机比4:

1。

自评得分1分。

(6)生活服务用房装备建设

学校无宿舍、食堂、浴室、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用房。

自评得分0分。

(7)教育技术装备

A、科学实验教学仪器:

仪器种类齐全,数量不足,未达到标准,账物相符。

自评得分1分。

B、体育教学器材:

体育器材种类齐全,但一些大型户外金属器材已经腐烂,不能使用;自评得分1分。

C、小学图书(纸介、电子):

图书数量严重不足,可供学生阅读的读书仅有5000册,尚缺少7000册。

无电子图书及电子期刊。

未及时更新、填入。

藏书内容、质量、结构不符合要求。

各种账目齐全。

自评得分0分。

(8)校园卫生条件、环保、及安全

A、校园卫生条件、环保及安全:

校园布局科学合理;绿化达标,艺术化建设有特色;室内环境符合标准;室外各种布线、管道符合标准;消防设施设备符合标准。

自评得分2分。

B、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设备设施齐全,功能完备,重要场所和出入口无盲点。

自评得分1分。

(9)教育技术装备管理:

无全省统一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软件。

自评得分0分。

三、促进基础教育信息化(100分)

1、学校信息化要求。

(满分75分,自查得分39分)

(1)学校有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学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形成规划方案,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可评估性。

自评得分1分。

(2)学校把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

自评得分1分。

(3)每学期有对技术人员、中青年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校内教育技术培训计划,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纳入教师个人专业化发展计划中。

自评得分1分。

(4)学校每年有能保证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并落实到位。

自评得分3分。

(5)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安全规章制度。

自评得分1分。

(6)各类信息化设施设备完好率到达95%以上。

自评得分2分。

(7)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接入传输速率为2M,未达到10M标准,络信息点未能覆盖全校所有场所。

自评得分1分.

(8)学校具有智能广播系统,有卫星接入。

无有线电视接入,无有校园闭路电视。

自评得分0分。

(9)能利用移动多媒体设备进入课堂,未实现教室班班通。

自评得分0分。

(10)学校根据需要设置有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综合教室,无科技活动教室、音像教材资料制作室等专业教室,能满足一般教学活动的需要。

自评得分2分。

(11)学校有网站,发布学校信息和校务公告。

自评得分1分。

(12)教研组有BLOG,班级未建立BLOG,暂未实现教师、学生、家长的三方网上互动。

自评得分0分。

(13)无学生自建的跨学科的班级学习型主题网页。

自评得分0分。

(14)学校无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未实现基于网络教学管理、教务管理、课程管理、学生管理、学校行政后勤管理、图书管理等功能。

自评得分0分。

(15)学校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有学校自主开发的教育资源,未与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库互联。

自评得分1分。

(16)学校校本资源不足1T,基本满足各项教育活动,能保证所有教师正常使用,每学期整理更新教学资源至少一次。

自评得分1分。

(17)学校的学科电子音像教材与学科文字教材配套,总量不少于500小时,三年内补充更新率达到15%,满足学科教师正常使用。

自评得分2分。

(18)未订阅现代教育技术书籍和报刊。

自评得分0分。

(19)学校管理者有较强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力,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以上教育信息化相关培训与学习,暂时未达到《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管理人员》要求。

自评得分0分。

(20)学校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兼职人员,具备少量教育技术专业知识。

自评得分0分。

(21)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未达到《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技术人员》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为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教学应用与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自评得分1分。

(22)学校各学科教师暂未全员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教学人员》培训,大部分已经通过初级考试,还未参加中级考试。

自评得分0分。

(23)学校主要学科教研组具有1-2名教育技术骨干教师,能够组织本校教师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发展项目,多渠道的校本研究(包括网络教研),每学期活动不少于2次,活动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有成果、形成制度。

自评得分3分。

(24)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学科覆盖率达到100%。

自评得分2分。

(25)每周运用信息技术整合教学的学科数达到60%以上。

自评得分2分。

(26)普通和专用教室信息技术设施平均周使用时数达到周学时的50%以上。

自评分数1分。

(27)学校学科教师能够应用网络进行集体备课和教研,能够进行教学设计。

自评得分2分。

(28)教师能够熟练掌握教育技术并应用信息资源进行教学,在课堂教学中合理使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互动,有效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

每学期撰写整合的教学设计方案(2篇)以上,积极参加各种信息化活动和比赛。

自评得分3分。

(29)每学年组织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与安全教育至少1次。

自评得分1分。

(30)学生使用信息技术进行有效学校,开展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

学校未学生提供条件看展正式或非正式的信息技术活动,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定能力要求。

开展常规性的信息技术相关的兴趣小组等课外活动,学生会制作电子组品,积极参加电子作品比赛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特长。

