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组系统自控终极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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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组系统自控终极版

音西煤业生产科地测防治水组系统自控

生产科防治水组系统自控以“系统抓”为核心,以抓防治水系统管理薄弱点、环节和现场薄弱地点、环节为着力点。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确立系统标杆。

以永煤公司“零”理念(地质灾害“零发生”、水害治理“零漏洞”、监测检查“零盲点”)为标杆,建立“地测防治水”专业“零”理念台账,制定系统安全方案,开展地测防治水系统对标管理,坚决杜绝地质灾害及水害事故。

根据地测防治水系统存在问题,制定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管理年、季、月度目标、指标(安全、质量)和方案,并分解到分管部门,由分管部门分解至区队。

二、健全完善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借鉴其他矿井管理的先进经验,制定《音西煤矿“地测防治水”精细化管理制度汇编》,该汇编内容包括各级领导以及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地测防治水专业以及安全监控的管理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汇编。

《音西煤矿2011年度防治水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地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保证防治水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成立矿2011年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音西煤矿2011年度防治水工作管理办法》。

(一)、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防治水机构

组 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 员:

生产科副科长、机电科副科长、安检科副科长、调度室主任、防治水中心成员、各区队队长

矿成立防治水中心,办公室设在生产科,韩创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矿井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

矿设立防治水专职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性的防治水工作。

在矿准备队的基础上成立探防小分队,为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二)、防治水工作责任的划分

1、矿长是煤矿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领导全矿防治水工作,保障防治水人、财、物的到位实施。

2、总工程师对煤矿水害防治负全面技术责任,主抓矿井水害的防治和各种具体措施的制订、实施工作;定期主持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专门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防治水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地测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3、生产副矿长对采掘工作面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积极组织、治理采掘工作面涌水,对工作面排水设备的完好、水仓及时清挖、治水措施落实负责。

生产副总工程师协助生产副矿长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4、机电副矿长对采区及矿井排水系统完好及正常运转负责,确保矿井抗灾能力符合有关规定。

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副矿长做好以上工作。

5、安全副矿长对矿井各项防治水措施的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对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等排水系统的完好负监督检查责任。

6、安检科负责监督矿年度防治水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地测部门下达的水害预测评价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7、调度室负责各工作面环形水仓、采区水仓、井底泵房沉淀池、水仓清淤的日常监督与协调工作,对矿井雨季“三防”工作负责;负责探防队每个月的钻探收尺与考核工作,地质负责人负责进行审核;负责探防队岩粉清理、车皮提供及相关的协调、沟通工作。

8、机电科根据防治水计划、水害预测评价的要求及公司防治水工程的批复内容,保证采掘工作面排水等设备配置,保证排水设备的配备完好,定期对排水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合格排水设备及时整改,并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备足一定量的排水设施。

负责突水抢险期间全矿范围内的水泵、水管等重要设备材料的调配,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负责采区供电、采区水泵排水能力测定及对机电一队进行监督等工作。

负责采区水仓、井底泵房的清理,保证其有效积水容积。

9、防治水主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

主要包括:

根据公司编制的中长期水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评价、矿井防治水方案的编制和报批、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及检查落实、防治水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矿井生产所需的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图件的编制工作,负责对井下各钻场的质量标准化检查与监督工作。

10、供应科负责防治水设备及主要材料的采购供应,进矿散装水泥数量的核定,保证供应及时,不得影响各项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探防小分队依据防治水设计说明书负责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及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钻探操作规程的报批和贯彻执行,负责钻探原始资料的收集及编录工作,对钻探工程进行分析总结,对保证防治水工程质量负责。

12、各采掘单位对所施工头面的排水系统的完好和正常使用负责,并负责生产期间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过断层、老硐、老巷等),以及水情信息的及时反馈工作。

13、回采工作面排水系统责任划分

工作面形成回采系统后,必须根据地质部门预测的正常-最大涌水量,由掘进队在合适地点施工相应容量的水仓,由采煤队或矿指定单位安装最大涌水量1.2~1.5倍能力的排水设施(泵、管路)。

责任区队负责水仓日常的清淤工作,并保证排水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经过沉淀后的清水排向采区水仓。

