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式干燥机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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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式干燥机技术规范书
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冷冻式干燥机(风冷型)
技术规范书
批准:
审核:
编写:
1总则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冷冻式干燥机(风冷型)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文件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卖方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买方则可认为卖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差异(无论多少),均应填写到招标文件本规范书的差异表中。
1.4卖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负有全责,包括对外采购的产品。
分包与外购部件推荐不少于三家,列入本规范书分包商/外购部件中。
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征得买方的认可。
1.5卖方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在设计上进行修改。
卖方应满足买方的合理要求,除重大修改外,应不涉及商务问题。
1.7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
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除纸质版外(包括配套的外购设备和部件原产商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还应提供一份相同内容的电子光盘,技术文件及图纸中的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
电子版图纸格式须为AutoCAD版本的dwg格式;文字版本须为OfficeWord或Excel格式。
图纸及文本文件均应可编辑。
1.8卖方应有2个同类型设备成功应用于相类似工作环境的成功业绩。
2设备规范
2.12.1设备名称
冷冻式干燥机(风冷型)
2.2型式(或型号)、用途和安装数量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技术要求
冷冻式干燥机
空气处理量26m3/min
2台
压力露点小于10℃
3标准及要求
3.1技术条件
设备的设计及安装采用的工艺必须选择成熟的技术工艺。
该冷冻式干燥机必须满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其要求。
安装场所:
户内安装
环境温度:
-10度-+40度
相度湿度:
小于95%
3.2执行标准
GB156-2003标准电压
GB/T1980-1996标准频率
GB9969.1-8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4436-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这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卖方提出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卖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卖方超越。
3.3技术要求
,建议品牌冰熊、开利、太阳。
,干燥过滤器、膨胀阀及其他更换部件前后配套截止阀,部件及阀门接口采用螺纹丝接(喇叭口,垫环等),以便于维修更换。
3.4功能及控制要求
,安装及运行短路所引起的作用力而不致损坏变形。
柜内支持绝缘件选用阻燃材料;
;控制柜体采用不小于2mm厚度进口敷铝锌钢板制作,柜体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工艺,附着力强,质感好,整柜应与空压机组色调一致(蓝色);
;压力露点温度、常压露点温度、进气温度、排气温度;
;制冷剂蒸发压力、制冷剂冷凝压力显示;
,含周期、时长。
,含相序保护器、压力开关、蜂鸣器、故障指示灯;
,应有防止触电的保护设施;
3.5安装调试要求
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卖方应按以下项目进行试验:
设备安装调试由卖方人员进行实施,买方相关人员监督管理配合。
4供货范围
4.1一般要求
,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4.2供货范围
设计界限及供货应包括:
变频器改造需要的整套设备。
4.3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质
备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质
备注
4.4专用工器具(卖方填写)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质
备注
5质量保证及试验
5.1设计、制造、应遵守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5.1.1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当应用的规范及标准有新版本实施时应采用最新版本)。
5.1.2进口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有关的标准或相当标准。
5.1.3在卖方开始制造之前,卖方无条件接受买方所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
同时,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5.2设备性能、质量保证
卖方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09000系列的要求。
卖方在投标书中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
5.3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试验前必须将试验程序和试验装置(包括仪表校准曲线和检验合格证书)通告买方。
5.4质保要求
整机(含压缩主机、冷却器、油水分离器、风扇、蒸发器、膨胀阀、排水器、电源及电控部分等)质保2年,维修耗材(机油、滤芯等)质保期内由卖方免费提供。
若由卖方公司图纸、资料、技术文件错误或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指导造成的返工、设备损坏,卖方立即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6油漆、包装和运输
6.1油漆和防腐
6.1.1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锈防腐处理,涂漆应符合JB/T6886的规定,以适远途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造成受潮、生锈、腐蚀、振动,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做到从交货日起12个月内设备完整无损。
6.1.2设备面漆颜色由甲方确认。
6.2包装
6.2.1所有设备包装前必须做到内部清洁,并采取妥善防锈措施。
6.2.2卖方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进行,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6.2.3卖方所供随机装箱技术文件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远途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受潮和雨水的侵蚀。
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的目录清单。
6.2.4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的损坏,未取得买方同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6.2.5所有设备及附件都有固定铭牌。
铭牌不易损坏。
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6.2.6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6.3运输
6.3.1卖方需运输成套产品至工程安装现场。
6.3.2本工程的设备运输及装箱尺寸、运输货物外形、重量和体积的规定,遵守国际有关运输的规定,交货地点见商务条款。
6.3.3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商务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7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7.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
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除纸质版外(包括配套的外购设备和部件原产商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还应提供一份相同内容的电子光盘,技术文件及图纸中的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
电子版图纸格式须为AutoCAD版本的dwg格式;文字版本须为OfficeWord或Excel格式。
图纸及文本文件均应可编辑。
7.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3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签订协议后,5天内提供满足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含电子文件),满足设计院的基础设计;卖方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应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提供详细基础图及其它配合设计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7.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7.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传真各级校审人员的署名应完整,并加盖公章,对于重要的传真资料也应加盖公章。
对提供的电子文件仅用于设计参考,不作为工程的正式设计依据。
7.7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2套,电子文本2套。
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7.8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7.9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本设备的监造、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7.10卖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8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8.1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8.2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费用自理。
8.3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8.4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卖方便。
8.5卖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9性能验收试验
结合设备的试验及要求确定性能试验的执行。
10技术服务和联络
10.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只要买方需求设备技术上的帮助及咨询,卖方公司将24小时内准确予以无偿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并按现场服务计划表(见下表)派遣现场服务人员。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月数,但买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卖方填写)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0.1.2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卖方须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0.1.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对重要工序,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