自评得分4分。

(31)学校有激励教师参与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的机制。

每学年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教学改革实验至少1次。

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相关课题研究。

自查得分2分。

(32)改革经验、科研论文在市级以上的报刊杂志、教育网站上发表,或在同级竞赛中获奖。

自查得分2分。

合计自查得分:

85分

以上根据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建设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化)进行的自查情况,由于在区历史欠账比较多,硬件设备大量缺乏,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在均衡教育发展中给与政策与资金倾斜。

县城居民住房保障基本情况报告

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

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这是党的代表大会第一次专门提及住房保障制度,更是第一次谈到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

在全国的“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也就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建言献策。

可以说,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加大廉租房建设已成共识。

我县自20**年启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以来,先后实施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安置房、青年教师公寓、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方式,截止20**年底,全县共建成保障性住房54197.11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总面积34829.66平方米/1009套,经济适用房11314平方米/194套,公共租赁住房16454.05平方米/401套。

“三房”建设总投资9137万元,其中廉租房建设投资660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投资1332万元,经济适用房投资1198万元,解决了2348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我县对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拆迁面积9.65万平方米,新建返迁安置房834户,有效地改善了城市部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就我县而言,县委政府多次提出:

要把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完善公共政策,加大投入,加快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的建设步伐。

在政协县届次全会上,部分政协委员也就我县大力推进支持保障房建设提出了一些很好意见和建议。

为充分发挥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做好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届次全会后,县政协组成了以副主席为组长、政协专委会、财政、房产部门、国土资源局、民政、城建、规划局、发改委及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专题调研开展廉租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

调研组深入我县保障房建设施工现场、社区居委会、民政、房产、财政等部门,详细了解了我县廉租房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一、县城中心城区居民住房基本情况

(1)从城市居民住房情况显示:

县县城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6万人。

据20**年末初步调查统计,全县总户数64088户,总人口209487人,其中城区户数10742户,生活在城市棚户区(危旧住房)2720户,占城区总数的25.3%。

城市棚户区面积9.55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北门一江二岸,解放路,南门口,中营村,上营村等地段板块。

分析这些板块形成棚户区的主要原因:

一是下岗失业家庭户占87%;残障和三无人员家庭211户占0.07%;在职和退休家庭107户占0.03%。

这部分家庭经济来源微薄,生活贫困,无经济能力进行改建;二是因城市进程步伐加快,一些解放前或40—50年代的土木结构房屋因产权成份复杂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合进行规划改建,导致一些低矮破旧房屋圈围在城市中心地段。

三是城市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为7125户,人均年可支配6000元以下的占15.6%,7000元以上的38.5%,800元以下的占51.23%,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9523元(即20**年的人均收入)以下的占66.33%。

可以看出,县贫富差距较大,县城区六成人口属中低收入行列,因私人建房较多,人均住房面积偏大,然而,城市有规模有质量的居住环境不多,居住环境的总体质量偏低。

(2)从城市棚户区人均住房面积调查显示:

直系同住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有1870户,占50.8%,直系同住人均居住面积在10—13平方米的有135户占23%,直系同住人均居住面积在15—20平方米的有715户,占26.2%。

(3)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显示:

下岗和失业家庭789户,占87%;残障和三无人员家庭111户,占12.2%;在职和退休人员家庭7户,占0.8%。

从其住房状况分析:

住本人私房但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49户,占5.4%;租住单位公房和直管公房122户,占13.4%;与直系亲属同住的258户,占28.5%;租住他人私房的478户,占52.7%,除此之外尚有少数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户。

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387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一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580户。

现状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标准的中低收入家庭有532户。

(4)从国营林场、工矿企业棚户区情况显示:

县现有11个国营林场8个工区,其中有6个工区职工宿舍是五十、六十年代建造的,大部分是土木、竹篾粘土结构工棚,国营林场、工区棚户区面积达1.2万平方米。

县现有中小型规模钨矿2个、煤矿1个均为六十、七十年兴建的土木结构住房,建筑面积达3.6万平方米,其中煤矿达1.5万平方米。

(5)从居民居住现状与需求分析显示:

截止20**年12月,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已达到33.4平方米,位居全省前例,城区居民家庭住房现有比率达到90%左右,家庭单元配套式住房率超过80%以上,非成套住宅比例占20%左右,从这些数据分析,城市常住人口的住房条件较为优越,进城务工、外来人口,新就业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有95%以上靠租住房屋,只有0.5%左右投住亲属。

近年来,我县住房制度设计上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部分填补了保障性住房的空缺,但实践中,现有经济适用房政策对申请人群入住条件难以界定,而且廉租房针对的是“低保群众”,我县约有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既享受不到保障房,短时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