14、矿井、采区排水系统责任划分

准备队负责水仓状况、排水管网日常检查工作,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对采区泵房排水设备的完好负责,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15、矿建立防治水安全网,各区队队长、技术队长(员)、验收员为防治水安全检查员。

防治水中心人员、各采、掘队等单位和防治水安全检查员,以至每位职工都有责任把发现的突水征兆和突水险情及时报告调度室、防治水中心等部门,调度室要把落实后的水害情况,立即报告矿长、总工程师,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把水害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经矿领导同意后报公司调度室及地测处。

(三)、防治水工作制度

音西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政策性和技术性法规,坚持“立足采面、探查先行、以堵为主、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综合防治”的24字防治水方针。

防治水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生产服务,但两者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让路于防治水工作。

基础水文地质工作

防治水办公室必须建立健全下列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并及时填绘修改。

1、各类水文地质台帐

(1)矿井涌水量台帐;每月观测记录不少于2次;

(2)矿井突水点卡片或台帐;及时记录;

2、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

⑴矿井充水性图 1∶5000;每半年填绘一次;

⑵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每半年填绘一次;

⑶矿井基岩地质及水文地质图1∶5000~1∶10000;每年填绘一次;

⑷水文地质柱状图1∶500;每年填绘一次;

⑸水文地质剖面图1∶2000~1∶5000;每年填绘一次;

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工作审批制度,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探放水工作。

1、编制下年度防治水计划,必须于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于12月底前上报新疆公司批准后实施。

2、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经矿组织审查后,上报新疆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防治水工作要坚持“年计划、月预报、周分析、临时水害预报”相结合的制度,认真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基本要求是,根据月度采掘接替安排,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综合分析会,防治水办公室及时提供当月采掘区域水情水害预报、预测评价和防治水计划,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预报内容必须包括水情及处理意见,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生产。

每周五定期对本周防治水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周可能存在的防治水隐患和注意事项进行分析后报安检科。

3、加强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突水点的观测和编录。

地质人员应详细观测记录出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等。

同时应观测附近出水点和水文观测孔水位及水量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

所有突水点都要编制卡片。

(2)回采工作面现场人员,要对采场底板突水征兆严加观测,发现底板鼓起、开裂、渗水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的突水事故发生。

矿井涌水量的观测,防治水办公室要注重观测的连续性,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精度误差不得超过±10%。

4、井下探防(放)水。

井下探防(放)水的重点是断层和老空积水。

(1)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对可疑地区先用物探超前探测,疑有含水构造时,地质人员精心做好探放水设计,探防队提前打钻进行超前探。

(2)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进行物探,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底板裂隙赋水性及原始导高等情况,依据物探结果,精心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措施,经矿组织审查后实施。

(3)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施工原则。

采掘工程施工前,防治水办公室应对其周围的地质构造、裂隙发育、水压、采空区积水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提出水情水害预报。

5、编制过老空、老巷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内容及注意事项

(1)积水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说明,包括积水面积、位置、积水量以及可能存在的活水水量等内容。

积水区域与施工巷道的空间位置关系、煤岩柱的大小。

进入积水区域时的警戒线位置、探水线位置、停止掘进位置等技术参数。

(2)探水作业或放水作业一律使用探水钻机施工。

钻孔出水后,水量渐渐变小时,要分析水量变小的原因,并补打探水孔,一般要求补打的探水孔在原钻孔的标高以下,若钻孔无水,说明放水钻孔以上的积水已放完并施工原钻孔标高以下的放水孔。

(3)探放水期间,必须对探水钻孔可能溢出的有害气体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探放水施工安全。

(4)工作面掘进至探水线时,必须停止掘进,做好探放水的准备工作,包括后巷的畅通、施工临时水仓、安设排水设施等。

(5)在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规定避灾路线。

(6)在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中,对可能发生的突水征兆必须做出描述,使所有现场人员熟悉。

(7)现场出现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和有关领导、科室,以便对所发生的情况作出分析,判断水害的危险程度,提出应及时采取的措施。

(8)整个探放水过程生产科室有关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由防治水中心组织安排相关科室进行跟班。

