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程序C21新版教学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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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程序C21新版教学文案
4、宏观营销环境分析
据调查统计,有近94%的人喜欢亲戚朋友送给自己一件手工艺品。
无论是送人,个人兴趣,装饰还是想学手艺,DIY手工制作都能满足你的需求。
下表反映了同学们购买手工艺制品的目的。
如图(1-4)
(3)心态问题
夏日的街头,吊带装、露背装、一步裙、迷你裙五彩缤纷、争妍斗艳。
爱美的女孩们不仅在服饰搭配上费尽心机,饰品的选择也十分讲究。
可惜在商店里买的项链、手链、手机挂坠等往往样式平淡无奇,还容易出现雷同现象。
(三)DIY手工艺品的“自助化”
我们长期呆在校园里,对社会缺乏了解,在与生意合作伙伴应酬方面往往会遇上困难,更不用说商业上所需经历的一系列繁琐手续。
他们我们可能会在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手续中迷失方向。
对具体的市场开拓缺乏经验与相关的知识,缺乏从职业角度整合资源、实行管理的能力;
(4)创新能力薄弱
8、你是如何得志DIY手工艺制品的?
而手工艺制品是一种价格适中,不仅能锻炼同学们的动手能力,同时在制作过程中也能体会一下我国传统工艺的文化。
无论是送给朋友还是亲人都能让人体会到一份浓厚的情谊。
它的价值是不用金钱去估价而是用你一颗真诚而又温暖的心去体会的。
更能让学生家长所接受。
2003年,全年商品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1%。
消费品市场销售平稳增长。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20.64亿元,比上年增长9.1%。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资料
类别编号:
AQ-C1
案卷题名: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工程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枣园居住项目
施工单位:
北京城建亚泰第十六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1年5月
安全主管:
韩宇
1.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防止事故、事件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
3.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3.2公司生产副经理负责审批公司《重大风险因素清单》。
3.3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汇总、登记本公司的危险源并评价重大风险因素;编制公司的《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重大风险因素清单》;负责审批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重大风险因素清单》;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协调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现场职业病预防的监督检查。
3.4行政保卫部负责火灾、交通事故及其他行政类别事故的统计与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负责职业病备案登记,掌握医疗情况,作好通报上报;负责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体检,并组织实施。
3.5公司工会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负责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做好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定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参与职工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工伤人员的有关工伤待遇落实情况。
3.6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
3.7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8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的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工作,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并确定本单位的重大风险因素,《重大风险因素清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3.9事故单位负责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并负责对工伤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4.1危险源辩识
4.1.1辩识范围:
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场所,及进入上述区域的人员的活动,进入上述区域的机械运行活动,包括自有与租赁及分包方自带设备。
4.1.2识别危险源要覆盖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及六个方面:
a)物理性风险因素,其中包括:
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风险源、噪声风险源、明火、粉尘、作业环境不良、标志缺陷等;
b)化学性风险因素,其中包括:
易燃、易爆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c)生物性风险因素,其中包括:
致病微生物、致害动、植物、传染病媒介物等;
d)心理、生理风险因素,其中包括:
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妇女卫生期等;
e)行为性风险因素,其中包括:
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等;
f)其他风险因素:
如管理缺陷、制度不健全等。
4.1.3识别活动
4.1.3.1公司在体系建立初期成立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小组,组织实施辩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对全公司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制定出公司的危险源和风险评价一览表,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分发到公司的所有有关部门和单位。
4.1.3.2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每年初按照本程序的规定,对其管辖范围内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辩识和风险评价,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项目经理部在成立或管辖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按照本程序的规定,对所属单位工作内容或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进行辩识和评价。
4.1.3.3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评价出的重大风险因素,填写《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4.1.3.4在各个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需及时对危险源进行再辩识和评价,有变化时,及时在《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上变更。
4.2风险评价
4.2.1风险评价的依据
a)职业健康安全法律和其他要求;
b)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c)事故及事故记录;
d)不符合;
e)审核结果;
f)来自员工和相关方的信息;
g)职业健康安全评审活动的信息;
h)类似组织发生的事故和事故的信息;
i)组织的设施、工艺过程和活动方面的信息。
4.2.2风险评价的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
4.2.2.1直接判断法的依据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相关方的合理要求、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直接观察到的风险等。
4.2.2.2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LEC法)
主要是以与系统风险性相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其表达式为:
D=L*E*C。
D—风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发生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不可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分值
发生事故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伤残
3
重伤
1
轻伤
为使与重大风险有关的作业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并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经验,D值<45,为Ⅰ级,属稍有风险可以接受;45≤D值<90,为Ⅱ级,属一般风险需要注意;D值≥90,为Ⅲ级,属于显著风险,需要整改。
凡D值超过90以上者,均列为重大风险因素。
4.2.2.3重大风险的判定依据
a)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c)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措施的;
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e)通过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评价总分≥90的。
4.2.2.4风险评价要求
a)风险评价活动详见本程序6.1.3条相关规定;
b)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基层上报的情况汇总和再辩识,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和《重大风险因素清单》,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公司各相关部门。
4.2.2.5风险因素的更新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公司应考虑重新进行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并更新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信息。
a)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