二、经验及主要做法:

我县的廉租房建设由县房产局负责,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民政、监察、审计、税务、物价、供水、供电、城管、横水镇等部门密切配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横水镇、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单位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的申请、登记、核实、上报等具体工作。

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廉租房建设的各项政策,土地实行政府无偿划拨,免征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其他各项费用一律减半征收,降低了工程造价。

按照以人为本、方便生活、集中建设的要求,加强了项目规划和户型设计,充分考虑了低收入家庭的特殊性,户型设计较经济合理,努力做到了环境优美、质量优良、功能完善、经济实用。

(一)建设经验。

(1)落实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政策。

为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和全面推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及时制订和出台了《县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县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实施方案》(崇府办[20**]67)号等文件,严格执行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减半征收等政策,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实行封闭运行,在土地供应上实行从早规划和政府划拨。

在办理报建报批等相关手续上,开辟“绿色”通道。

(2)建立和落实了工作运行保障机制。

县政府为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项目挂点县领导任副组长,发改、监察、建设、财政、房管、横水镇、审计、公安、国土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房管部门成立分管副局长带领专人驻工地现场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及时解决施工单位在施工进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

把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落实到一线,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一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线对一级负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从选址用地、立项、设计、招投标、开工建设、资金安排等各个工作环节落实到位。

(3)为失地农户办理养老保险。

县从20**年起推行和建立了对县城区失业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上解决了城镇失地农户担心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

(4)实行问责管理。

为确保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化各项管理措施,以确保保障房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房管部门要按照省、市、县规定的工程进度时间节点完成保障房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同时,县政府明确了对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应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在保障房工程建设,分配管理过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政府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金来源及申请、审核分配方法

(1)资金来源。

主要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提取的一定比例、城市配套费的一定比例、以及上级补助配套资金打捆投入使用。

全部资金实行财政封闭运行专户管理,并实行资金年度审计制度。

(2)分配原则及租金。

县廉租住房目前实行只租不售,按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统一摇号分配、排号轮候的原则分配入住,租金标准暂定为中低收入家庭按2元/平方米、低保户按1.2元/平方米。

(3)申请范围:

考虑到房源问题;目前我县对申请廉租房家庭限于户籍在县城社区三个居委会内的城镇中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和受理:

从20**年起,我县将廉租房申请受理工作由集中受理改为日常受理,即实行申请受理,审核工作常态化,对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县城低收入家庭,可以在工作日间随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报名,避免申报家庭因错过申报时间而未能享受到政府住房保障政策,方便群众办事。

对于我县的“三房合一”建设管理,已购经济适用房回购上市交易管理,公租房“租售并举”等管理实施办法县房产局正在酝酿中,管理办法还没有正式出台。

三、“十二五”期间实施住房保障规划预测

根据县中心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数预测,廉租房供应建筑总量182550平方米,3651套,占地面积(按每套50m2计算)约需236亩,总投资约需21906万元(不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

“十二五”期间县住房保障规划列表如下:

从上表的数据来看,在“十二”期间的今后三年我县保障性住房需求量仍然很大,按以上预测到20**年仍要建2642套保障房,方可达到20%的覆盖面。

四、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虽然我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问题。

(1)法制保障还不能适应需要。

由于保障性住房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依法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目前,我县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上,主要依据的是政府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涵盖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多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存在着政策标准各不相同,准入与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由于城区的流动人口多,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搜集、核实和动态管理等还缺乏一套十分客观、科学的体系和实施细则。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没有完全摸清,保障对象的数字不够准确,给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带来困难。

一些由住户负担的水电及物业等费用难以按时的足额缴纳,小区卫生状况的不容乐观,后续管理方面存在着的隐患,都给其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需要一部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法规作保障。

而在我县现有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的还不够细化,操作性还不强。

比如在租赁期内,承租人的收入超出限制条件应如何计算与调整、特殊疾病导致房屋空置6个月及以上的如何处理;房屋出售后,购买人条件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申请、退出的程序与手续”、“个人资产的审查与认定”、“租金使用与监管”和“购买方式”等都需要进一步界定与细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

(2)配套设施还没有及时跟上。

我县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规划设计上考虑不周,规划设计不到位。

尤其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不够好。

(3)建设资金缺口大。

按照保障性住房总体覆盖城镇中低收入家庭20%的目标要求,省市近年公租房建设的总量,分解到县市的任务均按城镇人口及家庭户数不达建设指标任务,建材、工资等行情逐年上涨。

从20**年到20**年财政资金安排总量预计为6800万元以上(不包括上级补助配套资金),县财政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十分紧张和困难。

(4)县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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