放水量及有关经验教训必须以书面总结的形式报防治水中心。

6、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和沉淀池。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测量和防治水中心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四、防治水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矿对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管理,明确各单位、科室的防治水职责,消除水害隐患,为我矿采掘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2011年度防治水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本考评管理办法主要对防治水中心、探防队及相关单位进行考评。

(一)开拓、掘进工作面防治水考评管理办法

1、每条巷道开口施工前,生产科地质人员要及时下发地质说明书,并预计最大涌水量。

机电科会同施工单位根据生产科预计的最大涌水量选择相匹配的供电、排水设备,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到位。

一般煤巷掘进需铺设一趟6寸排水管、岩巷需铺设一趟4寸排水管,特殊情况(水文地质异常区)由矿另行安排。

材质全部为铁管,管路拐弯处需要使用弯头的,必须加工好弯头方可进行连接。

2、各开拓、掘进工作面排水管路铺设滞后迎头不超过50米,否则,对区队正职和机电队长各罚款300元,并限期3天内整改完毕。

掘进巷道内管路、排水供电设备不匹配或安装不到位必须停止施工,并对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罚款300元。

3、各开拓队施工完工作面车场揭全煤后,必须自迎头向后至车场轨道口铺设一趟6寸排水管,否则对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并限期在一周内整改完毕。

4、煤巷掘进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在巷道的下帮(或皮带里侧)挖出毛水沟,水沟尺寸宽×深=400×300mm。

锚网段水沟贴帮开挖,架棚段水沟距帮部200mm开挖。

要求综掘巷道水沟距迎头不超过50米,炮掘巷道距迎头不超过50米,否则,本月工程按不合格品验收。

5、每月铺接的排水管路必须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吊挂,否则,对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罚款300元,并限期5天内整改完毕。

6、对于要求限期整改的防治水工程,凡是到期不整改者,无特殊情况的,每拖延一天整改,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50元,按天累计计算,拖延超过3天不整改的,按天累计,加倍处罚。

7、凡是限期责令整改超过2次,仍未整改的防治水工程,对责任单位,按严重隐患考核

8、掘进工作面需要进行探放水施工时,生产科编制探放水设计或及时下发水害预报通知单,根据前方水害类型、水害威胁程度预测前方可能的涌水量。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探放水设计或工程联系单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考核。

9、过钻孔、老巷、老硐时或进入积水警戒线以内时必须边探边掘,探掘比3:

1。

不坚持“有疑必探、边探边掘”施工原则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进行考核。

10、探放水钻孔必须进行挂牌管理。

不进行挂牌管理的,对责任人,按不规范进行考核。

11、施工单位会同机电科根据生产科预计的涌水量选择相匹配的供电、排水设备,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到位,否则严禁施工,并对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严肃处理。

12、机电科对各施工单位排水设备的配置及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区队进行整改。

13、探防队使用的水泥,由探防队负责计划数量,由运输队调运至施工所在地点的车场,再由施工地点所属的掘进队负责运送到指定施工地点(探防队提前通知)。

使用皮带运送水泥的,掘进队负责水泥的装卸和运送,矿按每吨3个工的标准奖励掘进区队。

探防队使用水泥前,必须提前1天以纸质版的形式联系相关区队,相关区队必须在1天内负责把水泥运送到位。

水泥运到位后,必须经探防队签字确认,方可给与奖励。

因水泥运输不到位影响探防队使用的,由调度室按影响时间,给予考核处罚。

(二)回采工作面防治水考评管理办法

1、生产科根据回采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向采煤队和机电科提供工作面的排水高程、工作面的最大涌水量。

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形成符合规定容积的水仓,否则不准生产。

防治水巷道工程的施工安排由生产科(采煤、掘进、地质)负责,因防治水工程安排不到位,影响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对责任者,罚款500元。

2、机电科根据生产科提供的相关数据,会同施工区队选择合理的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

工作面在回采前,下巷必须铺设不低于1趟的3寸排水管路,使工作面形成不低于20m3/h的排水能力,否则,不准生产。

3、工作面下巷走向较长或因断层、褶曲影响巷道高低起伏较大,一旦工作面涌水量较大或排水不及时,可能水淹封死巷道断面的地点,必须建立集中排水点,集中排水点设在下巷低洼处要由二个相邻的水仓组成。