b)公司的方针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c)生产系统或设备发生重大改变或改进时;
d)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知识或方法有所发展时;
e)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时。
危险源辩识与风险因素的更新参照本程序执行。
4.3控制策划
4.3.1控制策划的思路:
a)首先是消除危险源;
b)其次是降低风险级次;
c)最后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d)也可上述三种方式联合使用。
同时,各单位应对未评价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危险源维持现有的运行控制,加强管理。
4.3.2根据优先控制的原则,对于公司若不进行技术改造和设施投入就有可能造成事故事件、职业病的重大风险因素,就必须建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4.3.2.1根据行业规定的职业风险必须制定管理方案的,如基础方案、模板方案、防护架子方案、临边防护方案、垂直运输方案、防水方案、临电方案等。
4.3.2.2对应急方案的制定见《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4.3.3无须建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活动,根据《重大风险因素清单》中的控制策划建立相应的运行程序和控制措施。
4.4职业健康安全实施
4.4.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公司安全管理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保障措施,下发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按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必须在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措施使之实现。
4.4.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的建立
4.4.2.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4.2.2公司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办法。
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目标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
a)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实施办法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下发到各单位。
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本单位组织、人员情况,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实施。
b)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使用、验收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登记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c)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4.4.3安全技术管理
4.4.3.1在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时,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栋号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工程栋号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大型构配件吊装工程、爆破、深基础作业、模板的支拆及较大设备的安装等,均应编制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按照标准规定和行业管理文件要求执行。
4.4.3.2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单位生产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的技术安全措施交底、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对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或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4.3.3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应直接交底到项目经理部电工。
4.4.3.4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和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的专项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4.3.5施工员或班组长接到交底后,在作业前要把交底内容及与作业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个作业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或有书面记录。
4.4.3.6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技术交底要分级进行,并形成交底记录。
工程开工前要进行安全总交底,施工中针对特殊的防护设施要有专项安全交底。
4.4.3.7操作交底教育本着“谁安排工作谁进行交底”的原则。
4.4.3.8项目经理部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和操作安全措施交底,要求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进行存档,并依据交底进行监督、检查。
4.4.4安全教育管理
4.4.4.1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a)公司总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每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汇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
b)安全系统人员、电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于每年冬春季参加公司或上级部门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考试;
c)劳务分包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d)公司管理人员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轮训;项目管理人员每年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
4.4.4.2对工人的安全教育
a)凡新进场的分包队伍人员均应接受三级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转场(变换工种)的分包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转场(变换工种)教育;跨年度转场人员要重新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b)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对其进行针对性专业安全操作技术方面的教育。
4.4.4.3现场安全教育活动
a)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由现场执行经理或生产副经理组织的全员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
b)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教育:
在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的监督下,由分包单位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对其作业工人进行交叉作业安全操作技术教育;
c)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时需对分包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操作技术的教育培训,在其完全掌握后方可全面展开;
d)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进入雨季及冬施前,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教育;
e)节假日安全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地进行教育,预防事故的发生;
f)特殊时期安全教育:
特殊时期(如两会、高考等)期间,应关注社会动态,对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g)安全活动组织者做好活动记录。
4.4.5特种作业管理
4.4.5.1特种作业包括:
电工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建筑登高作业;
4.4.5.2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特殊工种,入场时要对特殊工种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考核及安全交底;
4.4.5.3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必须合格有效,按照规定配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4.4.6安全设施管理
4.4.6.1安全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
a)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现场的各类架子、临边、洞口防护和其他防护等,具体防护设施标准参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
b)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标准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为基准;
c)施工防护设施的设置应按各类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4.4.6.2防护、临电设施的检查验收
a)各类防护设施搭设完成后,由搭设班组长向项目经理部汇报,项目经理部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生产负责任人、栋号技术负责人、栋号长、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人、使用班组负责人或临电负责人共同对防护、临电设施按照规范进行检查验收,由安全员按照规范标准填写验收表格,一式三份,并当场履行签字手续,分别由安全员、搭设班组、使用班组进行保管存档;
b)对于分段分步搭设的防护设施,检查验收也应分段分步进行,每次验收都应遵循本程序a条款;
c)防护、临时用电检查标准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为基准。
4.4.6.3防护、临电设施的使用管理
a)各类防护设施搭设完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班组应设专人在每次使用前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b)搭设班组应设专人对防护设施进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当防护设施出现重大隐患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c)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栋号负责人、技术员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员都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d)当防护设施出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止危险部位施工人员的作业,组织人员撤离现场,整改合格后后方可使用;
e)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任何人随意拆改防护、临电设施。
当个别防护、临电设施对施工生产造成影响时,施工班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经生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改防护、临电设施。
施工结束后,拆改人负责及时恢复;
f)施工生产中的防护、临电设施严禁挪做他用;
g)对于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防护、临电设施,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场,履行完验收手续后,由项目经理部向分包单位以书面形式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完成后,所涉及的防护设施交由分包单位管理。
4.4.7防护、临电设施的维护
4.4.7.1在施工过程中,防护、临电设施的维护由项目经理部派专人负责。
4.4.7.2在施工结束后,由专业人员对防护、临电设施进行拆除,拆除后的零部件由项目经理部材料人员进行清点、保存。
4.4.8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4.4.8.1工作人员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对于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4.4.8.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采取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劳保用品、防护设施用品计划数量,制表报本项目材料部门,由其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进货。
项目经理部材料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联合对进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检验,材料部门保存供货方提供“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许可证编号》)。
材料部门建立保管、发放台帐。
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于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在使用前和使用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达不到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
4.4.9机械设备管理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要求详见《机械设备控制程序》。
4.4.10安全值班管理
4.4.10.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4.4.10.2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领导由副职以上领导担任。
值班领导参加公司当月的安全会议,主持安全交接班会议,传达上级要求,安排本月安全工作要点,组织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故,认真填写记录;
4.4.10.3各级值班领导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要向下班交接;
4.4.10.4对值班和履行职责情况,要按规定奖罚。
4.4.11工会监督维权
4.4.11.1工会依照《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集体合同》条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4.11.2工会应参与企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的制定。
4.4.11.3工会应参与职工因工伤亡和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发生伤亡事故,工会应协助行政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填写《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登记卡》,并即时上报上级工会。
组织职工群众对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4.4.11.4公司工会每年组织工会干部(含兼职)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一次劳动保护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记录。
4.4.11.5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女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劳动保护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有关知识讲座或培训,并做好记录。
4.4.11.6监督和检查的范围:
本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进工程三同时落实情况;劳保用品发放、职工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落实情况。
4.4.11.7公司成立以公司工会主席为主任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相应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各生产班组(含外施队班组)设劳动保护检查员。
4.4.11.8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定期对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进行抽查;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施工现场等进行检查,填写《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登记卡》。
4.4.11.9公司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组织职工代表和检查组成员巡视工地,监督检查《集体合同》条款履行情况,并将履行情况在每半年双方代表联席会上进行通报;每年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履行情况,听取代表们的意见。
对存在的问题,由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反馈机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
4.5安全检查
4.5.1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a)公司对项目管理公司管辖的项目经理部实施不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b)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对管辖的项目部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c)项目经理部每旬由执行经理或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员配合,主管业务部门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d)各专业负责人实行日巡检制度;
e)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f)各项检查必须由检查的组织者作好书面记录。
4.5.2安全检查的内容
a)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落实情况;
b)运行控制策划的控制情况;
c)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d)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e)事故、事件、职业病情况;
4.5.3检查的组织
安全检查按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分别进行,由安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旬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部及分包单位安全员实行日巡查制度,并要做好检查记录。
4.5.4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与违章行为处罚
a)凡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各级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并复查。
重大隐患要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
b)对查出或发现的重大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c)检查出的违章、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不按限期整改消项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此引发的事故,追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4.6事故调查处理
4.6.1事故的分类
工伤事故、亡人事故、无亡人的机械设备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
工伤范围及其确定:
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指定为工伤情况的均可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4.6.2事故报告
4.6.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管理人员,并在30分钟内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有关部门。
4.6.2.2接基层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或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