集中排水点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集中排水点的供电开关、多级泵等必须放置在高于巷道底板1米以上的平台上,否则对施工单位机电队长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4、在排水地点要配备备用水泵,并保持完好。

备用水泵的排水能力不低于在用水泵的能力,否则,对施工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每个工作面要备齐防治水专用物资(3吋、4吋接头、弹簧及其附件管等),并实行挂牌管理,备用不齐者,按严重隐患考核。

5、机电科、生产科、安检科等管理人员要对每个工作面排水设备供电系统的稳定性、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生产科负责及时安排、完善工作面防治水工程,不断做好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报和预测评价工作;机电科监督区队不断完善排水、供电系统;调度室、安检科做好相关防治水措施的落实工作。

对因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水害事故或影响生产的,将追究有关科室人员的责任。

6、探防队使用的水泥,由探防队负责计划数量,由运输队调运至施工所在地点的车场,再由施工地点所属的采煤队负责运送到指定施工地点(探防队提前通知)。

使用皮带运送水泥的,采煤队负责水泥的装卸和运送,矿按每吨3个工的标准奖励采煤区队。

探防队使用水泥前,必须提前1天以纸质版的形式联系相关区队,相关区队必须在1天内负责把水泥运送到位。

水泥运到位后,必须经探防队签字确认,方可给与奖励。

因水泥运输不到位影响探防队使用的,由调度室按影响时间给予考核处罚。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协调考评管理办法

1、运输队负责将相关的防治水设备、设施运送到工作面上下巷的车场或指定地点,每耽误探防队1个小班生产罚运输队500元,并对值班队干罚款100元。

2、探防队施工所需设备(钻杆、压柱等)、材料(孔口管、水泥等),能用机械运输的(无极绳绞车、皮带),由所在采掘单位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对运输物件的固定、保护等注意事项负责。

所在采掘单位每耽误探防队1个小班生产,罚责任区队500元,并对跟班队干罚款100元。

如需人工搬运的,由探防队自行搬运。

3、机电科对采掘工作面管路铺设、吊挂的标准负监督、管理责任。

4、企管科负责采掘工作面所需管路的供应工作。

因管路供应不及时,造成管路不能及时铺排的,对企管科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5、防治水设备、设施运送到位后,探防队及时卸车。

每耽误一个小班,罚探防队500元,并对值班队干罚款100元。

6、探放队负责看管钻场的所有防治水设施,任何单位不得将防治水设施如水泥、排水管、工具等截留或挪作它用。

若发生挪用或截留,视为偷盗行为,对责任区队处罚原材料价格的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矿处理。

7、探放队需要进行钻场搬家时,可向钻场所在单位或相关矿领导、科室提出搬家申请,钻场所在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协助探防队尽快完成钻场搬家任务。

(四)井下钻场文明施工考评管理办法

1、各钻场钻机窝、材料硐室、水仓必须挂牌标识,每缺一块罚50元。

2、施工图板:

钻场有规范的钻孔布置施工图板,内容包括工程简介、钻场名称、施工图表,要求图文清晰、正确,悬挂位置适中,现场人员熟知图板内容。

无图板罚款500元,图板中每发现一处错误或图板模糊不清,每次罚技术队长50元。

井下的各种操作规程牌板要按顺序进行排列,各钻场必须统一,悬挂不统一或不整齐的或煤尘、油渍不及时清理,每块牌板罚50元。

3、原始记录:

无专门的施工原始记录本,罚款100元;记录本内容不全、字迹不工整、有涂改、无页码、保管不善,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4、钻杆码放:

钻杆要集中整齐码放,且必须悬挂钻杆计数牌板,钻杆码放不整齐或不挂牌管理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沉淀池边岩粉清理及时,体积小于1立方米,水仓排水及时,水沟畅通无积水,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6、水泵吊挂必须使用钢丝绳,不能使用铁丝代替。

使用铁丝代替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钻场环境:

①钻场前后20米范围巷道内无杂物,材料硐室内水泥、孔口管等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注浆泵放置合理。

②电缆按直径由细到粗,从上至下等距排列且吊挂平直;

③电器设备上台上架,摆放整齐;设备卫生清洁,无明显灰尘、油渍;

④钻机油管吊挂或盘绕整齐有序,工具、杂件摆放有序、合理、整齐;

⑤卫生责任区无杂物,无粒径大于5cm的煤块、矸石,淤泥、积水不超过2立方米,

本条款规定,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钻场负责人50元。

9、探防队必须做到搬家后工完料尽,遗留有材料、配件物品,将按其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并对队长(书记)、跟班队长按罚款总额的10%进行处罚。

(五)钻探工程量验收考评管理办法

探放队需要拔钻杆时,要提前向调度室汇报,至少在每班进班前10分钟汇报,以便调度室安排专人验收。

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拔钻杆时,可以先拔钻杆,将拔出的钻杆专门存放待调度员查验。

否则,由此而影响探防队的工作,由探防队自行负责。

调度室未安排专人收尺,或调度员不到现场收尺,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在每个钻孔拔钻杆时,调度员原则上必须在现场,严格查验所拔钻杆数量、尺寸,并在探防队验收本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地点、数量、尺寸,同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数量、尺寸、地点,值班调度员做好记录。

对验收手续不全,或弄虚作假者,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每月底,对探放队上报的钻孔进尺数量,调度室要逐个钻场、逐孔进行查验,没有调度室签字一概不认可,并对不实数量进行更改,防治水中心对其进行最后审核。

发现探防队故意虚报进尺量时,每次处罚探防队虚报进尺量结算工资的2倍,并对队长、书记、技术队长(员)各罚款500元。

调度室要对每个钻场建立钻孔实际进尺台账。

(六)井下水情水害信息汇报制度

1、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水情时,应及时汇报:

过断层时,断层面附近有明显出水的。

过老空、老巷时,经探放水后,巷帮仍有明显渗水现象的。

过地质钻孔时,预定位置前后20米煤壁及顶、底板有明显渗水现象的。

掘进面顶板淋水异常增大的。

施工锚杆(索)钻孔时,出水明显异常的。

回采工作面老塘涌水量异常增大的。

有明显突水征兆的。

其他不明原因出水(非施工地点异常出水)的。

出水异常是指出水点水量、水温、水压较正常时段有显著变化,而又不能找出直接变化原因的。

2、汇报处理流程

现场施工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施工地点有上述列举的出水现象时,应及时向队部值班人员或调度室汇报,没有查明出水原因的,必须停止施工。

调度室接到水情、水害信息报告后,应迅速向分管矿领导(或值班矿长)汇报,并安排生产科专业人员和区队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

生产科专业人员接到通知后,要执行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样,初步判断出水性质和出水层位,并对危险程度进行评估。

结合水质化验结果,对出水地点的危险性作出判断,并向矿领导进行汇报。

无水害危险的,可通知施工单位恢复生产;若存在水害威胁,不得生产,并迅速采取防治措施。

3、责任处理

施工地点出现异常出水现象(或突水征兆),现场施工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及时汇报或瞒报的,根据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给予100元~300元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矿上处理。

生产科专业人员接到水情、水害信息后,不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取样的,给予100元~300元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矿上处理。

《音西煤矿地表水监控防范安全技术措施》

(一)、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措施:

1、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当地政府利用天气预报系统发出灾情警报,及时掌握汛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

2、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难性天气,必须采取措施做好地面防洪的准备。

3、安排矿井雨季巡视组对本井田范围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4、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矿井雨季巡视组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二)、雨季巡视制度:

1、生产科地测负责人对矿井开采范围内各塌陷区、积水区进行现场巡查工作。

对矿区开采范围内塌陷坑、积水区及附近可能出现的导通裂缝、裂隙等溃水通道进行现场巡查,每次巡查结束后写出书面材料报矿领导及雨季三防办公室。

2、每年雨季期间,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门巡查,每次大到暴雨后及时派专人巡查矿区塌陷区及积水区附近有无与井下可能导通的裂缝、裂隙等溃水通道。

发现异常及时报矿领导。

3、发生特大暴雨时,防治水办公室人员必须在每次暴雨后及时在地面观测音西铁热厄肯河水位的变化情况,如可能发生河水位漫过河岸等危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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